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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案終院拒受理 梁游終極敗訴
梁後悔參選:輕易推翻的選舉無意義
梁頌恆及游蕙禎昨由梁國雄及黃台仰陪同,在終院門口公佈申終極上訴失敗,有支持者手持橫額聲援。李家皓攝
【DQ梁游】
【本報訊】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去年打着「民族自決」的本土口號成功當選立法會議員,惟兩人宣誓時將China讀成「支那」等,被法庭裁定拒絕宣誓,取消議員資格。他們昨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即日遭駁回,意味背負着58,640名選民託付的兩人議會之路正式完結。梁對無法捍衞選舉結果低頭致歉,坦言後悔參選,因一個輕易被政府推翻的選舉毫無意義。面對逾千萬元訟費及立會追薪,兩人指無力負擔,無可避免要破產。
記者:楊思雅 黃幗慧
是次聆訊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和霍兆剛審理,他們聽取上訴理據後隨即休庭半小時,及後毋須政府一方回應便指理據無合理爭拗之處,拒受理案件,下令梁、游支付訟費,稍後頒判詞解釋。
立會主席梁君彥指秘書處將按行管會決定去信追討兩人早前所領取的議員薪金及預支津貼,合共約186萬元,他指行管會會視乎兩人回覆再商討下一步行動,強調薪津屬公帑,會嚴肅處理。
宣誓風波始於去年10月,政府在梁、游獲准二次宣誓前夕入稟禁止他們宣誓,擾攘至今超過10個月。兩人經歷原審、上訴、在上訴庭及終院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許可皆敗,昨在同被禠奪議員資格的長毛梁國雄、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等陪同下見傳媒。梁指作為民選代議士,對未能捍衞選舉結果感抱歉,他眼泛淚光低頭說:「好對唔住。」
逾千萬元訟費勢破產
梁表示對裁決非常失望,認為終院法官對下級法院部份斷章取義、或與社會脫節的裁決無動於衷,並認同人大釋法具有凌駕性和追溯力,對香港而言是一個災難。他舉例指現場記者今日所撰寫的文章,往後或會因具追溯力的釋法而出事。游補充指此舉非常危險,因大家不會知道何時會觸犯其後才建立的法例。被問及會否參與補選、或派青年新政其他成員參與補選,兩人指現階段未有安排。記者追問梁會否對當日宣誓行為感後悔,梁停頓數秒後表示他沒有水晶球,無法預測未來,但若能預知結果,「畀機會我後悔,我唔會參與呢個選舉」,因為一個獲民意授權的選舉卻可被沒民意授權的政府輕易推翻,參選是毫無意義。
無法以議員身份踏足立會,兩人指會回歸街頭抗爭及支援其他抗爭者,並稱包括雙學三子、東北撥款13名被告在內,香港有過百名抗爭者被起訴、判監,港人沒時間懷憂喪志,更無法獨善其身。梁指他特地穿上印有「香港人我哋一齊贏一次」的T恤,希望港人共同努力抵抗暴政。
聆訊終結,訟費賬單接踵而來。梁指除本身律師費外,更要支付政府高昂訟費,預計數計高達1,200萬元,兩人已有心理準備破產。二人首兩仗皆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潘熙兩師徒代表,昨則改聘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Lord
David Pannick)及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出庭。有法律界人士估計每次聆訊律師費合共逾600萬元。
而政府一直聘請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和莫樹聯應戰,余是宣誓案的領軍大狀,成功協助政府褫奪6名泛民議員的立法會議員資格。該名法律界人士估計余莫二人原審、上訴每次共收250萬元,由於梁、游只需承擔政府在原審中的8成訟費、即200萬元,兩人首兩仗已輸450萬元,還有在上訴庭申請終院上訴許可的三十多萬元,連同昨日的上訴許可申請涉及的訟費約200萬元,兩人至少需向政府支付680萬元。換言之兩人需承擔逾1,200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FAMV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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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釋法指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本報訊】梁、游各自提出不同觀點,梁一方指人大釋法無說明不能有第二次宣誓機會,游則稱釋法無定下拒絕宣誓標準。但終審法院不接納論點,反駁稱釋法已講明若宣誓無效,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直指梁在聖經上以手指作交叉狀,游展示印有「香港不是中國」的橫幅,都清楚顯示二人不真誠不莊重,就是拒絕宣誓。
