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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明報》前總編輯、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圖)去年初街頭被斬案,控方傳召多名目擊行兇經過的市民作供,目擊者認出戴頭盔行兇者手持硬物向劉有所動作後,劉背部呈現「大裂縫」,行兇者隨即騎電單車離去,但是無人目擊兩名頭盔漢的樣貌,劉亦坦言無法認出行兇者。
控方昨向劉展示他當日所穿衣物照,相中襯衣留有血痕大洞,西褲褲管有四處利刀切口,皮帶亦被?爛。劉確認一張警方從次被告黃志華手機搜出他的相片,是他出席公開研討會時拍攝,拍攝時間應在遇襲一年內,因相中的外套「都幾新」。
目擊者:上衣大條裂縫
控方盤問完劉後,辯方只問了他一問題:「你係唔係無法協助我哋去確認去年向你施襲嘅人嘅身份?」劉平靜回應同意,隨即在警方保護下離開法庭。
控
方隨後傳召了7名目擊案件的市民出庭。兼職倉務助理李錦雄指當日偕友人余必恩在西灣河海旁聊天,因被問及一個難答問題,故他直視馬路方向思考。期間他看到
一輛私家車泊位後,一名戴頭盔、他以為是速遞員的人走到該私家車,手持物體拍打座位。李坦言當時無為意發生何事,直至那人離開後,「有個人響車跌落嚟坐響
地,我見佢上衣好大條大裂縫,我先知發生咩事!」
李隨即向余稱:「斬人呀!」上前查看發現劉在打電話。同行的余供稱看到戴頭盔者離開私家車後,即看到穿淺色衫的劉有兩條傷痕,而戴頭盔者登上私家車前面的電單車離開。
余見劉坐在地上但並無叫喊,故他「諗緊使唔使幫」,因「我唔覺得佢好痛」。
海事處冷氣督察黃炳雄供稱,當日偕同事坐政府車駛經太康街,他看到一名戴頭盔人士在私家車旁有打架動作,隨即向同事稱「好似有人打交喎」。他的同事則指看到戴頭盔男子手持白色或銀色的水喉通或刀,作出舉手向下插的動作後,登上有司機的電單車離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28/14
■記者陳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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