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日 星期日

新移民也聯署 「來自大陸,不可能信中國式法治」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02/20693732

新移民也聯署
「來自大陸,不可能信中國式法治」


【本報訊】為拒絕「送中條例」,不同崗位和身份的港人紛紛挺身而出,勇敢表態。昨日一群來自大陸的新移民毋懼被標籤,發起網上聯署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發起人在聯署聲明中直指,過往在大陸的生活經驗令他們明白,中國司法體系完全服從於共產黨,在黨權大於國法的事實下,不可能相信中國式法治。「香港,不只是另一個中國城市」,他們呼籲在港新移民6月9日站出來遊行,及加入一切必要的抗爭行動,「法治累築百年,傾塌只在一瞬,我們必然捍衞到底」。
記者:關冠麒 鄭祉愉


截至昨晚11時,該網上聯署獲237人響應。不欲公開身份的發起人在聲明中表示,經過多年的中港紛爭,「大陸新移民」變成鬥爭標籤,但他們深信,「自由、開放、包容的香港,及背後一國兩制的制度安排,需要每一個市民共同捍衞」,當法治和政制根基受到衝擊,港人「應用一切可能身份緊緊聯結」。

聲明又列舉出李旺陽、劉曉波、709律師、肖建華、銅鑼灣書店事件等多個例子,證明「凡不利掌權者、不從命令者、不服壓迫者,均可能被隨意抓捕,逾期拘押,剝奪家屬會見和選聘律師的基本權利,閉門審訊,獄中虐待,禍及家人,毫無程序正義可言」,修例「形同為無理和非法抓捕打造合法合理通道」。

法治累築百年,傾塌只在一瞬,我們必然捍衞到底。


不少1997年後來港的新移民都有份聯署,當中有2013年來港的內地人留言嘆道:「來港的初衷和欣喜:公平,法制,自由,這些正在慢慢消失。」亦有部份在中共執政後多次逃亡潮中來港的「移民」簽署,有1976年來港的李姓「大陸舊移民」留言指,父親在文革時被迫害入獄,八九民運時又曾帶兒子參與香港150萬人大遊行。

由內地來港的教大社會學系講師黎明、電影導演應亮及新聞工作者張潔平都有份聯署。黎明表示,不少港人對新移民有刻板印象,「過嚟攞綜援、公屋、冇咩貢獻、又親中」,令她們往往在遊行、抗爭當中被排除在外,但其實新移民有不同類型,而且她們憑過去在內地的生活經驗,可以為運動提供被港人忽略的觀點,特別在「反送中條例」上更顯重要。

自由、開放、包容的香港,及背後一國兩制的制度安排,需要每一個市民共同捍衞。

聯署名單中不少人選擇隱去姓名,黎明認為她們並非害怕被標籤為新移民,更多是出於懼怕中央向她們報復,「分分鐘你都喺佢個監視名單上面」,加上不少親人仍在內地,她們所承受的外部壓力和顧慮無疑比香港本地人大,因此過往的確較少新移民願意在公開的社會運動中站出來。黎明身於上海的父親就因她在網上有關傘運的文章而被國安問話。

因拍攝禁片《我還有話要說》被中共通緝,在2012年起流亡香港的應亮坦言,今次《逃犯條例》修訂是他在港七年以來,對他最切身的政治議題。面對此惡法,現已獲永久居民身份的他感到擔憂、無奈和不甘心,但他暫時沒有做任何具體準備,因為過往亦曾遇過港府可能不批簽證的情況,對該怎樣應對早有眉目。應亮續指,過往他因為自己的政治意識,在新移民中往往是佔絕對少數的「異類」,因此今次能以「大陸新移民」的身份公開表態,感到特別高興。

來港的初衷和欣喜:公平,法制,自由,這些正在慢慢消失。

在新聞界工作的新移民林小姐和陳小姐(化名)都有參與聯署。二人均憂心港媒自由度會受送中條例影響,不時耳聞在港的新移民記者,及家人被國保找上門,甚至有記者報道中國政治新聞,沒刊登姓名,亦被找上。林小姐嘆內地生活環境早不容思考,只能堅持做應做的事,「他要抓你,不是因為你做了甚麼,是因為他要抓你」。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02/20693734

