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 星期五

開埠首宗無屍體無法證無招認 案發6年後突認殺人 董事謀殺情婦 重審囚終身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206/20236414

開埠首宗無屍體無法證無招認 案發6年後突認殺人
董事謀殺情婦 重審囚終身



陳文深(左)昨被裁定謀殺情婦秦嘉儀罪成,乘囚車離開法院。黎樹雄攝

【本報訊】證券公司前董事2011年在淘大花園謀殺情婦並毀屍滅迹的無屍謀殺案重審,昨在高院有裁決。兩年間經歷兩度審訊、由矢口不認到改口承認殺人的董事,再次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聞判一刻,滿頭白髮的董事木無表情,其後神情傷心、落寞。董事首度在審訊中披露當年殺人和棄屍經過,解開封存6年的謎團。據悉控方在首次審訊時僅抱一半勝算,曾考慮若董事願交代事情始末,願接納他承認誤殺,惟董事從沒主動就此答辯與控方商議,堅持抗辯。記者:楊思雅 楊家樂 戴國輝


情婦秦嘉儀。資料圖片

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6小時後,以大比數6比1裁定被告陳文深(44歲)2011年10月6日謀殺情婦秦嘉儀(32歲)罪成,即陪審團並不相信被告自衞殺人和誤殺秦,裁定他案發一刻有意圖殺死秦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

散庭後即與律師耳語

法官彭寶琴向陳說:「本席依例判處你終身監禁。」被告點頭表示明白,他散庭後即與律師耳語。

有大律師表示,陳首次審訊時否認殺人,重審卻來個180度大轉變改口認錯手殺人,會令陪審團質疑,既然他上次說謊,難保今次不會說謊;而且陳案發後即找人裝修涉案單位,用死者電話向友人報平安掩飾等,種種行徑都令陪審員覺得他過於冷靜而將他入罪。

大律師潘展平則分析指,陳上周出庭辯稱,與秦糾纏間用身體壓向她,稍後才驚覺她死去,這說法不合情理,直言若壓着女人,對方會不斷掙扎,會經歷一個過程,質疑指:「你估女人一壓就死?BB就唔同!」

控方指陳當晚殺人後購買真空袋、手套、保鮮紙、除臭劑等包裹屍體,翌日用尼龍袋將屍體運走棄置,毀屍滅迹。陳在2015年8月首次就謀殺罪受審時,出庭逐一拆解控方指控,指真空袋是用來放西裝、保鮮紙是用來包油畫、手套用於清潔廚房、除臭劑則用來辟廁所煙味;翌日尼龍袋所裝載的絕非屍體,而是他的西裝、工作文件及十多樽紅酒。





聲淚俱下稱自私懦弱

陳當時堅拒承認殺人,指與秦和平分手,秦更指她的婚姻是遭第三者破壞,她不會重蹈覆轍,承諾盡快搬離淘大。陳更謂秦一向較喜歡內地生活,對香港和香港人沒有好感,並指港人「癲癲得得」,其代表律師更陳詞指秦有嚴重抑鬱症,自殺風險很高,絕有可能經大廈後門、在沒觸動警鐘下離開大廈,甚至跳崖自盡。惟他的說法當年不獲陪審員接納,陪審員僅退庭商議兩小時,便一致裁定他罪成。

被告不服提上訴,今年7月上訴得直。他在11月17日、即重審前夕突改口承認誤殺,否認謀殺,但控方不接納,堅持控告他謀殺。承認殺人的他再次出庭作供,幾乎全數推翻兩年前供詞,並首次披露整個殺人和棄屍經過,他聲淚俱下指當年自私、懦弱,沒勇氣承擔責任,現「冇咗包袱,冇晒家庭,冇咗太太」,故認罪為事件負責。

他承認保鮮紙是用來包裹和固定秦的屍體,閉路電視拍下他用手推車運走尼龍袋,袋內並非文件、紅酒,而是屍體,他解釋為了「搵藉口合理化搬運屍體」,訛稱放置了大量個人物品包括衣物、文件在淘大,故與秦斷絕關係後,需要將所有個人物品搬走,藉此掩飾搬屍,及後將屍體運到將軍澳及西貢交界村屋垃圾站棄置。他同時承認控方指他隱瞞殺人的行徑,包括致電秦卻忘記將秦的電話較至靜音,導致電話鈴聲被錄下,成為指證他的環境證據。

口口聲聲稱糾纏間不慎殺死秦的被告,在盤問下被問及兩人糾纏位置、動作和對話內容時,連番指「唔記得」、「唔肯定」、「冇為意」,反駁指糾纏是一連串的動作,非定格影片,難以一一憶述,就連自己是否睜開眼亦不記得,被控方質疑他是大話高手。陳最終因一連串的大話,再被送入監房。
案件編號:HCCC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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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故障 留下運屍罪證


閉路電視拍下陳文深用手拉車將載着屍體的尼龍袋運入電梯,並經3樓平台進入停車場(右圖)。

【本報訊】本案沒屍體、沒法證、沒招認,死者秦嘉儀進入涉案淘大花園後人間蒸發。案件本由失蹤人口調查組負責,惟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重案組隨即接手。原來閉路電視系統曾故障,反令原本應已被刪除的紀錄得以保留,成為破案關鍵。本報獨家取得CCTV片段,拍下陳文深搬屍過程。兩年前負責調查本案的旺角警區(刑事)助理指揮官鍾志明警司昨向本報談及感受,坦言得悉被告重審時改口認誤殺,感到愕然和出人意表,他感謝陪審團眼睛雪亮,「事實證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始終得以彰顯,邪不能勝正」。

