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劉駿軒昨天被重新判監緩刑18月。互聯網
【本 報訊】網民「劉馬車」求愛不遂,拍片揚言進行學校大屠殺構成刑事恐嚇罪成,獲輕判感化。其間他疑不滿女感化官管束,拍片恐嚇感化官並上載YouTube, 昨天因違反感化令被法庭改判入獄但准緩刑。裁判官逐點引述感化報告內容,批評劉容易動怒,經常自拍短片辱罵同學然後放上網,又不跟從感化官指示見精神科醫 生,但劉反駁:「(拍片)係我私隱,唔關感化官事,係製作嚟㗎!」
記者:鍾焯如 李旭基
裁判官昨天在屯門裁判法院引述被告劉駿軒(17歲)的進度報告,指感化官建議取消其感化令。報告顯示劉就讀職訓局課程時,已常自拍短片辱罵同學,然後上載YouTube,他更拒應感化官要求刪除短片。
常拍片辱罵他人
感 化官於報告續稱,劉經常拍片辱罵他人,顯示他脾氣暴躁,故此曾多次建議及安排他見精神科醫生,惟他每次均「甩底」。此外,裁判官提到感化官於宵禁令時段曾 致電劉:「打16次畀你,得8次搵到你!」感化官須致電劉父才能聯絡上劉。劉昨天在庭上回應說︰「屋企電話壞咗,可以打我手機!」
他繼而連珠炮發指摘感化官,批評感化官並非輔導他,「每次搵我都係挑釁我,激嬲我,刺激我!」裁判官問:「點解覺得感化官針對你?」劉無厘頭回應︰「公道自在人心。」
官建議精神治療
報 告顯示感化官曾於5月23至25日三天內,完全聯絡不到劉,直至同月26日晚上近11時才找到劉。翌日感化官得悉劉拍片涉嫌恐嚇她,即報警處理。裁判官昨 天斥責劉違反感化令及宵禁令,做事自把自為,容易動怒,建議他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決定撤銷感化令,改判他入獄2個月,但緩刑18個月。
至於劉涉嫌刑事恐嚇感化官一案,押後至本月28日再訊,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劉現須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TMCC28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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