視障者反送中 守護社會光明

 Curtis(右)與莊陳有4月參與反送中遊行。

【本報訊】「我們失去視力,不代表我們失去視野;即使我們看不見,我們仍值得擁有一個富尊嚴、獲得自由和人權保障的香港社會。」

視障人士也站出來反送中。「呼籲視障人士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聯署聲明」發起人Curtis是心光盲人院暨學校的畢業生、現為中大學生。自2012年因視覺神經問題,視力急劇退化至只能憑光感分別日夜。他卻自此多了收聽電台時事節目,開始思考社會不公。僅能辨別光暗,他選擇光。2014年第一次參與7.1遊行,此後間中參與遊行集會,四月尾的反送中遊行,他參與,同時不斷在facebook轉發反送中聯署。他的視障寫作班導師鄭美姿留言問他:「你哋唔發起心光㗎!」他便花了數小時,研究如何使用google form,再撰寫聲明。

政治立場不同 慈父伴遊行

因為他用的讀屏軟件總是要把整個屏幕的文字都讀完,他才可以選擇所需功能,為求加速工作,他致電鄭美姿,她在聽筒另一端聽着讀屏軟件速讀「檔案常用插入設計版面配置……」「停!用呢個。」她聽着Curtis如何用電腦,已覺得非常吃力。幾小時後,終於完成,卻發現另有心光校友已發起聯署,他們便將聯署改給視障人士及同行者簽署,並懇請大家一同參與遊行。

至今44人聯署,其中包括兩隻導盲犬,Curtis看到的反應是:「咦咁得意?哈哈。」他沒有幫自己的導盲犬簽聯署。他補充說,導盲犬的工作是帶路,不是帶遊行。

陪他遊行的,一直是爸爸。他們的政治立場不同,但爸爸尊重他的遊行意願。4月的反送中遊行。Curtis認為盲人參與遊行的重要性在於:「人人都覺得咁難,我都堅持要行出嚟,可以見到嗰個嚴重或嗰個人既關注程度咁高,真係令人更明白一定要留意發生咩事。」
■記者趙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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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睇真啲】政府拒寫人權保障入法例

立法會法律界前議員、大律師 吳靄儀
 
問: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調高至七年等舉動,是否真正讓步?

吳靄儀:

修訂刑期根本不是重點,核心問題是:有否公平審訊?(刑期)三年也好、十年也好,重大罪行、好重的罪,難道唔需要公平審訊?而政府最新調整的實際上是「最高刑罰」,並非法官的「判刑年期」,大部份區域法院有權審理的刑事案,根本已經涵蓋於今次修訂,換句話說,港人被移交到內地的門檻,不是很高。

有些人以為最新修訂可令某些人甩身,其實只屬假象,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關鍵是政府是否已決定把你引渡;如果是,佢一定找到能引渡你的罪名。

政府修訂尚包括就每宗個案簽訂移交協議,可要求對方公平審訊、無罪推論、有律師代表等,但這只是協議不是法例。政府堅拒將保障寫入法例,任憑林鄭月娥講到天花龍鳳,執行時若無這些保障,市民是有冤無路訴,屆時搬出官員在立法會發言,也於事無補。既然公平審訊是重要,就一定要寫入條例,政府不寫,就是無保障。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02/20693620

惡法違程序直上立會大會
張建宗反自稱受害者

政務司長張建宗昨在電台節目中仍堅稱修例為處理台灣殺人案,否認有政治任務。李家皓攝 

【本報訊】北京表態支持修訂將港人送中的《逃犯條例》,令特區官員硬銷時更肆無忌憚,面對各界質疑,紛稱不了解所致。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天便先指有關法官憂慮的匿名報道並不必要,再批評學界聯署反修例是將學校「擺上枱」,而談及法案因要倉卒通過、違反程序直上大會時,張建宗反指「政府才是受害者」,並推說因此失去法案委員會的解釋平台而令美國商會等團體有誤解。民主派狠批港府是始作俑者,惹禍上身卻要全港找數,反問:「到底邊個先係受害者?」
記者:許偉賢 姚國雄


