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227/20316818
港劏房作控制室 策劃恐怖活動
劫案疑犯 指揮印度黨羽殺人劫獄
Ramanjit
【本報訊】一名在印度出世、香港讀書長大的印度裔男子,因涉及本月初搶劫案被香港警方拘捕後,揭發他遭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指他參與恐怖活動及政治暗殺等。印度傳媒報道指疑犯曾在香港土瓜灣劏房設「控制室」,策劃及遙距指揮2016年轟動印度的劫獄案。當地傳媒報道,印度政府已要求香港當局協助引渡該名疑犯返國受審。記者:龔蕙芝
在香港落網的印度恐怖分子Ramanjit
Singh(29歲),又名Romi,Ramanjit在印度旁遮普邦出生,其後來港,有報道指他在港島半山玫瑰崗中學讀書,操流利英文,亦懂廣東話,持有香港身份證,在本港南亞圈子頗出名,與本港黑幫有聯繫。他報住土瓜灣一劏房單位,《蘋果》記者昨晚到劏房了解,應門的一名南亞裔女子表示不清楚事件。
Ramanjit涉嫌策劃10名武裝分子假扮警察,進入印度納巴監獄劫獄。
國際刑警網頁發出紅色通緝令(箭嘴示),通緝Ramanjit。
Ramanjit報住土瓜灣劏房單位,記者昨晚到訪,應門南亞裔女子表示不清楚事件。姜偉康攝
涉企圖謀殺私藏軍火
根據國際刑警網頁顯示,其中一名列入「紅色通緝令」的男子Ramanjit
Singh,由印度司法部門要求國際刑警追緝,內容指Ramanjit牽涉罪行包括企圖謀殺、搶劫、窩藏越獄罪犯、毀滅犯罪證據、私藏軍火等等,除此之外,他同時積極參與恐怖分子活動,被指合謀、教唆、指導、策劃恐怖分子活動,在當中擔當籌集資金、動員的重要角色,是恐怖組織的活躍人士。
據悉,一名與Ramanjit Singh同名同姓,出生年份及日子一樣的印度人,早前因一宗搶劫案落網,現還押荔枝角收押所。
印度傳媒《The Times of India》報道,Ramanjit早於2016年涉及一宗偷車及假卡案在印度被捕,還柙至同年6月保釋後,他涉賄賂當地執法人員取回護照,然後潛逃香港,及後印度警方查悉他捲入一宗政治謀殺案,遂要求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
報道又指,Ramanjit潛逃來港後,在香港土瓜灣劏房設立控制室,遙距策劃並協助2016年11月在印度轟動一時的劫獄案,跨國指揮約10名武裝分子假扮成警察,進入印度旁遮普邦納巴(Nabha)監獄,殺死門口警衞後,救走包括錫克分離組織哈利斯坦解放部隊領袖等6名囚犯。武裝分子離開時,向監獄掃射200多槍後逃走,全程不到10分鐘,案發後,當地警方大舉搜捕後拘捕至少36人。
在港聯繫巴國恐怖組織
其後有被捕人士向印度警方供出Ramanjit是劫獄策劃者,並指Ramanjit在囚時已計劃劫獄,在保釋後更多次安排他人在監獄外「踩線」,而他逃到香港後,就遙距指揮,提供資金及詳細的逃走路線,並安排逃犯跨境入住「安全屋」及提供假護照,逃避追捕,但最終其黨羽未能成功離開。直至早前Ramanjit因涉及搶劫案落網,其驚人身份才告曝光。
另印度傳媒《The
Indian
Express》報道,2017年5月至7月,Ramanjit在香港與不同武裝組織及恐怖分子有聯繫,包括一個以巴基斯坦為基地的恐怖組織,而Ramanjit擅於利用網絡進行跨國犯罪活動,曾涉及運毒及走私軍火,又為非法機構調動資金到海外,為恐怖分子活動安排籌組資金及調動人手。據知印度外交部已聯絡香港政府,提出引渡犯人回印度受審。
Ramanjit是重犯兼疑為恐怖分子,卻可順利入境香港及犯案,暫未知本港警方是否有把他列入反恐監視名單。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227/20316828
印度可要求引渡回國受審
葉劉淑儀指律政司會按提出引渡的證據是否充份,再排期於本港法庭處理。資料圖片
【本報訊】印度重犯先後干犯香港及印度兩地嚴重罪行,最終在本港落網,根據《逃犯條例》,港印已簽訂移交逃犯協定,印度當局可啟動法律程序,要求本港引渡該名罪犯回國受審。
被告可反對或審數年
《逃犯條例》於1997年4月制訂,旨在移交在港涉及違反外地法律而被追緝人士,解回該地檢控或判刑,或從簽署國家地區移交涉及違反香港法律而被追緝者回港。律政司官網顯示目前香港先後與20個國家簽訂引渡協定,當中僅法國已簽署有關協定但未正式生效外,其餘包括印度等19國有權行使協定。
曾任入境處處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根據香港與印度簽署的引渡協定,只要附例內涵蓋的刑事罪行,印度有權提出引渡請求,律政司會按該國提出的證據是否充份,再排期於本港法庭處理,其間被告可聘請辯護律師提出反對,若由原審再上訴至終審法院,時間以數年計算。
大律師陸偉雄稱,涉案疑犯同時在香港及印度犯下刑事罪行,假若印度向本港要求引渡疑犯回國受審,律政司有權先讓本港法院審理疑犯在本港干犯的刑事案,若疑犯被判無罪,才轉而處理有關請求;若疑犯罪成被判刑,有機會待至服刑期滿,方處理訴求。
至於俗稱紅色通緝令的紅色通報,是國際刑警組織成員要求成員國協助偵查犯罪時發放的7種要犯通報之一,因通報左上角的國際刑警徽為紅色而得名,屬最高級別的緊急快速通報,其餘6種為藍色、綠色、黃色、黑色、橙色和紫色,各種通報以該組織的官方語言──英語、法語、西班牙語和阿拉伯語所發出。通報有效期5年,可續期,直至緝拿歸案。
■記者莫家文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227/20316905
自稱IS分支成員 fb轉載劫獄案
疑犯在fb上載同胞持獵槍照。
【本報訊】消息稱落網的Ramanjit在香港的南亞圈相當活躍,早年縱橫重慶大廈,幾乎無人不識,其後他更遭本地黑幫招攬,活躍於東九龍及土瓜灣一帶。據悉,有人曾向同鄉聲稱自己為極端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香港分支成員,同鄉都對他敬畏三分。
Ramanjit在香港的「控制室」設在土瓜灣浙江街一間劏房單位,原由他與前女友租住,兩人育有一對子女(現年6歲及2歲),其後二人分手,長子跟他,由其居於彩虹邨的家人照顧,幼女則隨母親生活。據悉,他有定期到上址探望女兒,並不時在facebook(fb)分享與子女一起的相片。
其fb亦顯示他不時與家鄉的親友通訊,並在網上分享同胞手持獵槍的照片,每當有家鄉的「兄弟」生日,他都會送上遙遠的祝福。去年3月當地傳媒報道有關轟動印度的劫獄案時,更立即在fb上轉載。
■記者黃祺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