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624/19667571
被問及廉署起訴是否政治打壓,梁國雄稱「盲嘅都睇到」。張柏基攝
【本
報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向泛民捐款風波有新發展,廉政公署昨日拘捕及落案起訴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梁涉嫌隱瞞立法會接
受黎智英25萬元,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梁國雄回應時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記者:謝明明
控
罪指出,現年60歲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身為公職人員,涉嫌於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
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黎智英助手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元款項。
獲准保釋今應訊
梁國雄獲准保釋,以待今日應訊。據悉,今次控罪涉及的25萬元捐款從未在傳媒曝光,是廉署調查梁國雄收受黎智英捐款貪污投訴時揭發出來。
梁國雄表示,廉署人員於昨日早上約6時半到其寓所拘捕他,並將他帶返北角廉署總部,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起訴他。
梁國雄表示不願多談案情,只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指會找律師處理,相信距離開審尚有一段時間。
被問及今次檢控是否立法會選舉前對他的政治打壓,梁國雄指,廉署由拘捕他至搜集證據前後歷時兩年,如今才起訴他,是否選舉前的政治打壓,「你要問廉署先知,盲嘅人都睇到」。
梁國雄續稱,早前已經有很多人提醒他到選舉期時,「可能會有啲動作」。至於今次事件會否影響他參選的決定,他表示自己未報名參選,今次是考驗選民是否對他有信心,現階段他不會談論會否參選。
有熟悉廉署執法的人士指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普通法罪行,針對公職人員各種形式的嚴重濫用職權行為,及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使不涉及受賄或獲取任何金錢利益,也可能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
罪成最高囚7年
該人士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舉證門檻係講緊行為不當,係講佢(梁國雄)冇申報,只要證明佢冇按照程序向立法會申報就已經足夠」。
至
於其他涉案相關人士又會否被捲入涉嫌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該熟悉廉署執法的人士認為可能性較低,「涉案其他人士的確有可能被檢控涉嫌串謀公職人員行為
失當罪,但必須有明顯嘅利益關係,好似許仕仁單案咁,郭炳江被判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係因為佢哋有明顯嘅利益關係,但今次廉署控告梁國雄嘅控罪,只
係話佢冇向立法會申報捐款,當中並冇指控佢同其他相關人士有明顯利益關係」。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624/19667577
泛民質疑ICAC淪政治鬥爭工具
廉署昨落案起訴梁國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何頴賢攝
【選舉臨近】
距
離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尚有3星期,廉署昨正式落案起訴梁國雄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有泛民議員質疑,廉署為何未有起訴同樣沒申報收受巨款的特首梁振英,認為廉
署已淪為政治鬥爭工具,相信選舉越近,鬥爭手段只會層出不窮,但有信心市民能分清是非黑白,但有建制派議員對於廉署做法感高興。
斥梁特收5,000萬獲放生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質疑,本港反貪工作是否已如內地般成為向政敵鬥爭工具,批評律政司和廉署為何沒起訴同樣涉貪、收取澳洲公司UGL5,000萬元秘密巨款的梁振英,「梁振英收取UGL5,000萬,冇晒下文,不了了之」。
何
認為,現時惟有相信司法機構能中立公正審理梁國雄一事,又認為臨近立會選舉,政府針對政敵手法只會層出不窮,但相信市民過去幾年已練就分清是非黑白的能
力,「可以預視用反貪嘅手法打擊政敵嘅案例係陸續有來,就算唔係用捐款嚟做文章,其他政治鬥爭嘅手段都會層出不窮。我哋憑良心做事,無有怕。」工黨立法會
議員李卓人指,廉署並無聯絡工黨議員,李又表明信任梁國雄。
梁國雄被起訴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在立會主動向傳媒說要回應事件,一開口便說對廉署起訴梁感高興,要求廉署嚴肅執法,又指現時立會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調查議員收受利益的機制失效,不滿由立法會「自己人查自己人」,放過梁國雄。
■記者姚國雄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624/19667583
葉國謙:非立會去年調查個案
【本
報訊】廉署起訴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收受捐款未有申報,立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早前曾處理梁國雄和工黨李卓人收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捐款投訴,並
裁定投訴不成立。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圖)昨指,廉署檢控的個案與委員會處理的個案不同,至於會否調查廉署個案,葉稱收到投訴才會跟進。
「捐錢嘅人冇問題」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早前召開聆訊,調查梁國雄及李卓人涉向立會隱瞞接受黎智英捐款,去年12月委員會裁定投訴不成立。委員會當時調查梁國雄收取的兩筆捐款,分別在2013年10月及2014年6月收取,收款日期和金額均與廉署控罪不同。
葉國謙昨指,廉署起訴的個案並非委員會處理的個案,委員會早前調查的是梁國雄2014年接受黎智英50萬元捐款,而今次廉署調查的是梁國雄於2012年接受黎25萬元捐款。
至於委員會會否調查廉署起訴梁的案件,葉國謙指委員會要收到投訴才調查,由於至今未收到投訴,立會會期亦將完結,相信今個會期難以跟進。
葉又稱,對於廉署調查議員接受捐款後無申報,他認為「捐錢嘅人冇問題」,除非捐的錢是來歷不明。
■記者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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