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3日 星期一

妻餐廳獲閉門續牌後 電芯大王兒子 宴酒牌局自己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71023/20191551

妻餐廳獲閉門續牌後
電芯大王兒子 宴酒牌局自己友



羅揚傑於妻子持有的餐廳Rhoda獲續發酒牌後,在該餐廳設飯局招待酒牌局成員。王子俊攝

【本報訊】電芯大王羅仲榮兒子、現任酒牌局成員羅揚傑妻子旗下高級餐廳Rhoda,去年12月因無牌賣酒被檢控;《蘋果》調查發現,酒牌局半年後以閉門會議方式向該店續發酒牌,羅在酒牌生效後一個月即在同一餐廳設飯局招待酒牌局主席、副主席等多名成員,其間羅更自攜紅酒招呼。羅揚傑拒回應;食環署解釋出席者有自費攤分飯局款項,又稱羅沒審批涉事餐廳的酒牌申請,惟拒絕公開會議紀錄予公眾查核。
記者:梁御和

羅揚傑主要經營餐飲生意,去年1月獲前特首梁振英委任為酒牌局成員。涉事西餐廳Rhoda位於西營盤,由羅妻子黃佩茵的佳民集團持有;羅亦有在酒牌局的利益登記冊上申報有關資料。

主席被追訪轉身走


電芯大王兒子、酒牌局成員羅揚傑(左圖)當日飯局後離開Rhoda(右圖)時拒回應事件。

Rhoda去年6月開業,並在開業前4個月向酒牌局申請酒牌,局方當時在閉門會議予以批准,簽發1年酒牌。餐廳的暫准普通食肆牌照後來在12月到期,但未及領取正式牌照,令酒牌失效;餐廳繼續營業,最終被控無牌經營及無牌賣酒,共罰款3萬元。

今年Rhoda再向酒牌局申請續牌,局方同樣以閉門會議方式直接批准申請。記者發現,羅揚傑在Rhoda續牌後1個月,即本年7月,於該餐廳設宴,為酒牌局成員安排聚餐。

記者在聚餐當日到場觀察,發現出席者共有9人,包括酒牌局主席邱浩波、副主席黃江天、成員譚兆成及許美嫦等;羅揚傑則由司機接送到場,帶着一支紅酒進入餐廳招呼眾人。餐廳有提供紅酒、白酒招待各酒牌局成員,眾人言談甚歡,整個飯局由前菜、主菜到甜品,盡興約3小時。酒牌局共11名成員,據記者現場所見,連同羅在內,最少5名成員出席該飯局。

記者趁眾人離開時上前查詢,邱浩波見記者即轉身離開,副主席黃江天全程一言不發;譚兆成回應稱「食吓飯啫」;許美嫦則指飯局是普通gathering(聚會),強調「我哋都有夾番錢㗎」,問及她夾了多少錢、是否包括羅揚傑自攜的紅酒時,她稱「跟番張bill(賬單)大家除番囉……我哋朋友都有自己拎酒嚟夾㗎」。羅揚傑則拒回應,着記者向酒牌局查詢。據食評網站介紹,Rhoda屬中上價餐廳,全店共66個座位,人均消費約700元起。

為酒牌局提供秘書處的食環署回覆時稱,有份出席的酒牌局成員有自費攤分飯局款項;又指該局分別在去年及今年舉行兩次閉門會議審批涉事餐廳的酒牌申請,審批時羅不在場,沒參與審議,惟拒絕提供會議紀錄予公眾查核。

林卓廷轟瓜田李下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事件關鍵在於涉事成員有否支付飯局費用,「如果冇畀錢、或者畀少咗錢,都係好嚴重嘅利益衝突,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又指,即使成員有自費,也不應到涉事餐廳舉行飯局,「啱啱先批牌畀佢,轉頭又去同一間餐廳飯局,好瓜田李下,令人質疑係唔係有人要報答其他成員」。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3/20191569

食環拒公開會議紀錄 申訴署跟進


食環署以「第三者不同意披露」為由,拒提供涉事兩次酒牌局會議紀錄。

【本報訊】酒牌局成員羅揚傑妻子旗下餐廳Rhoda,先後在去年6月及今年5月向酒牌局申請酒牌,局方兩次均以閉門會議方式直接批准其申請。為查核羅有否出席及參與審議涉事餐廳的酒牌申請,記者曾要求食環署新聞主任、甚至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該署申請索取會議紀錄,惟均被拒絕。《蘋果》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後,公署正展開調查。

守則列明涉公眾利益可披露

記者首次查詢時透過食環署新聞主任索取會議紀錄,新聞主任回覆時指有關會議紀錄屬內部文件,拒絕提供。記者之後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該署的公開資料主任索取,對方亦以「第三者不同意披露有關資料」為由,拒索取資料申請。

根據《守則》,公眾欲索取的資料如果是由第三者持有或提供,而第三者又拒絕披露,政府部門可拒絕提供;惟條文中亦列明,如披露資料的公眾利益超過可能造成的傷害,則可予以披露。記者正就此方向要求該署作內部覆檢,同時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回覆指正就個案作全面調查。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是次個案或涉利益衝突,與公眾利益有關,促當局盡快公開會議紀錄,「睇唔到入面會有乜嘢機密資料,點解要刻意隱瞞?」

曾任酒牌局成員的律師黃國桐指,局方接獲酒牌申請時,如申請沒遭警方或市民反對,食環署會直接審批並簽發酒牌;遭反對或有爭議的申請,酒牌局成員會開閉門會議,以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又或召開公開聆訊邀請申請人和反對者出席,當面陳述理由。他又指,曾被控無牌賣酒的申請人,大多會被列作有爭議個案處理。

