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UGL案無徵獨立法律意見 戴啟思「律政司做法不尋常」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1216/20569839

UGL案無徵獨立法律意見
戴啟思「律政司做法不尋常」

戴啟思指若律政司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可避免外間質疑。
 
【放生梁振英】
【本報訊】律政司日前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就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UGL公司5,000萬元提出檢控,引發不少爭議。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律政司在涉及高級官員的案件中,一般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質疑律政司今次做法不尋常(unusual),公會於本周四開會討論事件。特首林鄭月娥昨稱,假如立法會議員希望得知更多理據,相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願作回應。
記者:陳嘉裕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至今仍未公開交代不檢控梁振英原因。
 
自上周三發出不檢控梁振英的聲明後,律政司的處理手法一直備受抨擊。過去涉及到主要官員的案件,例如2003年時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2013年時任行會成員林奮強在辣招出台前提前賣出物業,以及2015年前特首曾蔭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件等,律政司均有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當年除了發表詳細聲明,時任刑事檢控專員及律政司司長亦有主動就個案作出解釋,惟這次決定不起訴梁振英卻未有依照過去做法,難免令人質疑。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活動後首度回應事件。她強調《基本法》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進行,且不受干預,包括特首也不能干涉,因此她無參與任何案件,故未能回答檢控方面的問題。林鄭又稱,廉政公署完成調查後,已把結果交予相關諮詢委員會,而律政司亦已發聲明解釋。她續指,若立法會議員及社會各界希望得知更多理據,相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稍後很願意到立法會回應事件。

大律師公會周四討論

對於律政司未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戴啟思昨日接受《蘋果》的電話查詢,他指大律師公會將在本周四討論事件,在此之前他只能以個人身份作出評論。他指,自己未有詳細閱讀律政司的聲明,故只能粗略評估案情。他指,以他30年在港執業的經驗,律政司在涉及高級政府官員的案件時,普遍會尋求御用大律師、獨立、不屬於政府內部的法律意見,才決定檢控與否,形容今次做法不尋常(unusual)。

戴啟思強調,非每件案件都需要有獨立法律意見,他亦非要求律政司要按照他所說的方式行事,惟認為今次案件出現爭議,若律政司能夠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可避免外間的質疑(avoid criticism),亦認為獨立的法律意見對市民而言更可信(more credible)。

梁振英繼續「封口」

至於事件的主角梁振英則繼續「封口」不回應,他昨在facebook上載悼詞,悼念已去世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廼強,又恭賀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文永娶新抱,隻字未有提及UGL案。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被問到,今次律政司的手法被指偏袒梁振英,是否應到立法會交代,「我相信如果有需要的話,律政司司長很樂意進一步去解釋這件事」。傳媒再追問會否考慮公開整個決定的理據,以及律政司今回不找獨立法律意見是否有問題,張建宗指,這一定要由律政司司長自己決定,「《基本法》授權律政司一切檢控事宜由佢作出決定」。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1216/20569843

擬提出不信任動議
林卓廷促鄭若驊交代

林卓廷斥放生梁振英決定損害律政司的公信力。黃耀興攝

【本報訊】律政司早前決定「放生」前特首梁振英,不就UGL案提出檢控,「天下為公」發起人、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促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到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解釋不起訴梁振英的原因,並應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否則他會考慮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提出不信任動議。

民主派今遊行抗議

此外,民主派今日早上11時發起遊行,由中環匯豐總行到律政司司長辦公室,抗議律政司不就梁振英UGL事件提出檢控。

林卓廷昨出席電台節目時重申,律政司解釋不起訴梁振英決定的聲明並未提及法律分析,令外界無從評估律政司的決定是否合理。

林卓廷又表示,律政司亦未有按照過往的做法,就案件向外聘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與過去律政司處理涉及前高官案件時的做法有分別,令人感到律政司做法偏頗,斥今次決定損害律政司的公信力。

林卓廷要求鄭若驊到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解釋詳情,並應就UGL案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否則他會向鄭若驊提出不信任動議。

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不認同每件案件都必須尋求外聘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強調這非必然程序,梁美芬又認為立法會調查梁振英UGL案的專責委員會,應認真考慮是否繼續調查工作。

工聯會黃國健則形容,律政司不起訴梁振英的決定是意料之中,而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經4年調查均無新進展,繼續調查只是針對梁振英的政治迫害。
■記者陳嘉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1216/20569846

審查貪污舉報諮委會
近80%由梁委任、續任

律政司決定不檢控後,梁振英連日未回應事件。何頴賢攝

【本報訊】廉署調查4年、涉及前特首梁振英的UGL案,律政司最終決定不起訴,但未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及交代調查經過,惹來公眾質疑。梁振英曾任特首5年,監察廉署調查貪污舉報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現有的13名成員,其中10人便曾在梁就任時獲其委任或續任,佔委員的近八成。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表示,委員無可避免曾由梁委任,令公眾質疑其判斷,因此律政司公佈調查內容尤其重要,促盡快交代詳情。

包括新思維狄志遠


廉署涉及貪污舉報的調查報告,需交由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律政司早前指出,UGL案獲該委員會同意毋須進一步調查。翻查資料,現時委員會共有13名成員,其中10人於梁振英就任特首期間曾獲其委任或續任。

除委員會主席、前審計署署長鄧國斌、委員歐敏兒及陳寶珊外,其餘10人包括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新思維主席狄志遠等,均在梁振英擔任特首時獲其委任或續任委員。

委員會現任委員陳振英指,委員會有保密原則,不能透露運作情況,但他指委員經過既定機制委任,亦有申報制度,過去常有委員因涉及利益衝突,主動作出申報或避席。但他亦認同,律政司詳細解釋UGL案「對公眾觀感係會有幫助」。

前廉署調查主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委員會成員大部份由梁振英委任,在組成上已有先天問題,容易令公眾質疑委員會判斷。他稱,如何申報利益,其實亦無清晰界線,故律政司更需要獨立法律意見及解釋調查內容,讓公眾了解「放生」梁是否合理。
■記者伍雅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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