台灣表態拒絕接受《逃犯條例》修訂後的移交逃犯申請,港府稱要為殺人案討回公道的理據變得無力,反而強推惡法是否有政治任務的質疑甚囂塵上。不過,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於電台節目解畫時,堅稱政府期望負責任地協助台灣殺人案死者家屬,否認有任何政治任務,又指政府已提出多項新建議,包括將引渡門檻提升至刑期七年的嚴重罪行,認為新修訂是恰當合理的平衡。他又指港府引渡疑犯時有全權決定權,必須是兩地對等的罪類才符合引渡原則,而由於香港沒有針對採訪的法例,指新聞界可以放心。

指學界聯署「將學校擺上枱」

張建宗硬銷惡法之時,不忘否定各界擔憂。路透社近日匿名報道有資深法官對惡法有疑慮,張建宗除指報道無法核實,亦完全不必要,引述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出,法官不宜評論有爭議的時事及政治。至於近日有師生及校友發起聯署,張建宗雖稱明白修訂具爭議,表達個人立場並無問題,但指不應干擾學生日常學習,亦不應「將學校擺上枱」,未有回應如何釋除學界憂慮。

而在各界疑慮未釋下,政府為急急通過草案,決定繞過法案委員會直接提交6月12日的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港府漠視程序霸王硬上弓,張建宗反稱「政府才是受害者」:「好多人又誤解咗,你剛才問我美國商會,我都唔怕主動講,佢哋問我政府點解繞過立法會,直接上大會,有冇跟足程序?我話受害者係我哋呀,我哋唔係始作佣者,由頭到尾我哋想有個平台。」事實是政府只就惡法提供20日諮詢期,未予充份時間解釋,而商會以至國際社會早於法案委員會召開前已表達憂慮,惟政府一直未能說服各界,如今卻將各界疑慮推稱欠缺法案委員會平台解釋所致。

尹兆堅炮轟政府始作俑者

民主黨尹兆堅指特首林鄭月娥曾指政府向外國解說不足,諷指:「唔知係咪因為被覺得作為政務司司長冇做好份工,令張建宗有感而發?」尹強調「特區政府一定係(惡法風波)始作俑者」,反駁指:「係你(港府)冇嗰樣整嗰樣,有乜理由惹咗個禍,要全香港人同你找數?到底邊個先係受害人?」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也指建制派在議會擁有多數票,政府擁有提案權及大量資源,不可能對解說情況束手無策,批評張稱港府是「受害者」說法不負責任、自欺欺人兼「A字膊」。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02/20693626

李家超死撐:內地依法治國

李家超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至今未能釋除各界疑慮,被指解說不清的港府官員越解越亂,例如送中條例要求由當地中央機構提出移交申請,但多次強調修例是為處理台灣陳同佳案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直至昨天仍未能回應台方哪個部門才是中央機構,僅稱移交申請需要當地具代表性的「有效單位」作出保證。



多位民主派議員昨在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繼續針對內地司法不公情況提出質疑,要求政府回應如何確保被移交的疑犯獲公平審訊。李家超未正面回應,他只稱各地執法過程中,內部或有某階層的執法人員未依法律,但死撐「國家都係講緊依法治國」。

昨天為議員就惡法提出修正案的期限,民主黨提出約94項、公民黨提出約為30多項,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該黨提出修正案,旨在向政府及國際社會指出修例存在多項問題。

李家超昨於會上被質疑按政治需要選擇性回應,事緣工聯會黃國健先後問及兩名流亡港人林榮基及黃台仰會否於修例後被送中;李家超明言引渡條例中不能一罪兩審原則會繼續應用,暗示林榮基不會被移交,以及黃台仰因涉及在港干犯暴動案,明言不會被送往內地審訊。

