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5日 星期日

泛民圍主席枱抗爭 四人被逐 建制粗暴DQ涂謹申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505/20671324

泛民圍主席枱抗爭 四人被逐
建制粗暴DQ涂謹申

涂謹申
 
【本報訊】在建制派協力下,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再過一關。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通過向《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粗暴DQ正主持會議的民主黨涂謹申,換上經民聯石禮謙。民主派力抗四個半小時,三度迫使內會暫停會議,四人被逐離場,但未能阻止人數佔優的建制派通過指引。立法會秘書處隨即發出通告,要求議員以書面表態是否採納指引,只要有過半委員支持便可。涂謹申批評秘書處越權發通告,對其中立性失去信心。
記者:呂浩然


建制派不滿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兩度開會也未能選出主席,歸咎主持會議的涂謹申。建制派日前去信內務委員會,要求向法案委員會發指引,指明下次會議由石禮謙主持,直至選出主席為止。

內會昨舉行四個半小時特別會議討論上述提議。民主派質疑內會主席李慧琼倉卒召開特別會議,民主黨鄺俊宇炮轟李「飛象過河、冇規冇矩,話開會就開會」。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亦斥責李,早已咬定涂謹申故意阻撓法案委員會進程,有欠中立,「你根本就諗住做呢樣嘢(發指引),秘書處同你配合,就做乜都得呀?」

李慧琼的黨友、民建聯周浩鼎試圖為李擋駕,批評民主派在法案委員會上「瘋狂拉布」,導致委員會「史無前例」地開兩次會議也選不到主席。但隨即被內會副主席、公民黨郭榮鏗駁斥,指立法會經常處理「史無前例」的事,例如周浩鼎身為調查委員會成員私通被查對象:「你(周浩鼎)做嘅嘢都係史無前例!」

秘書處促委員表態 涂轟越權



 李慧琼其後辯稱,建制派要求發出指引的做法和內容均沒違反《議事規則》,由於法案委員在下周一開會,議題有緊急性,故決定昨日舉行特別會議。其後李欲讓建制派廖長江發言,民主派一擁而上阻止,迫使李暫停會議。復會後民主派再就建制派的指引提出質疑,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指引內容應只屬方向性,不應指明由誰主持會議;涂謹申亦指早前法案委員會上,建制派「講唔出我點違反議事常規」,針對他的指控是莫須有。

民主派不斷質疑期間,李慧琼兩度欲再讓廖長江發言,觸發民主派先後兩次反抗,造成兩次暫停會議,四名議員毛孟靜、新同盟范國威、民主黨胡志偉和許智峯被趕離場。距離會議結束前只有半小時,鄺俊宇提出中止議案欲煞停討論。但李慧琼指無助解決法案委員會困局或帶來實質效果,因而拒絕,最終內會以37票贊成、19票反對,通過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強行DQ涂謹申。

法案委員會的秘書處在會後發通告,通知委員上述指引獲通過,並限定委員在下周一中午12時前以書面表態,若逾半數委員支持指引,委員會便會採納。涂謹申炮轟秘書處事前無通知他發通告一事,斥秘書處已失去政治中立,淪為建制派打手,憂慮秘書處日後還能否秉持公眾利益。他指內會指引應由法案委員會討論是否採納,而不是透過書面表態決定,他指示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收回通告,但至截稿前秘書處未有收回。公民黨亦向發通告的秘書處發信,質疑對方越權。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505/20671326

寫明「石禮謙主持」涉違議規

 民主派議員包圍主席枱,迫使會議三度暫停。夏家朗攝 

【本報訊】建制陣營脅迫內會發出的「指引」,是要求法案委員會DQ民主黨涂謹申,改派經民聯石禮謙主持會議。民主派提出多項質疑,身為內會主席的李慧琼未能一一解答,立法會法律顧問馮秀娟也迴避這個寫明「由石禮謙做主持」的指引有否違犯《議事規則》,推說這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

建制派的指引之所以備受民主派的質疑,其中一點是指引寫明要由經民聯石禮謙主持法案委員會。立法會法律顧問馮秀娟初時依書直說,稱指引即使獲內會通過,也不會自動適用於法案委員會。