酒牌局網頁顯示,2016年本港有7,696家食肆、酒吧及會社領有酒牌。有熟悉酒牌流程人士指,一般申請需時3個月。根據食環署「酒牌/會社酒牌申請指南」,有意申請酒牌或續牌人士,填妥表格後須連同相關文件,交回酒牌辦事處。提交申請後,要按指定格式,在報章刊登有關其申請的公告;而申請續牌一般須於牌照期滿前3至4個月提出申請。
■記者梁御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3/20191598

讚林鄭好官 父獲689授勳


羅揚傑妻子黃佩茵

【本報訊】捲飯局風波的羅揚傑,其父是人稱電芯大王的金山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主席羅仲榮。羅仲榮曾獲委任行會非官守成員、西九文化區管理局非公職人員董事局成員等多項公職,去年獲梁振英政府頒發大紫荊勳章;後來與霍震霆、盛智文、胡定旭等政商名人擔任林鄭月娥的競選辦主席團。羅揚傑亦有在特首戰期間拍片支持林鄭,盛讚對方是有膽識、做正確事的好官員。

與妻各自搞飲食生意


電芯大王羅仲榮

羅揚傑從事飲食業生意,去年與新世界主席鄭家純女婿龐建貽、馬會前主席黃頌顯兒子黃子超等富二代創辦飲食集團Classified Group,旗下餐廳包括位於灣仔和昌大押的The Pawn;惟集團近日發盈警,預計今年首9個月錄約3,300萬元虧損。

至於羅妻子黃佩茵是新加坡富二代,同樣經營飲食業生意,早前偕同中港照相主席孫大倫兒子孫道弘,以及龐建貽等人創辦佳民集團,旗下餐廳包括Rhoda。集團至去年底錄約950萬元虧損。

羅2004年曾因酒後駕駛,在東隧逆線與輕型貨車相撞,被判入獄兩月緩刑兩年、社服令200小時、罰款1萬元及停牌半年。
■記者梁御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3/20191463

酒牌局前主席曾以權謀私判囚


時任酒牌局主席的黃漢清教唆申請者聘用其女友作法律代表。

【本報訊】酒牌局屬獨立法定機構,負責審批全香港食肆及酒吧的酒牌申請。過去該局分別有成員捲入貪污及利益衝突醜聞,其中前主席黃漢清更因此被廉政公署檢控,終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判囚一年。

事件發生於2001年,時任酒牌局主席黃漢清被發現與3間申請續牌的夜店負責人會面,並教唆他們聘用黃的律師女友作法律代表,表示將有利他們的酒牌申請。

其後黃漢清在酒牌局直接審批有關夜店的酒牌申請,沒申報自己與律師女友的親密關係。廉政公署則就事件拘捕黃及多名區議員等共24人。

2006年,時任北區區議員的酒牌局成員張伙泰處理粉嶺「雀樂會」酒牌申請時,未有在會上申報與申請人認識,至另一委員提出疑問,再與主席研究後他才決定避席。

負責申酒牌指揮官收利益
張伙泰事後解釋自己與申請人不是深交,又稱自己作為地區人士,跟街坊認識不足為奇。
另外,2011年負責為灣仔區酒牌申請向酒牌局提供意見的灣仔指揮官黃冠豪,被發現多次偕同事光顧正在申請酒牌的「辰田食棧」,並獲店方提供共5,400元折扣優惠、更接收由對方送贈的一支價值逾千元的威士忌。

黃冠豪後來向酒牌局建議批准有關餐廳的酒牌申請。黃冠豪最終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
■記者梁御和

2017年10月22日 星期日

女工遭醉酒巴漢推落輕鐵軌「魂魄似上咗西天」 下巴爆裂 左手骨折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2/20190844

女工遭醉酒巴漢推落輕鐵軌「魂魄似上咗西天」
下巴爆裂 左手骨折




【本報訊】輕鐵元朗站昨早發生推人落路軌事件。一名清潔女工在月台上遭巴基斯坦男子從後一掌推落路軌,幸當時未有列車埋站,女工下巴撞爆,左手骨折,兩位候車市民跳落軌道將她救起。警方在附近蔡屋村拘捕兇徒,初步懷疑他醉酒行兇,並送院檢驗其精神狀態。死裏逃生的女工昨晚猶有餘悸地向《蘋果》說:「嗰一刻(墮軌),魂魄好似上咗西天」。
記者:金敏琍 譚健文

被推落路軌的59歲女工梁有娣(娣姐),在港鐵外判的清潔公司任職,她的下巴撼向路軌碎石爆裂,需縫6針;而左手踭骨折要打石膏;而被捕的56歲巴基斯坦裔男子QAZI,已婚,1997年來港,有香港身份證,無業,他一度向警方聲稱是阿富汗人。他事後被送院檢驗,並以涉嫌傷人罪名被通宵扣查。


娣姐墮落路軌後撞爆下巴及手踭骨折,她憶述意外一刻猶有餘悸。徐雲庭攝


「有車嚟分分鐘變柿餅」

根據現場一段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顯示,昨早10時22分,當時穿反光衣的娣姐沿761P線的5號月台(往天逸方向)步行,她站在月台邊沿面向路軌,與對面月台的同事打招呼時,其間一名男子尾隨其身後,突然伸出右手猛推娣姐背部。娣姐毫無防備下跌落路軌,下顎和手受傷,一臉驚惶,當時幸沒列車經過。疑兇則往月台另一端離去,兩名好心市民跳落路軌扶她返上月台,稍後送院治理。

