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721/19226947
馬恩國
【本
報訊】本周4退休的警司朱經緯被投訴以警棍毆打途人的個案或會沒完沒了,監警會委員、民建聯粗口大狀馬恩國稱,監警會錯誤以民事案件的舉證要求處理朱案,
而非因應毆打是刑事罪行而引用較高的無合理疑點的舉證標準,要求再開會審議朱案。據悉,監警會昨發給委員有關朱案的新資料,包括要求委員表達對投訴警察課
修訂報告意見外,還要就馬恩國的要求作回應。
據本報了解,監警會7月10日於特別內務會議以大比數12比6決定朱經緯被投訴毆打證明屬
實,但上周5投訴新修訂的報告只將決定改為毆打未能完全證明屬實及濫用職權未經投訴證明屬實,昨傍晚監警會將投訴課回覆、經修訂的報告,連同監警會秘書處
整理的分析撮要,以速遞方式送交全體委員;並附上回條供委員表達意見。據悉,回條除要求委員回覆是否同意馬恩國的開會要求。
郭琳廣:若無新觀點不再開會
消
息人士指,警方所謂的新資料,只重申不接受毆打證明屬實,疑將重點轉放在濫用職權上,與日前觀點幾近一致,又闡述甚麼情況下誤用武力屬情有可原,只是刑罰
有所提高。委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指看過有關新資料,認為沒新證據,無必要再開會。馬恩國指雖未審閱文件,但因監警會錯誤引用只要較低的舉證標準處理
朱案,已去信要求重開會。據了解,7月10日的會議馬恩國沒出席,而在場有法律背景的委員包括本身是律師的郭琳廣,都傾向同意毆打證明屬實的結論。
郭
琳廣昨在電台稱未審閱文件,未有決定,但指主要考慮有沒有新證據,若無便會根據之前的判斷。據他所知,監警會一向用民事舉證準則,但仍已就此尋求內部法律
顧問意見,需一兩日時間。郭琳廣又稱,若大部份委員認為沒有新觀點便不再開會。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10年前終審法院已有案例,
認為應以民事舉證準則,「只是若指控越嚴重,則越要有力證據去證明」。但監警會內「梁粉」委員佔大部份,若聯手要求開會,或會放生朱經緯。
■記者張婷婷、馬志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721/19226952
民陣靜坐反對再表決
陳淑莊(左三)昨到監警會辦事處示威,反對在沒新證據下重新投票。李展翹攝
【本報訊】監警會會否因警隊拒絕接受警司朱經緯「毆打證明屬實」而重新開會,惹各方關注,民陣與多個民間團體昨登門往監警會辦事處示威靜坐10小時,強調7月10日已合法裁定朱毆打屬實,在沒有新證據下重開會議,「再冇人信監警會係獨立、透明、公正」。
陳淑莊質疑沒新證據
民
陣與文化監暴、傘下爸媽、港民領域與拾.念等團體,昨日近20人一早登門在監警會外示威,高叫「反對重新表決,堅持客觀證據,監警會立即澄清」的口號。民
陣副召集人陳樹暉表示,稱監警會與警方的立場南轅北轍,如果無新證據就沒有合理基礎重新投票,監警會將喪失公信力,淪為幫警方做「馬騮戲」。
公民黨成員陳淑莊認為,據監警會秘書處深夜向委員發出電郵,寫的是「新資料」而非「新證據」,故7月10日表決仍是合法、有效,質疑所謂的新資料並無證據能促成新會議、甚至推翻裁決。
民
陣自早上八時半起,便一直留在監警會辦事處門內示威靜坐,堅持要等主席郭琳廣現身,表達不滿及要求郭澄清報道,午後參加者陸續來到,高?期有近40人到場
聲援,直至傍晚郭琳廣接受電台訪問,表示「沒有新資料就毋須召開會議」,他們才漸散去,但強調不會掉以輕心,「倘重新投票,群眾必會再來」。
■記者馬志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721/19226954
資深警轟高層包庇朱
有資深警員質疑朱經緯受高層包庇。
【本報訊】警司朱經緯涉毆打途人,監警會作出裁決後,投訴警察課仍硬撐,有現役警員也不齒警隊態度,指暗角七警要停職接受刑事調查,何況警司朱經緯被清晰拍得揮棍,至今仍可孑然一身,嘆「公平公正公開已經冇晒」。
稱暗角七警也停職受查
一
名入職警隊多年的資深警務人員,近幾月因紀律問題被勒令停職受查。他說自己政治中立,但眼見投訴警察課近日處理朱案,感警隊處事日漸不公,「上級『揩嘢』
一定包庇,警司級以上嘅,隨時連紀律聆訊都冇」。他解釋警司屬憲委級人員,要調查就要處長級人員才可下令,「呢啲時勢邊個仲敢拿屎上身,連保安局局長都唔
敢出聲」。
他指警隊撐自己人文化一直存在,就算暗角七警,傳媒雖僅拍到黑影疑似拳打腳踢,最終都不敵輿論壓力要停職受查,現朱經緯被清晰
拍下容貌與揮棍動作,竟毫無後顧之憂,並不公平。他說當日朱的動作足以憑《侵害人身罪》「拉得」,「有動作、有意圖,就算打唔中對方都已經構成毆打,何況
打中」。
他又指即使警員停職,接受刑事或廉署調查期間都一直支全薪,反而違反紀律如他,則只支半薪或按生活所需向福利主任提出加額申請;至於長俸,只會在被控貪污罪成才受影響,換言之就算朱被刑事檢控毆打罪成,也可照享長俸。
■記者馬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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