被質疑選擇性回應個案

區諾軒隨即詢問富商劉鑾雄在修例後會否被引渡至澳門?李家超即以「不評論個別個案」作擋箭牌,僅稱任何司法管轄區提出請求,港方會按案情處理,明顯有不同取態。

民建聯梁志祥席間不點名提出疑似桂民海案,稱有人在內地被指涉交通意外撞死人,有「砌生豬肉」之嫌,問當局如何跟進。

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林美秀指政府聽到公眾對「砌生豬肉」方面憂慮,堅稱港方對移交逃犯申請方的證據要求嚴格,林同時指沒收犯罪所得資產並非一如坊間所稱「殺人封艇」,必須在外地經過法院終審發出的沒收令,並需提出相關證明;如案件違反公義原則,本港法院亦可以拒絕,透露港方過去曾執行過來自東南亞國家的沒收令請求,訴訟長達七年,現時仍在進行,強調法院非橡皮圖章。

民主派席間提出六項動議,包括邀請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出席委員會表達意見、要求政府考慮議員提出的方案等,全數在建制反對下被否決。
■記者鄭啟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02/20693630

立會禁批評「特首講大話」


【本報訊】一宗《逃犯條例》修訂,再度凸顯建制派的醜惡臉。議會陣線毛孟靜上月9日於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指特首林鄭月娥「講大話」,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圖)指其言論嚴重冒犯,要求收回不果,終將毛逐出會議廳,梁其後指毛所指的「講大話」在英國國會屬「非議會語言」,又指有關裁決已成案例。立法會秘書處近日更新會議《主席手冊》,特別在附錄「不適宜在議會使用的言詞」加入有關林鄭「講大話」的裁決,不容立法會日後再出現「行政長官講大話」的言論,民主派直斥梁君彥保駕護航,變相容許特首公然在立法會「講大話」。

楊岳橋諷保障官員說謊權

翻查過往被裁定不適宜於議會使用的言詞,包括有2009年裁定的「仆街」及2010年裁定的「狗屎」法律;而在梁君彥新增裁定後,議員日後若在會議指摘特首講大話,或被逐出議事廳,變相成官員講大話的「護身符」。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便諷指:「立法會各級主席(上至大主席下至附屬法例小組主席)必須保障官員在立法會講大話的權利,邊個話特首講大話,就掉邊個出去。」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坦言對梁君彥當日裁決莫名其妙,「好明顯係為咗林鄭唔好被羞辱,幫佢保駕護航,隨意搬龍門」。他強調議員指特首「講大話」,「絕對有可能係事實嘅陳述,咁唔通佢講錯咗糾正佢都唔得?」,而事實上除「講大話」外,尹指出,尚有不少詞語如「顛倒是非」與「講大話」意思類近,質疑是否要一律禁用,「其實佢(梁)呢個裁決係好錯,根本執行唔到,係咪全部同類意思都唔俾講吖?」
■記者許偉賢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02/20693667

周四遊行抗惡法「我哋了解得好多」
法律界轟李家超傲慢無知

法律界周四發起回歸後第五度黑衣遊行,表達對送中例不滿;圖為2016年法律界不滿人大釋法發起黑衣遊行。

【本報訊】政府硬推《逃犯條例》修訂以來,不單未能清楚就市民質疑進行解說,相反更將矛頭指向點出惡法不是之處的法律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直言「好多人」包活法律界根本不了解《逃犯條例》運作,沒看過修訂草案內容,要經政府解說才安心,法律界不滿言論,呼籲業界周四參加黑衣遊行,向惡法與顛倒是非的李家超說不,並為遭政府「擺上枱」的法官站出來,免令常要保持緘默的法官「啞子吃黃連」。前立法會法律界代表吳靄儀強調,若官員覺得法律界「誤解」條例,特首林鄭月娥應與資深大律師陳景生等法律界選委會面解說。
記者:姚國雄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和30位法律界選委周四發起黑衣靜默遊行,表達法律界對《逃犯條例》修訂的不滿,是特區回歸後法律界第五度黑衣遊行。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接受《蘋果》查詢指,包括資深法官羅傑志在內的12位前任和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早前發表聲明,表達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遺憾,但李家超日前的言論,反映他自覺較這批資深大狀更懂法律,認為法律界對修例的擔憂沒有基礎,法律界反問:「佢(李)覺得自己係邊個呢?」

