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男友糾黨法院挾走女童 箍頸搶噴霧襲女警乘的士逃走事敗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929/1802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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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警員包圍的士,將涉案男子(箭嘴示)拉出並按在地上。讀者提供圖片

【本 報訊】15歲女童阿芬,因離家出走被送往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30歲男友不知天高地厚,竟策劃「劫犯」陰謀。昨午他戴上紫紅色假髮,與三青年同黨展開「救 人行動」,他們分別在屯門法院及附近的士站守候,待阿芬被帶往法庭見感化官後,兩青年負責制服同行兩女警,男友則拖着女友飛奔上的士,惟終被趕至警員包 圍,阿芬與兩男同時被捕。
記者:樊素心、文兆麟、譚健文

阿芬洋名Fanny,家住天水圍天逸邨。去年10月2日她離家出走,翌日 家人報警,今年8月31日警方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尋獲她,現受兒童保護令監管,暫住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等候感化官裁決。消息稱,阿芬失蹤10個月期 間,與30歲運輸工阿傑撻着雙宿雙棲,阿傑擔心女友長期被羈留,部署救人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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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從法院(紅箭嘴示)奔跑百餘米至的士站(藍箭嘴示),企圖登上的士逃去。譚健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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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警車事後包圍涉案的士調查。讀者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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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劫走女友的男子被捕,在警車上等候帶署。

警圍的士拘兩男一女
昨午12時許,阿芬在屯門法院三樓法庭見過感化官後,由兩名女警帶走,當抵達大堂不久,兩女警突被人從後箍頸,戴上紫紅假髮和黑超的阿傑則迅速拖着阿芬逃走;此時,離法院約百米遠的鄉事會路的士站,同黨阿健(19歲)已安排一輛的士接應。

兩 女警遇襲反抗,其中姓陳女警拿出胡椒噴霧,但準備施放時已被奪去還擊,兩青年見阿芬已逃去,急忙散去;女警負傷通知上峯增援,同時窮追阿芬。當時法院內外 有不少警員,聞訊加入追捕,阿芬、阿傑及阿健登上的士後,即被大批警員包圍,三人一度掙扎後終被制服;阿傑與阿健涉嫌襲警、協助及教唆遭合法羈押人士逃 脫,遇襲兩女警手腳受傷,送院敷治。

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在場撿獲一個假髮、眼鏡及太陽眼鏡等物件,以及女警追捕時跌下的警察委任證、髮夾及原子筆等。據涉事的士司機透露:「佢哋登車唔夠10秒,警察就飛奔過嚟,拉開門將三人拉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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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在的士內遺下假髮及眼鏡等證物。翁鈺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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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證科人員在的士車身掃取指模。

「好大膽,咁都做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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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發前本報記者正在法院內,見阿傑戴紫紅假髮及口罩,在室內也戴上黑超,因衣着怪異,反惹人注意;其同黨則只穿T恤牛仔褲,兩人甚少交談,見到警員出入顯得 有點不自然。當時正值法院中午休庭,法庭門外坐滿人,阿傑顯得有點緊張,若有所思,不時盯着正在等候聽審的記者,有時更借故走近記者偷聽談話內容。記者走 近兒童法庭時,二人即坐在遠處一直觀察記者一舉一動。案發後警員的隨身物品散落法院地下大堂,連大堂接待處的櫃位也被撞倒。多名庭警接報衝往附近的士站增 援,氣氛緊張。及後法院職員、裁判官和公眾步出法院時,都對劫人事件表示驚訝,「真係好大膽,咁都做得出。」而警方昨晚再拘一名15歲同黨,仍有一人在 逃。

社署發言人對事件表示關注,會續與事主及其家人接觸,跟進所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929/18027557

社署轉介警方低設防

【本報訊】圖劫女童的兩名疑犯或被警方落案起訴襲警罪。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若少女只屬社署交由法庭跟進的個案,而非刑事案犯人,控方或未必有合適條例檢控該女和幫她逃走的數名疑犯。

