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 星期三

曾蔭權租黃楚標深圳豪宅 控方:曾太收李國寶35萬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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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租黃楚標深圳豪宅
控方:曾太收李國寶35萬交租



■曾蔭權昨如常由太太陪同到高院應訊。朱永倫攝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正式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在開審陳詞除提及曾蔭權計劃卸任後入住豪花300多萬元裝修的深圳三層逾6,000呎豪宅,而豪裝費用由涉利益衝突、獲批數碼廣播牌照的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的公司支付,更披露曾太鮑笑薇一早收下雄濤另一股東李國寶35萬元現金,用作支付深圳單位部份租金,而當日批出牌照後,4人更一同在內地度周末。主控指作為特區政府最高級官員的曾蔭權理應對香港市民忠誠,但他卻出賣公眾對他的信任。記者:黃幗慧 楊思雅 蘇曉欣

曾蔭權(72歲)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他昨日坐在犯人欄內,留心聽着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的開案陳詞。

主控官開首時指出,原為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在2005年6月21日接替董建華成為行政長官,直至2012年6月30日卸任,在任7年,但曾蔭權在2010年起貪污至2012年下台。主控官指,曾蔭權作為香港最高級的政府官員,理應服務全香港人,而非利用公權謀取私利,但他在2010年4月考慮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申請數碼聲音廣播牌照時,卻瞞住行政會議及全港市民,收受雄濤股東兼董事黃楚標的利益。該次申請由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審批。

「一個想住大宅,一個想攞牌」

李國寶

主控官指出,曾蔭權計劃在2012年中卸任後,入住由黃楚標旗下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持有、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一個三層式豪宅單位。曾蔭權一邊與黃楚標商討入住單位的安排,一邊考慮黃的電台牌照,主控官形容二人,一個想住大宅,另一人就想得到牌照。

雄濤遞交申請後,2010年7月16日曾蔭權妻子鮑笑薇到東亞銀行總行收取一筆來自雄濤另一股東、李國寶的35萬元現金。幾個月後,即11月2日,曾蔭權會同行會在原則上批准雄濤的牌照;11月5日,政府開記者會宣佈向雄濤及另外兩間公司發出牌照,同日傍晚,曾蔭權便與妻子到內地,同一時間黃楚標與李國寶也在內地。

控方指出,4人一同在內地度周末,出入境紀錄更加顯示曾蔭權夫婦與李國寶及後一同返港。主控官着陪審團想想在發牌後,4人先後身處內地是否只是巧合。

禮賓府開會商討單位設計


深圳東海花園

翌年,曾蔭權着手處理深圳單位的裝修設計,在2011年2月18日與由黃楚標旗下公司安排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開會,商討單位設計,首次會議在禮賓府進行,曾氏夫婦及何都有出席。雙方在2012年1月18日最後一次開會。兩日後,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在1月20日批准由李國章出任DBC的董事兼主席。主控官指,為防止傳媒被操控,李國章原屬不合資格出任傳媒董事的人士,但DBC的申請最終獲批。

2011年2月,傳媒報道曾蔭權秘密遊澳門及遊船河,深圳單位亦曝光,曾蔭權事後出席商台節目解畫。廉政公署在2013年調查本案時,取得深圳單位的租約、附加合約及租金收據。被告稱在2012年2月21日才簽下租約,業主亦在同日發出收取80萬元人民幣租金的收據。但控方稱,曾蔭權根本沒有支付過租金,80萬元人民幣中,部份是來自曾太收取李國寶的35萬元。



主控官指出,根據行政會議的規則,若成員遇上利益衝突,須向行會申報,申報是基本責任,以維持行會的誠信這個核心價值,香港以至世界各地,都有同樣的申報機制。主控官續指,作為行政長官同樣有責任要做好榜樣,若連行政長官有利益衝突時都不申報,政府的誠信還剩下甚麼?主控官又指,曾蔭權理應對香港市民忠誠,但他卻出賣公眾對他的信任。主控官將於今日詳細講述有關租約的細節。
案件編號:HCCC484/15

曾蔭權涉貪案時序

16/7/2010:曾太到東亞銀行總行收取來自李國寶的35萬元現金
2/11/2010:曾蔭權會同行會原則上批准雄濤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
5/11/2010:政府開記者會宣佈向雄濤及另外兩間公司發牌。同日下午,曾蔭權與妻到內地,控方指二人與雄濤董事黃楚標、股東李國寶共4人在內地見面;曾氏夫婦與李及後一同回港
18/2/2011:曾蔭權與妻在禮賓府首次與何周禮開會,商討涉案深圳東海花園單位設計
3/2011:何周禮收取第一期設計費17.5萬元
15/3/2011:何周禮提交涉案單位的室內設計圖,於禮賓府與曾太第三度開會
22/3/2011:曾蔭權會同行會正式向雄濤發牌
1/7/2011:授勳名單刊憲
29/10/2011:何周禮到禮賓府受勳,並與曾蔭權及其妻合照
18/1/2012:曾太安排風水師與何周禮見面,3人到深圳開會,亦是曾太與何最後一次(14次)會議
20/1/2012:曾蔭權會同行會批准李國章出任DBC(前稱雄濤)董事兼主席
2/2012:傳媒報道曾蔭權遊船河及秘遊澳門
21/2/2012:曾蔭權聲稱與業主簽署深圳單位的租約,及支付80萬元人民幣租金後取回收據
26/2/2012:曾蔭權上商台節目解釋
7/2012:何周禮收取第二期設計費17.5萬元
資料來源:控方開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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煲呔曾上電台解畫
被指蓄意策劃