娣姐形容墮軌一刻「唔知乜事,魂魄好似上咗西天」,躺在路軌上嚇得不知所措「好驚,有車嚟分分鐘變柿餅,死硬」,並指兇徒將她推落路軌後「大搖大擺咁走咗」。娣姐今年7月由惠州申請單程證來港生活,寄居屯門良景邨胞姐家中,做清潔工作,月入約7,000元,她原本負責屯門及天水圍輕鐵車廂及月台的清潔,昨日是第一天到元朗站開工頂更,豈料遇事故,她指傷口仍很痛,最擔心手停口停,她於內地育有3仔1女,丈夫亦於內地工作,暫時未敢向家人透露受傷一事。娣姐坦言來港後從未與人結怨,「根本唔識嗰啲人」,不明白為何會遭推落路軌,她亦多謝兩位協助她返上月台的好心人。

疑犯事後攤地大叫被捕

另一方面,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時,亦收到附近蔡屋村有另一宗醉酒人士案時,發現攤在地上大叫的醉酒男子,是推娣姐落路軌案疑犯,立即將他拘捕,並發現他昨早8時許,已在村內因醉酒與人爭執過。

港鐵表示關注事件,並作出譴責。港鐵續稱,事件已交警察調查,而港鐵已提醒所有同事,在月台工作時要小心,至於受傷的清潔工人為外判公司聘用,她事後被送院醫院治理,輕鐵方面亦已派同事慰問。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將他人推跌落路軌事件可大可小,一般而言,最重要是看逞兇者的動機,若是蓄意殺人,被害事主就算無身亡,亦可以控以企圖謀殺。另外,會根據被害人傷勢輕重,控以襲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及傷人等罪名。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2/20190856

疑犯屢鬧事 街坊厭惡


涉推人落路軌的巴漢被送院檢查,其間情緒激動。

【本報訊】在元朗輕鐵站一掌推女工落路軌的巴基斯坦男子QAZI,4年前搬至車站附近的蔡屋村居住,街坊稱,QAZI已婚有妻兒,聲稱以前做與法律有關的工作,但街坊見他常無所事事到處閒逛,更不時醉酒鬧事,在村內大叫大嗌,又會拍打鄰居的屋門及車輛,神憎鬼厭,由於身形魁梧,村民對其惡行都敢怒不敢言。

與人口角後搶飯盒


有村民向記者稱,QAZI懂說廣東話但要夾雜英文幫助表達,兩年前他搬離蔡屋村,但仍常返回村內。昨早8時許,滿身酒氣的他又返回村內,其間曾與人爭執,警方接報到場報案人已離去,但見QAZI喝得醉醺醺,由於毋須送院,警員了解後離開。亦有村民說,其後QAZI曾大叫「Hungry」,並搶去街坊飯盒,但將飯盒扔在地上,街坊惟有再給一塊麵包打發他離開。

至上午10時許,QAZI在輕鐵元朗總站涉將清潔女工娣姐推落路軌後,回到蔡屋村,大字形攤在地上講粗口,村民再次報警。警員到場發現他是推人落路軌的疑犯,將他拘捕帶署。下午5時許,探員押他送院檢查,其間他見有記者影相,向警員投訴,更向着鏡頭扭身扭勢跳舞示威。
■記者李晟謙、張家豪

警曾搜索不果 失蹤4日工人伏屍地盤𨋢槽底 工會斥管理嚴重疏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71022/20190887

警曾搜索不果 失蹤4日工人伏屍地盤𨋢槽底
工會斥管理嚴重疏忽



仵工將死者屍體由涉事地盤運往殮房。黎志偉攝

【本報訊】上環新街市街一個酒店地盤發生離奇命案,一名66歲工人上周二(17日)被家人發現失蹤,家人報警,警方調查後懷疑失蹤工人當天無離開地盤,於是在地盤搜索,但無發現。直至前晚,事主兒子不堪父親已連續失蹤4天,再往地盤附近尋找,並聲稱聽到救命聲,連忙報警。消防員到場剪開地盤大門鐵鏈搜索,終發現失蹤工人陳屍地盤內的升降機槽底,身上更覆蓋着建築垃圾。警方稍後安排法醫驗屍確定死因及死亡時間,初步相信事件無可疑。建築業總工會批評地盤方面嚴重疏忽,質疑無徹底搜索失蹤工友。 記者:黎志偉 司徒韋桐

死者林國盛(66歲),居於橫頭磡邨,育有兩名兒子,林為資深鑽破工,負責鑿石屎,目前在上環新街市街地盤工作。上周二早上7時,他離家上班,之後就不知所終,家人晚上曾往地盤尋人,但至深夜仍無結果,擔心他出事。


死者林國盛


警方撿走工具及衣服等證物。

屍體被建築垃圾覆蓋



翌日凌晨零時,家人到黃大仙警署報失蹤,同時在住所及地盤附近張貼尋人啟事,聲稱林最後露面時身穿米色短袖上衣、藍色牛仔褲、深啡色鞋及攜有一個紅色環保袋。

警方稍後往地盤調查,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上周二早上7時40分,林進入地盤上班,但之後無見他離開,也無簽名落班紀錄,其衣服及工具亦原封不動,不排除事主仍身在工地。至晚上6時,警方再增派機動部隊(PTU)帶同警犬到場搜尋,但無發現。

前晚8時許,事主其中一名兒子(30歲)再到地盤尋找,其間聲稱聽到地盤傳來救命聲,於是報警,消防員到場剪開地盤大門鐵鏈入內搜索,終在升降機槽底位置發現林的屍體,身上被建築垃圾覆蓋,相信已死去一段日子。

財物完好無可疑傷痕

由於死者身上財物完好,無可疑傷痕,警方初步相信事件無可疑,死因及死亡時間有待法醫檢定。中區重案組探員昨晨到場調查,據稱,地盤內的升降機仍未裝好,但已裝有𨋢門,𨋢槽與𨋢槽間空隙有板圍封,死者為何會跌落𨋢槽底仍待進一步調查。