《逃犯條例》或不適用

陸 指出,等候法庭頒下兒童保護令的人士屬社會福利署「受保護人士」,而非受警察監管,警方只擔任護送少年人角色,故一般適用於檢控越柙犯人的《逃犯條例》第 21條「從羈押下逃走」,可能不適用於相關人士。陸補充:「咁又唔驚冇方法處理,因為裁判官到時頒下兒童保護令,一定會考慮佢曾經逃走,而有更嚴謹嘅條 件。」

據庭警透露,社署轉交法庭的個案均屬輕微個案,警方運送少年從院舍到法庭時只擔當監護人角色,一般會用「低設防」方式送兒童到法院,例如使用公眾通道,不會將少年關押在囚室等。

若該少年犯下刑事案,或須被送往懲教院舍如更生中心、教導所等,警方才會使用與公眾隔離的犯人通道,將少年犯由法庭押上囚車。有庭警形容今次犯事男子「狼死」:「你唔知運送個女仔嘅警察係咪有槍,唔知警察會點反應,好狼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929/18027558

特稿
精英學生為愛情出走


「越柙女童」阿芬,樣子甜美、嬌滴滴,小學時成績優異,曾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無奈中一下半年誤入歧途、無心向學,多次曠課和離家失蹤;家人曾擔心她被人拐走,她則在網上聲稱是自願跟隨男友,而且「愛情大過天」,為拍拖甘願放棄學業,託朋友找散工幫補「愛情生活」。

個子不高五官標致

身 高1.5米的阿芬,個子不高,但五官標致。據其朋友透露,阿芬小學時性格內向,着緊學業,成績名列前茅,阿芬媽媽與街坊談及女兒,不無自豪;但升上中學 後,她開始性情大變,愛打扮及上網,成績一落千丈,判若兩人,「聽講佢群埋小學班同學,識咗外面班男仔。」消息稱,阿芬早前離家出走之後,曾致電與家人聯 絡,但卻不肯回家,母親一度懷疑女兒被人拐走,但阿芬則在facebook留言表示並非被帶走。

阿芬曾就讀的中學校長表示對她印象頗深,指阿芬中一編入A班,是精英班;中一下半年突然無故曠課,需教育局缺課組跟進,阿芬媽媽曾找學校社工傾訴,希望女兒能改過,可是阿芬始終不聽,其後更離家出走。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930/18028483

法院「劫女犯」四人組全部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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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探員押解姓陳主犯,到長洲東堤小築搜尋證物。

【本報訊】屯門法院「劫犯」案,警方昨日凌晨再在大嶼山東涌逸東邨拘捕一名涉案少年,案中「劫犯四人組」全部落網。警方調查發現,30歲男主犯,去年開始租住長洲東堤小築度假屋,與15歲離家出走女友同居。女友前日被判入女童院,他糾黨「劫犯」救女友。

主犯與女童東堤同居
屯門警區重案組第2隊探員,前晚7時許在逸東邨某室,拘捕姓梁(15歲)少年後,至昨日凌晨3時許,再在同邨另一單位拘捕姓羅(16歲)少年,兩人涉嫌襲警、協助及教唆合法羈押人士逃脫被捕,與前日落網姓陳(30歲)主腦,及姓黃(19歲)男子,均被通宵扣留。

消息指,家住天水圍天逸邨的15歲姓靳叫阿芬的女童,去年10月2日離家出走,之後與任職運輸工人姓陳男友,在長洲東堤小築租住度假屋同居。警方今年8月31日,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尋獲阿芬,案件前日在屯門法院審理。

阿 芬見過感化官後,面臨被判入女童院接受監管一段時間。陳某夥同三名少年「劫犯」,趁女友由兩名女警押走時,在法院門外施襲,箍頸推倒兩名女警,將阿芬劫 走。女警負傷窮追及通知上峯,及時與衝鋒隊人員截停涉案的士,當場拘捕阿芬,陳某及19歲姓黃男子,另外兩少年一度逃脫。

