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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來師姐第一槍
繁忙港鐵站 女警開槍重創鎅刀男
開槍女警事後在場協助調查。詹家志攝
【市民嚇破膽】
【本報訊】一名陀槍師姐昨晨上班繁忙時間,與男同袍在港鐵深水埗站大堂截查一名有襲警前科男子時,男子突取出鎅刀,並持刀衝向女警企圖施襲,女警感生命受威脅及在警告無效下,開一槍將男子轟倒,男子左腹中槍送院搶救後情況危殆,為本港首宗執勤女警開槍制服疑犯案件。但有立法會議員及市民關注,警員在人流多的港鐵站大堂開槍是否有必要,望警方徹查事件。
記者︰黃婉儀 張培生 詹家志 翁鈺輝
中槍命危疑犯姓周(55歲),報稱地盤工人,與妻住深水埗福華街一間劏房,22歲兒子已不同住,周有刑事案底,2013年在深水埗街上遭衝鋒隊警員截查時,將一名警員推跌,涉襲警被判囚7日。他無精神病紀錄,警員在其身上搜出一張相信由建築公司開出的過萬元支票,而他企圖用來襲擊女警的15厘米長鎅刀,疑是用於地盤的工業用鎅刀,警方正調查他犯案動機。開槍女警31歲姓袁,隸屬西九龍總區機動部隊。
疑犯中槍後被警員制服地上,鎅刀跌在一旁(圓圖)。黃婉儀
疑犯送院搶救,情況危殆。
左腹中槍情況危殆
現場為港鐵深水埗站大堂近D出口(黃金商場),昨晨7時40分,由於正值上班繁忙時間,站內有不少趕搭地鐵的市民,袁女警與一名男同袍則在站內進行反罪惡巡邏,其間,兩警發現周胸前孭住一個背包行經大堂,覺可疑,於是上前截查,豈料有人見兩警接近,竟從背包取出一把鎅刀揮舞,兩警見狀即退後一步,並各自拔出佩槍及擎槍警告周「咪郁」,惟有人不但沒有放下鎅刀,且將鎅刀的刀鋒推出,並走向女警,女警當時評估使用胡椒噴霧或警棍難以制服疑人,於是開槍一響,疑犯腹部中槍倒地,仍想拿起跌於一旁的鎅刀,但遭警員踢開。
當時大堂內有不少乘客,赫聞槍聲慌忙走避,搭港鐵到深水埗上班的Sandy當時正前往D2出口,她說「突然聽到好大聲『嘭』一聲,跟住個個雞飛狗走,然後有幾十個警員衝落大堂,個男人(疑犯)就俾警員撳喺地上。」趕返工黃小姐當時行經大堂,她說疑犯當時仍能郁動,「佢個頭兩邊郁,個口成口血,但唔見身體有流血,地上亦冇血迹。」救護員到場將中槍疑犯送院搶救,情況危殆,彈頭仍留在其體內,院方安排今日施手術取出。警方封鎖現場調查,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檢查周背包內的物件後,並派員到其租住的劏房搜查。
警方︰女警成功制止罪行
對於有警員在繁忙時間的港鐵站內開槍,深水埗分區指揮官周毅剛稱,疑犯當時亮出刀鋒企圖襲擊女警,兩人的距離並不遠,女警感生命受威脅,作出警告不果下於是開槍;警方昨晚稱,經初步調查,確定開槍女警是根據武力使用守則,以及當時的現場環境,作出正確的判斷,防止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及成功制止一宗暴力罪行。
但目擊事件的Sandy則感到不妥,認為現場人來人往,可採用其他方法制服疑人「咁啱射中其他人咪仲衰。」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相信警員當時的判斷,但關注在人流多港鐵站內開槍,會否流彈傷及市民,副主席涂謹申則希望警方能全面及公正調查今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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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人恐傷無辜「冇必要開槍」
警方事後圍封站內部份範圍,由於正值繁忙時間,站內人流甚多。
【本報訊】女警昨晨上班繁忙時間在港鐵站大堂開槍制服持鎅刀男,公眾對於在人來人往的港鐵站開槍是否別無他選,議論紛紛。有目擊巿民指站內當時有很多人趕上班及上學,恐流彈會傷及無辜。有議員亦關注開槍事件會否殃及他人。另有退休警官認為女警開槍做法正確。
目擊疑犯被制服的巿民Sandy表示,事發時深水埗站內眾人聽到槍聲後都表現驚慌,認為警員在站內開槍不太妥當,「點都係返工返學時間,未至於要開槍……驚流彈射中其他人,其他人係無辜。」她續稱,事發前已見有多名警員在站內巡邏,並非只有涉案的一男一女警員,她認為要求增援會較開槍妥當。乘客魏先生亦擔心警員開槍會危害其他人,但認為如果疑犯危害警員或市民,開槍無可厚非。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關注流彈會否傷及巿民的情況,他相信警方在每次開槍事件後,會進行內部檢討,希望警方能夠吸取經驗,如果認為事件中警員有做得不足地方,內部會有懲處。