據悉由於升降機尚未安裝,槽底尚有不少建築廢料,死者是連同垃圾一同墮入槽底,還是事後有人傾倒垃圾則不得而知。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表示,死者是該會會員,會協助死者家屬申領10萬元建造業關懷基金,以及20萬元人壽保險,以助家人解決燃眉之急。他表示曾向地盤方面了解事件,但地盤拒絕透露當時有否派死者到升降機槽工作。

周聯僑指,既然地盤閉路電視拍到死者「有入冇出」,應當徹底搜查,結果失蹤4日才發現,批評地盤方面嚴重疏忽,管理方面很有問題。而每位工友的工作證均列明聯絡人資料,當時死者不知去向,應第一時間聯絡家人了解,但卻沒有這麼做。

勞工處指有派員到場了解,會繼續調查事件。出事地盤前身為6層高商廈,每層設10個寫字樓單位,面積531至865方呎,2013年獲買家全幢收購,翌年獲准動工,預料重建為酒店或作全幢樓上舖收租用,總面積逾萬呎,工程預計明年3月完成,事發後地盤暫時停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2/20190892

死者子三到現場尋找不放棄


死者兒子在場助查。

【本報訊】死者林國盛失蹤4日,家人從沒一刻放棄,到警署報案、地盤尋人、貼街招及在facebook呼籲市民幫手,他們盼望奇蹟降臨,無奈希望落空。

四出貼街招 fb尋人

林的兒子因無法救回父親一命,心情跌落谷底,對《蘋果》聲稱:「𠵱家忙緊處理爸爸身後事,對於會否追究各方面責任,冇心情講住,要容後再談。」

林國盛(66歲)在地盤工作約20年,一直是家庭經濟支柱,兩兒子長大,其擔子本應再沒這麼沉重,準備享受退休人生,可是事與願違。自從他失蹤後,家人心急如焚,四出尋人,包括黃大仙及上環,又3次到地盤尋找及貼街招,若非兒子不肯放棄,堅信父親仍在地盤內,前晚聲稱聽見異聲報警,否則其父仍人間蒸發,未知陳屍𨋢槽底。

其街招內容更顯示家人的焦急,「急!急!急!大家幫幫手搵我爸爸!」結果至少16名朋友幫手在fb廣傳,聲稱:「屋企人非常擔心,希望大家幫幫手留意樂富、黃大仙、上環附近地區。感謝!」至前晚證實找到死者屍體,親友紛紛網上留言:「節哀,一路好走!」
林子的友人曾質疑各方面救人不力,包括父親所穿便服仍留在地盤內,按道理父親不會穿着工作服離開;地盤閉路電視拍到林進入地盤的片段,至今未有顯示他曾離開地盤;父親亦無離開地盤的簽名紀錄,警方應全面調查。
■記者翁鈺輝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2/20190899

地盤經常忽略工友有入無出


中區重案組探員到地盤調查。

【本報訊】工友在地盤內失蹤多日後才被發現已死的意外以往亦曾發生。2001年有地盤工在港鐵坑口站跌落10多米通風槽底喪命;2002年亦有地盤工在西九龍漾日居地盤由67樓跌落60樓𨋢槽不治,這兩宗意外同樣要待工人失蹤翌日才被發現,致無從施救,共通點是受害人均是死於隱蔽地點如升降𨋢槽或通風槽。建造業總工會前理事長蔡鎮華認為,問題關鍵是地盤管理多年以來一直太鬆散,常忽略地盤工友「有入冇出」的嚴重性,他促當局正視免再有工友受害。

喪命的地盤工林國盛,紀錄顯示他周二曾進入地盤,卻沒有離開地盤紀錄,惜當日地盤無人追查「有入冇出」原因,結果林失蹤第4天才被發現伏屍地盤電梯槽底。蔡鎮華稱近年地盤管理已現代化,幾乎所有地盤都配備了拍卡機或「掌紋機」裝置,以準確紀錄哪位工人每天甚麼時間出入地盤,按理事發當日可即時得知林無故失蹤,惜地盤對此問題一般都不太重視。另一方面地盤工申請員工證必然會向地盤留下家人的緊急聯絡方法,假若事發當晚地盤曾向林家人查問,即可得知他失蹤而有機會提早搜索,林未必無法救回。

𨋢槽為高危工作地點

蔡又指,林生前負責鑿石屎,地盤管工一般應指示其工作位置及在收工前了解工作進展,若有這樣做亦應可提早得知林失蹤。蔡補充地盤升降𨋢槽確是高危工作地點,因若𨋢門關上,縱有工人在𨋢槽底傷亡,也未必有第三者知道,故工友需小心。
■記者陳志偉

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

全城追緝 桃紅「iQ」油麻地連衝3燈 瘋駕撞傷6人 Cap帽男棄車逃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71021/20190123

全城追緝
桃紅「iQ」油麻地連衝3燈
瘋駕撞傷6人 Cap帽男棄車逃



駕駛iQ私家車的Cap帽男橫衝直撞後,駛至果欄外停車,其間見警員追趕,即棄車逃去無蹤。目擊者車cam截圖

【本報訊】一名Cap帽男昨上午駕駛一輛正在網上放售的豐田「iQ」私家車,沿油麻地彌敦道橫衝直撞,三度衝紅燈兼違規轉彎,其間連撼兩車,撞傷6名途人,司機最終於果欄外棄車而逃。警方根據途經車輛的「車cam」紀錄及目擊者口供,追緝一名年約30歲,身高約1.8米,戴黑色鴨舌帽的男子。警方同時聯絡到涉事私家車的女車主,正追查兩人關係。
記者:梁澤岡 翁鈺輝

捲入這宗瘋狂駕駛案件的私家車,是一輛桃紅色豐田iQ私家車,08年出廠,掛上一個自訂車牌,資料顯示登記車主為一名陳姓女子,報住西貢蠔涌村一單位,首次登記日期為2013年4月。上月底,該車資料被人擺上網放售。

