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生活過的人也會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途人互相碰撞,只會沖沖地離開,很少會說對不起。
以往途人互相碰撞,會停下來說對不起的,之後才繼續上路,而他們亦會分辨誰撞誰,撞人的向被撞的說對不起,例如甲和乙迎面而過,甲避開乙,而乙撞向甲,乙便要向甲說對不起。
偶爾會有個情況,大家以為對方撞到自己,大家停下等對方說對不起;或大家以為自己撞到對方,大家向對方說對不起,場面十分尷尬。
由於生活節奏急速,大家接受了不用話對不起,這個習慣已於70年代末慢慢末落了。隨後的歲月裡,太瑣碎的事得少人會道歉,無疑是方便了不少,但遇到大事或事情嚴重,仍會向對方道歉。
對唔住 (對不起)有一個道歉的意思,表示自己有錯,但太瑣碎的事根本無人會計較,反而人家會覺太過斤斤計較,而且浪費大家的時間。
或者有人會問,給人家煩,又不向人家道歉,會不會太沒規矩?
我個人認為是會的。小心人家生你的氣而你又不知道!
當你遇到一些外國人,互相碰撞會說,Hello、OK、 allright等等,回答可謂五花八門,而且你覺得很親切,有些字眼你會覺得表示知道了,大家也不計較,似打招呼多於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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