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青山醫院爆性醜聞 兩男逼病友口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14/1642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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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醫院發生男病人被院友強迫口交的事件,其中一人更企圖雞姦事主。

【本報訊】屯門青山醫院一名27歲男病人,前日疑遭兩名男院友強迫替他們口交,其中一人更企圖雞姦事主。受害人事後向護士投訴,院方即時報警。警方到醫院拘捕兩名涉案男子。精神科醫生曾繁光建議在院內設立「歡樂空間」解決病人性需要。 記者:鄭文輝

被 捕兩人分別28歲及30歲,他們涉嫌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男性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被捕。據悉,事發於前日早上8時,事主在青山醫院成人精神科病房內,被兩名 病友強迫他替其口交。完事後,其中一人更企圖與事主肛交,但未有成事。及至晚上7時,事主向病房護士投訴,院方遂報警及通知事主的家人。

警員到場調查後拘捕兩人,據知,警方會向專業人士索取三名病人的精神及心理狀況報告,作進一步調查。青山醫院發言人表示,成人精神科病房前日接獲一名男病人投訴,指他被另外兩名病人非禮,院方即時通知病人家屬,並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

曾繁光:應設立「歡樂空間」

執 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18I條「男子與男性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作出嚴重猥褻作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兩 年。陸偉雄解釋,若醫生證明事主無能力作出反抗,及或無能力作出同意與否的決定,而有人與他進行性活動,行事者便會被控。而被捕人士被證明到有形成犯罪意 圖的能力,便有機會要負上刑責。

曾在青山醫院任職長達25年的精神科醫生曾繁光批評,病人的性需要往往被忽略,他認為對於被評估為有行為 能力的病人,應設立「歡樂空間」解決他們的性需要。他說:「講咗好多年,要喺長期住院嘅地方設立『歡樂空間』,提供地方俾佢哋做啲正常嘅活動,解決佢哋嘅 性需要。」而對於男病人被強迫發生性行為的事件,曾繁光稱在任何精神病院或宿舍都會發生,他認為與青山醫院的保安措施無關。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614/00176_065.html

青山醫院風化案拘兩漢

【本報訊】屯門青山醫院前晚發生懷疑風化案,警方調查後拘捕兩名分別廿八及三十歲男子,他們涉嫌在院內強迫一名廿七歲男院友發生性行為,兩人仍在青山醫院扣查,案件列「男子與男性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前晚約七時,青山醫院一名職員巡房時,發現三名男院友在病房內行為怪異,懷疑三人曾發生集體性行為,立即報警,警方接報大為緊張,探員初步調查後,拘捕兩名男院友,現正聯同院方深入調查事件。

青山醫院發言人證實,該院成人病房前日接獲一名男院友投訴,指被另外兩名男院友非禮,院方即時通知病人家屬,並已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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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聽過有這種情況:
護士會喝止他們,叫他們不要玩得太過份,亦可能會交給醫生處理,不竟他們是精神病患者,報警處理我也是第一次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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