事發昨天上午11時許,該輛iQ私家車沿油麻地彌敦道往旺角方向行駛,至近文明里燈位前突然衝燈,撞倒兩男一女途人,但司機無理會繼續狂飆,車輛駛至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路口再衝紅燈,並違規左轉,與一輛綠色專線小巴在慢線碰撞,私家車因而失控鏟上行人路。司機倒車逃走期間,泵把遭欄杆扯脫,擊中一對等待過馬路的印尼裔母女及一名男途人。

停果欄講電話 見警逃走

私家車橫衝直撞後未有停車,繼續沿窩打老道西行,再於上海街交界路口衝紅燈撞到一輛九巴車尾,司機倒後抽頭前行約80米至果欄對開停車,有「車Cam」拍到車頭損毀的「iQ」停定後,一名穿深色上衣及牛仔褲、戴鴨舌帽的司機曾打開車門,但未有即時下車,施施然拿出手機似與人通話,然後四處張望,當他發現有警察電單車及軍裝警員尾隨追至,即棄車狂奔,跨至對面線往東安街方向逃去,警員追趕,但未幾失去Cap帽男蹤影。

警方稍後封鎖窩打老道一段慢線車路調查,在車身掃取指模及安排緝毒犬上車蒐證,撿獲違反交通條例的告票。意外釀6名途人輕傷,年齡介乎6至58歲,全部由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經敷治後已出院。

警聯絡女車主 追查關係

據了解,事發前個半小時,有車Cam拍到涉案私家車停泊於砵蘭街187號一間茶餐廳對開路邊,當時車內無人,但車身左右均有刮花痕迹,至上午10時15分,一名男子步履不穩登車,沿山東街駛走。另有市民向《蘋果》稱,昨凌晨3時許,已見該車在砵蘭街一帶兜圈,因該車顏色特別,加上半夜三更,司機卻「踩大油隆隆聲」,惹街坊側目。

油尖警區刑事總督察鄺仲廉表示,涉事私家車無展示行車證,並已過期,事發前無報失,翻查紀錄,該車曾涉一宗刑毀案。警方正聯絡女車主,調查她與逃走男子是否相識,初步未有在車上撿獲毒品。警方呼籲市民若拍下事發片段,可致電36619260與警方聯絡。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1/20190251

一圖睇晒瘋狂iQ大鬧油麻地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1/20190021

女車主時稱分手賣車 時稱借人駕駛


女車主曾於本月初在車網放售車輛。28car網

【本報訊】「iQ」車是愛的象徵?在油麻地彌敦道瘋狂行駛,撞車撞人的豐田「iQ」私家車,桃紅色的車身加上自訂車牌「XXXBABY」,顯然是一輛女性座駕,女車主Patsy向《蘋果》稱,該車代表前男友對她的愛,如今情已逝,兩人已分手,所以要賣車。但她一會說車已交由車行代售,一會又說有朋友借來駕駛,更要記者將闖禍逃走「Cap帽男」的照片傳給她,但表示不知Cap帽男是誰。

街坊:行徑古怪

意外後,警方根據車輛登記的蠔涌村村屋地址,登門尋人不果,逗留一個多小時後始離開。記者稍後聯絡到這名姓陳,自稱英文名Patsy的女車主,她稱上月底將車交由車行放上網寄賣,曾有數名買家接洽,但價錢談不攏。賣車的理由是與前度男友分手而要割愛。她說上周四(12日)一名男友人借車去機場,之後便不知車去了哪裏,直至發生車禍,她堅稱不認識駕車者,其他事情亦一概不知。

不過,女車主的街坊則多有不滿,指她行徑古怪,經常因噪音等問題與鄰居吵架,去年底與男友鬧翻,單位已易手仍拒遷。有街坊說,陳的男友做二手車買賣,門前經常停泊法拉利、林寶堅尼及保時捷等名車,這輛「iQ」亦泊屋外,已沒有貼上行車證一段時間,兩人去年底鬧翻,有人向男方名下平治房車及單位潑淋紅油,該單位近月易手,但她不肯遷出,遭新業主出律師信警告。

肇事私家車去年5月31日停泊九龍城獅子石道路邊時遭刑漽,陳當時稱借予友人維修,不知遭誰破壞。該車上月底在車網放售,開價53,800元,半個月後減至38,888元。
■記者溫瑞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1/20189969

小巴司機:全車客嘩嘩聲


肇事私家車與小巴相撞,泵把甩脫,警員在場調查。

【本報訊】今次車禍共釀成6名途人受傷,並曾與小巴及巴士碰撞,有目擊事發經過的小巴司機形容,全車乘客目睹iQ私家車司機衝紅燈撞小巴時「嘩嘩聲,咁都轉過嚟!」該車被警車尾隨追截時,未有停定迹象,行徑幾近瘋狂。

51歲姓馮司機稱,事發時她駕駛74號小巴循環路線來往九龍站至旺角聯運街,沿窩打老道駛至彌敦道交界路口時,一輛桃紅色豐田私家車突然沿彌敦道衝燈左轉,兩車隨即發生碰撞,他形容全車乘客目擊豐田男司機「衝燈過嚟」,然後一起「嘩嘩聲,咁都轉過嚟!」該私家車鏟上行人路無停車,倒車後繼續前衝,之後有警車沿新填地街駛至追捕,司機即下車逃走。

而被撞傷的途人,當中有被甩脫泵把擊中受傷的印尼裔母女,其丈夫稱事發時妻子接送女兒放學回家,途經上址飛來橫禍,幸好女兒僅擦傷手腳,妻子腳部扭傷,未有大礙。另外,有在文明里被撞倒的受傷途人向警方稱,豐田私家車衝紅燈時,及時伸手擋車身被彈開才不至重創。
■記者梁澤岡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1/20190032

