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3日 星期四

職員擅自碌卡逼客買10年會籍 涉違商品例 舒適堡老闆夫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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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適堡規模龐大,分店遍及中港澳,客戶達50萬名;圖為灣仔分店。何家達


【本 報訊】健身美容中心舒適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良營商手法,海關拘捕四人,包括大股東陸毅強夫婦。案情指一名女子在旺角舒適堡被女職員騙去信用卡聲稱 查看是否有公司優惠,事後卻擅自碌卡過數3.8萬元替事主購買10年會籍。今次是《商品說明條例》新修訂實施兩年以來,首宗涉及健身中心的投訴成立個案。
記者:徐雲庭 溫文學

被 捕四人由35至59歲,分別是大股東陸毅強及其妻子何玉華、一名女經理及一名女職員。案發後,該經理及職員已調到北角及新界分店。上月29日至本月4日, 海關採取行動首先拘捕涉案職員及經理,之後陸毅強夫婦獲邀到海關調查,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良營商手法被捕,四人暫准保釋候查。

訛稱有着數涉款3.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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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許偉明解釋,此案涉及威嚇性營業行為,令顧客作出交易決定,倘管理人員縱容或同意下屬以不良手法銷售,亦須負上刑責。

事 發於今年3月,女事主在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舒適堡跑步健身期間,一名女職員走來推銷10年會籍,本身已有相關會籍的女事主清楚表明沒興趣,女職員即訛稱替 她查看有否公司優惠,誘使她交出身份證及信用卡,事主以為「有着數」不虞有詐交出,豈料職員用其信用卡擅自替她碌卡3.8萬元購買10年會籍。

事主驚聞後再度拒絕,但該女職員竟說:「冇得唔要,過咗數,唔係你要唔要,公司畀你就要。」在對方威嚇及壓力下,不懂應對的事主最終簽收了信用卡收據及相關的會籍合約,之後她向海關投訴,海關經過五個月調查後認為投訴成立,於是採取行動。

海關:堅拒簽署無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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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偉明稱,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去年12月成立,今年上半年已收到71宗涉及健身中心的投訴,其中六成投訴不成立,另四成仍在跟進,今次是《商品說明條例》實施兩年以來,首宗涉及健身中心投訴成立個案。

許提醒市民購物時須清楚了解自己需要,量力而為;面對推銷員死纏爛打,要立場堅定;重要證件及信用卡切勿交出;無理交易堅拒簽署。此外,消委會於今年1月至7月,共收到312宗健身中心的投訴個案,大部份涉及營商手法。

打 擊不良營商手法的《商品說明條例》於2013年落實執行,將多種不良營商手法列作罪行,包括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商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及不當地接受 付款。律師梁永鏗表示,以往《商品說明條例》主要針對假貨及侵犯版權等案件,對不良營商手法極難檢控,引致奸商有恃無恐,自從修例後海關容易執法,有效打 擊消費者投訴的各行業,對消費者權益進一步保障,令不良商家有所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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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亡夫合約被拒
苦主:拉得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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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梁先生(左)去年因離世無法履行新合約事件,曾引起公眾關注舒適堡的銷售手法;右為梁太。資料圖片

【本 報訊】「終於都拉人,真係太遲啦!」舒適堡被指誤導市民簽約的紛爭屢見不鮮,最誇張是要客戶簽下30年長命約,去年有客戶離世後,舒適堡仍拒絕替其家人取 消合約,最終經《蘋果》報道後,事主梁太才獲退款。梁太批評舒適堡從無改善銷售手法,又指現行法例規管不足致無法保障消費者。

事隔一年,梁太指海關的拘捕行動聊勝於無,其夫為舒適堡客戶,2013年被游說簽下一份於2017年才生效,涉款2.88萬元的10年長約,惟梁先生去年離世後,梁太要求取消該份合約被拒,事件曝光後惹公眾反感,在輿論壓力下舒適堡終肯取消合約,並退款給梁太。

指消委會如無牙老虎

梁 太指早料到舒適堡不會改變不良銷售手法,「點會收手吖,點簽單呀?」她批評舒適堡以疲勞轟炸令消費者簽約,並以碌卡令客戶就範,不少消費者求助無門,「信 用卡分期一到,消費者都冇辦法」。梁太認為商戶責任最大,即使有《商品說明條例》監管,但相關的消費陷阱仍常見,反映規管不足,消委會如無牙老虎。

除梁太外,曾有腦癇青年被職員誘簽一份長達30年的合約,涉款約7萬元;另有50歲女事主被誤導簽下15年合約,並要求於兩年內分期繳交3萬多元的款項,女事主感到被騙,不滿被強迫需健身至65歲,惟最終舒適堡僅願將女苦主的合約縮短至兩年了事,拒絕認錯。
■記者龔蕙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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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低調 客戶達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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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適堡老闆陸毅強作風低調。《壹週刊》圖片

【本報訊】創立於1986年的健身美容中心舒適堡,是本港最大規模的健身公司之一,業務遍及香港、內地及澳門,擁有50萬名客戶,但其銷售手法多次惹起爭議,曾被投訴強迫顧客簽長約,以及未經卡主同意下擅自碌卡購會籍等。

舒適堡由陸毅強(59歲)夫婦創立,妻子何玉華做美容中心出身,1986年在美孚新邨開設第一間舒適堡,29年間健身中心及美容中心擴張至有約50間。兩夫妻甚少曝光,連新店開張亦不會露面。