為求翻身,梁頌恆及游蕙禎分別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本地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彭力克指案件涉及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的重要性,故終院應批准二人提上訴。彭力克指明白談三權分立也要視乎事件是否涉及憲法問題,但他指人大於去年11月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沒有說明若宣誓無效,可否有第二次宣誓機會,故應否有第二次宣誓機會不涉憲法問題,應交立法會自行處理。彭力克沒有表示梁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只說法庭應為拒絕或忽略宣誓下一個狹窄定義,而當立法會主席容許梁有第二次宣誓機會,法庭不應干預主席決定。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及常任法官李義均不認同,指釋法指出宣誓須真誠、莊重,若宣誓無效,「不得重新安排宣誓」,這是清楚不過。
指二人行為不真誠不莊重
李志喜指,人大釋法沒說明如何客觀評定何謂拒絕或忽略宣誓,只要按誓詞內容宣誓讀出便可,馬官反問宣誓時更改誓詞,或「梁手持聖經宣誓時,手指作交叉狀,這樣都不是客觀標示嗎?」對於游展示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橫幅,李義不禁問:「這有何真誠呢?」李志喜嘗試解釋香港和中國在世界盃外圍賽對壘,已證明香港不是中國,但法官霍兆剛反駁:「我們現在說的是立法會,不是足球場。」馬官在梁游陳詞後宣佈休庭,開庭後無要求政府作陳詞即駁回二人上訴許可申請及下令二人支付政府訟費。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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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四名被DQ議員恐難翻盤
梁國雄
【本報訊】梁、游未獲終院批准提終極上訴,有法律學者指,兩人與另外被DQ的梁國雄等4名前立法會議員,兩案沒直接關係,梁游無完成宣誓,但另4人已完成宣誓及獲主席接納,故梁游的上訴申請被拒,亦不影響4人的上訴案。但亦有意見認為終院法官的言論已表示宣誓必須跟足《基本法》,故4人能上訴推翻原審裁決的機會較低。
4名被DQ的前立會議員包括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當中梁國雄及羅冠聰首次宣誓已獲立會秘書長或主席接納,而劉及姚則是重新宣誓後獲主席接受。4人在早前的司法覆核中指,他們有效讀出誓詞,不算拒絕宣誓,有權重新宣誓,他們亦爭議整個過程中,哪一刻才算是開始宣誓。
梁國雄將提上訴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查詢時指,在梁游案中,與訟各方都不爭議二人是拒絕宣誓,隨政府先對二人展開訴訟,然後人大釋法,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拒絕為二人監誓,梁游最終無重新宣誓,但另4人最終完成宣誓。張解釋兩案的最主要爭拗點不同,故即使梁游的上訴申請被駁回,仍不影響另4人提出上訴。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受訪時指,梁游案對另4人的案件沒有直接影響,因兩案的事實不同。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持不同意見,他接受查詢指,雖然梁游案與另4位前議員案的事實內容及法律觀點不盡相同,但從昨日終院法官和大狀的對答可見,終院認為宣誓必須跟足《基本法》要求,否則便要取消議員資格,並認同下級法院的裁決。湯認為另4人能成功上訴、推翻原審裁決的機會較低。
已獲批法援的梁國雄指,他將提出上訴。對於梁游案被駁回,他說沒感失望,「只係做到底箒,唔使有希望」。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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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倘破產或「停賽」至35歲
