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 星期五

不滿籲追究UGL事件 向《蘋果》發律師信 689斥社論阻競選連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60930/19786578

不滿籲追究UGL事件 向《蘋果》發律師信
689斥社論阻競選連任



梁振英

【本報訊】在距離特首選舉不足半年之際,一直未表態是否競逐連任的特首梁振英,於本周一向《蘋果日報》發出律師信,指本報早前一篇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追究梁振英收UGL5,000萬元的社論,內容錯誤及失實。律師信指該社論目的是阻礙梁振英行使《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其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蘋果》回應稱,對梁的指控覺荒謬及驚訝,「如果我哋有咁嘅能耐(阻礙梁競逐連任特首權利),與有榮焉」。
記者:謝明明

梁振英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發出的律師信,針對《蘋果》今年9月8日刊登的一篇社論。該社論促請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針對梁振英的醜聞失政窮追猛打,並追查梁涉收受UGL回佣醜聞。律師信指,社論內容錯誤,惡意指控梁貪污及應被追究所謂的貪污。

律師信稱梁已多次澄清,澳洲財團UGL給予梁的款項並不是回佣。信件以大篇幅引述率先報道UGL事件的澳洲媒體於2014年10月15日的報道,認為澳洲媒體已證明有關協議並非「秘密合約」。

總編輯:荒謬及驚訝


梁振英向《蘋果》發律師信,指9月8日的社論(圖)內容錯誤及失實。

信件先後兩次提及該社論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實的貪污指控,阻止梁振英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信中又指《蘋果》多次以「港共政權」形容政府行政機關,又以「狼英」、「大話英」及「689」等蔑視稱呼梁振英。信件指,社論形容梁振英貪污與不宜當選,是要對他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而阻礙梁行使《基本法》第26條及《人權法案條例》21條賦予其競逐連任特首權利的意圖,是有計劃及有惡意。

梁在律師信中向《蘋果》提出,日後不能再刊登有關他貪污的指控;並在報章與網站刊出篇幅與該篇社論相同的撤回言論聲明,內容亦要先經梁審批。如7日內都沒有收到滿意回覆,梁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蘋果日報》昨接獲信件,總編輯陳沛敏回應稱,對新聞界發律師信是梁振英一貫作風,但維護新聞自由是《蘋果日報》一向堅持,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她指,UGL事件不是始於近日的報道,公眾輿論對梁在事件中的質疑及批評,並非《蘋果》該篇文章首次提出,該篇文章只是正常評論,梁需向公眾及執法部門解釋清楚。

就梁指控社論阻礙他行使法例賦予其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陳沛敏表示荒謬及驚訝,「如果我哋有咁嘅能耐(阻礙梁競逐連任特首權利),與有榮焉」。陳指,公眾及主流民意對梁的評價有目共睹,作為傳媒機構監察政府及巨大公權力的人,是職責所在,不覺是惡意。

林卓廷:冇事搵事做

撰寫該篇社論的盧峯表示,監察當權者、政府官員是新聞工作者的職責,對他們的失誤及不當行為將繼續無畏無懼的批評與追究。

特首辦回應稱,就《蘋果日報》於今年9月8日刊登的社論「蘋論」,梁振英委託薛馮鄺岑律師行於9月26日發出律師信,原因請參閱該信原文及全文。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斥責梁振英再度向傳媒發律師信是「冇事搵事做」,他指其要求追查UGL事件也兩年多,若梁要發律師信「最好畀埋我」,況且「佢嗰啲唔係回佣係乜?」林強調,梁收UGL5,000萬元,以協助UGL收購戴德梁行及為UGL推廣生意,而有關款項涉利益衝突外,亦未有向行政會議申報,傳媒和公眾質疑梁涉貪實屬合理,梁理應反省。林續指,梁今次舉動有向傳媒施壓的味道,意圖藉此令有影響力的傳媒噤聲,但這樣「嚇唔倒人」之餘只會令公眾更反感。

