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 星期五

七年前車禍撞至半癱 包山王向兩司機 索償逾千萬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111/20588607

七年前車禍撞至半癱
包山王向兩司機 索償逾千萬

 現須以輪椅代步的黎志偉昨出庭作供。何頴賢攝
 
【本報訊】曾在亞洲攀石界位列第一、世界排名第八的香港頂尖攀石選手黎志偉,2008年在長洲太平清醮搶包山中以10秒極速攀上包山頂並勇奪冠軍,榮膺「包山王」,但七年前一場發生於屯門公路的車禍導致他下半身癱瘓。意外後,他要靠輪椅代步,任教攀石只可口述,無法親身示範,備受掣肘;而教練續牌條件更指定他要有另一教練在場時方可教授,能力遭質疑,結果三年前無奈放棄港隊教練之職。黎早前入稟高院,向兩名被指肇禍的私家車司機索償,金額逾千萬元,案件昨日開審。
記者:蔡少玲
 
現年36歲的黎志偉昨出庭作供,談及攀石運動時如數家珍,詳加剖析不同種類的攀石項目,自言當中以用最快速度登上頂端為勝的速度攀登表現較為出眾,但未嘗徒手攀登。 

06年世界攀石排名第八


回顧2000年17歲那年,黎初次接觸攀石,半年後已在北京舉行的亞洲青少年攀岩錦標賽中奪冠,此後決心成為專業攀石運動員。他18歲入讀香港體育學院,2002年至2003年於亞洲攀石錦標賽中獲成人組冠軍,之後一直在世界賽事中取得佳績,2006年已是世界攀石排名第八。

雖然如此,黎不認為他於2006年已達到其攀石運動員生涯的頂𥧌,揚言「只係突破亞洲區嘅開始」,他仍想更創高𥧌。不過,由於政府自2006起至2010年間,縮減對運動員贊助,故黎亦較少出外參賽。2006年黎考獲攀石教練牌照,可擔任攀石教練。

黎指出,他本來就打算從攀石運動員退役後便從事攀石教練、或者擔任定線員設計攀石比賽路線等工作,甚至想過任教國家隊。不過,2011年12月9日發生的車禍,卻將他的計劃打亂。黎聲稱,當時他駕着電單車沿屯門公路往西行時遇上車禍,先後遭兩部私家車撞傷。

意外後,黎下半身癱瘓,要靠輪椅代步。翌年,他「出山」任教攀石,可是,這位要坐輪椅的攀石教練,續牌時被附加條件,就是上課時必須要有資格教練在旁助教。

任教港隊被質疑能力

2014年,黎志偉任教香港攀石代表隊,可算達成抱負。不過,他2016年離任。黎說:「唔係我自己唔教,係有人問我:仲係咪有能力教?」他說,當時很多家長和教練均對他的能力表示質疑,黎亦知道攀石總會曾多次就他的續牌申請開會,並因為擔心會觸犯歧視條例,才對他這位唯一坐輪椅的攀石教練續發教練牌。

然而,黎亦明白做教練資歷雖重要,但亦要有能力,才可教好年輕人。他自知因為坐輪椅的原故,授課時只可口述言傳,未能身教。任教港隊的首兩年,他已將自己過往的經驗向學員傾囊相授。直至第三年,黎有感學員未能再從他身上獲得任何益處,而且攀石總會當時有更換教練的想法,加上他亦考慮到自己受背痛困擾,以及一旦發生意外時自己未必能及時作出應變,思前想後,終決定放棄任教。
案件編號:HCPI12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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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椅無法進入證人台 作供困難辛苦

黎志偉2008年在長洲太平清醮搶包山中以10秒極速攀上包山頂並勇奪冠軍,榮膺「包山王」。

【本報訊】政府推動無障礙空間,但處理人身傷亡案件無數的高等法院,在相關設施方面似仍有不足。本案原告黎志偉昨在高院作供期間,便因乘坐輪椅無法進入證人台,要單手挨在輪椅手柄,側着身,才能對着專供法庭錄音的收音器作供,頗為辛苦,就連被告一方的大狀見此情形亦於心不忍,一度問黎需否休息。

