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誠哥佔中 公共空間變私人風水陣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30703/183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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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公園屬公共空間(黃色部份),園內放置有利旺財
的巨型黃晶石(左圖),但被指設計成風水陣。馬泉崇攝

【本 報訊】中環長江中心外的5.6萬平方呎公共空間,一直由和黃管理,早前碼頭工人集會,被和黃申請禁制令企圖趕走,事後又擺放政治花槽。但《蘋果》發現長江 中心的地契有一條罕見條款,列明政府只需半年前向業主發通知,長實必須交還公共空間,但政府一直無執行條款,並表明無意接管。立法會議員斥政府縱容財閥將 公共空間永久「侵佔」作私人花園。
記者:黃偉駿 林偉聰 袁柏恩

長江中心是首富李嘉誠長江集團的總部,地契列明長實需提供5.6 萬平方呎公共空間給公眾使用,另要興建公廁及郵局。政府於07年接收公廁與郵局,分處皇后大道中及炮台里旁的公共空間由和黃管理,公共空間的園藝設計,一 直被指是風水陣。但和黃的管理手法一直惹爭議,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企圖阻止碼頭工人在公共空間範圍示威;高院判決工人可繼續集會後,又改為在正門 擺放政治花槽,阻止集會。

地契條款甚為罕見

不過,記者翻查長江中心的地契發現,「特別條款」第13(d)列明,原來政府只需在半年前向業主發通知,作為業主的長實就需無條件將整個公共空間交還,政府接管後需承擔日常管理開支。

一 般地契即使列明政府有權收地,前提也是業主違反地契,但長江中心的地契則容許政府隨時主動收回公共空間。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指,有關條款甚為罕 見,相信與政府當年被指容許長實只需補地價30億元有關,更可能是因為政府預視到日後長江中心的公共空間管理會有爭議,所以留有後着,「政府俾發展商呃得 多,咪整定個Plan B,隨時收番個公共空間」。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於上周二曾討論私人項目內的公共空間規管問題,公民黨議員郭家麒 當時就長江中心外擺設政治花槽,質問出席的發展局副秘書長陳松青,政府會否考慮向收回長江外的公共空間自行管理。陳無正面回應,指有關花槽是臨時、實驗性 質,如影響公眾使用休憩空間,會要求業主移走。

不過,發展局翌日回覆本報之前的查詢時,表明「既無必要接管,亦沒有接管的理由」,指商業發展項目內私人土地上的公眾休憩空間管理,屬私人業主責任,如由政府接管,涉及使用公帑去免除私人業主的責任,故須小心處理。

批地疑涉利益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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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

郭昨批評,政府以需用公帑為由拒絕收回長江中心的公共空間是「唔成理由」,「如果係咁全香港都要割讓晒俾發展商啦」。他指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屬於市民,政府有責任確保市民可享用,政府把公共空間交長實管理,市民即使不滿長實擺政治花槽也無可奈何。

長 江中心前身是希爾頓酒店、拱北行和花園道多層停車場3座建築物。希爾頓酒店95年結業後,政府翌年宣佈以私人協約批地形式,將拱北行和停車場一併交長江重 建發展,補地價30.27億元。因批地過程沒有招標,被質疑利益輸送;30億的地價當年在立法局亦被議員質疑太低,據批地條款,長江中心的准許總樓面面積 上限為144,840平方米(即逾155萬平方呎),每呎地價僅1,942元。

政府在輿論壓力下遂在地契中列明長江中心要提供休憩用地,重置原有的公廁及郵局等設施;郵局被長實設於街上難以察覺的停車場內,最終因使用率低僅一年就關閉,現為古物古蹟辦事處的分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03/18321036

「九曲水」格局 聚財兼聚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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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中心(左)外的公共空間由和黃管理,政府表明無意收回。

【本 報訊】和黃集團於碼頭工潮結束後以美化環境之名,霸佔公眾休憩空間擺放大型花槽圖阻示威者,而同為公共空間的長江公園,更疑是專為個人聚財所建。中環一帶 向為龍脈所在,有玄學家指,花園內彎彎曲曲的的行人徑及流向長江中心的水池,作用是聚龍脈氣兼聚財,一旦拆除公園,隨時影響大廈中人健康,水池「抽乾水」 更會令集團錢財迅速流走。長實主席李嘉誠篤信風水,不論是長江中心的外形,還是旁邊的長江公園,均經過縝密考慮。

玄學家:食正水位
玄學家楊天命指,中環為風水寶地,而長江中心位置最接近昔日填海前的海邊,「食正水位」。不過由於位處地段為急斜,對聚龍脈氣有影響,故要建長江公園。

數 萬呎的長江公園內種了各種植物,但只有短短的曲折行人徑供公眾使用,公園內更擺放約3呎高的巨型黃晶石,在風水學上有旺財作用。楊指,公園及長江中心附近 天橋均是彎曲設計,為「九曲水」格局,有利聚氣;至於公園水池讓水流向長江中心,則有利讓財氣流進長江。楊表示,整個格局本身就是一個有利集團的風水陣, 「如果冇靠山代表不旺人丁;如果不旺人丁,入面啲人就會易病,或者啲人較易搬走,即可能越來越少人租用(單位)。而拆水池則會令寓意財嘅水迅速流走」。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03/18321042

擺花槽 私吞車位 屢違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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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圖則顯示,長實「諗縮數」將逾萬呎(黄色部份)行人路,也當作公共空間充數。

【本報訊】長江中心表面上為公眾提供休憩用地及公共設施,但事實上長實多年來不斷嘗試使用各種方法蠶食及佔用屬於公眾的公共空間,過程中亦屢次涉嫌違反地契。

長 江中心早於99年7月已經落成,按地契要求,旁邊的長江花園應於02年11月完工,但發展商和黃延誤一年才落成花園;地契要求和黃提供5.6萬平方呎公共 休憩用地,但花園的面積僅得3.2萬平方呎,和黃將毫無休憩用途的正門前空地、行人路都計入「休憩用地」充數;即使花園大部份範圍都屬花圃,只剩一條九曲 十三彎的小徑,花園只能作來往花園道及皇后大道中通道用途。

車位改建超市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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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中心早前在碼頭工人集會後,在正門擺放政治花槽,涉嫌違反地契。

早前碼頭工人在長江中心外集會示威,和黃又欲伸延其管理權力至公共空間,向法庭申請禁制,但被判敗訴;和黃其後在門外擺放多個大型花槽,進一步收窄公眾可用範圍,而未經申請改動園景擺設亦涉違反地契。地政總署5月表示會跟進事件,但至今未有回覆。

除花園外,和黃亦對停車場的公眾車位虎視眈眈,早在04年就被地政總署揭發將八成車位劃為私用,違反地契;08年又要求將800個公眾停車位中的78個刪除以改建超級市場,被城規會否決,和黃提出司法覆核亦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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