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

投訴配料上得慢 7人逐個走 浸大內地生食霸王火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80127/10690554
2008年01月27日
 

發生內地生食霸王火鍋的浸大逸夫校園內的聯福樓。馬泉崇攝


【本報訊】浸會大學飯堂最近上演了一幕「中港飲食文化交流」,一群內地交流生在校內中式酒樓「聯福樓」點了任食火鍋,吃到中途不滿配料上菜太慢,七名學生 一個跟一個悄悄離開,沒有結賬。酒樓經理致電賴賬的同學問罪,理論半小時後,同學才肯結賬。校方形容事件是「一場誤會」,但已提示內地生:「食要畀錢。」

 
內地生與本地文化有差異,浸會大學(圖)表示,學生可先付款,然後再投訴酒樓。資料圖片

講師出頭拒付賬

霸王餐事件發生於上月,近日在互聯網越傳越廣。七名來自浸大社會科學院的內地交流生,在浸大逸夫校園的聯福樓享用每位70元的任食火鍋,同學吃完頭輪配料 後,再點第二輪配料,但很久都未能出菜,同學不滿。有目擊者稱,他們「途中一個又一個咁離開消失,直至到最後一個人都閃埋。」

酒樓經理赫然發現該批同學失蹤後,便查問在鄰桌進食的學生,結果找獲其中一名內地生的電話號碼,經理隨即致電該內地生,要求回來結賬。未幾,一名從內地獲聘來港的浸大講師聯同該批同學返回酒樓,與經理爭論。目擊者稱:「該名講師大大聲話食物同服務唔掂而拒絕畀錢,仲話內地文化不嬲都係咁。」

斥學生會長多事

事件驚動浸大學生會,會長陳贏豪趕到現場調停。目擊者說,內地講師氣燄囂張,連學生會會長也被指多事,風波越鬧越大,連校方財務處及行政處都有職員前來了 解。內地講師態度此時開始轉弱,改而要求酒樓打折頭了事,經理拒絕,「惟有塊面黑到唔可以再黑地畀錢閃人。」
陳贏豪認為,該群同學的表現並不恰當。他明白該批內地生有自己的見解,但正當做法應是先付款後投訴:「佢唔應該就咁走去,有乜不滿可以向校方投訴。」他說:「內地生文化同香港唔係好夾,試過學生會擺放合作社畀訂閱同學領取刊物,有內地生夜晚擅自走。」

校方淡化稱誤會

校方也知悉事件,並於近日召見有關學生,結論是「一場誤會」。發言人說:「佢(內地生)係離開過酒樓,但其實係有打算畀錢,事件係一場誤會。校方已經提醒班同學,食要畀錢,就算對飯堂有意見,都應該向大學膳食委員會投訴。」

話你知:食霸王餐等同盜竊罪

律師黃國桐說,食霸王餐等同盜竊。根據《盜竊罪條例》18A,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論該欺騙手段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他解釋,假設顧客點了四道菜,其中兩道菜已上桌並已享用,顧客不可能以其餘兩道菜還未提供,而拒絕付費。去年八月,一名中年運輸工人在灣仔杜老誌夜總會「跳霸王舞」,於東區法院被裁定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成,被判監禁半年。

2 則留言:

  1. 強國學生、強國講師的態度.............!
    他們覺得完全無問題.........在國內常見強國食客大聲呼喝服務員,暴發戶不可一世的心態完全可以在食市中體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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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不信他們沒有錢找數,他們又做甚麼呢?

    上一輩的人教我,餐桌上的禮儀,同台吃飯,你會看到一個人的教養,可能現有在的人少說吧。

    為甚麼人家要尊重你?

    你今日所擁有的不代表永遠擁有,面子是別人比的,假是自己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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