重案組探員,昨午5時許將姓陳主犯,押至長洲東堤小築一單位搜尋證物。據悉有人去年10月開始租用上址,每周租金1,200元,10多日前單位內有貓兒死去傳出惡臭,驚動清潔工人報警。疑人近兩周開始欠租,探員在現場詳細搜查,但無重大發現。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002/18030030

西灣河
劫犯案五被告嘻皮笑臉應訊

【本報訊】中年運輸工人光天化日之下,糾黨在法院範圍劫走被社署監管的未成年女友。案件昨在西灣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五名被告被解往法庭應訊,仍然嘻皮笑臉,毫無懼色。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再訊。

押後至本月29日再訊
控罪指15歲女被告今年9月28日,在屯門法院地下升降機大堂內於合法羈押下逃走。她的30歲男友陳士傑、19歲無業男子黃偉健,以及兩名15歲少年,則被控協助及教唆女被告逃走。陳另被控阻差辦公,並與兩名少年被告同被控襲警。

控方指出,女被告是失蹤人口,案發前遭尋獲,被帶往屯門法院進行保護令聆訊,由兩名女警負責押解。惟其中兩名男被告挾女童逃走,另外兩名男被告則負責截的士及阻礙追捕警員。各被告還柙懲教署或交由男女童院看管。
案件編號:ESCC3683/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04/18057218

險被劫走少女轉懲教署看管

【本報訊】屯門裁判法院早前發生劫走被社署監管的未成年少女事件,涉案險被男友糾黨劫走的15歲少女今天剛滿16歲,控方因此申請將她由女童院轉往懲教署看管。裁判官批准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再提訊。

事 發於9月28日,本身為失蹤人口的女被告遭尋獲後,由兩名女警負責押解往屯門裁判法院,以進行保護令聆訊。女被告的30歲運輸工人男朋友陳士傑,涉嫌聯同 無業男子黃偉健及兩名15歲少年,於法院地下的升降機大堂,企圖將女被告劫走。其中兩男挾走女被告,另兩男則截的士並阻擋警員追捕。

女被告被控在合法羈押下逃走罪,四名男子則分別被控協助及教唆女被告逃走、阻差辦公及襲警等罪名,全部還柙候再訊。
案件編號:TMCC3276/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30/18150910

15歲女恐入女童院 癡心男因情信劫獄 
官斥嚴重挑戰法治 押後判刑



現年16歲的女被告(金髮者)因擔心被判入女童院,竟寫信要求男友劫獄。

【本 報訊】未成年少女與30歲倉務員沉迷拍拖,終因離家出走被帶上法庭,少女因擔心被判入女童院,竟寫信要求男友到屯門法院「劫獄」,癡心男友明知機會渺茫, 仍率三名青年救女友,惟最終事敗。五人昨於區院承認從合法羈押逃脫及拐帶少年罪,法官斥責被告挑戰法庭、警方及法治,案情嚴重,押後至2月28日判刑。
記者:陳美珊 羅日昇




身 形嬌小、染有一頭金色長髮、架膠框眼鏡的女被告一臉稚氣,現年16歲的她與31歲男友陳士傑昨分別承認一項從合法羈押逃脫罪。陳表現激動,眼泛淚光,相反 女被告表現冷靜。協助劫獄的19歲被告黃偉健及兩名15歲被告,獲控方接納承認刑責較輕的拐帶少年罪。花名「爆炸」的陳有8項刑事紀錄,包括4項與未成年 少女性交及3項盜竊案底,他前年就藏毒被判緩刑,因此案違反緩刑令。

事緣女被告遭家人反對拍拖而離家出走,曾與陳在長洲東堤小築同居,家人在2011年10月報案,警方11個月後尋回女被告,去年9月1日女被告被帶到屯門法院應訊,法庭將案押後至9月28日,女被告還押女童院。