梁振英律師信重點

指9月8日《蘋果》社論內容錯誤,惡毒指控梁振英貪污及應被追究所謂的貪污,信中引述梁已多次澄清UGL給予其款項並非回佣,協議只是「離職協議」,屬商業慣例,毋須申報

該社論文章目的,是想以失實的貪污指控,阻止梁振英行使《基本法》及《人權法案條例》賦予其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

該社論這種惡意虛假的指控,與《蘋果》在梁振英上台後的多篇報道內容脗合,多次以「港共政權」形容政府,及以蔑視的稱號「狼英」、「大話英」及「689」稱呼梁

日後不能再刊登有關梁振英貪污的指控,以及刊出撤回報道的聲明,內容亦要先經梁審批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30/19786581

記協:傳媒要監察當權者


記協主席岑倚蘭對梁振英向《蘋果》發律師信表示震驚及遺憾。資料圖片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向《蘋果》發律師信,記協主席岑倚蘭對梁振英向《蘋果》發律師信表示震驚及遺憾,認為梁此舉引發寒蟬效應,掃除對其負面報道,箝制言論自由。她又指,梁聲稱已澄清UGL事件,但這不代表已掃除公眾對事件的疑慮,傳媒作為第四權,監察當權者責無旁貸。

學者:相當小器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梁振英作為當權者須接受傳媒監察,但他屢次用律師信威嚇傳媒,阻礙新聞自由。對於律師信指《蘋果》多次以「狼英」、「大話英」及「689」稱呼梁振英,呂稱,中外傳媒會用不同字眼形容或嘲諷政治人物,「連呢啲稱呼都接受不到,相當小器,無容人之量」。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UGL事件是公眾關心事件,該篇《蘋果》社論只是公平評論。對梁指控《蘋果》社論及對其的蔑視稱呼,阻礙其參選連任特首,杜感奇怪,「佢根據乜嘢事實而認為會因為呢啲言論而冇得參選?」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梁的律師信指《蘋果》社論指梁收受UGL回佣並非事實,只是「分手費」,「如果用(法律)好技術字眼,『回佣』或會令人聯想回贈,但同樣『回佣』亦令人聯想係收UGL秘密唔見得光嘅錢,不合法性質嘅聯想,不一定要仔細到『回佣』嘅一般定義」,他認為讀者對該篇社論提及的UGL回佣事件會視為不當收受金錢事件。他批評作為特首以捉字蝨及法律字眼,輕率採取法律行動,有失特首身份。
■記者謝明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30/19786584

屢向傳媒發信施壓

梁振英

【本報訊】2012年競逐特首時梁振英自稱堅持誠信、自由、廉潔,聲言多聆聽、多包容,但梁上任後屢次向傳媒發律師信。

於2013年,時任《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撰文提及「梁氏取得政權,一半靠黑道」,數天後,梁振英以「個人身份」向《信報》發出律師信要求撤回文章並且道歉,被批評引起寒蟬效應,打壓言論自由,《信報》事後刊登聲明道歉。

曾警告勿登UGL報道



2014年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踢爆梁振英秘密收取澳洲企業UGL的5,000萬港元,Fairfax事前向特首辦查詢,並將梁振英的情況與許仕仁比較,隨即收到梁的律師信,團隊形容措詞火爆,威脅若刊出報道就會告上法庭。Fairfax數日後在網上報道事件,並且公開雙方合約。

撰寫《蘋果》社論的盧𥧌去年已曾經被梁振英的聲明「招呼」,去年6月,梁振英透過特首辦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去信《蘋果》,指盧峯於《蘋果》社論批評梁振英在雨傘運動中縱容暴力團體衝擊和平佔領活動,說法毫無根據,聲言會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梁振英亦曾經因為練乙錚以其女梁齊昕為題撰寫評論文章、《成報》報道其「緋聞」、及《蘋果》報道其政府新班底,多番向有關傳媒發出措詞嚴厲的澄清聲明。
■記者袁楚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30/19786594

反映開始選舉工程


鍾劍華指梁振英作為政治人物,應明白受到批評是平常事。資料圖片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發給《蘋果》的律師信中,主動提及有關社論,剝奪梁行使《基本法》及《人權法案條例》中競逐連任特首權利。有學者及立法會議員認為,信中的說法反映梁已開始競選連任工程,UGL事件更可能左右中央對梁參選的態度。