喜歡投資物業

根據資料,陸氏夫婦為30多間公司的董事,兩人喜歡投資物業,2003年沙士期間樓市低迷,陸用2,000萬元掃入九個紅磡都會軒單位。據悉,陸共三兄弟,兄長從事證券行業,陸第一桶金是從股市賺來。

過 去,舒適堡銷售手法多次被人投訴,2011年6月,一名女教師在尖沙嘴分店健身,職員藉詞推銷新的月費優惠,要求女事主提早續約,但結果她簽下的兩年約竟 變成240個月,每月收費多達3,700元。同年7月,另一名28歲女文員在銅鑼灣分店換領80港元團購的「一個月無限次健身」通行證,其間被人騙走三張 信用卡,碌卡4.7萬元購買會籍。
■記者曾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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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被捕 舒適堡職員推銷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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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舒適堡男職員(圖)解答記者疑問,沒主動推銷。

【本 報訊】健身美容中心舒適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良營商手法,以威嚇手段逼迫女顧客簽署會籍合約,海關拘捕大股東陸毅強夫婦等4人,消委會認為今次行動 是一大鼓舞。《蘋果》昨日到案發的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舒適堡觀察,發覺職員的推銷手法已經有所收斂,未見職員有威嚇及死纏爛打的情況出現。

本報記者昨以顧客身份到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舒適堡了解,發現該分店相對冷清,健身顧客不多,亦未見有職員主動上前推銷。

記者在詢問處表示欲參加健身計劃,未幾一名男職員走近講解月費462元、為期12個月的健身計劃,可任用舒適堡轄下21間健身分店器材及每月包5張跳舞及瑜伽票。

消委會建議設冷靜期
不知是否受到事件影響,職員推銷得很規矩及對陌生人頗有戒心,除了解答記者的疑問外,並沒有主動推銷其他計劃,最後記者聲稱需要時間稍作考慮,他即說OK便讓記者自行離去。

此 外,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雖不評論個別公司,但指對海關拘捕涉違法公司高層感到鼓舞,認為可起阻嚇作用,對健身業界是一個好警示,因為過往一向很難蒐證拘捕 違法公司高層。她表示,若發現有健身中心投訴個案太多,或者涉及不良營商手法嚴重,消委會不排除會公開點名譴責,但她強調公開點名與否,須交由嚴謹的機制 決定,亦希望執法機構加強執法,因點名只屬公開譴責,不能把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黃鳳嫺建議健身中心可仿效保險業做法設14日至一個月不等 的冷靜期,讓消費者作預繳式消費後有時間考慮。消委會去年接獲涉及健身中心的投訴有520宗,較前年472宗上升一成,今年首7個月接獲310宗,其中逾 六成投訴涉及銷售手法,其他則是誤導性遺漏、威嚇、無標示清楚年期等。
■記者溫瑞麟、郭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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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勞轟炸3小時 舒適堡逼人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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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姐在不情願下簽了兩年約萬多元健身會籍合約。溫瑞麟攝

【本報訊】日前被海關指涉以不良手法營商的健身美容中心舒適堡,再有顧客大爆被迫簽約經歷。一名女子指早前因接了舒適堡職員一張傳單,結果被對方疲勞轟炸近3小時並扣起信用卡,最後她在不情願下簽了一份萬多元的兩年會籍合約,女事主事後已報警及向消委會投訴,望取回公道。

扣起信用卡 廁外守候

23 歲的朱小姐表示,6月23日傍晚,她下班途經舒適堡香港仔中心分店門口,被職員央求她接下宣傳單張,「如果你唔收(傳單),我放唔到工㗎!」她做好心後對 方卻擋其去路,聲稱有小禮物送給她,但要登記資料及做簡單問卷,她心軟下隨職員進入店內,未料卻是3小時困獸鬥的開始。

朱女稱在房內被兩 三名職員不斷游說參加健身會籍,職員更藉詞要查詢有否折扣,誘她交出信用卡及銀行卡後卻不肯歸還,她稱想回家考慮,要求取回銀行卡都不成功,職員更變臉 說:「小姐,我哋同你講咗咁耐,你唔係話唔join(參加)啊?我哋開晒單喇,如果你?家話唔參加,我哋好難做!」

朱女為脫困,最終無奈 簽了約一萬元24個月健身會籍合約,以易辦事付款,但她強調其實並不情願。待他以為可以離開時,職員卻未肯罷休,再向她推銷健身教練計劃,並強調若無教練 指導容易受傷,收身效果亦不好。當時已被困逾兩小時的她因尿急去廁所,女職員卻指擔心她迷路在廁所外等她,其間並不斷催促她。她最終向職員稱下次才簽方能 離開。

「我覺得咁嘅手法好唔啱,有啲俾人威脅咁!」朱小姐心有不甘,曾報警及向消委會求助。她表示簽約以來沒有去過舒適堡健身,因她希望終有一日能夠取消不情願下簽署的兩年合約。舒適堡對事件未有回覆。

消 委會日前指健身中心常見不良營商手法包括以試玩或贈品招徠,引消費者到健身中心後卻扣起信用卡,令消費者無法抽身,然後進行高壓推銷。消委會強調若銷售者 向消費者刻意隱瞞重要資料,或以抽獎等伎倆隱藏商業目的,可能會違法,消委會贊成在預繳式消費行業(包括健身會籍)引入冷靜期。
■記者溫瑞麟、張珮琪

1 則留言:

  1. I didn't know the name or nothing until now. No words can express my feelings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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