畫法院草圖策劃行動



女被告還柙期間,曾撰寫三封信寄到東堤小築給陳。第一封與陳談天,第二封向陳訴說還柙苦況,要求陳帶她走,第三封信說「好想同你遠走高飛」,要求陳9月28日早上在法院停車場等她,趁她落警車時拉她走,還提醒陳當日要喬裝到庭,以免遭她的家人認出。

收 到女被告首封信件後,陳開始每日寫信給女被告滙報近況,雙方以「儍仔」、「儍妹」相稱。陳約在9月16日收到第二封信,女被告說「有想過走,你支唔支持 我」,陳回信說支持,但稱不贊同其做法,叫她與福利官好好傾談。陳約一星期後收到第三封信,女被告要求陳往法院帶她走,陳即晚回信叫停,指「成功機會低兼 後果好嚴重」,着女被告「到時先算」。

陳與其餘三名被告於西區副食品巿場工作時認識,陳擔心女被告判入女童院會學壞,故與三人商討策劃劫 獄。他依照觀塘法院的設計,繪畫了一幅法院地面層的粗略草圖,以模擬屯門法院的情況。至9月28日早上,陳戴上紫色女裝假髮、白色框黑超及口罩的「騎呢」 造型出現法院,黃負責「睇水」。待女被告離開法院,陳衝前箍頸制服其中一名女警,女警向他噴胡椒噴霧;另兩名15歲被告則制服另一名女警,女被告伺機逃 脫,女被告、陳及黃衝上的士,陳攬緊女被告,但最終即場被捕。女被告被捕後稱「我都係唔想返六合院(女童院)先走啫」,陳則稱「因為我愛我女朋友,唔想佢 入女童院,所以想帶佢走」。
案件編號:DCCC1092/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30/18150912

乖女性情大變 要男友棄父母

【家人痛心】
膽 大包天要求男友策劃「劫獄」的女被告本為乖乖女,但在2011年中二暑假與陳拍拖後便無心向學,愛情大過天的她因拍拖問題常與父母爭吵,終離家出走。女被 告母親昨向記者怒斥陳教壞女兒,陳竟曾叫女兒用螺絲批解開窗花,讓他可偷偷從地下爬上女兒房間不被家人發現,「佢仲試過孭住我個女爬窗落街」。

據 悉,女被告中一時就讀精英班,成績中上,但與陳拍拖後便無心向學,「科科肥佬」,成績跌至包尾,因長期曠課,被學校勒令退學。女被告父親則大嘆「個女以前 好乖,成日陪阿媽買餸、做家務,自從識咗佢(陳)就性格大變」,直言:「我好痛恨佢(陳)。」又大數陳「𠱁我個女做嘢賺錢畀佢交租。佢咁嘅樣,我個女點 會同佢一齊?」

睇電視劇以為劫獄可行

辯方求情時亦多次強調女被告 反叛、幼稚,愛情至上,不懂父母的關心,但犯案後父母不離不棄支持她,令雙方關係大改進。女被告更親撰求情信,自責天真愚昧,稱因睇得多電視劇、愛情小 說,以為劫獄方法可行,故隨口向男友說,男友竟信以為真劫獄,她已深感後悔。女被告家人更向房署申請調遷,讓她遠離不良朋友,希望女兒能重過新生活。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01/18180495

癡男獄中哭訴無悔為她劫獄 
女方家人大罵:佢想搶走我個女


陳士傑策劃到屯門法院劫獄救女友,欲乘的士逃走時事敗被捕。

【本 報訊】未成年出走少女因不適應女童院生活,竟寫信要求31歲男友夥同黨到屯門法院「劫獄」。為了女友一句戲言,男友未經大腦便鹵莽劫獄。女友已經清醒,與 他劃清界線,希望重過新生努力讀書,男友判刑前在羈留所接受訪問,聲淚俱下稱對這段令他身陷囹圄的忘年戀無怨無悔,過往無數次的戀愛經歷中,只有她最刻骨 銘心。
記者:陳美珊 陸羽平


