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內地司法黑幕
永隆前高層妻哭訴:
夫受逼供兩度尋
無錫法院今年4月發佈的庭審照片,徐志宏出庭時已無法自行站立,要靠庭警攙扶。互聯網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越逼越近,上至工商巨賈、下至普羅市民,日後都可能墮入內地法網。前永隆銀行(現稱招商永隆銀行)總經理徐志宏,被內地指受賄羈押兩年,4月12日在江蘇無錫法院審結。判決前夕,徐妻不惜冒險向本報披露過去兩年來,在內地司法體系經歷的不公和屈辱,其夫曾兩度要求自殺,這與建制派所鼓吹的「陽光司法」差天共地。有法律界人士指徐志宏案凸顯內地與香港司法制度差異,《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後,强迫認罪、刑訊逼供(即令當事人遭受蓄意的肉體上或精神上的痛楚)、逾期羈押這些內地常見現象,可能有大量港人將同樣面對。
記者:林瑞秋
現年57歲的徐志宏,本是金融界天子驕子,曾留學美國,在工商銀行任職金融市場部總經理。永隆銀行被招商銀行收購後,徐志宏2010年通過優才計劃來港任董事兼總經理,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並經常代表公司在港出席各項商業活動及儀式。2017年4月,正在深圳的徐志宏突然被公安拘捕,指其在工商銀行任職時,涉嫌在無錫太湖新城融資項目受賄。
逾期羈押兩年 家人不能探望
徐志宏被指任職工商銀行期間受賄,2017年4月被公安拘捕。受訪者提供圖片
被捕後徐志宏的遭遇如進入煉獄。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檢察院的羈押期最長只能三個月,但至今年4月開審前,徐已被逾期羈押兩年,其間家屬不能探望。徐志宏妻子趙春梅不惜犯險為夫申訴,向本報披露內地司法問題,「法院沒有通知過我們,法官說變更羈押通知是內卷,不能給我們看」。
今年4月12日庭審當日,是趙春梅和丈夫兩年第一次見面,她憶述,「我先生聽到我作為證人出庭,當場大哭,大概有十多分鐘吧」。據無錫法院發佈的庭審照片,原本身材魁梧的徐志宏出庭時已無法自行站立,要靠庭警攙扶。趙春梅稱:「他被折磨得不成樣子,見過他以後,我一周沒有起床,難過至極。」
根據辯護律師提供的辯護詞,徐志宏堅稱自己是冤枉,遭到刑訊逼供。律師經多番爭取,才向檢察院取得詢問錄像,其後發現,曾有連續16天,徐志宏天天接受12小時不間斷詢問,其間檢察院對他極盡侮辱,多次辱罵他為「畜生」、「狗屎」,並恐嚇將對趙春梅不利,徐志宏兩度因不堪檢察院逼迫,表示要自殺。
徐被捕後,不足一個月趙春梅已收到永隆銀行的解僱信。本報向招商永隆銀行查詢解僱徐志宏的理由,該行表示2017年6月8日已宣佈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徐志宏因任期屆滿及個人原因辭任,至於他的個人事宜,與該行無關,該行亦不作評論。市場人士指,徐志宏是工行前高層朱琦舊部,後來朱琦過檔永隆掌帥,估計是他招攬徐氏2010年加盟永隆,不過徐志宏為人相當低調,本地銀行家對其名字及為人認識有限。
無錫檢察院2017年8月向內地媒體通報,稱已辦理一宗廳級幹部受賄大案,副廳級的工商銀行金融市場部原總經理徐志宏認罪,並稱讚檢察機關文明辦案。
趙春梅怒斥,徐志宏其實一直拒絕認罪。2018年1月,無錫檢察院更在提交市人大報告中指,圓滿完成香港永隆銀行原總經理徐志宏(副廳級)賄賂案,以此作為當年重大政績。趙春梅指,被列為政績工程後,即使案件缺乏證據、當局違規詢問、逾期羈押,其丈夫能翻案的機會已經極渺茫。「我是走投無路了。我找過中紀委、最高檢、最高法,都找了」,趙春梅接受本報訪問時多次哽咽。
