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406/20353304
戴言論不違03年
23條草案
戴耀廷
【本報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提出反專制言論,只因當中包括成為獨立國家作為選項,頓遭北京及其喉舌追殺,譚耀宗更借機要特首林鄭月娥任內為《基本法》23條立法。不過若按港府2003年提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戴的言論亦難言有違法之嫌。
列明要使用武力才算犯法
23條本地立法的草案有4大主要條文,包括「叛國、顛覆及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及煽動性刊物」兩項,似乎與戴今次事件較有關連。然而細看兩項主要條文規定,當中顛覆和分裂國家兩項控罪,均列明要涉及使用嚴重危害中國穩定或領土完整的武力或嚴重犯罪手段;至於叛國罪更關乎懷有推翻、恐嚇或脅迫中央政府意圖下,加入與中國交戰的外來武裝部隊或作為其中一分子等。
至於有關「煽動叛亂及煽動性刊物」的主要條文中,煽動叛亂罪是指任何人故意煽惑他人犯叛國、顛覆或分裂國家罪,或者進行會嚴重危害中國穩定的公眾暴亂,而且有關煽惑相當可能慫恿他人干犯上述罪行或進行上述行為才屬違法。當時港府更在「煽惑」外,加入「相當可能」元素,意思是「煽而可能動」才算犯法,所以單憑戴耀廷在一個論壇發表的言論,亦難說他已觸犯當年的23條。
■記者呂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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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報譴責 戴:尊重新聞自由
戴耀廷指自己作為一個人權學者,絕對尊重新聞自由。資料圖片
【本報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日前在社交網發文,懷疑北京喉舌《大公報》連日獲悉其行蹤,或涉內地強力部門截取其私人通訊及監控,令他感到威脅。《大公報》隨即發聲明,譴責戴對該報報道提出嚴重指控,更表示對其言論感到匪夷所思,指戴言論干預新聞自由,而戴強調看不到有關帖文如何損害了新聞自由,但對帖文令《大公報》引起不快致歉。
為《大公報》記者編輯不快致歉
《大公報》在昨日凌晨3時發出「嚴正聲明」,指對戴耀廷對該報報道的指控感到匪夷所思,又指戴是「賊喊捉賊」、「自己製造白色恐怖」及「企圖轉移視線」,表示戴所使出的這些「伎倆」令人驚訝,更強調戴的做法是干涉新聞自由,表示予以譴責,並保留追究權利。
戴耀廷下午社交網回應《大公報》的聲明,指自己早已清楚表明尊重記者跟蹤採訪的權利,也預先說了可能是一場誤會,他作為一個人權學者,絕對尊重新聞自由,但看不到帖文如何損害新聞自由,認為頂多只令涉事的《大公報》記者和編輯感到不快,「若我的帖文真的令他們心中感到不快,我在這裏真誠及莊嚴地致上歉意」。
■記者莫劍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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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堅持高呼結束一黨專政
支聯會昨在尖沙嘴鐘樓旁舉行清明節獻花活動,悼念六四事件死難者。王心義攝
【本報訊】今年是八九六四屠城29周年,支聯會昨在尖沙嘴鐘樓旁舉行清明節獻花活動,悼念六四事件的死難者。對於人大常委譚耀宗早前稱,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人士日後或不能參選,支聯會主席何俊仁今日表明,「結束一黨專政」是支聯會五大綱領之一,支聯會絕對不會放棄,「支聯會唔會喺強權下退縮,放棄我哋嘅言論自由」。
何俊仁昨日在獻花儀後接受訪問時表示,「結束一黨專政」是五大綱領,20多年來不斷有人要求他們放棄這句口號,譚耀宗並非第一個,表明絕不會因此改變,「呢啲極左嘅路線同做法,係唔會對我哋構成任何威脅,更加唔會使到對我哋所堅持嘅信念、同埋提出結束一黨專政嘅口號,造成有任何威嚇,使到我哋閉口,絕對唔會!」
何又指,如果日後因為喊這句口號而不能再參選,證明香港已喪失言論自由,香港將要賠上更多:「我哋唔會再係香港,香港亦都唔會再成功,香港唔會再能扮演金融中心同埋角色……摧漽自由等於摧漽香港。」
■記者姚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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