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 星期五

官斥住豪宅無悔意 張震遠欠薪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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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震遠昨離開法院時被傳媒包圍採訪,要由警員護送離開。張志華攝

【本 報訊】「頭號梁粉」張震遠繼破產後,昨因拖欠香港商品交易所員工約33.9萬元薪金被判監六周,成階下囚。裁判官認為張震遠無真誠悔意,指他欠薪後一直住 豪宅,批評他無優先處理欠薪一事,且拖欠時間長及金額高,案情嚴重,適宜判監。這名行政會議前成員頓成階下囚,一度還柙於羈留室約半小時,其後獲准保釋等 候上訴。記者:樊素心 蘇曉欣

被告張震遠(57歲)昨晨8時許乘坐私家車到法庭,他於升降機內主動問記者前天「政改三人組」及特首梁振英 的落區情況,問有沒有記者受傷,又稱沒想過本周一未能判刑。張應訊時狀甚輕鬆,至判刑時閉目聆聽。他早前承認「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 「在董事同意或縱容下沒有支付審裁處判令須支付的款項」兩罪,指他拖欠商交所高級傳訊經理馬兆龍2013年4個月共33.9萬元欠薪。

裁判官香淑嫻為張提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她指被告是否有悔意是判處社服令的先決條件。她舉出張在欠薪後的三個決定,可見他沒將清還欠薪放優先考慮之列,故認為張無真誠悔意,不適宜判社服令。

問庭警是否要入犯人欄

香 官引述求情指商交所於2013年10月突然獲債權人代付欠租,盼能拯救商交所和留住所有員工。另張在欠薪後一直住在淺水灣豪宅,至上月31日才因無法應付 貴租而搬往跑馬地,其間由張任職地產經紀的妻子支付租金。香官又指張多次換律師令欠薪案多番押後,曾兩度換大律師、三度換事務律師、更延至第八次聆訊時才 認罪。

香官認為張雖有權選擇聘用哪位律師,但由此可見,獲妻在財政上支持的張應可支付勞資審裁處的賠償令。香官明言:「他或有其他方法籌錢,但從無向前員工支付欠薪。」

根 據張涉及的兩罪,香官指有判監先例。她指張無案底且背景良好,擁有成功事業,亦有商交所前下屬為他寫求情信,但案件性質嚴重,涉案金額龐大,拖欠賠償時間 長,張「完全無優先處理欠薪一事,亦無視勞資審裁處的命令」,判他入獄八周,因背景良好酌情減刑兩周。由於張在本月中被頒令破產,法庭毋須處理賠償令。

張得知要入獄後表現錯愕,直至香官向他說「張先生,請步入犯人欄」,他才站起身並扣好西裝鈕,手指犯人欄問庭警是否要入內,然後慢慢步進坐下。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案件押後半小時後處理,其間張還柙於羈留室。

等候上訴期間不准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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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要求准許張等候上訴期間離港,讓已破產的張到海外找生意,更說律師可擔保,但裁判官拒絕,下令張須交出旅遊證件,以現金5,000元保釋。張離開時場 面混亂,由兩名警員護送離開,被追問會否繼續住豪宅而不出糧、是否認同裁判官批評他沒悔意、由行會成員變為階下囚有何感想,他無回應下登車離開。

曾 是「公職王」的張震遠於2010年獲頒金紫荊星章,被判監後有可能被「搣柴」褫奪勳章。自97年回歸起有4人被搣柴,均因貪污或欺詐罪行被判監。行政署發 言人指,如獲授勳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構成疑問,或影響授勳及嘉獎制度名聲的行為,當局會考慮是否須禠奪其勳銜,由特首梁振英親自審批。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424/19123929

新居月租四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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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被判入獄6星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張震遠,昨日離開法院即遭數十名記者包圍採訪,但他對所有提問僅以微笑回應,並且隨即登上私家車到銅鑼灣與友人會 合,直至下午才返回其位於跑馬地、月租約4萬5千元的1,500呎新居。其間不見張的妻子現身,但寓所門口鋪上一張印有「返屋企」三字的地毯來迎接他「回 家」。


偕友到紀律部隊康樂會


張震遠昨日乘坐由司機駕駛的私家車離 開法院,他首先到銅鑼灣怡東酒店接載友人,然後一同前往掃桿埔紀律部隊人員體育及康樂會,兩人逗留個多小時後離開,張獨自一人轉乘另一輛七人車直接返回跑 馬地的新居。記者在他落車時上前採訪,雖然他沒有回應,但全程微笑,狀甚輕鬆,然後登樓回家。

在本月中宣佈破產的張震遠,上次審訊時曾被 裁判官質疑,為何欠薪仍居住於月租16萬元的淺水灣,當時張曾解釋租金由妻子及妻子親人代付,並指已搬往跑馬地居住。本報追查發現,張與家人現時租住的跑 馬地豪宅,市值逾2,000萬元,面積逾1,500方呎,三房兩廁,景觀開揚,月租約4萬5千元。
■記者黎少英、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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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數碼港700萬租
商交所開票僅兌現3.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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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港