議員斥發爛渣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形容梁向《蘋果》發律師信是「發爛渣」,反映他爭取入閘角逐連任形勢惡劣,而這封律師信更顯示,中央對UGL事件相當重視,會影響對梁參選特首的態度。

理大社會研究政策中心主任鍾劍華也認為,梁振英在律師信中提及連任問題,反映梁已開始連任特首工程,「梁振英咁講,即係暗示佢會去馬」。

鍾劍華直言由今屆立會休會前,梁振英突然一反常態,肯調動政府提交財委會議程,企圖討好市民,其爭取連任意願已經顯露,到早前「梁粉」劉炳章、陳啟宗明言梁一定爭取連任,再加上今次發給《蘋果》律師信內容分析,梁去馬選特首機會相當高,「除非中央叫佢唔好選,否則佢一定去選」。不過鍾批評,梁作為政治人物,應明白受到批評是平常事,向傳媒出律師信做法「離譜」及帶威嚇成份。
■記者林俊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30/19786605

收UGL五千萬 廉署調查中


廉署前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盛傳因調查梁振英無申報收取UGL款項案,遭取消署任職務而「劈炮」。資料圖片

【本報訊】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5,000萬元事件,於2014年10月時值雨傘運動期間被踢爆。當時澳洲Fairfax Media收到匿名信,投訴梁在所屬的戴德梁行(DTZ)高層及小股東不知情下,與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據悉,廉政公署仍未完成此案的調查工作。

廉署高層劈炮

該媒體的調查報道指UGL於2011年12月以7,750萬英鎊(約9.6億港元)收購DTZ,時任DTZ亞太區主席梁振英仍以董事身份與UGL簽協議,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不作競爭等安排,換取共400萬鎊(5,000萬港元)巨款,款項分2年向梁支付,全部在上任特首後收取。報道指協議從未對外申報,事件曝光後梁回應協議是離職安排,否認指控,亦非秘密簽訂。

本港一直有政黨要求執法部門調查是否涉貪,惟至今無下文。廉署諮委會主席兼「梁粉」譚惠珠今年3月曾不點名支持梁連任,又稱下屆特首「唔會有任何廉署要查嘅事」。巧合地廉署7月人事大地震,前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盛傳因調查梁振英無申報收取UGL款項案,遭取消署任職務而「劈炮」,其屬下首席調查主任高迪龍也盛傳因不滿李被逼退而離職。
■記者袁楚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30/19786614

承諾解決強積金對沖箍票


工聯會會長林淑儀表示,梁振英承諾本屆政府餘下約9個月任期內解決強積金對沖問題。資料圖片

【本報訊】隨時出閘角逐連任的特首梁振英,昨約見工聯會代表,會上承諾會在現屆政府解決強積金對沖問題。上屆特首選舉工聯會60名選委全投梁振英,有工聯會中人形容梁今次主動作出承諾旨在「箍票」,為爭連任鋪路。

林鄭拒回應選特首問題

梁4年多前競逐特首時,曾承諾逐步降低強積金對沖比例,但至今未有兌現,工聯會8名代表昨與梁會面「追數」。工聯會會長林淑儀會後稱,梁振英在會上承認強積金對沖削弱打工仔退休保障,承諾本屆政府餘下約9個月任期內解決問題。

被問及梁有關承諾是否為連任鋪路,林指政府之前已說過要解決對沖問題,「呢個係有脈絡㗎,唔係忽然間見我哋」。至於梁是否曾就連任向工聯會摸底,林稱梁在會上未有提及連任。

被視為下屆特首黑馬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外訪返港亦提起知道特首與工聯會討論過強積金對沖。她稱本屆政府處理強積金對沖問題立場堅定,但不能簡單講取消或保留,要認真討論方案,希望任期內能拿出政策方向,至於真正落實相信要留待下屆政府處理。被問及選特首問題,她強調已回應過,但傳媒都不認真處理其回應,只稱餘下任期多為社會做實事。
■記者盧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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