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

破產警員:警隊追殺我 挑戰一哥終審勝訴 又再面臨紀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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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警員:警隊追殺我 挑戰一哥終審勝訴 又再面臨紀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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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的紀律聆訊分兩種制度監管不同職級的警員,被指不公。資料圖片

【本 報訊】林少寶只是一名普通警員,但在警界和司法界赫赫有名,因為他就警隊紀律聆訊禁止律師代表申請司法覆核,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成為重要案例。回歸後, 他欠債破產,被強迫退休,但認為聆訊不公平、因為審完又審,判完又改;證人口供原本指破產不影響工作,再審時則改口為會影響,原因是「行政指令改咗」。下 周一,他又要面臨第三度聆訊。 記者:張婷婷

噩夢沒因為09年終審上訴成功告一段落。復職後,林少寶隨即又要面對同一指控,聆訊排期10月15日進行。如今破產令已解除多年,他復職重新受訓、與妻兒搬回宿舍,只想:「好好地工作,做番個好警察!」但第三度聆訊令他非常困擾,需要看精神科。

「當 年8月31日無屋住(要搬出宿舍),得半日時間,第二日個仔開學,好凄凉!嗰時個仔啱啱升中學,家已經大學二年級,可以話係輕鬆咗好多,但今次我要睇精 神科,定期食藥,類似創傷後遺症,覺得歷史會重演,隨時可能又要走」。終院判決並無下令重審,林少寶認為:「唔應該繼續聆訊,好明顯再審訊係追殺我!」

審完警隊又要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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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寶本月15日將再面臨審訊。何栢佳攝

退休總督察廖潔明一直協助林少寶,廖說:「最大折磨係睇唔到終結!」最初聆訊獲判緩刑以為告一段落,結果無端加刑即走;到了終審判決勝訴後,以為終有個了結,但警隊又要重審。

廖 潔明認為,紀律聆訊有兩重意義,其一是懲罰做錯事的人員,其二是透過機制讓可能有問題的同事重回正軌。廖潔明稱,如今林少寶的財政狀況較很多總警司為佳, 02年《壹週刊》曾報道,當年任總警司的曾偉雄、鄧甘滿炒樓損手,以當時賬面值計算虧損逾500萬元,但兩人仕途沒受影響,如今貴為警隊「一哥」、「二 哥」。

廖潔明:機制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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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 記得,終院判決翌日,一位副處長曾表示「唔緊要啊,會再審!」明顯是高層「覺得冇面,所以濫用呢個機制!」他指今次重審可說是迫害!廖潔明表示,如果林少 寶勝訴,將來又會否再重審?廖潔明表示,屆時會向法院指出現行機制的不公,牴觸人權法第十條,保障公正公開審訊的權利。

林少寶是警員,他的聆訊是由警司做主審。反觀警司級以上人員要接受紀律聆訊,則是由公務員事務局委任不從屬警隊的獨立審裁體審理,「點解警司同政府文員、二級工人可用同一機制,反而總督察唔得?」廖潔明慨言:「警隊連對同袍都不公道,怎能期望他對市民公道!」

聆訊另一變數是,案中警隊其中一名主要證人警司黃冠豪於10月18日,須就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控罪出庭受審,今正被停職。屆時黃能否出席聆訊,他證供的可信性又如何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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