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風頭火勢放長假 鄭若驊失聯 梁美芬邀下月28日立會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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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頭火勢放長假 鄭若驊失聯
梁美芬邀下月28日立會現身


【放生689】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遺下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的爭議決定後,至今已銷聲匿迹七日,即使是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經民聯梁美芬,想在昨日開會前找鄭,結果也是「聯絡不上」。面對鄭若驊龜縮,民主派在司法事務委員會提出開特別會議,企圖逼鄭現身,但建制派以民主派想「進一步打擊CY」作藉口反對,最終梁美芬決定下月例會才邀鄭出席討論檢控政策,變相再為鄭若驊拖延解釋時間。

記者:呂浩然 梁穎妍

 梁美芬稱「聯絡不上」鄭若驊。
 
鄭若驊上周三(12日)以一頁紙聲明拋下不告梁振英的決定後不久,就開始她的悠長假期至本月27日,面對公眾如日俱增的質疑,鄭一直未有露面。梁美芬昨於電台說,原本想聯絡鄭,看看她會否出席民主派想開的特別會議,但也是「聯絡不上」。民主派要求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召開的特別會議,要求鄭交代不告梁振英、又沒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原因。民主黨涂謹申解釋,社會關注鄭不檢控決定,而過往委員會亦有先例討論重大、涉及公眾利益的案件,故此應當邀請鄭現身。而民主黨許智峯更批評鄭的決定撼動了香港法治和信心,可是鄭隨即休假是「不負責任」。

建制派則反對民主派的要求,民建聯李慧琼指民主派的要求旨在「進一步打擊CY」,又說UGL案「個個都有立場㗎喇」,所以不應打破委員只談政策、不講個案慣例。工聯會黃國健更儼如律政司代言人般指,民主派之所以覺得律政司提供的資料太少,正源於UGL案根本沒有證據。

民建聯被斥為周浩鼎轉軚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反駁,以往律政司司長都有在胡仙案中現身,解釋不檢控決定,既然鄭決定不檢控就應「堂堂正正嚟教吓市民」,過去不檢控前廉政專員湯顯明都有六頁紙解釋,嘲諷「一頁紙對我哋國家領導人太唔尊重喇」。就連司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郭榮鏗都禁不住批評民建聯,指民建聯過去在委員會不時批評鄭若驊就重要法律問題「唔出現、無影、唔解釋、冇立場」,質疑民建聯今次立場有變,是因為UGL案亦牽涉該黨周浩鼎與梁振英私通問題。

梁美芬則指,委員會過去會藉討論法治、檢控政策來討論,相信屆時「都有機會問到個原則出嚟」,為維持一致標準,所以決定明年1月28日的例會上加入議程討論檢控政策,而非加開特別會。許智峯雖一度要求投票,但梁以「投票否決咗就唔係下個月例會(討論)」,維持下月例會討論。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港府高層一面推鄭現身解畫,另一面建制派不表決是否召開特別會議,同時又安排下月底才討論,目的是不想刺激民情,導致更多人參與民主派周日(23日)和元旦遊行,而又有足夠時間讓整件事丟淡。他指出,下月底距今有個半月時間,按目前民主派根本難以動員群眾的政治氣氛,這種丟淡策略已是港府常用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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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前批假 疑有預謀避交代

一眾泛民議員在議會舉手發言,狙擊鄭若驊消失一事。謝榮耀攝

【本報訊】律政司未有諮詢獨立法律意見下,決定不就UGL案起訴前特首梁振英,引起各界不滿,作為司長的鄭若驊一直隱形,政府更以「擠牙膏」方式,到昨日才交代鄭若驊原來於本月15日、即公佈不檢控梁後休假,而一直稱鄭會向公眾交代的特首林鄭月娥,更是一個月前已批核休假,即林鄭早知鄭休假中,不會作回應。有立會議員質疑鄭根本早有部署,想逃避向公眾交代。

