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3日 星期五

政府公佈向雄濤發牌當日 曾太cut定期急轉賬黃楚標公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3/19895568

政府公佈向雄濤發牌當日
曾太cut定期急轉賬黃楚標公司



曾蔭權夫婦昨十指緊扣到庭,幼子曾慶淳首次陪同。謝榮耀攝

【曾蔭權涉貪案 審訊第3日】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昨續審,主控官透露在數碼電台牌照展開公眾諮詢前1天,曾氏夫婦開始調動資金,將存款轉成人民幣,曾太並從牌照申請人雄濤廣播的股東李國寶收取35萬元現金,兩夫婦更將該筆存款做定期。但在政府原則上向雄濤發牌後3日及向外公佈前,曾太突終止定期,兩度指示銀行緊急轉賬80萬元人民幣到雄濤另一股東黃楚標旗下公司;在關係曝光後,曾蔭權或因又急又驚,導致租約最終出錯,將聲稱80萬元人民幣的租金,寫成800萬元。
記者:黃幗慧

曾蔭權(72歲)昨除了由妻子鮑笑薇陪同外,其幼子曾慶淳也一同乘車到高院。林鄭月娥昨辭職並宣佈將參選特首,曾昨被問到是否支持她或會否為她站台,均木無表情不回應。

審訊昨進入第3天,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讀出最後一部份控方開案陳詞,交代曾蔭權轉賬至黃楚標公司戶口的經過,指政府在2010年7月9日為發出數碼聲音廣播牌照展開諮詢。就在前一日,曾蔭權將100萬港元從恒生銀行個人戶口,轉至與妻的聯名戶口,然後轉至妻的個人戶口,存款最後轉至東亞銀行聯名戶口。

李國寶戶口提錢 35分鐘後曾太存款



7月16日,曾鮑笑薇收下一筆來自數碼電台牌照申請人、雄濤廣播股東李國寶的35萬元。紀錄顯示,當日早上9時20分,有人在東亞銀行總行從李國寶戶口兌現一張現金支票,提走35萬元現金。9時39分,曾太在同一總行將7.3萬元從個人戶口轉賬至聯名戶口,然後在9時55分將一叠35萬元現金存入聯名戶口。控方指,從李國寶戶口提現金,至曾太存入同額現金,花了35分鐘,「點算銀紙需點時間」。主控官指曾太或會說存入的35萬元現金是她帶入銀行,但主控官着陪審團以常識推算,指兩筆35萬元「明顯有關聯,這是沒有疑問的」。

曾太及後將35萬元連同7.3萬元轉成人民幣。在7月16日至9月3日間,曾氏夫婦共分36次買入人民幣,人民幣存款最後有100萬元,二人將100萬元人民幣做定期存款,先後4次續期,到期日為11月9日。

然而11月2日,政府原則上向雄濤批出牌照。3日後,即11月5日,政府公佈向雄濤發牌,就在當日早上,曾太終止定期存款,並指示東亞緊急將80萬元人民幣轉賬至雄濤另一股東黃楚標旗下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戶口,同日下午與丈夫離港,與李國寶及黃楚標同時身處內地。

租約出錯 年租80萬變800萬

惟轉賬並不成功,曾氏夫婦又離港赴日。11月17日,兩夫婦返港後翌日,曾太再次指示東亞緊急轉賬80萬元人民幣至東海聯合,轉賬終成功。

80萬元人民幣有何作用,一直沒有人知。直至一年多後,曾蔭權與黃楚標關係在2012年2月曝光,曾計劃在卸任後入住的深圳東海花園單位業主為黃旗下公司。曾蔭權稱已與業主簽下租約,並收下收據。惟聲稱在2012年2月21日簽下的租約,寫着年租為「捌拾萬元」,亞拉伯數目字卻寫成「人民幣8000,000」。主控官質疑租約是在又急又驚慌的情況下準備而出錯。主控官質疑,若2012年才簽租約,為何曾太2010年便緊急指示轉賬。控方指80萬元人民幣根本不是租金,而租約寫上80萬元人民幣租金包基本裝修,但主控官着陪審團想想,本案單位裝潢是否只是基本裝修。

另租約上又顯示,租客留下的聯絡地址為香港中環交易廣場,即曾蔭權幼子曾慶淳辦公室地址。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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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設委員會 被指轉移視線


曾蔭權2012年出席商台節目,就租住深圳豪宅一事解畫。

【本報訊】控方昨日讀出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於2012年就租住深圳東海花園豪宅一事到商台節目解畫,曾蔭權雖然透露,早於2010年時已經認識黃楚標,並且打算租住對方的深圳大宅,不過,曾蔭權強調當時是以市價每年80萬元人民幣租住,惟所謂市價只是由黃楚標定價。