梁游將承擔逾1,200萬元訟費。李家皓攝
【本報訊】宣誓案終極敗訴為梁、游帶來巨大訟費重擔,估計總數逾1,200萬元,單是律政司一方累計涉款至少680萬元,梁游或因此破產。除了錢財,破產魔咒甚至在破產令解除後仍繼續縈繞多年,直接影響參選議會資格,梁頌恆有可能被「停賽」至40歲。
首次被頒令破產的人,若遵從規定,4年後可解除破產令。對於嚴禁搭的士、不得旅遊、今生買樓都難獲按揭等坊間流傳「污點」,律師鄧達明及梁永鏗闢謠指,所謂不准過奢華生活無硬性規定,「唔通痛肚要去醫院,仲要你等巴士咩」,亦有人破產後重新建立信貸聲譽,獲批買樓按揭及信用卡金卡。律師估計,單身破產人每月可獲約8,000元用作交租及生活費。至於偷偷搭的士,律師認為不涉刑事,破產管理署亦甚少「吊住人尾」去嚴打。
破產對梁游的另一代價,要看《立法會條例》第39條。該條訂明凡未獲解除破產或解除破產的5年內,都不得成為候選人或當選議員,即正式頒令破產後9年內皆無望當代議士。假設梁(31歲)及游(26歲)今年內被頒令破產,將無緣參選至2026年,包括宣誓風波引發的所有補選、來屆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梁的「禁賽期」屆滿時已將滿40歲而游則35歲。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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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擬各區派一人補選 民主派勢危
【本報訊】終審法院昨否決梁、游宣誓案上訴,意味特區政府可就新界東、九龍西立法會議席進行補選,建制派早已密謀兩區各派一人,集中票源增勝算。民主派方面,除有多人表示有意去馬外,因同樣被DQ的九西前立會議員劉小麗,仍未決定會否上訴,若劉放棄上訴,政府可將她和游在九西議席合併補選,在比例代表制下,民主派將在九西最少失一席。特首林鄭月娥強調當局不會作「政治上嘅小動作」。
建制陣營有傳在九西、新東只派一人出戰補選,盛傳民建聯會派鄭泳舜出戰九西,而出身工聯會、已加入民建聯的鄧家彪出戰新東。至於民主陣營則陷混戰,單是新東就有新同盟范國威、前立法會議員鄭家富、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張秀賢等有意落場,九西有民協馮檢基、民主黨袁海文等。
有民主派中人稱,民主派除面對太多人去馬令票源分散外,早前被DQ的梁國雄已提出上訴,故政府不能將長毛與梁頌恆在新東議席合併補選,但劉小麗仍未決定是否上訴,一旦劉在9月11日限期前決定不上訴,當局可將劉與游出缺議席合併補選,屆時在比例代表制下,民主派不可能全取兩席,變相令建制派必可奪一席。
林鄭:不搞政治小動作
林鄭昨回應補選合併與否時未有明言,只稱「我哋唔會有啲咩特別嘅、政治上嘅小動作,嚟到達至某種嘅選舉結果」,強調當局是在司法程序完結後研究補選,但亦指選委會會考慮如場地、資源、人手等具體因素。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希望林鄭說到做到,不要在補選安排上有小動作。他認為梁、游案的法律程序已完,當局應盡快交代補選安排,而DQ4的法律程序未完成,當局不應一併考慮。
■記者呂浩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26/20133432
不敵粗暴政權
梁游暗示唔玩補選?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因拒絕宣誓,去年遭高院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其後多次申請上訴均遭拒絕,游梁繼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開庭審理有關申請上訴許可,終判定為拒絕受理,兩人終極敗訴,立法會議員路止步,亦意味有關兩人立法會議席的出缺將進行補選。另一身陷DQ官司的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陪同梁頌恆及游蕙禎在判決後於法庭外會見記者,梁頌恆先行發言,指自己與游蕙禎作為民選代議士,無辦法捍衛選舉結果致歉,並點頭道歉,梁眼泛淚光說「好對唔住」。
梁頌恆說,特意穿上青年新政的T恤,在區議會選舉時亦有穿着,背後印上「香港人一齊贏一次」的標語,自己非第一次穿上這件T恤,亦相信不會是最後一次穿,自己與游蕙禎的議會之路雖已完結,但會與香港人繼續反抗,直至公義得勝,未來會在街上繼續抗爭,爭取改善這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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