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及教授陳婉瑩(中)指,曾要求有份索取資料的部門交代詳情,但不是所有部門都回覆或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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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過去三年警方要求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提供用戶資料逾1.2萬次,冠絕所有部門,而且近乎所有要求都沒有申請法庭命令。港大新聞及傳媒
研究中心總監及教授陳婉瑩指,曾要求有份索取資料的部門交代詳情,但不是所有部門都回覆或交代,認為這做法有不足之處。
透明度不足損市民權益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今年初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提出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政府向ISP索取或移除用戶資料的情況,揭露過去三年,各政府部門一共提出過 逾1.4萬次索取資料,當中約86%是由警方提出。此外,各部門共要求ISP移除用戶資料約7,000次,96%由衞生署提出。陳婉瑩指,雖然港府是亞洲首個公佈相關數據的政府,但當局提供的數據並不完整,強調市民有權知道自己的個人資料,是否經由ISP提供予政府。
陳婉瑩續表示,曾要求十個有關部門交代於何時及向哪家供應商索取用戶資料,但有三個部門沒有回覆,包括通訊事務管理局、漁護署和衞生署,而稅務局更以有法律責任保密為理由拒絕回覆。她建議港府增加透明度,定期公佈各部門索取或移除資料的情況。
莫乃光也指出,現時沒有統一機制和守則,讓有需要索取資料的部門遵守,情況並不理想,他強調「唔係政府唔攞得嘢,但就要有足夠透明度同監察」,現時有ISP正與主要執法部門商討有關問題。
莫續稱,自斯諾登事件後,微軟、谷歌等都有披露政府部門索取資料的情況,本港ISP可以參考這做法,平衡用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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