法律顧問稱屬觀點問題

然而在民主派追問下,馮表示指引有否違反《議事規則》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又稱建制派提出的這項要求法案委員會由某位議員擔任主持的指引,「嚴格嚟講都可以叫做係一個指引」。

民主派不滿答覆,人民力量陳志全提出「指引」的英文「guideline」,意思是「general rule(一般規則)」,質問建制派提出的「指引」卻列明由石禮謙主持會議,反問「石禮謙三個字係咪general(一般)呀?」

被連番追問下,馮秀娟進一步指出《議事規則》並無列明內會應如何發出指引,而且指引應否列明由個別議員主持會議不是法律問題,只是事情優劣的問題。她又推說指引的內容應否點名某位議員是由議員決定。

■記者呂浩然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505/20671328

300市民立會外聲援 轟做法如狼似虎

會議結束後民主派議員到示威區向聲援的集會人士致謝。謝榮耀攝 

【本報訊】民陣昨日在特別內會舉行期間,於立法會外的示威區舉行集會,約300人到場聲援民主派,有集會人士斥建制派如狼似虎,若通過修例港人將「冇好日子過」。民陣呼籲公眾下月出席六四燭光集會,繼續反對修例。

民陣籲出席六四集會

集會昨午1時半開始,至晚上7時15分結束,約300人出席。民主派發言時現場即報以掌聲,並高叫「民主派加油」等口號;建制派發言時集會人士則「噓爆」。民主派議員在會議結束後到示威區,向留守6小時的集會人士鞠躬致謝。

出席集會的退休工程師譚先生斥建制派強推石禮謙代替涂謹申,做法如狼似虎,但認為草案獲通過機會很大,又指修例將港人陷於不義。從事資訊科技業的何小姐斥修例是與內地不公義的司法制度融合,使香港瀰漫白色恐怖。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指下月中將再有大型反修例行動,但當務之急是希望有更多市民出席六四集會,繼續反對修例。前議員劉小麗指若修例通過,「今年分分鐘係最後一次六四集會」,盼至少有30萬人參與。

集會期間,約五名戴口罩和cap帽的男性「神秘人」在旁以手機拍攝情況,記者上前詢問,但他們拒絕受訪。建制團體「政中香港人」及「珍惜群組」分別約10人昨午也在立會外示威,多名警員戒備,珍惜群組稱台灣殺人案沉冤待雪,促盡快修例。

■記者李詠希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505/20671259

唐偉康談送中惡法:港府不應無視國際關注
稱港自治程度降 有暫停投資迹象

 唐偉康接受港台英文節目「The Pulse」訪問,指公眾關注《逃犯條例》修訂是自然反應。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爭議,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內地法制不論從結構、法理、可靠程度和可信性方面,都與香港非常不同,公眾關注修例是「自然反應」(natural reaction),特區政府不應對本地以至國際的關注「視而不見」。唐偉康又指,香港的自治程度正下降,希望北京加倍維持香港的高度自治,而香港也可在《基本法》下尋求自身利益。
記者:陳沛冰

 13萬市民參與4.28第二次反送中遊行,反映公眾憂慮修例。資料圖片
 
唐偉康接受港台英文節目「The Pulse」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令不少人感到擔憂,「恐懼是很有趣的情緒,你可以叫人不要恐懼,但不能令人不關注,必須面對及處理市民的情緒及顧慮」。特區政府未就修例向公眾充份解釋,市民有理由感到擔憂。

他指,因應最近香港情況,國際商界都有暫停考慮在香港投資的迹象,商界擔憂香港能否維持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對於美國商界是否已不想在港投資等,唐偉康表示難以評論,指如果港人對一國兩制及香港高度自治有信心,會令整個社會也建立信心,吸引外國投資;若港人自己也失去信心,會影響香港發展。

唐偉康又說,香港的不確定因素正增加,特區政府應堅守一國兩制下高度自治原則,以維持國際商業社會的信心。若《逃犯條例》修訂獲通過,美國需與香港檢視將來如何落實港美移交逃犯,而且修例令人關注香港的言論及集會自由。

