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1127/20555554
中區警署 存886枚催淚彈
2014年9月28日警方向示威者施放87枚催淚彈。
【本報訊】「佔中三子」及六名學生及政治領袖被控煽惑公眾妨擾等罪一案,昨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有辯方大狀指煽動群眾的元凶,其實是警方當晚施放了87枚催淚彈使用過份武力,庭上披露當時中區警署存放了886枚催淚彈。出任證人的高級警司長篇反駁,自言當差30年所見,警方每次用武都是按專業判斷;當天示威者用不合理武力激烈衝擊警方,「我相信任何一個警務人員喺現場,係別無其他選擇去施放催淚彈」,「並沒有、並唔會煽動其他人去佔領」。
記者:勞東來 楊思雅
控方昨傳召兩名高級警司作供,分別是2014年佔領期間擔任灣仔分區指揮官的謝名揚,及時任中環區助理指揮官黃基偉。2014年9月26日,黃之鋒等人帶領過百名學生爬入公民廣場,黃基偉稱身處金鐘添美道目擊事件,後來「雙學三子」因此事被起訴,他曾在審訊作供。
代表被告張秀賢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播放9月26日的新聞片,黃認同學生當日的罷課集會和平有秩序,警方因應人多,安排了添美道兩條行車線予學生使用。黃指當晚上司曾下令容許學生自行離開公民廣場,只有10至20人離開。
控制中心指示前線停施放
黃基偉
黃供稱9月28日下午他身處中區警署,可通過電台了解中環和金鐘的示威情況。潘熙問黃知否警方當晚施放了87枚催淚彈,身為中環區助理指揮官的黃說看新聞才得悉。潘披露中區警署彈藥庫當時存放了886枚催淚彈,可從警方電腦系統查到,黃又稱當時沒了解過。潘翻查紀錄,發現警察總部的控制中心9月29日凌晨零時20分,指示前線停止對示威者施放催淚彈,黃又回答稱不知情。
潘熙指出,煽惑群眾佔領金鐘和中區主要道路者,其實是警方於9月28日晚間使用過度武力。黃不同意,稱根據他30年警務生涯及近年處理公眾集會的經驗,認為警方一向憑專業判斷使用所需程度的武力;從新聞可見,當時太多示威者想進入添美道,有示威者推撞警察防線,警方別無選擇下施放催淚彈,「去阻止可以講係一啲暴力嘅示威者,係並不和平、激烈,甚至使用不合理武力去衝擊我哋同事嘅防線」。有旁聽市民聞言不滿鼓譟,黃一度從證人台瞪眼回望。
潘追問若如黃所言,何以警方下令禁止再放催淚彈,黃表示不在現場,不清楚原因。代表被告李永達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續問黃,知不知87枚催淚彈是否取自他隸屬的中區警署,黃說不知,亦沒人就施放催淚彈諮詢過他。蔡質疑施放地點屬於黃的管轄範圍,為何沒人問其意見,黃解釋因他不在現場,亦非工作期間,故毋須諮詢他,不過蔡反問黃當時是否當值,黃又稱是。
在蔡盤問下,黃表示9月28日不知有總警司下令封鎖金鐘若干道路,另一證人謝名揚稱從即時新聞得悉封路。蔡問兩人身為指揮官級別,竟沒人就封路諮詢二人意見,兩人答沒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4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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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耀明曾通知擬舉行五萬人集會
朱耀明
【本報訊】代表三子的大狀關文渭盤問證人時透露,朱耀明2014年9月中曾知會警方,三子同年10月1日擬在中環舉行集會,主題是引起公眾關注普選,當時朱有通知警方集會為期三天,人數多達五萬人。負責處理集會通知的助理指揮官則謂,需翻查紀錄才能確定有否審批或回覆朱;但他去年就本案錄取口供時,對有關集會通知隻字不提。
時任指揮官稱不知情
關大狀指朱耀明9月18日曾知會警方擬在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皇后像廣場和遮打花園舉行集會,料5,000至5萬人參加,會豎立50支「和平佔中」直幡,三子和泛民議員會輪流發言,並安排200名糾察維持秩序。關問時任中區助理指揮官的高級警司黃基偉有否派下屬跟進、有否簽發不反對通知書或反對書,黃說需時翻查紀錄才能確實。
關續指警方最終於9月28日佔中啟動當天,以口頭回覆主辦方,黃再一次說需翻查紀錄;關並指警方9月25日曾派員與朱會面,黃則稱不知情。三子最終於去年3月被控,黃稱他同年6月錄取口供時並不知情,只知要就一宗公眾妨擾案作供。關直言黃的口供紙對朱的集會通知隻字不提,黃起初表示不肯定,惟控方確認屬實。
根據雙方同意案情,學民思潮和公民黨9月26日和27日在添美道行人路的集會獲批不反對通知書。黃透露公民黨27日知會警方延續集會,惟他考慮到添美道集會已被界定為非法集會,以「不適合舉辦集會」為由發出反對通知書。
代表陳淑莊的資深大狀王正宇質疑,《公安條例》並無授權警方可基於「不適合」而禁止集會;根據條例,若警方無法透過施加集會條件,達到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才能禁止集會,惟警方該次反對通知書沒表明有此情況。
■記者勞東來、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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