倘借予車行出事 第三保照賠


受傷的印尼裔母女由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治理。梁澤岡攝

【話你知】
私家車在油麻地連衝3燈撞傷6人,司機逃去無蹤,事件中的女車主聲稱座駕放於車行寄賣,事發一刻不知由誰人駛走。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只要車主以口頭承諾或簽署協議形式,同意借予車行相關人士使用,若發生車禍,第三者責任保險會負起賠償涉及該宗車禍的財物損失(包括車輛維修費)或人命傷亡責任,兩者最高賠償金額分別為200萬及1億元,若超出金額上限則由車主支付。如車輛不幸被人偷走後發生車禍,該宗車禍涉及財物損失或人命傷亡一概由涉案司機負責,車主不用孭責上身。

2017年10月20日 星期五

民主派轟林鄭逼討論致流會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0/20188880

民主派轟林鄭逼討論致流會


莫乃光(中)指流會全因林鄭月娥逼立會討論一地兩檢,將辣招抽起引發。

【本報訊】政府為求如期於下周三向立法會提交一地兩檢議案,不惜提出中止印花稅草案審議,雖然最終成功,為政府如期提交一地兩檢議案開路,但之後卻因開會人數不足,出現本屆會期首次流會。有民主派議員批評出現流會,全因特首林鄭月娥將辣招抽起,逼立法會先討論一地兩檢,當建制派見中止印花稅草案通過,認為「任務」完成無必要死守,結果犧牲其他民生議程。

建制認為任務達成無死守

立法會昨日從上午9時到下午近2時半,都在辯論中止審議印花稅法案的議案,其間民主派議員多次點算法定人數,建制派務求要死守至通過中止審議印花稅草案動議。當有關動議通過後,不少建制派議員即離開會議廳,當民主派要求點人數拉布時,除民主派全面不在席外,亦有6名來自經民聯、工聯會、新民黨等的建制派議員不在席,亦未見建制派如之前做法,動員議員在15分鐘時限內趕返會議廳,最終因開會人會人數不足而流會。

有民主派議員覺得,個別建制派眼見掃清一地兩檢議案障礙的任務已達成,無必要再死守議會,所以任由流會,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更直言,流會全因為林鄭逼立法會討論一地兩檢,將辣招抽起引發,「佢係政治凌駕民生,政治凌駕議會嘅程序」。不過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不排除,建制派老謀深算,或許他們有意借今次流會鼓動民意,凸顯流會的影響。

另外,受流會影響,香港本土毛孟靜提出譴責揚言對港獨人士「殺無赦」的何君堯的議案,昨亦無法處理,毛則指譴責議案已在議程上,「只係幾時上到大會講」。
■記者呂浩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20/20188683

建制護航 立會通過抽起辣招議案


民主黨胡志偉批評政府大石砸死蟹,不尊重議會。

【本報訊】在建制派全力護航下,立會通過政府抽起「辣招」議案,雖然立會不久後就流會,未能處理其他議程,但立會主席梁君彥稱,流會無礙下周三大會先討論政府提出的無約束力一地兩檢議案。民主派發言時繼續批評政府抽起辣招,討論一地兩檢議案是「大石砸死蟹」,但運房局局長陳帆堅持,一地兩檢議案較「辣招」更有逼切性,又藉機再硬銷高鐵各種好處。

陳帆藉機硬銷高鐵一地兩檢



立會昨繼續討論政府抽起辣招的休會待續議案,政府派出大量俗稱「狗仔隊」的官員,把守立會各大出入口,務使在表決抽起辣招的議案前不流會,及有足夠建制派力挺政府。逾20位議員接連發言,其間民主派點算法定人數逾10次,但未構成流會。

民主黨胡志偉批評政府大石砸死蟹,迫令立會抽起辣招討論一地兩檢議案,不尊重議會,「咁樣同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林鄭話要有施政新風格係背道而馳,自打嘴巴」。自由黨鍾國斌支持政府抽起辣招,希望政府藉此機會順手廢除辣招。民建聯周浩鼎亦支持政府,認為立會要權衡輕重,因高鐵明年第3季便可通車,議會應先討論一地兩檢議案。

陳帆在答辯時稱,政府抽起議程本毋須預告,但林鄭在立法會大會開會前一天公佈有關決定,是尊重議會,但善意卻被扭曲,而今次抽起辣招,對條例草案和新增的印花稅本身並沒有實際影響,又堅特高鐵一地兩檢方案,逼切需要得到立會支持,其間更不忘硬銷高鐵,指高鐵香港段不僅是一條鐵路,更是聯通國家高鐵網絡、以至連接世界陸上高速幹道,令香港經濟可持續發展,為港人及年輕一代帶來機遇。經過5個多小時辯論,立法會以36票支持、21票反對,讓政府成功抽起辣招。

原本抽起辣招的議案通過後,立法會隨即辯論能源效益的附屬法例,但部份建制派陸續離開,在民主派再要求點算人數時也沒有回來,結果在民主派全面缺席下,建制派只有34人,令會議流會。立會主席梁君彥流會後見記者,他先對流會感到遺憾,又稱根據議事規則,下周三會議將先討論一地兩檢無約束力的政府議案,因為今日流會時正在討論的只是附屬法例,換句話說流會無阻政府硬推高鐵上馬。
■記者姚國雄

2017年10月18日 星期三

不滿向警索償敗訴 男子闖法院 舞刀劈枱嚇法官 8小時後自首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71018/20186350

