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1日 星期日

律政司前高官:「送中」例損人權 三子、陳太籲今上街抗惡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331/20645768

律政司前高官:「送中」例損人權
三子、陳太籲今上街抗惡法



【本報訊】港府為解除中港不能引渡逃犯的限制,辯稱香港法院可把關,並剔除九類商業罪行以換取商界支持。但律政司前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現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白孝華,逐一反駁政府論點,批評今次修例「奇怪」及「無意義」,擔心修例後疑犯會被移交到法制落後的地方,對權利和自由或毫無保障。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和佔中三子亦對修例感到擔心,呼籲港人今日上街反對「送中條例」。
記者:呂浩然
 
現時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白孝華(Michael Blanchflower),1986至2002年在律政司工作,專責引渡、司法互助等問題。他回覆包括本報在內等多間傳媒有關修例查詢時表示,修例的影響在於容許當局把在港的人移交到任何一個地方,而該地的法制、奉行的價值和原則可以跟香港完全不同,對權利和自由更可能毫無保障。他提到,疑犯可被移交到與中國簽訂了引渡協議的國家,例如俄羅斯、伊朗、阿富汗等。

特首發證明書 法院無權質疑


港府自從2月拋出修例建議以來,經常以法院把關叫市民安心,但白孝華則解釋,法院只能判斷申請移交個案有否按條例進行,而無權質疑特首發出證明書的決定。

修例建議出台後,商界大表憂慮,結果港府在草案中剔除九類商業罪行。白孝華形容做法「很奇怪」,因這些被剔除的罪行可以很嚴重,他舉例解釋,一個人可以違反證券條例和盜竊,即使有關證券的罪行被剔除,要求移交一方面仍然可以用另一罪行提出移交,反映港府剔除九類罪行的做法並非有意義的保障。

港府試圖以提高引渡門檻,由只處理可判監一年的罪行上調至可判監逾三年的罪行,游說外界接受修例。不過白孝華指出,這門檻仍然非常低,因為除了最輕微的違法行為外,幾乎無所不包,換言之這門檻根本沒有意義。

民陣和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起今日下午遊行,反對修例。日前訪美、並曾與美國副總統彭斯等官員會面的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表示,今次港府修例引起本地及國際社會很大關注,而市民還有不少疑問未解,港府卻匆匆把草案刊憲,志在必行,令人感到擔憂。陳太強調這次修例影響深遠,商界發出強烈聲音後,政府願意讓步,質疑政府為何不聽取其他市民的意見,她呼籲港人今日遊行發聲:「我覺得市民應該行出來,表達你們的憂慮。」

三子斥港府「司馬昭之心」

即將面對佔領案件判決的佔中三子也就修例表態。陳健民稱,台灣已表明不接受港府這次修例,港府仍然強推,其「司馬昭之心」相當明顯。陳再指出,過去有內地民間團體遭內地當局打壓時,內地未必用上顛覆罪,而是羅織其他罪名,所以港人不能掉以輕心。

戴耀廷也質疑當局修例的真正用意並非解決台灣命案,而是針對政治事件,修訂對香港法治影響深遠,呼籲公眾上街。朱耀明則稱,港府就因應有錢人的憂慮而剔除九類商業罪行,「證明條法律已經並非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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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引渡文件要求
李家超承認鬆手

李家超不認同剔除九項商業罪會令港淪為「商業犯罪天堂」。
 
【本報訊】政府提出修改《逃犯條例》,向商界大開方便之門,豁免九項商業罪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承認,社會上有觀感指政府只偏聽商界意見,但這只是他「綜合分析」意見的決定。政府今次修例提出,放寬申請引渡文件的要求,李家超反指只是現行條例是較緊,修訂是配合不同司法管轄區的不同認證方法。

對於美國商會前日再發聲明,稱憂慮修訂《逃犯條例》會減低香港營商吸引力,李家超反駁修例可打擊有組織罪行,有助改善營商環境,不明白為何修例會與香港營商吸引力有矛盾。李亦不認同剔除九項商業罪行會令香港淪為「商業犯罪天堂」,他解釋不少商業罪行均涉及「犯罪得益」,港府可循其他控罪入手,如控告盜竊、欺詐和洗黑錢等。

稱京傾向部級提要求

現時申請引渡文件要有申請一方的法官核證,香港才會接納,但政府卻因應今次修例放寬要求,指任何文件若看來是按「有關訂明安排所訂的方式」而核證就已經要接納,李家超解釋只是技術修訂,以配合不同司法管轄區的認證方法:「我哋一向緊咗,但我哋(今次)設計係應用於全部司法管轄區,但每一個法律同制度都有佢嘅認證方法,既然係咁,我哋認為技術上要少少改動。」

