2015年8月27日 星期四

東區醫院肺癆當肺癌 病人無辜被切1/4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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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東醫院聯網署任服務總監(質素及安全)彭佳源(左)及總監劉楚釗昨交代東區醫院錯切病人肺部事件。陳奕釗


【本 報訊】東區醫院發生嚴重醫療事故,一名64歲男病人被誤診為肺癌,切除了肺部四分之一肺葉,術後院方始發現,病人其實患肺結核(俗稱肺癆)。院方昨就「切 錯肺」事件致歉,並解釋是病人檢測樣本受到另一肺癌病人細胞污染所致,強調事件屬個別個案。院方初步未能找出究竟是抽取樣本、運送或化驗那個環節出錯,將 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又承諾跟進病人情況及賠償,病人現已出院並接受肺癆治療。
記者:伍雅謙 陳凱迎

該64歲病人因需進行眼科手 術,接受術前評估為肺部照X光,發現肺部右下方出現兩個陰影。東區醫院遂於5月28日為病人進行電腦掃描定位抽取肺部組織化驗,結果顯示肺部有惡性腫瘤。 病人其後再接受正電子斷層掃描時,也顯示癌症影響肺部及淋巴腫脹,8月11日被轉介到瑪麗醫院進行手術,切除肺部四分之一肺葉,本周日出院。

港島東醫院聯網署任服務總監(質素及安全)彭佳源指,術後瑪麗醫院將病人已切除的肺部組織化驗,發現並無癌細胞;東區醫院再為病人檢測樣本進行基因測試,發現樣本混有另一肺癌病人的基因,證實涉事病人的檢測樣本被污染,沒有患上肺癌。

其他樣本覆檢證未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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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4歲男病人因被東區醫院誤診為肺癌,被錯切了四分之一肺葉。設計圖片

港 島東醫院聯網總監劉楚釗表示,院方昨已就事件與病人及其家屬會面,表達深切慰問及歉意,承諾會繼續跟進及評估病人康復情況,又指該病人即使被切去四分一肺 部,仍可維持日常生活及進行輕量運動,「可唔可以去跑馬拉松,去做舉重呀,咁當然就唔得啦」。至於該確實患有肺癌的病人,其化驗樣本未受污染,已接受適當 治療;而同階段進行化驗的其他病人樣本,經覆檢後也證實未受污染。

劉楚釗指,院方暫未發現事故出錯原因,初步估計可能是實驗室技術員在化驗過程中出錯,又或醫護人員在抽取病人樣本時,將樣本放入兩個容器之內,其中一個容器再放入涉事病人的組織樣本,令樣本受污染,但未有確實證據。

他稱,若職員跟足指引便不會出錯,已訓示員工在收集和運送化驗樣本時必須嚴格跟從既定指引,院方也考慮引入視像監察,並會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故原因,在八周內向醫管局呈交報告,若發現有人為出錯,會依照人事條例處分,並會主動跟進賠償。

劉楚釗強調,今次屬個別事件,「我記憶所及,第一次有咁嘅事發生」,他又解釋肺癌與肺結核表徵相似,病人肺部同樣有陰影及淋巴腫脹,因為抽取病人肺部組織具風險,所以若果化驗結果確診為肺癌,便不會再次抽取,只會透過正電子斷層掃描診斷癌症期數並進行手術。

團體轟令病人受不必要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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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化驗室出現交叉污染問題嚴重,已要求醫管局協調調查今次事故的詳細原因,並就事件向病人及其家屬慰問。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發言人曾建平則對事件感到震驚及不安,批評院方令病人受到不必要折磨,市民對公立醫院的安全度也大打折扣。他認為,局方應主動賠償受影響病人,除檢討化驗流程外,也需考慮是否與醫管局管理方向、前線醫護人員士氣及人手不足等有關。

2008年東區醫院也曾爆出醫療事故,當時院方職員將一名35周大早產男嬰屍體,與一外籍男屍置於同一屍格內,最後遺失嬰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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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減 不能做劇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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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胸肺內科臨牀副教授何重文指,部份肺葉被切去對呼吸功能有一定影響。資料圖片

【本 報訊】東區醫院誤診導致男病人無辜被切走四分一肺部,大律師陸偉雄指,由於今次事件院方已承認出錯,病人成功索償的機會很高,但賠償額要視乎今次事故對病 人身體及生活造成多大的影響。專科醫生則指,切除四分一肺部,定會削減病人的肺功能,不能再進行劇烈運動,如長跑、長時間的足球或籃球活動等。

可緩步跑或行樓梯

陸偉雄表示,醫療事故的賠償額需視乎對受害病人的影響,考慮因素包括病人年齡、本身收入及事故嚴重性等,「例如今次(個病人)係64歲,假如同一個25歲嘅人嚟比,影響會好唔同,賠償亦會有分別」。

陸指除非醫院及病人對事故責任各執一詞,否則涉及醫療事故的索償一般都不致於要鬧上法庭。假如病人不滿意醫管局提出的賠償額,可再找專業醫療人員,就事故對其身體功能的影響作評估,再與醫管局磋商。

港 大胸肺內科臨床副教授何重文指,肺葉內的肺泡負責呼吸時交換空氣,將氧氣帶入血液內,並帶走血內的二氧化碳,部份肺葉被切去對呼吸功能有一定影響。但肺葉 本身是有彈性的組織,右下肺葉被切除後,因胸腔空間變得比以前多,右邊肺餘下組織可膨脹的空間也變較大,「餘下組織會脹得大啲,補救番冇咗部份肺葉後所失 去嘅功能」,以令病人日常仍可緩步跑或行樓梯等。

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林冰也指,假如病人本身有慢性肺病,切除肺葉後或要半年至9個月,才能慢慢恢復。
■記者陳凱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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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樣本指引嚴謹 出錯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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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嚴重醫療事故的東區醫院。

【本報訊】東區醫院認為今次切錯病人肺事件,與收集病人樣本或於實驗室處理樣本時,程序出錯有關。香港醫務化驗所總會會長李偉振指,醫護替病人抽取樣本並放入容器時,必須核對病人資料,並貼上標籤;當樣本送抵實驗室,也會逐個病人、逐個樣本進行初步處理。

李解釋,樣本由收集到送抵實驗室做初步處理,涉及多重人手步驟。臨床上替病人抽取樣本前,一般要先核對病人手帶上的資料,並將印有相關資料的標籤貼在容器上,再將樣本放入容器,以防調亂。

或涉人為疏忽

裝 有樣本的容器會送到實驗室,實驗室人員處理病人組織樣本時,有嚴謹程序指引,每次只應處理一個病人的樣本。於實驗室內,組織樣本會先被加入化學劑將其封 存,以防變壞;組織其後會由儀器切片,再由實驗室人員將片狀組織放上玻璃片上,加入藥水染色,方便病理科醫生用顯微鏡檢查組織。

李偉振認為,如此嚴謹程序指引下,仍然出現病人樣本交叉污染的事故,相當罕見,相信是人為疏忽,醫管局須找出原因,以免再有病人受影響。
■記者陳凱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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