【本 報訊】商交所於2008年開始租用位於港島南區的數碼港作辦公室,並於2013年交還牌照後欠租。本報從一名前商交所董事局成員手中,取得商交所被數碼港 追租的電郵通信,以及數碼港向商交所發出的警告信及律師信。信件透露,商交所在5月底以「公司將會收到大額資金」為由,成功令業主數碼港延緩採取法律行 動,但最終多張支票未能過數,只有3萬多元的支票兌現,不得不入稟追討700萬元欠租。

商交所初期的寫字樓位於全港最高的九龍環球貿易廣 場(ICC),屬過萬呎的甲級寫字樓。2010年底,商交所遭業主新鴻基入稟追租228萬元,疑似周轉現危機。翌年5月,商交所將寫字樓遷往數碼港,但入 伙僅兩年、即於2013年欠租。資料顯示商交所以月租114.5萬元租用數碼港C座6樓8至13、17至20室共四萬呎辦公室。

拖延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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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取得的10封電郵是數碼港營運總監Mark O.Clift,與商交所首席財務官蔡達英,由2013年5月20至6月1日的通訊。同年5月18日,商交所向證監會交還牌照,4天後數碼港向商交所發警 告信,要求商交所立刻清付670多萬欠租,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蔡回覆指公司正重組,未來數天會有資金還欠租。及至同月27日商交所仍欠租,數碼港遂向商 交所發律師信,以5月30日為限期,若商交所繼續欠租會被趕走。

5月30日早上8時半,數碼港發電郵及商交所稱仍未收到欠租,同日傍晚, 數碼港才收到商交所的支票。但翌日下午約3時,數碼港投訴多張支票中僅兩張金額共3.1萬元的支票成功過數,其他均未能過數,要求商交所當天立刻交租。稍 後蔡達英通知數碼港,指商交所「今天內將收到大額注資」。由於當日為周五,商交所成功令數碼港押後至下周一,即6月3日才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至6月13日數碼港正式入稟高院,向商交所追700萬元欠租。辯方求情指一名債權人在10月自願為商交所繳交欠租。12月,數碼港表示商交所已繳清所有租金,可繼續租約。4個月後商交所因欠債纍纍而被法庭頒令清盤。
■記者樊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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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薪員工:判刑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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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商交所交還牌照後,100名員工中有多人被拖糧。

【本 報訊】本報成功聯絡上事件中被拖欠近34萬元薪金的前商交所高級傳訊經理馬兆龍,他對張震遠被判囚及須對欠薪負刑責感滿意,但認為判刑過輕,而判刑亦未能 令員工取回欠薪。據悉,只有馬願意頂證張未有按勞審處判令支欠薪,其中一名被拖糧325萬的商交所高層、前聯席總裁白威廉至今仍無法取得欠薪。

於商交所擔任傳訊經理3年的馬兆龍對本報表示,張震遠承認的兩項控罪最高罰則為入獄3年及罰款35萬,相對下張被判監6周屬輕判。他憶述2013年5月商交所交還牌照後,100名員工中有多人被拖糧,他只是眾多欠薪案的其中之一。

張曾稱以借貸還欠薪
他 指,張震遠在拖糧期間向一眾員工許下承諾,稱會籌集到足夠資金,重新營運商交所。馬謂:「我想我們當時都相信了他。」他稱:「基於他過往的為人,我們選擇 信任他、尊重他,但我覺得他剝削了我們的信任。隨之而來的是對100名有質素的員工極不公平的待遇。」馬感嘆指判刑雖未能為他和舊同事取回欠薪,但案件能 令公眾關注商交所的欠薪問題。

有不願被刊登姓名的商交所前員工向本報表示,張震遠於2013年5月18日向證監會交還商交所牌照後,仍於 6月及7月例會中指將會有投資者注資。有員工在6月大會中提問,要求張公開投資者名稱,但張迴避問題,最終並無透露該投資者身份。張又在該會議中表示,將 以銀行借貸來償還欠薪,當然最終沒有兌現此承諾。

該員工表示,加入商交所的數年內大約一半時間遲發薪,連第一個月糧亦延遲兩周才發放。他稱商交所交牌後員工擔心沒糧出「走得就走」。及至9月,原有的100名員工只剩下10人。該員工亦有向商交所追討欠薪,他透露只有少數員工可追回小部份欠薪。
■記者樊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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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公司負責人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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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震遠

【本報訊】張震遠承認的兩項違反《僱傭條例》罪名,包括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的判令,就此罪判監8周,獲減刑至6周。勞工處指自2010年10月起將拖欠勞資審裁處判令款項列為刑事罪行後,張震遠為首宗以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而被判處即時監禁的個案。

勞工處資料顯示,在2010至去年間,共有859張與張震遠相同控罪、即僱主未有支付工資的傳票被定罪,當中有5名僱主被判即時監禁2至3個月,另有32名僱主或公司負責人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官指案情嚴重不適合緩刑

至 於張的另一控罪、即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處方指相同時段,共有326張傳票被定罪,其中129張涉及公司負責人。當中有1名僱主被判處即時監禁3個 月,另有9名僱主或公司負責人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處方強調將繼續嚴厲執法,把違例僱主或公司負責人繩之於法,以保障僱員權益。

裁判官香淑嫻昨判刑時稱,過往雖有違反《僱傭條例》判罰緩刑的案例,但她認為本案嚴重,考慮涉案的金額及拖欠時間後,認為不適合緩刑。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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