認為佔中案檢控「進取」

對於美國常批評介入香港事務,唐偉康表示,國際事務是指不同地方之間的政府及商界等交流,「我在這裏投資,但不可以發聲」,這是不負責任做法;而且香港情況有變,在美國發表有關香港政策法案報告上,指出北京或香港在加速破壞一國兩制下的香港高度自治。他重申,美國有責任反映國際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關注,相信港府有聽到美國的聲音。

唐偉康在節目中又提及佔中案,指案件重點並不在於判決,而在於特區政府提出檢控,及使用了「頗為進取」(rather aggressive)的控罪,把集體行動的責任加諸幾個人身上,而控罪只顧及以往發生的事情,非對香港最好。

他又指,中美貿易戰對香港的影響不大,基於美國的政策,處理與香港的事宜與內地不同,但如果一國兩制變得模糊,可能美國要調整對香港的政策。目前整體自言香港仍有足夠自治,令美國繼續以一如既往的政策對待香港這個獨立司法管轄區。

不過,他指香港的自治程度正下降,希望北京會加倍維持香港的高度自治,而香港也可在《基本法》下尋求自身利益。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505/20671263

馬凱指港溫水煮蛙 籲商界勿自欺

 馬凱前日撰文提到自己去年被港府拒發簽證。資料圖片

【本報訊】去年被港府拒發工作簽證和被拒入境的英國《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在《金融時報》撰文,首次回應事件,他指,自己當日遇到的情況並非香港法治最壞的情況,更惡劣的是本港民選議員被褫奪議席,港府以過時殖民地法例檢控異見人士。

首稱因主持陳浩天講座被清算

馬凱文中以「溫水煮蛙」來提醒大眾,法治和自由是逐漸失去,商界不應覺得自己能置身事外,當下迴避政治,長遠只是欺騙自己。

現擔任《金融時報》巴黎辦事處主管的馬凱前日在《金融時報》撰文,首次提到他去年被港府拒絕續發工作簽證和拒絕入境,是因為他在外國記者會主持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講座:「即使這個會議(陳浩天演講)是在《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下進行。」

他指出,自由和法治被侵蝕時是一點一滴,但累積下來卻構成重大影響,商界也不能倖免。他指,有很多投資者、企業家以為自己能在極權政府下獲得保障,以為自己純粹只是經濟參與者,從而迴避政治,但長遠而言,他們只是在欺騙自己。他提醒商界人士,一定要留心香港的自由正被侵蝕,又指法治、自由、透明度被摧殘,絕不會局限於政治圈子。

他亦提到近日的《逃犯條例》修訂,將把疑犯交給中國這個不透明和專橫的司法制度,其制度還包括在沒有審判下施行酷刑和拘禁。他指,商界領袖、律師、傳媒工作者與及人權團體批評有關修例,而美國國會議員亦指修例損害香港以商業為本位、擁有法治的聲譽,但其實銅鑼灣書店負責人被擄走回內地、北京破壞香港的高度自治,早已破壞香港的名譽。

■記者姚國雄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505/20671268

陳弘毅:逃犯例涵蓋罪行較現協定多

 「特區護法」陳弘毅網誌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涵蓋罪類不比現行協定少。資料圖片

【本報訊】保安局長李家超今年3月戚起八字眉宣佈,把《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中所涵蓋的罪類,由46類減至37類,營造出寬容的效果。不過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踢爆箇中玄虛,指出修訂條文所涵蓋的罪類,實際上比現行香港與各國的引渡協定更多。

中港無雙方協定作依據及限制


陳弘毅在港大法律學院所屬的港大法律學網誌中撰文,力陳《逃犯條例》條訂草案的種種問題。除了昨日廣為報道的特首難以抗拒中央要求及置法庭於為難的困境之外,文章亦臚列了各國相關法例及香港與不同國家已簽訂的逃犯協定,印證修訂草案門檻明顯低於現有法例。

因應商界公開表達不安,李家超於今年3月宣佈,把原有修訂建議中的9類罪行剔除,餘下37類。陳弘毅指出,表明上,修訂條文在容許引渡罪行的數量上比原有條文更嚴謹,但其實並不代表單次引渡所涉及的罪行會比根據某一協定所涉及的罪行少。

