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9日 星期六

不獲配偶福利 同志入境主任覆核勝訴  官裁公務員事務局歧視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429/20005732

不獲配偶福利 同志入境主任覆核勝訴 
官裁公務員事務局歧視



梁鎮罡曾出席座談會,分享對平等婚姻權利的看法。資料圖片

【本報訊】同志高級入境事務主任3年前與男友在新西蘭註冊結婚,其後向公務員事務局申領配偶福利,又向稅務局申請與配偶合併報稅,惟兩局因本港法律僅限異性婚姻而拒絕。主任前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兩局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中人人平等原則。高等法院昨頒下判詞,裁定公務員事務局拒絕提供福利,屬歧視申請人性傾向,但稅局只正確按字面解釋法例,故駁回對稅局的挑戰。法官給予政府時間跟進,下令本案命令今年9月才生效。
記者:勞東來

入稟人梁鎮罡(Angus)回覆《蘋果》,坦言對裁決又驚又喜,聞判後馬上致電伴侶Scott,「同佢講我哋贏咗一半喇!」梁歡迎針對同志伴侶僱傭福利的裁決,冀政府盡快落實並檢討其他政策,「希望將來唔需要再有人因為性取向,需要去做司法覆核」。對於挑戰稅局失敗,梁稱要跟律師研究才決定是否上訴。公務員事務局則表示會聯同律政司詳細研究判詞,再作適當跟進。

梁2005年認識Scott Paul Adams,2014年4月在新西蘭舉行婚禮及取得結婚證書。梁同年去信公務員事務局,查詢是否要更改婚姻狀況,及能否獲得《公務員事務規例》中的醫療和牙科等配偶福利。局方指《婚姻條例》下婚姻僅解釋為男女締結,故他不能獲福利,並強調沒牴觸政府的反性傾向歧視守則。另外梁欲與丈夫合併評稅,取得已婚免稅額,但網上報稅系統阻止他輸入配偶為丈夫,稅局解釋《稅務條例》只認可異性婚姻。梁曾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但不獲受理,平機會亦指性傾向歧視非現存法律管轄範圍,同樣不受理。


挑戰稅局遭駁回




法官周家明認為公務員事務局拒絕向梁提供配偶福利,表面上是法律定義問題,但實質是間接歧視梁性傾向。法官引用直布羅陀和英國案例指,不獲福利並非直接與性傾向有關,但因同性伴侶不能合法結婚,法例對他們特別或嚴重不利,構成間接歧視。

局方律師聆訊時指,因香港沒同性結合法規,局方自然應遵從既有婚姻規例,否則便等於「走後門」認可了同性婚姻。局方決定亦有合理目的,即維護本港傳統婚姻體制及公共秩序。法官則指局方未有解決問題根源,即任何人應否因性傾向而獲得差別待遇。法官認為若局方向在外國合法註冊的同性配偶提供福利,或間接認可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並沒任何不合法之處或本質上的錯誤;亦看不到基於性傾向歧視而不提供福利,如何能保護傳統家庭制度。

至於對稅局的挑戰,法官指梁只爭議其同性婚姻是否符合《稅務條例》定義。法官裁定該條例只接納異性婚姻,稅局並無錯誤解讀,至於這定義跟《基本法》和《人權法》的平等原則有否衝突則非本案範疇。

法官尚未頒下具體命令,留待梁與公務員事務局商討,有關命令9月1日才生效。法官又判兩局須支付梁六成訟費。
案件編號:HCAL2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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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人W婚權案勝訴 無助修例


終審法院。

【本報訊】即使在法院勝訴,面前仍有難關重重。終審法院2013年就W案作出裁決,裁定已完成變性手術成為女性的W有權與男友結婚,為香港跨性別人士平權寫下歷史一頁。當時法庭發出一年暫緩執行令,允許政府有更多時間修改法例。惟當局最終未有處理跨性別人士在何種情況下可改變法定性別的問題,相關草案在立法會被大比數否決,令未能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士,無法受惠於法院判決。

W出生時是男生,其後確診患有性別認同障礙,在2008年接受變性手術後獲簽發新的身份證和護照,同年她欲與男友結婚,婚姻登記官以她出生時的性別為男性而拒絕。

跨性別婚姻草案遭否決

W入稟法院提司法覆核,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2013年5月13日推翻婚姻登記官決定,裁定W有權與男友結婚;而《婚姻條例》中「女人」和「女性」含義應包括持有醫療部門證書認可已完成變性手術、由男變女的變性人。

法院同時下令暫緩執行裁決一年,允政府有更多時間改例。惟政府向立會提交的《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僅容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享有婚姻權,泛民稱門檻太高,建制指有極大道德爭議和引伸其他歧視問題,結果草案遭否決。
■記者張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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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迴避問題 同志組織不滿判決


陳志全。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對申請人成功挑戰公務員事務局的裁決感高興,認為是對關注同性平權人士的鼓舞。但有同志組織成員不滿判決迴避核心問題,質疑當局沒有誠意協助同志解決現時困局。有大律師指出,法官在判詞中多次強調本港不認可同性婚姻,加上大部份政府部門提供福利時,均如案中勝訴的稅局般表明同性婚姻不符申請資格,故判決影響不大。

陳志全昨日表示已致電恭賀申請人,但認為不可能要求所有公務員與同性伴侶往外地結婚以取得應有福利,故政府應盡快主動研究本地同性結合機制。陳指本港不少跨國公司均支持同性婚姻,令僱員配偶可享福利。他在fb發文指摘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僱主,也不肯帶頭作榜樣給予公務員的同性伴侶福利」,認為訴諸法庭是最好方法。

律師:判決影響不大

不過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梁詠恩對判決「唔太滿意」,認為法庭沒務實處理同性婚姻問題,「有啲狡猾,迴避問題」。同志運動原寄望藉本案「慢慢一步一步令政府有誠意面對狀況」,但從判詞中卻不見政府或法庭有此意思。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蔡騏稱判詞中探討福利問題時只稱涉及性傾向歧視,未觸及婚姻議題,而探討報稅問題時更直指條例清楚列明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加上政府部門向本港市民福利時,大多列明何謂認可婚姻,故判決不會有重大或深遠影響。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市民會憂慮判決是向承認同性婚姻行前一步,料政府會考慮上訴。
■記者楊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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