不滿向警索償敗訴 男子闖法院
舞刀劈枱嚇法官 8小時後自首



自稱涉刀嚇法官的男子昨傍晚由林卓廷陪同下到警署自首。王子俊攝

【本報訊】53歲男子余祖林,2008年持雙程證來港時因在打鼓嶺疑被警員毆打,打官司索償至今,昨到高等法院取申請上訴許可的判決書,得知再次敗訴,兼需支付13,175元訟費後,闖入第13號庭,揮刀指向4年前首次判他敗訴的高院法官陳嘉信,並怒喝:「無法無天,你以為我找不到你?」陳退入內庭,並無受傷,警員到場搜捕無果。事隔近8小時後,余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陪同下到灣仔警署自首,並鞠躬認錯,稱:「感到很後悔,一時衝動。」記者:胡恩宏



打了官司9年,一直堅持向警方索償的余祖林,2012年以家庭團聚為由從福建來港定居。2008年,他持雙程證來港探親,同年11月11日早上,他與另一男子在打鼓嶺下山雞乙村,被新界北快速應變部隊3名警員誤當非法入境者,疑遭毆打後再被控襲警,最後獲判無罪。

大叫:無法無天



余祖林2009年在區院向警務處處長、警員蔡孟杰、錢翎翰及李浩賢,索償逾66萬人民幣(約77.8萬港元)的醫藥費及精神損失費,2013年被時任區院法官的陳嘉信判他敗訴,之後他申請上訴,但重審後又敗訴。昨晨9時30分左右,他到金鐘高院3樓7號庭取申請上訴許可的判決書,確認上訴失敗,並需支付13,175元訟費,他激動地走上7樓13號庭向陳嘉信找晦氣。

當時陳嘉信正審理一宗藐視法庭案,余從背囊取出一把7吋長菜刀,一邊以普通話大叫:「無法無天,你以為我找不到你?」一邊揮刀猛劈法官桌面,陳即時離席走入內庭,法庭書記亦立即報警。

警方接報大為緊張,大批手持盾牌的警員趕抵,封鎖高院地下及地庫多個出入口,並召來警犬和反恐特勤隊協助搜索。當時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亦在高院續審,審訊無受影響。

據高院閉路電視顯示,余當時身穿藍白恤衫、深色外套及孭着啡色背囊,從正門進入法院,10時左右由側門離開。13號庭的庭內錄音,錄到料為菜刀劈枱的聲響。有目擊者憶述,13號庭原審理一宗民事藐視法庭案,牽涉一間工程公司與一名男子,其間坐在旁聽席的一名男子,突然亮刀走向陳嘉信,不少人被嚇得目瞪口呆。

至早上11時30分,余往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上水的辦事處,由於他曾就官司問題向林求助,兩職員認得出他。據悉,當時余氣沖沖地說:「打了官司10年,都不明白香港司法制度!」他當時無提及大鬧高院一事。至下午1時許,職員得知持刀漢大鬧高院,警方追緝的男子特徵與余相似,於是致電余要求他再回辦事處,余承認是持刀漢,職員連忙陪同余往立法會找林卓廷,林建議他自首。

至晚上7時許,余在林卓廷陪同下到灣仔警署自首,余自首聲稱對自己鹵莽行為深表遺憾,向在場記者鞠躬,「我對今天早上的行為感到很後悔,一時衝動,真的是一時衝動,對法官做了那些行為,自己也覺得對不住,現在去投案」。他指菜刀是早前買來切菜,「因為家裏有人要,放在包裏」,但因一時衝動才拿出來。警方昨暫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8/20186405

08年持雙程證來港 後娶妻獲居權


警方昨晚押送疑犯到坪輋住所調查。黎家駒攝

【本報訊】昨晨涉嫌持刀大鬧高等法院,卻於約8小時後突然投案自首的余祖林是福建人,他於2008年持雙程證來港時,曾遭警員誤當偷渡客拘捕而惹上官非,多年來向警方索償的官司不斷,其間他與一名香港女子結婚,並於2012年取得單程證來港定居。據知,事主性格耿直,曾就向警方索償被拒一事多次抱怨:「不明白香港司法制度!」

離婚後報住公屋 內地有家室


警方撿獲一把菜刀。

53歲的余祖林,報住上水天平邨,不過知情人士指,天平邨其實只是他的通訊地址,主要用來收取法律文件之用,余本身獨居於打鼓嶺坪輋一間村屋。他已於年前與港人妻子離婚,平日靠任職散工賺取生活費,但因開工不足,收入不多。知情人士又稱,余在福建鄉間另有家庭,現時鄉間仍住有他的高齡父母、妻子和兩名兒子,近年他亦經常回鄉探望妻兒。

據認識余的朋友稱,余祖林性格耿直,經常向人講述當年被警方當偷渡客拘捕一事,並聲稱當時遭警員毆打,事件令他耿耿於懷,多年來一直表示要為自己討回公道,因此多年來屢次興訟,官司不斷。今年7月,他再就官司到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位於上水的辦事處求助,向職員徵詢官司法律意見。

記者昨傍晚到其報住的天平邨住所採訪,鄰居指上址是一人單位,平日有一名30餘歲男子出入,記者展示余的照片,多名鄰居均指余樣貌陌生,並非該單位住客,亦從未見過余出入上址。
■記者張家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8/20186474

法律界倡法院設安檢區


警員昨在高院外持盾戒備。

【本報訊】金鐘高等法院昨發生持刀漢在庭內舞刀指嚇法官事件,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表示香港法院過往一直安全,但今次事件或顯示現時保安措施有不足。《蘋果》訪問多名法律界人士,他們均認為現時法院保安不足,司法機構應慎重考慮檢討現時法院保安安排,建議效法英國及澳洲等國家,於各級法院入口設安檢區,安裝金屬探測器及X光機,禁止攜刀及腐液等進入法院範圍,以策安全。