警協引朱振國事件指「做得好」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形容,開槍女警當下生命受到的威脅,只有她自己感受最深,旁人難體會。他相信女警有評估當時情況,感生命受威脅,電光火石間作出開槍決定,成功制服疑人,亦沒傷及其他人,他個人認為女警做得好,並有遵從安全指引。他套用警員朱振國被兇徒以生果刀插頸事件,指無論生果刀或鎅刀落入不法之徒手中都可成致命武器,若疑人持鎅刀在港鐵站內衝向群眾,後果不堪設想。
香港大學犯罪學中心榮譽研究員、退休高級警司何明新指女警開槍做法正確,因當時疑犯手持武器靠近,嚴重影響女警生命安全,「佢冇得揀,如果唔開槍,疑犯走咗去,可能會傷害其他人。」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坦言:「警槍係致命武力,如果現場可以用其他武力選項,包括警棍或胡椒噴霧制服當事人,當然更好!」但補充當時警員面對有人持鎅刀襲擊是突發事件。他希望警方檢討若日後面對同類環境,會否有更好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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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淨Madam料獲嘉許
女警林靄思在1953年查案時獲准佩槍一天,成香港首名陀槍師姐。
【本報訊】PTU陀槍師姐鳴槍制服疑兇,成逾半世紀以來,首位執勤時開槍女警,消息稱,開槍女警姓袁(31歲),人稱阿Wing,2012年加入警隊,半年前開始駐守西九龍總區機動部隊。6年警隊生涯,她多次被上司及同袍讚「細細粒,好硬淨」,故對她開槍並不感驚訝。
阿Wing守PTU前曾守過紅磡警區,有同袍形容她工作勤力:「踢親竇都好肯落手落腳,有次做截查車輛時,亦眼利發現有大量攻擊性武器。」警隊大部份人都認為她今次表現出色,相信會獲上級嘉許。阿Wing裝備有史密夫威信點三八左輪手槍,及隨身攝錄機,她在開槍後由多名同袍陪伴,於港鐵站內協助重案組探員調查,佩槍則已交鑑證科檢驗。
1953年林靄思准佩槍一天
本港女警於1949年出現,在此之前警方只以非正式方式招聘女性任搜查員,專責替女疑犯搜身或套指模,至49年首名女警務人員、大馬籍華人許錦濤(又名高健美)獲聘為警隊女副督察。1951年警隊開始招募女警,女警林靄思在1953年調查一宗謀殺案時曾獲准佩槍一天,成為香港首名陀槍師姐。
1992年首個全女班機動部隊Tango連成立,至1995年起所有新入職女性警務人員均須參與強制性槍械射擊訓練,軍裝女警在街上巡邏亦佩槍。警隊目前有逾4,500名女警,佔全體警員一成半,雖然正式陀槍已23年,但以往從未有女警於執勤時開槍。不過過往曾發生多宗女警佩槍走火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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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宗警員開槍4人亡
21歲何世通尋妻不果激動亮鎅刀,遭警轟斃。
【本報訊】連同昨日一宗女警開槍,近10年來本港發生12宗警員開槍案,有4人死亡。現時《警察通例》對警務人員使用槍械有嚴格指引,警務人員必須在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來達到目的時才可使用槍械。警員只可在三種情況下使用槍械,包括保護任何人及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嚴重傷害;執行拘捕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及在犯該等罪行後企圖逃避逮捕的疑犯;以及平息騷動或暴亂。
退休高級警司何明新指根據警隊指引,警員開槍應瞄準疑犯身上最大部位,即身體正中,以達至最高命中率,減誤中途人機會。指引沒規定警員開槍前必須向疑犯警告,「如果佢下一秒已經扑落你個頭,你仲點警告?」何明新強調,事先警告應於情況許可下發出。每次有警員開槍,警隊必進行內部調查,先判定警員開槍是否合理,再研究有關指引,若發現有問題或不足會修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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