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609/19647212
曾健超昨在支持者陪同下應訊,警方傳媒聯絡主任為曾安排進入法院路線。何頴賢攝
【七警案】
【本
報訊】七警涉於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昨續審。曾健超出庭作供,首度詳述被毆經過,當晚他聽到抬走他的警員曾討論帶他到哪裏,後來一行人到了暗角,
即將他拋到地上拳打腳踢,又打他的臉和踩他。他遭狂毆期間聽到施襲者說:「示威吖嗱!」他不清楚實際被打了多久,因為「痛楚感覺好漫長」。
記者:歐陽聯發
七警昨繼續統一戴上同款領呔出庭。何家達攝
七警昨全神貫注聽取曾作供,部份被告不時低頭做筆記。曾憶述前年10月15日凌晨,他被警員拉下龍和道花槽毆打,雙手鎖上膠索帶,臉部被噴胡椒噴霧。有警員幫他清洗後,將他交給幾名警員。控方的指控是,押走曾的人就是涉案被告。
曾
供稱,其中兩警一左一右將他夾起押走,另一警屈他的手指及手腕;另外兩至三名警員站在前頭負責引路及趕走記者。一行人前進約20米,喝令曾「行快啲!」曾
沒照做,突然有兩名警員一左一右抬起曾的雙腿,他面向地凌空「被秤起」。他聽到該班警員「討論帶我去邊度」,但聽不到結論。
最後他被帶到暗角,該些警員先將他臉向下掉落地,然後拳打腳踢,又用硬物毆打,曾健超憶述當時他捲曲身體面向牆,聽到有人講「示威吖嗱!」
旁聽市民:好勁喎打得
主控問他被打了多久,曾答不知道,因「痛楚感覺好漫長」,他後來從新聞得知歷時約4分鐘。庭上播放一段較光的無綫片段,片中幾名警員輪流毆打曾,有旁聽市民不禁說「嘩,好勁喎打得」。
主
控問及押送他的警員有無人中途加入或退出,曾承認看到新聞才知有一人在暗角附近加入,但他強調由始至終沒人離開。毆打完畢,7名警員將曾押上私家車,其中
兩名警員將他帶到中區警署,逗留約半小時,又被押上旅遊巴往黃竹坑警校。曾表示直到抵達黃竹坑,該兩名有份打他的警員一直押解他。
代表總督察黃祖成(48歲)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質疑,胡椒噴霧令曾的判斷和觀察力下降,曾承認有影響,但周遭範圍他尚看到。駱又多番質疑曾的誠信,包括指他申請司法覆核是為了錢,曾一一否認。
駱又指,曾上月底被定罪後接受傳媒訪問時公開表示會「搜集證據」,曾帶笑回應「我只係話協助法庭提供證據」。曾承認落口供前多次看過網上暗角片段,但否認片段影響記憶。
次
被告劉卓毅(29歲)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指,曾遇襲後7小時始向警方投訴,當時記錄他被6名警員毆打。曾健超表示不同意,強調當時他向警員澄清是6至7
名,不過負責投訴的警員解釋是初步口供,只是簡單記錄,催促他有救護車正等候送他到醫院驗傷,故他當時沒留意確實數字原來非常重要。
清洪又指,曾遇襲後4天才正式落口供,但僅形容施襲的是「一班中國籍男子」,清洪指施襲者數字前後不一,證明曾對事件沒獨立記憶,曾否認。案件明續審,曾續接受盤問。
案件編號:DCCC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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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庭上自認潑水男
曾健超昨承認是當日向龍和道下方警員潑水的黑衣男子。
【本報訊】曾健超首次踏上證人台憶述被毆經過,連番遭質疑誠信兼翻舊賬,包括他早前被刑事起訴及司法覆核兩案。
遭辯方質疑申請覆核為賠償
辯
方盤問時主動提及他去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內容提及曾遭酷刑毆打,要求警務處交代涉事警員身份,同時索取懲罰性賠償,質疑其「申請司法覆核嘅目的,係
想攞錢」,曾否認並強調「目的係希望公佈涉事警員身份,要佢哋停職及即時檢控」。本案源於案發當晚一名黑衣男子向龍和道下方警員潑水,及後遭人抬到添馬公
園一暗角毆打,而曾及七警分別被控襲警及意圖傷人等罪。首先開審曾健超襲警一案,有關黑衣男、潑水男、暗角被毆男乃主要爭議之處。
庭上昨
播放警方所拍攝的潑水經過,法官隨即指辯方即將發問的問題或會引致證人即曾健超招刑責,提醒曾有權保持緘默,惟曾沒遲疑地承認他便是片中潑水男。辯方聞言
後指,曾上月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襲警罪成,並連番問及該案審訊期間「你代表律師有沒有說這個人(潑水男)不是你」,曾起初略帶迴避地強調沒責任證明自己是
否潑水男,法律意見建議他不需就此作供。
辯方不滿曾無正面回答,指「那麼你的法律代表的立場是怎樣?法律代表認為潑水男是不是你?」法官插口提醒曾要直接回應問題,曾始承認審訊時他不認自己是潑水男。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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