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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繼母不滿同住的13歲繼女不停咳嗽,指咳聲會吵醒自己所出的5歲幼女,竟為此抓傷繼女面頰及狂扯頭髮,甚至用菜刀割傷她的左手。數小時後,繼母於深
夜叫醒繼女起身刷牙,再抓傷她雙手。繼女兩度遇襲後繼續睡覺,直至回校上課時因傷痕纍纍,驚動老師報警將狠毒繼母送官。記者:戴國輝
36歲無業被告蘇雪珍,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辯方表示被告08年從內地來港,去年2月帶同現年5歲的女兒下嫁,成為事主的繼母,跟47歲丈夫與前妻所生的一對子女,即事主及她的15歲哥哥,同住沙田廣源邨一單位。
辯方續稱被告沒有案底,但有一項因襲擊丈夫被判守行為的記錄,強調「被告一直有照顧佢哋(兩兄妹),有煮三餐畀佢哋,當佢哋係親生咁照顧」。但兩兄妹正值反叛期,屢教不改,被告為此多次與丈夫爭執,案發前更被丈夫掌摑,她一時情緒失控才揮舞菜刀。
案發今年3月4日晚上10時,事主在睡房咳嗽不止,惹來被告入房指責她會吵醒5歲妹妹,被告繼而狂扯事主的頭髮,又用手抓她的面頰。丈夫聽到爭吵聲後上前制止,被告跟着衝入廚房,拿起一把菜刀揮舞及闖入事主睡房,揚言要殺死她,其間被告用菜刀割傷事主左手。
凌晨喚起床刷牙
約凌晨4時,被告以事主沒有刷牙為藉口,吵醒正在熟睡的事主,並抓傷她的頸及雙手,事主清洗傷口後再入睡,兩小時後起床上學。教師發現事主的耳、面及手腕均有抓傷及傷痕,於是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在盛怒下曾在事主面前揮舞菜刀,其間可能傷及她。
裁判官張君銘認為案情嚴重,先索閱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被告須還柙。
案件編號: FLCC7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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