負責調查警官:大話高手

鍾志明指本年中得悉被告上訴得直時感失落和擔心,他分析被告現階段才承認錯手殺人是十分牽強,若他在案發初期便以此申辯,或較易令人相信,現突然改口,難免令人覺得他是大話高手,改變抗辯策略,閉路電視片段是本案的重要環境證供。鍾續指被告罪有應得,希望死者安息。

警方是在秦失蹤後3個月接獲秦胞兄報案。鍾在兩年前案件審訊完結後透露,一般閉路電視系統會保留約3個月時間的錄影片段,但巧合地,淘大花園的閉路電視系統案發後曾出現故障而無法運作,亦因而令原本會被新片段覆蓋的部份,保留至警方上門搜證一刻,成為本案破案關鍵。

根據閉路電視片段,秦於2011年10月5日、即案發前一天下午4時許返回淘大住所,自此人間蒸發。身穿西裝的被告於翌日下午7時許進入單位,逗留個半小時後離開。半小時後,他提着白色購物袋折返,並逗留約1小時離開。翌日10時許被告帶同尼龍袋回到單位,半小時後,他用一般可折式手拉車將載着屍體的尼龍袋運入電梯,經3樓平台進入停車場。

被告首次受審時辯稱尼龍袋內的物品是衣物、文件以及十多樽紅酒,陪審員多次寫紙條給法官,問為何沒打爛紅酒樽。陳指他將紅酒叠成三角形,中間位置放衫褲墊着,又指路途短兼是平路。但陪審團從閉路電視所見,手推車上尼龍袋不是平放,而是側放,質疑酒樽如何能保持原位。
■記者黃幗慧、關英傑、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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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子從沒到獄中探望


陳文深被捕前,與妻聯名購入九龍塘怡德花園千呎單位。資料圖片

【本報訊】案發時年僅38歲的陳文深,在證券公司擔任要職,年薪過百萬,與初戀妻育有兩名兒子,本擁有令人欣羨的家庭,惟一次出軌令他成為階下囚。陳妻揭發他婚外情後兩度服藥和割脈自殺,要入院洗胃,更患上抑鬱。

在案發後陳妻向警方表示「如果佢(陳)肯斬纜,我會同番佢一齊」,就在上次陳受審時,也跟記者說堅信丈夫清白,惟去年兩人已離婚,13年婚姻結束,一對兒子也從沒到獄中探望。

妻初審時堅信夫清白

據悉陳妻曾向警方指「如果佢(陳)肯斬纜,我會同番佢一齊」,兩人在2011年3月揭發陳有外遇,翌年4月更聯名購入九龍塘怡德花園千呎單位,但10日後陳被捕。

陳妻在兩年前丈夫首次受審被定罪前夕,記者問她是否相信丈夫沒有犯案,她說:「信,我梗係信佢啦。」記者追問她為何相信丈夫,她嘆了口氣,雙眼仰望,才答:「佢對朋友都唔係咁嘅。」

當年陳妻揭發丈夫有婚外情後,曾主動發電話短訊相約第三者秦嘉儀傾談。秦翌日清晨回覆「呵呵,好,你想怎樣了解呀……你罵我還不夠痛快嗎?可笑」,並嘲笑陳妻「連雞舞小姐都不如,做雞都不會有人要」,又謂自己人格較高尚。陳妻則反駁:「成日陪唔同嘅人,又搞人哋老公就叫高尚有素質,那我當然不及你!」

畢業於美國加州州立大學的陳,首次審訊自辯時對夫妻關係輕描淡寫。他在今次重審則透露妻子是他初戀,兩人在寧波公學就讀時已認識,中五起拍拖。他於1991年中學畢業後舉家移民美國東岸,妻子往西岸升學,他隻身搬往西岸讀書。兩人一同畢業、工作,1999年返港,4年後結婚,兩名兒子現分別12和13歲。陳提及妻離子散時,多次痛哭落淚。
■記者楊思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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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案單位變教會宿舍


現任業主買入單位時不知是凶宅,事後不敢入住將單位放租。

【本報訊】死者秦嘉儀案發時戶口存款超過50萬元,並擁有涉案淘大花園單位。該凶宅位於曾爆發沙士的淘大E座,現時住客是菲律賓人,大門貼有菲律賓一個教會標誌的海報。女住客透露一家三口3個月前從菲律賓來港,工作的教會安排她住在涉案單位,對本案一無所知,坦言「有啲擔心」。

單位市值約550萬元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單位於2009年用秦名義以149萬元買入。被告陳文深曾供稱單位的15萬元首期及每月5,000元的供款均由他負責,惟單位及後欠交管理費,2013年被釘契,銀行將單位以銀主盤形式放售,翌年由一名胡姓人士以353萬元買入,據知新業主買樓時不知是凶宅,事後不敢入住將單位放租。現單位市值約550萬元。

月入約10萬元的陳案發時另與太太聯名擁有將軍澳廣場一單位、及與太太分別擁有同區都會噔兩個相連單位。上述兩物業分別同時於2012年4月售出,成交價合共2,073萬元,而差不多時間他與妻子聯名以1,470萬元購入九龍塘怡德花園千呎單位,持有至今,現值約2,021萬元。除了其中一個單位外,其他買賣均是在他首次被捕前進行。

被告首次受審時私人聘請資深大狀麥禮士應戰,重審則獲批法援。根據法援署網頁,申請人自住物業毋須經資產審查,換言之即使被告名下擁有價值過千萬元自住物業,仍有資格申請法援。
■記者羅日昇、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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