女被告被判入更生中心。

被 告陳士傑(31歲)與細他16年的女友承認從合法羈押逃脫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判刑。陳自去年9月28日被捕後一直被還柙,他在羈留所娓娓道出與女被告的 戀愛經歷,每當提起女被告便淚如泉湧,「佢醫好我嘅抑鬱,喺我最失落嘅時候,由天水圍去長洲陪我、𠱁我開心」。陳自小與家人關係疏離,女被告隨傳隨到便 足以讓他得到慰藉。

將所有罪名攬上身


陳士傑在女友還柙期間寫信給她,內容提及「用最大武力去救妳」。《壹週刊》圖片

陳又自創浪漫暗號,以「110128」、「110222」兩組數字記念二人相識及拍拖的日子,對於女被告家人力阻二人交往,終令女被告離家出走引發逃獄事件,陳說:「想同佢父母講件事係我做錯,唔好怪個女,要多啲了解佢,好多嘢個女冇講畀佢聽。」

陳 昨透過律師在庭上讀出兩封親自撰寫的求情信,將所有罪責「攬上身」,承認帶壞女被告,因盲目溺愛她而犯案,更連累三名友人,主動要求法官判以最高刑罰。他 更苦口婆心勸戒他人勿感情用事,更引用「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兒親不在」等「金句」,勸諫子女及父母要互相了解體諒。但其 實陳多次上庭,其家人都沒有出現,有被告親屬指陳與家人已斷絕來往,「冇屋企人先可以培養啲咁嘅人出嚟」,直指陳是古惑仔,「係啲𡃁妹先會聽佢講」。

女 被告父母就陳對女兒的一往情深嗤之以鼻,大罵陳「想搶走我個女」。他們眼中的乖乖女結識陳後性格大變,無心向學,更膽大包天玩劫獄,女被告的母親提起陳便 情緒激動,「扮可憐」、「黐線」、「食屎」之聲不絕於耳,「都唔諗下自己幾多歲,卅幾歲人同個十幾歲女仔拍拖,有冇搞錯?」但她慶幸女兒最近態度開始轉 變,春節其間探望女兒時竟懂得關心父母,期待一家團聚,女被告母親終露出笑容:「覺得個女返番嚟。」
案件編號:DCCC1092/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01/18180497

未能打動法官 判囚22個月
【本 報訊】對於陳士傑的深情懺悔,法官郭啟安沒半點動容。雖然是女被告主動寫信要求陳劫獄,但法官認為她只是年少無知的問題少女,與陳經歷近一年放蕩不羈的同 居生活後,因不適應兒童院的禁閉式生活,才膽大妄為提出劫獄要求,惟陳竟付諸實行,批評他才是案件的始作俑者,判他監禁22個月,少女則入更生中心。


少女入更生中心


事緣女被告遭家人反對拍拖離家出走,警方事後將她尋回,還押女童院至去年9月28日上庭,陳當日聯同三名友人到屯門法院劫獄。

法官斥責陳若珍惜和愛護女被告,根本不應不顧一切與她在長洲同居,令女被告與家人分開長達11個月,導致關係疏離。法官不留情斥陳自私自利、不負責任,與未成年少女發展不尋常關係,陳身為成年人,竟受女被告唆擺策劃營救行動,他只要堅拒女被告的要求,根本不會發生本案。

法官指各被告的行為挑戰法治,公然侮辱法院及警方,但考慮女被告有悔意,願給予她機會改過自新,判女被告與兩名15歲被告入更生中心,19歲被告黃偉健則入勞教中心。至於陳前年因藏毒被判緩刑,其間干犯本案,法官認為需執行緩刑令,連同本案20個月,共判監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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