現時香港與不同國家的逃犯引渡安排,都是《逃犯條例》基礎上,加上香港與不同國家簽訂的協定所規定,因此逃犯引渡協定才是港府決定是否引渡逃犯的最重要指引。但根據修訂建議,香港今後與中國內地、台灣及澳門之間的逃犯引渡,並不會有任何協定作依據。

陳弘毅指出,其實現行香港與各國簽訂的協定,可以就可引渡罪行作出更大限制。香港與新加坡(30類)、荷蘭(30類)、加拿大 (27類)及芬蘭(20類)之間的協定,可引渡的罪類便比修訂條文指定的37類為少。

再者,香港與其他國家的協定往往在《逃犯條例》基礎上額外增加一些條件及限制。以香港與新加坡之間的協定為例,條文列出了多項情況下,被要求移交逃犯一方可以拒絕要求,包括涉及罪行瑣碎、犯罪時間久遠、對逃犯的指控並非基於司法利益上的真誠意圖,或引渡會對逃犯帶來特別嚴重及不公平後果。

反觀政府的修訂建議,陳弘毅指,草案內找不到依據,行政長官日後作出特別移交安排時,會考慮上述協定所列舉的因素,亦找不到法庭在裁定是否批准引渡時,需要考慮這些因素。

政府提交給立法會文件中曾提及,目前不少國家均已設有個案形式的移交協作安排,「用意亦是以特別移交安排補足常規的移交逃犯的空白」,不過政府並未詳細解釋這些國家具體安排。

英移交須證明對方司法水平

陳弘毅則列舉了多個國家的做法。以英國為例,國會1989年訂立的引渡法訂明了在沒有協定下如何作出單次移交逃犯安排。基於社會的關注,英國內政部工作小組建議一個謹慎的方法處理單次引渡,即若法例賦予權力給政府在沒有協定下引渡逃犯,條文必須要求國務大臣在取得引渡令之前,證明提出引渡的國家的司法水平和刑法執行水平,符合公義。

陳弘毅認為,以上資料證明英國雖然理論上透過法例打開了向所有國家引渡逃犯的大門,但英國政府在執行法例上是非常謹慎,尤其是當引用條例時會引起法治、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方面的疑慮。事實上,相關條文只有在極罕有及例外的情況下引用,已知的案例是將涉嫌觸犯盧旺達種族屠殺的逃犯被引渡至盧旺達受審,涉及的是極其嚴重的罪案。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505/20671271

湯家驊反港人港審 陳:目前已有

湯家驊

【本報訊】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在facebook發文反駁陳弘毅,認為「港人港審」並非真正答案,執行上也有不能克服的困難,又慨嘆連陳弘毅也抵受不了民意。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反駁指,港人港審類似做法並非新事物,可有效保障港人權利。

石書銘:一直可審境外狎童

湯家驊在文中反問「怎麼連陳弘毅也抵受不了『民意』壓力了?」他指美國也會在嚴重罪行上與人權狀況一般的國家訂立引渡協議,因刑事行為管轄權是國家主權一部份。湯續指,港人港審在實行上會有「無可克服的困難」,例如如何在確保毫無疑點下引進所有人證、物證令犯人入罪?又如何執行他國刑法?

石書銘反駁指,港人港審並非陳弘毅發明出來的全新做法,事實上現行香港法例一直存在,例如《刑事罪行條例》列明,若有港人在境外性侵兒童,香港法庭就有司法管轄權。他不明白為何湯家驊反對政府以此方式保障港人的人權,「我想問湯家驊,假如有一日你面對刑事指控,你寧願留喺香港法庭審訊,定係返內地接受審訊?」石又稱從其他司法管轄區引入人證物證絕非無可克服的困難,「政府現時想同時修訂嘅《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本身正正就係一條授權不同司法管轄區互相幫助嘅法例」。

陳弘毅以電郵回覆指尊重湯意見,又引述網誌部份段落,重申德國和新加坡等多個與港簽訂引渡協定的國家,雙方都會在協議中保留拒絕引渡本國國民的權利,並可在拒絕後以本地法律考慮起訴該人。

■記者陳建平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