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

記者組織 促人大改國安法 刪涉香港部份 保障新聞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604/1917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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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記者組織代表昨在記者會解釋建議書內容。李家皓


【本 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提出新《國家安全法》草案,當中將港澳台三地納入國安規管範圍。香港記者協會、國際記者聯會及獨立評論人協會昨日就草案向人大提 交建議書,要求刪除涉及香港部份,因《基本法》有相關規定,尊重一國兩制精神,同時要按國際條約刪去侵犯人權內容,保障新聞自由。
記者:佘錦洪

草 案第11及36條分別列明,香港同胞及香港特區政府有維護國家主權的義務及國家安全的責任。三個記者組織於建議書中認為,香港在國家安全問題上已有《基本 法》規管,香港居民只有遵守本港法律義務,憂慮港府在國安法壓力下被迫作出配合,如取締目前在港合法但在內地屬非法的組織、交出敏感資料等,促人大尊重一 國兩制精神,將有關條文予以刪除。

建議書中指出,草案將政權安全放在國家安全首位,又提出「防範和抵禦不良文化的滲透」、「維護國家網絡 空間主權」等內容,囊括日常生活文化,定義既廣泛又模糊,意圖箝制或剝奪人民知情權,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為基礎的《約翰尼斯堡原則》,為新聞工作者報道帶來 壓力。三個記者組織要求刪去對限制文化及網絡資訊安全內容,加入保障人權條款,確保資訊及新聞自由。

台灣記協指條文荒謬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亦就新國安法草案發表聲明,稱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呼籲刪去要求另一個國家國民維護中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荒謬條文,正視兩岸分治現實。

記協中國關注小組召集人麥燕庭表示,草案中所訂明國安範圍幾乎是無所不包,對人權自由有大影響,雖有官員聲稱要落實國安法須經本地立法,但眼見近年港府主動設立入境政策黑名單等行為,「你話會唔會唔受新國安法影響?相信大家心知肚明」。

獨立評論人協會召集人呂秉權表示,每年有1.5億人次往返內地,憂慮港人誤觸地雷觸犯新國安法,又認為從事中國新聞記者踩界機會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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