梁家傑表示,法律界周四要透過靜默遊行,向官員顯示法律界並非不清楚《逃犯條例》修訂,反而是不滿政府把斷送法治的棺材釘上最後一根釘。梁家傑感覺政府近年頻頻透過法庭之手清算反對聲音,由DQ議員、用過時法律檢控示威者等,如今又說送中條例會由法庭把關,指法律界同業實應站出來捍衞法制,聲討政府的惡行。

資深大律師陳景生早前「下戰書」邀林鄭會面。

吳靄儀:麻煩林鄭「開導」我哋

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吳靄儀指,李家超的說法既無知也無禮,只反映政府根本聽不進任何意見,相信法律界毋須由她呼籲,也會參加周四的黑衣遊行:「你(李家超)憑乜話我哋唔了解?我哋就係了解得好多。」

吳靄儀指,既然官員覺得法律界不了解、誤解《逃犯條例》修訂,而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已發信邀請特首林鄭月娥公開會面,「麻煩你(林鄭)開導一下我哋,同我哋見吓面,睇吓我哋有乜地方誤解」,特首辦至今未有指明會應約。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昨則在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要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與大律師公會和法律界等直接對話,胡志偉質疑政府一直推搪對話,「係咪政府說了算,其他人都係講廢話?」李家超只回應指,已經閱讀大律師公會及有關團體提交的意見,目前會盡量於立法會解釋,未有承諾對話。

本身為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指,李家超以傲慢、輕視的態度來看法律界的專業理性的聲音,「法律界一定要喺周四嘅黑衣遊行,用腳步話畀『送中三子』聽,我哋係不滿佢呢種囂張嘅態度」。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02/20693670

劉兆佳:升至主權層次 京不退讓


【本報訊】特區政府近期為惡法頻頻反擊,先指法律界及新聞界不了解《逃犯條例》修訂,企圖誤導市民,而明明特首林鄭月娥是風波的始作俑者,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竟形容港府為「受害者」,似乎在中央表明支持修訂後,港官對隱瞞及扭曲真相更肆無忌憚。身兼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圖)昨於公開論壇指,《逃犯條例》修訂涉及維護國家安全,與《基本法》23條立法同樣重要,形容事件已上升至國家主權層次,預告特區政府不會因為民意壓力而撤回修例。

民陣本月9日舉行反送中遊行,號召30萬市民參加,希望以民意力促政府撤回惡法。劉兆佳昨則預告港府就《逃犯條例》提出改動後,相信中央及特區政府不會再退讓。

03年低估七一遊行人數

劉兆佳更指:「唔排除西方國家會喺香港製造事端,破壞一國兩制,令香港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基地。」劉兆佳強調中央明確表態支持修訂,「(修訂)已經上升至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國家聲譽、特區管治能力,以至23條日後立法的問題」,「甚至我認為,無論今次民意壓力有幾大,甚至出現比較龐大嘅集體行動,中央同特區政府都唔會退讓」。

對上一次香港有大型遊行為2003年,當年有50萬人參與民陣發起的七一大遊行,而當年遊行前夕,時為中策組首席顧問的劉兆佳曾估計只有約3萬人上街,被質疑錯判形勢。
■記者許偉賢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02/20693672

澳洲港人6.9同步上街反修例

居澳港人6月9日在澳洲多個城市發起反送中遊行聲援香港。
受訪者提供圖片

【本報訊】送中條例爭議引起全球關注,遠在澳洲的港人亦聲援,分別於6月9日在悉尼、墨爾本、珀斯及布里斯班發起遊行,並向澳洲外交部遞交請願信要求關注。有份發起遊行集會的居澳港人潘小姐表示,雖然身在異地,仍有不少親朋在港,眼看香港近兩年遭逢劇變,很多居澳港人均希望發聲。