他又透露,內地初步覺得要由部級才可向香港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而非經地方政府部門層面,又指所有要求引渡的案件必定會先經本港法庭聆訊,「喺陽光下進行」,相信公眾可透過傳媒監察。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稱,外界千萬不要戴上有色眼鏡、亦不要以陰謀論角度看今次修例,剔除九項商業罪行是實事求是:「我哋絕對沒有陰謀論……不要以為我哋傾斜商界」。

■記者姚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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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九商業罪難釋疑慮
陸委會:台商恐撤出港

 陸委會港澳蒙藏處處長杜嘉芬盼港府審慎處理《逃犯條例》修訂。王心義攝

【「送中」條例】
【本報訊】政府因應商界關注,剔除了部份《逃犯條例》修訂中的商業罪行,台灣大陸委員會港澳蒙藏處處長杜嘉芬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即使已經剔除部份商業相關罪行,但仍然有台商對此感到憂慮,不排除會有個別營商者撤出香港。對於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曾經就陳同佳案回信給台方,杜嘉芬指該信只要求台方提供案件資訊和物證,完全沒有回應台方的要求。
記者:張嘉雯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早前接受訪問時表示,一旦《逃犯條例》修訂獲通過,台方為了保障國民安全,會考慮向香港發出旅遊警示。陸委會港澳蒙藏處處長杜嘉芬指出,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有必要保障國民的利益,又指即使港府在修訂中已經剔除了部份與經濟有關的罪行,有台商仍然對於修例表示憂慮,「中間有很多黑白之間,(他們)表示很高的憂慮」。

林鄭懶理司法互助請求

特首林鄭月娥被指沒有回應台方就殺人案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董立華攝

杜嘉芬表示,不排除有台商會因此而撤離香港,「如果有危及到他們安全的部份,他個人應該會有一些評估,可能到別的地方,或者回到台灣,都有這樣的可能」。

對於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在立法會上表示曾回信一次給台方,提到「睇吓點樣方面可以提供協助」的說法,杜嘉芬感到意外,她指台方曾經分別在去年3月、5月及12月向港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得不到回應,「她(林鄭月娥)所謂的回信是,我們是接到香港方面,希望我們就殺人案提供相關的訊息跟物證」。

杜嘉芬表示,台灣在6月收到信件後,在7月就向港方提供了案件資料,至於台灣方面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港府是「完全沒有回應」。

台方願就修例交流意見

雖然港府一直指陳同佳案是修例的觸發點,但杜嘉芬指港方至今未曾與台方有任何交流,「修訂是香港內部的事務,我們就不做討論,要看修訂後的內容,如果在修出來之前,她願意來與我們交流意見,我們當然也非常樂意表達我們的關切,但目前我們沒有收到就修例本身要進行溝通」。

杜表明並非干預香港的事務,但重申台方的一貫立場,指司法互助要建基在尊重台灣主權之上,不能矮化台灣,「特別是我們無法容忍把中華民國主權消失,這是我們無法接受的」。

杜嘉芬表示,希望港府能審慎處理條例修訂,台灣方面也希望陳同佳案得到妥善處理,「我們也注意到特首在前幾天有提到,她是秉持同理心跟憐憫心去處理,我們同樣對受害者的家屬也希望秉持同樣的一個心態,能夠讓公義去得到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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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修例前離港 林榮基最後上街


林榮基指《逃犯條例》修訂仍有很多灰色地帶,不足以保障港人。
李家皓攝

【本報訊】曾經因為出版禁書得罪中央、一度被內地公安拘留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揚言今日可能是他最後一次在香港參與遊行,因為他已經計劃在《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前離開香港。為了言論自由與人身安全,他呼籲港人今日上街反對惡法。


「大陸冇法治觀念」

由於原有的《逃犯條例》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的引渡個案,港府建議修訂有關條例,刪除這方面的限制,這意味着修訂若然生效,中國政府就可以要求港府引渡他們有意檢控的香港人,包括被內地執法機關指控「違法經營書籍銷售」的林榮基。

林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將港人置於不利位置,即使刪除九類主要涉及營商經濟的罪行,以及規定涉及的罪行必須可循公訴程序審訊、在香港可被判監三年或以上的案件,但當中仍有很多灰色地帶,不足以保障港人,「北京呢二十幾年係收緊對香港嘅管治,好明顯喺近幾年」。

林榮基續指:「大陸嗰邊冇一個法治觀念,我親身經歷,假法庭有兩個假法官,仲有個女警扮證人都得。」他表示,在香港和內地入獄完全是兩回事,而本港近年亦有「赤化」問題,有學校校長要求教師寫悔過書,「呢啲係侮辱人性」。

稱比23條立法嚴重

對於有指修訂《逃犯條例》後,港人有可能被引渡到一些與中國簽了引渡協議的國家,例如俄羅斯、伊朗等,林榮基認為影響性不大,「呢啲地方好少(香港)人去,不過問題係唔識當地法律,可能喺唔知情下違反法律就被通緝」。