控方又指出,雖然曾蔭權公佈會就有關事件成立獨立委員會,並且委任退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做委員會主席,不過,曾蔭權稱自己並沒有錯,因此只是叫有關委員會檢討制度上是否有漏洞,而並非審視其操守,可見曾蔭權此舉是為了轉移視線。

曾蔭權當時在電台節目中解畫時提及,打算租住黃楚標名下的深圳東海花園單位,並且表示其妻子十分喜歡該單位,希望於退休之後可以入住。曾蔭權堅稱,兩度向黃楚標清楚表示要以市價租住涉事深圳東海花園單位,而黃楚標亦答應,雙方最終簽定租約。

欲控制傳媒減輕傷害

曾蔭權表示,曾經問過一些朋友,獲告知租住涉事深圳東海花園單位價錢雖然有點高於市價,但他認為,該單位附有天台,或許因此令到租金比較貴。不過,控方質疑其估值方式,實情是由黃楚標自己定價;若然是市價,為何早於兩年前已經支付租金。

控方續表示,曾蔭權在電台節目中仍然有隱瞞,未有公開雄濤廣播股東李國寶給其妻子35萬元、涉案單位是按照他的心意來設計,以及他與何周禮的關係等,並且指出租約事宜只有他與黃楚標協議,沒有其他人例如律師在場;曾蔭權欲透過控制傳媒,希望將事件所造成的傷害減至最低。

控方又着陪審員可幻想自己是特首,每日遭傳媒大肆報道,「你或會『時刻像鷹般監視(like a hawk)』,每日都看報道,然後再想想自己應如何回應」。控方又指,東海集團當時的回應與曾蔭權的說法類似,是希望大眾相信他們都在說真話。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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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遊澳門慶結婚周年


特首辦常秘劉焱

【本報訊】控方完成開案陳詞後即傳召首名證人、現任特首辦常任秘書長劉焱,她雖非曾蔭權任特首時的常秘,但有權查閱曾的行程日誌。辯方問到曾氏夫婦與李國寶2010年同時從澳門返港,首次提及澳門之行屬私人行程,而當日更是曾氏夫婦結婚周年。被問及會否備存特首重要日子如結婚周年等,劉稱未必,「我也不知道現任行政長官的結婚周年!」

劉在曾卸任後才接替特首辦常秘一職,辯方御用大律師萬江儀盤問時列舉不少曾蔭權北上例子,如2010年1月見京官、翌年3月到從化、4月尾到佛山等,亦不避嫌地提及控方早前指控的汕頭帝豪酒店之旅,及與黃楚標前後腳北上、與李國寶同時返港。

常秘:未必記錄私人行程

辯方問行程會否記錄在日誌內,劉稱會記錄公務行程,私人行程則視乎性質。至於控方指曾氏夫婦及黃、李4人前後腳在內地的11月5日及6日,辯方謂5日那天曾是北上公幹,到江門出席晚宴等,而翌日往澳門、11月7日與李同返港則屬私人行程。辯方要求劉查閱部份行程日誌,劉表示特首辦忙於預備施政報告,需時一周處理。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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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趕卸任前授勳何周禮


曾蔭權提名何周禮受勳,被控方指濫用權力。

【本報訊】控方昨日提到本案關鍵人物之一、知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授勳提名,指出以往一貫做法是在授勳前9個月開始接受提名,但是曾蔭權在授勳前3個月方提出,只因為他在提名前兩個月找何周禮裝修大宅,希望在任內最後一次機會親手頒授勳章給何周禮,濫用權力,將授勳變成獎賞私人設計師。

頒授前3個月始提出

控方陳詞指授勳一般由每年10月開始接受提名,翌年7月正式授勳,惟曾蔭權在2011年4月才提名何周禮受勳,並沒申報何為其深圳大宅裝修設計。控方推斷曾自知將於2012年退休,換言之2011年是他最後一次頒授勳章。

控方表示,曾蔭權雖解釋提名何周禮是因看過他為香港青年協會設計的北角大樓,十分喜歡該設計,認為何對香港有貢獻。但控方指曾早於2009年參觀該大樓,質疑為何兩年後才提名。

控方續指,曾在2011年認識何,因深圳東海聯合集團總經理、黃楚標的親戚早已找何為曾設計深圳大宅,曾氏夫婦更與何於同年2月18日在禮賓府見面,其間何與曾太討論深圳大宅設計及裝修,當時曾蔭權向何周禮稱裝修由其妻負責,之後的裝修會議曾沒再出席。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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