今年4月12日庭審當日,是趙春梅和丈夫兩年第一次見面,她憶述,「我先生聽到我作為證人出庭,當場大哭,大概有十多分鐘吧」。據無錫法院發佈的庭審照片,原本身材魁梧的徐志宏出庭時已無法自行站立,要靠庭警攙扶。趙春梅稱:「他被折磨得不成樣子,見過他以後,我一周沒有起床,難過至極。」
根據辯護律師提供的辯護詞,徐志宏堅稱自己是冤枉,遭到刑訊逼供。律師經多番爭取,才向檢察院取得詢問錄像,其後發現,曾有連續16天,徐志宏天天接受12小時不間斷詢問,其間檢察院對他極盡侮辱,多次辱罵他為「畜生」、「狗屎」,並恐嚇將對趙春梅不利,徐志宏兩度因不堪檢察院逼迫,表示要自殺。
徐被捕後,不足一個月趙春梅已收到永隆銀行的解僱信。本報向招商永隆銀行查詢解僱徐志宏的理由,該行表示2017年6月8日已宣佈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徐志宏因任期屆滿及個人原因辭任,至於他的個人事宜,與該行無關,該行亦不作評論。市場人士指,徐志宏是工行前高層朱琦舊部,後來朱琦過檔永隆掌帥,估計是他招攬徐氏2010年加盟永隆,不過徐志宏為人相當低調,本地銀行家對其名字及為人認識有限。
無錫檢察院2017年8月向內地媒體通報,稱已辦理一宗廳級幹部受賄大案,副廳級的工商銀行金融市場部原總經理徐志宏認罪,並稱讚檢察機關文明辦案。
趙春梅怒斥,徐志宏其實一直拒絕認罪。2018年1月,無錫檢察院更在提交市人大報告中指,圓滿完成香港永隆銀行原總經理徐志宏(副廳級)賄賂案,以此作為當年重大政績。趙春梅指,被列為政績工程後,即使案件缺乏證據、當局違規詢問、逾期羈押,其丈夫能翻案的機會已經極渺茫。「我是走投無路了。我找過中紀委、最高檢、最高法,都找了」,趙春梅接受本報訪問時多次哽咽。
法律界:凸顯中港司法差異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表示,按徐志宏家屬提供資料,內地檢察院可能有強迫認罪和強迫作供的行為,這在香港法律均屬不允許。另外,辯護律師指徐志宏遭遇長時間疲勞式詢問,香港執法部門則不能長時間盤問疑犯,不給予休息時間,否則口供可能不被法庭採納。另外,基於人道,香港亦允許家屬在羈押期內探視疑犯。
李安然指,徐志宏案凸顯內地與香港司法制度差異,內地在人權保障、疑犯權益方面與香港相差甚遠,《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後,可能將有大量港人面臨類似遭遇。
另外,內地執法部門的羈押期遠長過香港,一旦發出引渡令,涉案的港人將「一身蟻」,除將面臨內地羈押外,在香港亦會被扣押,而且很難申請保釋。他指當年永隆銀行未有判決前就立即解僱徐志宏的決定是可以理解,「內地司法程序係斷年計,好難有商業機構會允許員工長期唔喺位」。不過,如果日後內地濫用引渡機制,將令大量香港人隨時失業,工作崗位面臨更大潛在風險。
李安然指,徐志宏案凸顯內地與香港司法制度差異,內地在人權保障、疑犯權益方面與香港相差甚遠,《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後,可能將有大量港人面臨類似遭遇。
另外,內地執法部門的羈押期遠長過香港,一旦發出引渡令,涉案的港人將「一身蟻」,除將面臨內地羈押外,在香港亦會被扣押,而且很難申請保釋。他指當年永隆銀行未有判決前就立即解僱徐志宏的決定是可以理解,「內地司法程序係斷年計,好難有商業機構會允許員工長期唔喺位」。不過,如果日後內地濫用引渡機制,將令大量香港人隨時失業,工作崗位面臨更大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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