曾蔭權2012年出席商台節目為租樓一事解畫。資料圖片

【本報訊】控方提及傳媒於2012年初鋪天蓋地報道關於被告曾蔭權秘密遊澳門及遊船河等新聞,為本案拉開序幕。曾蔭權當時主動出席電台節目為租住深圳東海花園一事解畫,控方指出,他沒有主動披露與黃楚標的關係,反而繼續講大話,隱瞞實情,認為曾蔭權是藉解畫去化解危機,又認為其行為是蓄意而有計劃。

主控官David Perry指出,曾蔭權於2012年2月26出席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為租住深圳東海花園涉事單位解畫,但他沒有發新聞稿解釋所有相關事宜,不但沒有披露與雄濤股東兼董事黃楚標的關係,反而僅在節目中聲稱租約仍未落實、只打算短期租住等,故此認為當中不涉及任何利益衝突,沒有必要作出申報。

無披露與黃楚標關係

David Perry隨即質疑曾蔭權自從1967年加入政府,作為一名任職45年的資深公務員,事件涉及數百萬元,而曾蔭權有14個月的時間,即由他以行政會議主席身份於2010年11月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牌照申請,至2012年2月他主動披露租約,他均認為不涉及利益衝突,沒有作出利益申報。Perry兩度反問陪審團:「真的是這樣嗎?」又謂實情是否真的如曾蔭權所言不涉及利益衝突,交由陪審團自行裁定。

Perry續指,被告曾蔭權作為前行政長官,擅長演說、懂得如何說服他人,他出席電台節目,目的是繼續隱瞞實情,確保無人知道事實的真相,藉此令事件降溫及減少批評,認為其舉動是經過策劃。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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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設計師受勳
曾蔭權涉隱瞞關係



時任特首曾蔭權於2011年向何周禮(右)頒授勳章。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本打算租住的深圳東海花園三層豪宅,控方透露單位面積逾6,700平方呎,裝修費高達300萬元,重金35萬元禮聘知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精心設計,但所有費用均由黃楚標及雄濤廣播的關連公司埋單,曾不費分毫;大宅不但有溫室、圖書館及空中花園等豪華設計,黃更特意按曾氏夫婦心意全屋大翻新,籌備逾年,但遭傳媒揭發租住單位後,有關計劃即停工。

曾太帶師傅上門睇風水

開案陳詞透露,曾蔭權與妻子早於2010至11年,已積極籌備於2012年6月離任特首後,入住雄濤廣播有限公司主要股東黃楚標名下的深圳東海花園豪宅。控方形容單位地理位置優越,為三層單位,設睡房、茶房、休息室、健身室、影音房、溫室、圖書館及空中花園等,裝修華麗,曾亦希望大宅設計要夠豪華。

控方指早於2011年2月,曾氏夫婦已在禮賓府接見何周禮,商討深圳大宅設計,雙方幾近每個月都會面,開會多達14次,但除了首次會議曾蔭權有參與外,及後僅曾鮑笑薇一人出席。控方指曾鮑笑薇更於2012年1月18日帶同風水師傅到深圳大宅睇風水,但之後傳媒揭發曾欲租住該豪宅後,曾為免與大宅扯上關係,即時叫停裝修,遭控方質疑如光明正大,曾根本毋須煞停計劃。

負責大宅裝修設計的何周禮是本案關鍵人物,控方指何收取的35萬元設計費非由曾蔭權支付,而是由黃楚標名下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分兩期支付,黃的公司先於政府公佈發出廣播牌照前的一周,在2011年3月支付首期設計費,尾數則是直到曾在2012年6月底離職特首後一周才付款。

無獨有偶,曾蔭權於何周禮收取首期及政府公佈發牌後推薦何授勳,卻未向行會申報何為其深圳豪宅設計裝修一事,推薦理由是因早於2009年曾參觀一座由何設計、位於北角的大廈,十分喜歡大廈設計,認為何對社會有貢獻。

控方指何周禮最終於2011年10月獲授勳,並向陪審團出示當日授勳典禮上曾氏夫婦與何的合照;直到授勳一刻,仍沒人知曾與何關係。控方指曾為私利濫用職權,以授勳作為何設計及裝修豪宅的回禮,強調重點非在於何應否授勳,而是曾應申報而非隱瞞兩人關係。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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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錯Almighty 陪審員被DQ

曾蔭權

【本報訊】曾蔭權涉貪案前日已選出9名陪審員,但昨卻因英語問題鬧小插曲。一女陪審員昨早宣誓時,疑不懂讀「Almighty」(全能的)一詞,法官考慮案件要用英語審訊,遂主動運用權力免去其職務。及後法庭再抽選出一位新女陪審員,惟她兩度讀錯英文誓詞,遭要求重讀,最終宣誓三次才成功。

陪審員昨早以英語宣誓時,有女陪審員讀到「Almighty」時,只能含糊發音,未能正確讀出,更一度望向法庭職員欲以眼神求救。法官陳慶偉及後即問對方是否對該詞不太熟悉,該女陪審員尷尬微笑點頭。陳官稱並非想令她難堪,但仍免去其陪審員職務。

法庭及後再選出一名新女陪審員,惟她首次宣誓時先讀錯字,法官要求重讀,第二次說漏自己名字,第三次才讀對,成功補選成陪審員。陳官完成抽選後有感而發,稱往往有很多不能預計的事,如遇到語言困難,但仍感謝各人抽空到庭。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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