律政司:署任安排不適用

今次事件由追究不檢控梁振英,慢慢燒到鄭若驊事發後隱形。事實上由政府在傳媒追問下,才交代未有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到未有交代鄭若驊早已休假,處處令人質疑政府有心隱瞞鄭去向。《蘋果》昨分別再向特首辦及律政司查詢,究竟鄭休假由誰批核?由何時開始休假?有否安排署任?特首辦發言人回覆查詢指,特首於一個月前已批准鄭若驊休假。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指,鄭於本月15日開始休假,署任安排並不適用於律政司司長,因實施問責制後,律政司司長無法履行法定職責,各律政專員可按獲授權力履行相關職責。而若某項特定法定權力沒有授權予個別律政專員,可根據《律政人員條例》(第87章)第7條,由法律政策專員履行該項特定職責。

對於政府解釋,公民黨楊岳橋批評,鄭作為律政司司長,政治敏感度極為不足,「正常人都諗到決定會引起全城譁然,冇可能唔準備詳細交代」,又指即使鄭早申請休假,「除非你唔知12月公佈結果,否則𠵱家客觀上就係畀人感覺你係逃避」,他直斥鄭上任至今「重大事件不上身」,僭建風波更是「遇難即避」。

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回覆《蘋果》查詢指,由於特首早向鄭批假,故非外界所說「避風頭」,強調檢控權在律政司手上,但由於現時正有司法覆核,律政司不宜評論案件。陳又澄清外界指林鄭有介入之說,強調今次是法律而非政治決定。至於為何林鄭早前指相信鄭若驊樂意解釋,但實際上鄭卻放大假,陳強調特首是指一般而言,「絕對唔係要求或者規定佢(鄭)要咁做」。

■記者莫劍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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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應加鄭入案 郭卓堅續申覆核

郭卓堅早前因律政司決定申覆核,遭斥等於「放生鄭若驊」。蔡少玲攝

【本報訊】律政司以無足夠證據為由,不就UGL案檢控前特首梁振英,「覆核王」郭卓堅日前就此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欲推翻律政司決定,昨早表明堅拒撤回申請。惟數小時後,郭稱遭指摘入稟等於「放生鄭若驊」,令律政司有藉口拒絕再回應傳媒相關問題,郭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撤回申請。惟晚上他稱收到法庭通知會開庭,法官周家明認為應將律政司司長加入本案,列為建議有利害關係一方,稍後會要求各方列席,故決定繼續提申請。

昨晚8時半,郭通知傳媒稱:「各位傳媒朋友和支持者,蒙法官周家明來函,叫我準備開庭,所以明天不會取消覆核,請諒。」法庭致函郭卓堅,稱法官周家明於本月17日作出指示,認為應將律政司司長加入本案,列為建議有利害關係一方;又要求郭於14天內將相關文件送遞給有份向廉署舉報的人士,而他們亦可加入成為建議有利害關係一方。法庭稍後將要求與訟各方出席許可申請聆訊,預計需時兩小時。

一度因被指摘欲撤回

郭卓堅昨早透露,2016年9月有份向廉署舉報,指梁振英在UGL事件中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本周一始獲廉署補發不起訴梁的通知信函。郭稱既然是事件持份者之一,自然可提出司法覆核。他稱堅決不會為此撤回申請:「佢係唔答就點都唔答,唔係因為我入唔入稟!」

不過事隔六小時郭卻轉軚,傍晚在fb指,由於不想被鄭若驊利用過橋,決定撤回申請,批評律政司和建制派以有司法覆核為由,拒絕鄭到立法會交代的行為「無賴」。郭又指由於民主黨在fb上,就律政司不回應一事「鬧我,賴晒落我度」,故決定「犧牲小我」,先撤回申請,免受千夫所指;若鄭休假後仍不到立法會解畫,他將再次入稟,並澄清事件跟民主黨無關。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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