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涉襲擊悼念李旺陽市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004/18449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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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關子昂獲律政司撤銷指控兼得堂費。資料圖片

【本 報訊】今年6月有市民出席支聯會在旺角舉辦的李旺陽悼念會後,遭約四名兇徒從後用摺椅襲擊頭部,警方事後拘控青年關愛協會主席一名下屬。案件昨再提訊,由 於控方的證供未能確認他是施襲者,決定撤銷起訴他,他更獲判超過3萬元的訟費。據了解,事主一直願意做認人手續,但警方並無作出安排。

被告關子昂(39歲)原被控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基於現時針對被告人的所有證據,沒有合理機會將他定罪,故撤銷指控。

獲判逾3萬元訟費

據 悉,在社交網站facebook流傳的涉案影片,僅證實被告當時在場,但影片沒有顯示施襲始末,惟被告的樣貌被傳媒大肆報道,辯方憂慮對被告不公平,故一 直反對進行列隊認人手續。警方沒有安排列隊認人,但曾表示會安排面對面認人,最後卻不了了之,律政司在上月下旬決定撤銷控罪。

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度提訊,被告獲撤控後申請訟費,獲裁判官批准。被告在首兩次聆訊聘用資深大律師代表,估計訟費逾3萬元。辯方曾指被告在啤酒公司任職經理,其老闆正是青年關愛協會主席。資料顯示,香港青年關愛協會有限公司的註冊地址為粉嶺燕京大廈一樓。

資料顯示,53歲姓陳事主於今年6月6日在旺角準備出席李旺陽悼念會時,與青關會人員口角,會後行經通菜街,突然被四至五名兇徒從後襲擊,其中兩人手持摺椅扑向陳的頭。警方之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22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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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我睇唔到佢推個警察
社運男襲警上訴押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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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人士泰歷由戰友陪同出席聆訊。楊家樂攝

【本報訊】社運青年前年在中聯辦外示威,高呼平反六四,並與警員發生衝突,經審訊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判監半年。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昨日看畢事發時的錄影片段,直言:「我睇唔到上訴人推個警察喎」,又指青年首次襲警便遭判監,情況少見。案件押後裁決。
代表上訴人泰歷(24歲)的大律師指,報稱受襲的警員於聆訊時出庭作供,起初未能清楚講出遇襲經過,直至控方在庭上播放案發時的錄影片段,並與裁判官杜浩成多番討論後,警員始供稱遭上訴人推撞。大律師認為聆訊過程對上訴人不公。

初犯判監少見
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回應有關安排不太理想,令人覺得作供警員有「馬後炮」之嫌。法官又謂曾以正常速度觀看涉案片段兩、三次,均未能看到上訴人被指襲擊警員的動作。即使律政司一方昨日特意在庭上,以慢動作播放片段,法官仍未能看清。

法官張慧玲補充,上訴人屬於初犯,「第一次犯就判即時坐監,印象中比較少啲」,若非情節嚴重,多數判罰款了事。律政司則認為判刑是稍重,但不算明顯過重。

前年10月1日,上訴人泰歷被指於中聯辦外將鐵馬推向警員,再於警車內與警員衝突。他於去年6月被判入獄,即日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法官昨日得悉上訴人現時須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質疑「使唔使呀」,決定將次數減至每周一次。
案件編號:HCMA4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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