黎昨坐電動輪椅到庭,當法庭傳召他作供時,他搖動控制桿操控輪椅,惟因庭內通道狹窄,輪椅只能緩緩移向證人台,而且證人台設計並未預計給坐輪椅人士使用,故黎只能將輪椅泊在證人台旁邊,再將身體挨向右邊靠在椅柄上,才能接近證人台上的收音咪。作供期間,黎要不時用雙手按着兩邊椅柄,撐起身體以便伸展腰背。

稱自行駕車「好攰」

黎在庭上稱,意外後曾於2015年接受兩位康復及職業治療師上門探訪及撰寫報告,當中提及黎當時可在床上獨立轉身,並獨自乘搭交通工具,亦能駕駛並自行上落司機位、摺好輪椅及將之放到車上。但報告亦指出黎曾坐在輪椅上「戥」落樓梯,連法官聞言亦不禁謂:「咪好危險?」黎解釋,他因電梯失靈和維修才會如此做,但他同時指「早嗰幾年仲可以咁,呢兩年做唔到喇,因為身體差咗,冇咁有力」。他現時亦沒再自行駕車,因為「好辛苦,好攰」。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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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司機均超速 一人穿拖鞋

 黎志偉意外後一度閃過自殺念頭,但愛妻及兒子令他振作。

【本報訊】「包山王」黎志偉為了導致他下半身癱瘓的車禍,向兩名被指肇事的司機索償。黎坦言對事發經過已無記憶,不過,靠着現場其他證人口供得知案發經過,指兩部肇事私家車當時均超速行駛,其中一名司機更疑穿拖鞋駕車。

兩名被告分別為案中司機唐洪國與徐紹輝。案發於2011年12月9日,原告黎志偉一方指,黎當時駕電單車沿屯門公路往屯門方向的中線行駛,其間原在快線行走、由唐駕駛的私家車,從後撞到黎的電單車車尾,黎從車上跌到右邊路面,再遭後來駛至徐的私家車撞倒,最後黎倒於中線唐的車前。

稱黎突切線肇禍

黎對事發經過已無記憶,但靠現場獨立證人口供得知事發經過。原告指兩名被告當時正以超越路段規定的80公里時速上限行駛,唐更在撞倒黎後才煞車。據知,有證人目睹唐下車時腳踏拖鞋。

唐承認撞到黎,但稱只因黎當時由中線突然切向他所在的快線才會肇禍;至於徐則全然否認撞到黎。

原告在本案索償逾千萬元,包括收入損失近970萬,惟被告一方對他的收入來源有所質疑。原告一方回應指,黎事發前是全職運動員,亦有從事高空建築工程工作,月入三萬元;黎亦獲獎學金、贊助費及比賽獎金。此外,黎每月亦有兩、三天攀石教練工作,日薪1,500元。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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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不滅 登獅子山創傳奇

 黎志偉2016年由同伴協助登上獅子山,再背負沉重輪椅游繩而下。

【本報訊】黎志偉曾被冠以「神奇小子」稱號,意外後,他從高峯墜落地面。雖然半癱,近年身體狀況亦不如前,卻未磨滅其意志,2016年他更趁車禍五周年,由同伴協助登上獅子山再游繩而下,創造傳奇。他去年更接受訓練試穿機械腳協助走路,令他有「變返正常人」的喜悅:「我有返晒信心。」

欲購「機械腳」助走路


去年書展黎志偉首次對外公開試用俗稱「機械腳」的義肢。黎志偉fb圖片

被告一方的大狀昨向黎志偉展示一篇剪報,報道有關他攀登獅子山一事,稱讚曾是成功精英運動員的黎,在意外後仍非常堅強,克服困難。黎指當時是趁意外五周年,找來40位朋友、學生及攀石教練,用繩協助他登上獅子山頂,之後他背負沉重輪椅游繩而下。至於報道中提到的「獅子山精神」,黎稱只是記者給他的形容詞。

黎的索償項目亦包括購置俗稱「機械腳」的義肢協助走路。黎作供提到,在港大協助和訓練下,曾試用其研發的機械腳輔助走路,更在去年書展首次對外公開試用這部醫療器材。

他指穿上機械腳後,可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行走,又能走到海邊和穿過馬路。他形容,穿上機械腳後很開心,「變返正常人,可以企起身,以正常人嘅視線睇事物、同人傾計,我有返晒信心」。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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