將向澳外交部遞請願信

港府硬推送中條例,引來多國關注和憂慮,歐盟28國更向港府發出外交照會。一群旅居澳洲的港人亦不滿惡法,悉尼、墨爾本、珀斯及布里斯班均有港人發起反送中遊行集會,呼籲參加者穿上黑衣,要求港府撤回修例。遊行於當地時間6月9日下午1時同步出發,聲援同日在香港舉行的「民陣6.9反惡法遊行」。集會得到海外香港華人民主人權促進會、北加州香港會及溫哥華香港協進會等多個美加港人組織聲援支持。

悉尼遊行由「澳洲新南威爾斯州香港人」名義發起,由悉尼新南威爾士州立圖書館出發,將向澳洲外交部遞交請願信,發起人發表聲明指,若送中條例通過,中國司法機構將可引渡香港及外籍居民到中國受審,疑犯在港資產亦可被凍結,擔心中國司法系統在共產黨政府操控下,缺乏公平審訊,被囚者或面對政治迫害,令人憂慮。

墨爾本遊行以澳港聯名義發起,參與組織遊行的居澳港人潘小姐則指,發起人本身不相識,有感惡法傷害巨大,對港人影響切身,遂在fb群組聯合組織遊行,期望引起澳洲政府、當地媒體和當地港人關注,除遊行外,亦會向國會議員和政黨發信,希望取得回應反對修訂,「唔只淨係香港人,全世界都有影響,經過香港嘅人都有影響」。

兩年前赴澳的潘小姐稱,對於居澳港人而言,雖身在異地,仍有不少親朋在港,近兩年香港環境惡化嚴重,並指2003年有23條、沙士及經濟不景等因素引發50萬人上街,但現時港經濟不錯,單是送中例已有13萬人上街,足見民怨巨大,很多居澳港人亦希望發聲。有關活動fb專頁顯示,暫時有逾百人表示有興趣參與遊行。
■記者曾偉龍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02/20693678

內地多潛規則 中小企憂踩地雷


【本報訊】特區政府日前就《逃犯條例》提出「小修小補」,包括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由三年提高至七年,以及只可由中央機構提出引渡要求等,無非藉此力爭工商界支持,而在京官與中聯辦吹雞下,大部份工商界已經歸隊,但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創會主席佘繼標(圖)認為政府仍未釋除疑慮,指內地有不少「潛規則」,擔心中小企「誤中地雷」,直指:「如果話上大灣區推動經濟發展唔使畀錢,今日打死都冇人信」,要求當局豁免經常往來內地的中小企,而在政府讓步後已收貨的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強調即使幾十萬人遊行反修例,相信自由黨轉投反對票機會不大。

身兼行會成員的香港總商會理事、經民聯林健鋒昨於電台節目表明歡迎政府的新修訂,認為有聆聽各界意見,但不認為是傾斜商界,聲言相關修訂也是市民要求,減低將來大家誤墮法網的可能性,他認為《逃犯條例》修例事在必行,相信目前再就修訂加減有困難,冀政府續多作解釋。

上大灣區唔使畀錢冇人信

與林出席同一節目的佘繼標則仍有憂慮,他指如果不用付錢就可以到大灣區發展,「打死都冇人信」,認為中小企商家需要顧慮有關行為是否可被移交的賄賂罪時,就不會敢到大灣區發展,要求當局豁免經常來回內地的中小企。同場的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不同意佘的說法,指內地法例近年已不斷完善,並認同政府將可移交的罪行刑期門檻提高。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接受Now新聞台節目《大鳴大放》時明言接受政府提出的讓步方案,認為將移交門檻提高至七年刑期足以釋除商界疑慮,但指有關刑事調查、凍結資產等相互法律協助上仍有細節釐清。問及若6.9反送中遊行有大批市民上街,自由黨會否重演2003年辭任行會成員、就《基本法》23條倒戈一幕,鍾直指「今非昔比」,又指自由黨在議會僅有四票,不能左右大局。
■記者許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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