自從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有美國和德國的朋友接觸林榮基,他說首先考慮美國,其次是德國,又透露最近有第三個地方有人與他聯絡。林榮基重申,今次《逃犯條例》修訂帶來的後果比《基本法》23條立法更加嚴重、影響範圍更廣,呼籲港人今日上街反對惡法,「唔只係言論自由、人身安全,為下一代着想一定要出嚟」。

不過,林榮基表示對於今日的上街人數不感樂觀,他根據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和油尖旺區議會大南選區的補選結果指出:「有乜理由李卓人服務社會四十幾年,輸畀一個冇貢獻嘅人?」他認為,補選結果反映了港人對政治冷感和漠不關心。

他續稱,雖然港府向來不聽從民意,「冇2003年50萬人(上街),但有30萬人上街都可以表達民意」,希望有一定人數的港人參與遊行,向惡法說不。他一再呼籲,香港人不要裝睡,為了下一代着想,今日要上街表達民意。
■記者張文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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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悔被捕 眾志90後誓反修例



朱恩浩(左)及何嘉柔雖因闖入政總請願被捕,但無損對抗惡法的信念。伍嘉亮攝

【本報訊】九名年輕人早前為了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而闖入政府總部請願,特區政府隨後「強烈譴責」的人士中,包括21歲的何嘉柔與20歲的朱恩浩。首度因為抗爭被拘捕,兩人怎會沒有壓力?不過,眼看香港人的安危迫在眉睫,總不能因為年輕而袖手;趁着還有空間,是時候在關鍵時刻,讓反對聲音被看見,免將港人送入「虎口」。

說服愛國母親反思

身兼香港眾志成員的社工系二年級生何嘉柔表示,最初對於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冇為意」,及後才知道比起《基本法》23條更加嚴重,「23條可以『安』條罪畀你,引渡條例直情可能拉返去大陸受審,今年推呢樣、過多幾年立埋23條,香港能唔能夠承受到呢?係咪可以由得佢(修例)通過?」

何嘉柔續指,向來愛國的母親第一時間除了關心她的傷勢,「(其後)鬧我做乜咁儍豬豬?精人用口唔用手!」何嘉柔反問母親知否她抱持的信念?母親由不知道到開始覺得有問題,「(覺得)似乎大陸對香港做嘅嘢未必一定對香港好」。

朋友在她被捕之後發送慰問,何嘉柔趁機闡述其抗爭原因,「起碼畀佢哋知道係乜事先」,甚至有人對她說:「香港有你哋就好好,好在有你哋。」何嘉柔明白到原來因為自己被捕令對方反思:「自己可以為香港做啲乜?」

比何嘉柔年輕一歲的朱恩浩,一直對於內地司法及審訊制度欠缺信心,但特區政府竟然主動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將港人移交中國的缺口打開,「艾未未、桂民海啲罪,都係任佢(大陸)噏咋喎」,而香港法庭只能根據內地提交的證據決定是否批准引渡,假設內地以其他罪名包裝移交申請,「香港法院都冇權判啱唔啱,只能睇表證」。

政治啟蒙於雨傘運動的何嘉柔也指,「政治係喺大家生活中,個個都牽連」,沒有人能夠置身事外,當台灣政府會為了台灣人安全而表明不認同修例,香港政府竟然主動提出侵害法治的建議,沒有保障港人應有的人權,年輕人縱然或有無力感,也不能撒手不理,「(希望)做香港最後一道希望,為香港做啲嘢,(反對)聲音需要被聽見」。
■記者許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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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日君:內地不應納移交範圍

 陳日君昨參與「民主苦路」遊行,聲援佔中九子。黎樹雄攝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的爭議聲不絕,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昨於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目前重點不是剔除部份罪名,而是條例所納入的地方,又指若協助台灣處理殺人案,便不應把內地列入可移交地方的名單。

指司法制度不可信

陳日君表示,《逃犯條例》修訂不需要將內地列入適用範圍,直言內地司法制度無法無天,不可相信;又認為即使政府剔除九類商業罪行,也不代表商人可以放心,直言他們不要這麼天真。

陳日君昨午參與由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發起的「傘下同行 民主苦路」遊行,聲援即將面臨判決的佔中九子。「佔中三子」戴耀廷、朱耀明及陳健民,涉案被告陳淑莊、張秀賢,以及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等人亦有出席。他們由銅鑼灣東角道出發,步行至金鐘政府總部。警方估計,遊行最高峯時期有約290人參與。

參與者之一的家庭主婦潘小姐表示,參與遊行是為了抗議無理政治檢控。她亦擔心《逃犯條例》修訂後,對於每個人來說也是危機,「剔除咗(九類商業罪行)都冇用,佢要拉人,任何一種說法都可以」,所以她已經鼓勵朋友今日一起參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遊行。
■記者李思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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