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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女生鄧萬盈涉在宿舍內狂毆男友,昨須還柙待索取精神報告。
【本
報訊】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一年級女生,疑不忿男友提出分手,聲言將男友裸照交給他的父親及放火燒屋要脅復合。兩個月後她在宿舍內情緒失控,涉嫌施用四招
虐打對方,包括香薰蠟燭滴手、用玻璃樽及雨傘狂毆,以及打火機燒手,令他頭破血流。女生被控傷人及刑事恐嚇罪,昨被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訊。 記者:蔡曉楓
女被告鄧萬盈(20歲),報稱浸會大學一年級學生,控罪指她於今年3月某日,在香港恐嚇事主會對其身體及名譽受損,另並被控於今年5月8日,在浸會大學學生宿舍南座一單位內襲擊事主,導致他身體受傷害,暫毋須答辯。
雨傘打到爛掉
據
悉,女被告與同在浸大讀書的事主於2010年拍拖,事主於今年3月提出分手,女被告便聲稱會將事主的裸照給他父親看,又恐嚇他會放火燒屋。至5月8日事主
到女被告宿舍,當時她情緒激動,用香薰蠟燭在事主手部滴蠟,以玻璃樽襲擊他頭部,打火機燒灼事主的手,最後更用雨傘狂打事主20多下,連雨傘也爛掉,令他
的頭及手指流血。
事發後女被告向警方自首,警誡下指稱將事主的裸照放上網,只是「講吓笑啫」,而事主亦承認曾拍下裸照。
母指女精神病
控方昨表示,女被告及其母親均稱女被告有精神病,需先替她索取精神報告,決定是否適合答辯,加上控罪嚴重,擔心她會傷害自己,故反對她保釋。
辯方替女被告申請保釋,指她自小從內地來港,能入讀大學可見她學業成績不俗,認為事件只是感情問題所致,家人十分關心她。
日前女被告接受精神科診治,發現她因感情問題而患有焦慮症,她願意繼續治療面對問題。
辯
方又指本月底女被告要應付考試,若不能出席,一年來的努力便會前功盡廢,她願承諾只在考試當日才返回學校,並在母親家中居住。但裁判官以控罪嚴重及擔心她
自殘為由拒絕,將她還押小欖至本月25日再訊。本報記者昨到宿舍附近向浸大學生查問,有一女學生與女被告同班,但稱對她認識不深,另一男生則表示,聽聞有
女生在宿舍打人被捕。
案件編號: FLCC980/12
浸大女生涉四招施虐示意圖
1)被告用香薰蠟燭向前男友手臂滴蠟
2)被告用玻璃樽猛打他的頭
3)被告用打火機燒灼他的手
4)被告用雨傘襲擊他身體,連雨傘也被打爛
資料來源:控方對女被告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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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打自己的前男友,另一方面又自首,看來她心情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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