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 星期五

兩加盟店20號結業 港幸福堂玩完 官頒令代理商禁用商標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104/20583558

兩加盟店20號結業 港幸福堂玩完
官頒令代理商禁用商標

 幸福堂銅鑼灣店已於前日結束營業,據知舖位已重新放租。
黃耀興攝 

 
【本報訊】「幸福」不再!以台灣黑糖珍珠鮮奶馳名的「幸福堂」,其三間香港分店將在本月20日前全線停業。台灣總公司與香港代理商近月為侵權一事對簿公堂,事件昨終了結。代理商雖堅稱非「投降」,但除夕日主動向總公司提出,將在本月2日(前日)結束銅鑼灣店業務,元朗及尖沙嘴兩間加盟店亦將於20日結業。總公司同意有關做法,法官昨日正式頒令,代理商不得使用幸福堂商標,並裁定代理商兼輸訟費。
記者:蘇曉欣

記者今日到銅鑼灣店,發現有工人清拆裝修,舖面亦貼有停止營業告示。據知銅鑼灣店舖位已重新以16萬元放租,較原先租金上升約14%。

台灣總公司總裁國際有限公司去年聖誕前,控告香港代理商晨康國際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余毅龍侵權,上月28日要求法庭頒令全港幸福堂立即結業。法官陸啟康當時明言三間幸福堂突然結業或帶來一定影響,故押後案件至昨日再訊,好讓代理商提交抗辯理由。

取消原定「快期」審訊

惟昨天總公司透露代理商於除夕主動提出,將於本月結束三間「幸福堂」業務,法官最終依照雙方草擬好的命令,頒佈代理商不得再用「幸福堂」、「幸福堂 陳家」及「幸福堂 黑糖手炒台灣正宗」字眼營業、不得向第三者透露「商業秘方」,並需向總公司交出零售業務記錄及收據等資料。

另外,命令亦提及代理商不准再發加盟許可,並需向總公司透露曾與何人接觸及商討特許加盟經營權。

案件原定於2020年「快期」審訊,代理商昨一度堅稱,結束業務的法庭命令只適用於案件開審前,並將於審訊中就商譽良好方面進行抗辯。總公司反駁代理商主動結束業務,「行動勝於一切說話」,揶揄有關說法不設實際。陸官亦難明何以還需審訊,認為代理商毫無抗辯理由,最終表示先取消原定的「快期」審訊。

陸官曾指,珍珠奶茶行業在港十分短命。事實上代理商開設的銅鑼灣店去年僅開業兩個月,便遭總公司指摘其裝修及食材不符合約規定,代理商隨即反擊,指控台灣幸福堂在裝修風格及原材料供應方面刻意留難,直言開創「香港幸福堂的秘方」。

及後總公司懷疑香港店有食品安全問題,呼籲港人罷買。最終雙方在港互告對方侵權,直到日前代理商主動結束經營銅鑼灣店,結束不足四個月的「幸福之旅」。
案件編號:HCA29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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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嘴店股東擬改名經營

尖沙嘴店昨已不見人龍,股東伍先生稱早有結業打算。李潤芳攝

【本報訊】「幸福堂」位於元朗和尖沙嘴的特許經營店月入分別多達98萬及70萬元,但亦難逃結業命運。尖沙嘴店股東坦言早已作結業打算,現階段只能見步行步,透露考慮改名續在原址經營珍珠奶茶生意。顧客則稱若味道不變,即使店舖易名亦會繼續支持。

或安排員工調職

股東伍先生

位於元朗阜財街和尖沙嘴加拿芬道的幸福堂先後於去年9月和11月開業,均只能營業至本月20日。記者昨分別到訪兩店,現場雖不見排隊人龍,仍仍不乏市民幫襯。尖沙嘴店股東之一伍先生坦言早已作結業打算,考慮改名繼續經營,但未有詳細計劃;若轉經營其他業務,則會安排員工調職。至於元朗店,店員表示負責人不在,自己只是「返工」,對事件沒有任何回應。

顧客方面,已幫襯過數次的楊女士指很喜歡幸福堂製品味道,若味道不變,即使店舖易名也會繼續支持。來自廣州的遊客黃小姐則透露,內地不少網站均有介紹幸福堂,她因此慕名而來,直言若更改店名會失去一批擁躉。
■記者陸羽平、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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