家事法庭常現火爆場面



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指現時本港法院審訊時大部份是公開聆訊,各級法院只安排保安員駐守,一般毋須安全檢查,除了過去曾發生暴力事件的家事法庭,會設庭警及檢查與訟各方隨身物品,算是保安較嚴密。今次事故反映法院保安需要加強,建議司法機構在所有各級法院入口設安檢區,安裝金屬探測器及X光機檢查出入人士。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則稱業界非常關注事件,指事件反映法院的保安措施及反應不足,未來若有需要會在司法及保安事務委員會上作討論,希望提升相關保安措施,例如設立安全檢查,並希望在每層安排適量保安人員,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強烈譴責今次事件,要求檢討法庭保安措施,該會稱曾參考英國、美國、加拿大、新加坡及日本等外國法院保安措施,認為本港法院有需要檢視現行各級法庭的保安措施,建議設3級保安措施:1.設立安檢區,使用金屬探測門、手提金屬探測器及X光掃描機,檢查進出法院人士的物品;2.訂明不准帶入法院範圍的物品清單;3.嚴禁攜帶刀、利器及可作攻擊性武器的物件等。

司法機構發言人稱非常重視各法院大樓內外保安,會繼續與警方保持聯繫,檢討保安安排,並會採取適當措施確保法官及司法人員、法庭職員和法庭使用者安全。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警方絕不容忍任何在法庭內發生的暴力行為,警方一向與法庭人員及保安有緊密聯繫,警員在高院有恒常巡邏,如有需要會加派人手。
■記者關英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8/20186485

被屈襲警索償 刀客纏訟9年



【本報訊】持刀大鬧高等法院的余祖林(圖),自2008年起展開一段長達9年的官司路,多次興訟向警務處索償,其間屢敗屢試上訴,而最初判他敗訴的正是昨日被他亮刀指嚇的法官陳嘉信。

2008年11月,當時44歲的余祖林來港到上水探親,其間遭3名警員誤當偷渡客拘捕,當時警方更控告他襲警罪,翌年案件審結他獲判無罪釋放,算是還了清白。可是余心有不甘,反指當時警方曾毆打他,警方要為此負責,同時為自己討回公道,於是循民事向警方索償66萬元人民幣。

獲知再敗訴兼須付訟費

2013年索償案開審,余未聘有律師,親自上庭答辯,可是4年後法官陳嘉信判他敗訴,他不服提出上訴。2015年,上訴庭以原審法官陳嘉信未有顧及余與訟人及證人的雙重身份,命令他在審訊途中離開法庭4分鐘,以便與辯方討論案件,認為此舉侵犯人權,亦對余造成不公平,因此裁定上訴得直,案件須發還重審。

去年索償案於區院重審,至今年區院宣判余敗訴,但余仍不絕望,過去兩個月他再就索償案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上訴許可,結果他昨到上訴庭拿取判詞,得知再敗訴,更要付1.3萬元訟費,疑因此萌生報復心理,涉拿刀硬闖高等法院,向當初判他敗訴的法官陳嘉信恐嚇。
■記者關英傑

2017年10月17日 星期二

雙學三子判囚 12國際法律權威聯署表憂慮 「港法庭受中共擺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71017/20185481

雙學三子判囚 12國際法律權威聯署表憂慮
「港法庭受中共擺佈」



雙學三子早前因公民廣場案被改判囚,事件掀起國際關注。資料圖片

【聲援良心犯】
【本報訊】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案,在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提出覆核刑期下,三子被上訴庭重判入獄6至8個月,惹來國際社會持續關注。12名來自英、美、澳洲、加拿大及南非等世界各地的法律界權威昨發表聯署公開信,批評雙學三子案顯示本港法治精神受到嚴重威脅,亦違反「雙重定罪」的法律原則,擔心香港司法獨立或淪為聽命於中共的幌子,恐香港法庭受中共擺佈。
記者:謝明明

參與聯署的12名法律界人士來自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南非及馬來西亞等地區,包括英國前大法官兼司法大臣范克林(Charles Falconer)、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席Kirsty Brimelow、曾代表中國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美國著名人權律師Jared Genser等。

指公安條例違國際公約



公開信發表於facebook文政網專頁,該專頁由一群海外香港留學生建立,宗旨是以倫敦及多倫多為基地聯繫港人,以文章及論壇會友,探討香港文化及政治發展。

聯署信指,他們高度關注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被判入獄事件,認為有關判刑顯示香港法治精神受嚴重威脅,亦違反「雙重定罪」的法律原則。聯署信批評,港府起訴雙學三子的《公安條例》違反《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聯署信引述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曾表示:「香港法官想保護司法獨立,但他們面對來自北京的壓力越來越大。」信中又提及中國政府於2014年公佈的《一國兩制白皮書》,指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並指香港法官須愛國及聽命於中央政府的執行者。

律政司反駁:誤解港法制



聯署者擔心作為香港支柱的司法獨立,或淪為聽命於中共的幌子(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 a pillar of Hong Kong, risks becoming a charade, at the beck and call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信件最後指出,一國兩制核心所在的香港法治與基本自由,正面對嚴峻威脅。

律政司發表千字文逐一反駁聯署信內容,指聯署信忽視上訴庭在判詞中的觀點,即被告並非因表達其政治觀點而被定罪或判刑,而是他們的行為涉及暴力,上訴庭已考慮被告完成社會服務令,給予刑期扣減,絕不存在「雙重定罪」。而律政司亦根據法例,在被告被判刑後14日內申請刑期覆核,並非在被告完成原定刑罰後才提出覆核。

律政司又反駁,這宗案件與白皮書或包致金發表的意見毫無關係。律政司強調,香港的司法機構一直維持真正獨立運作,並以非常高的水平履行其專業職責,聯署信所指香港的司法獨立面臨威脅等說法毫無根據,律政司指相關人士對相關案件及香港的法律制度存在誤解,對此感到遺憾。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大律師楊岳橋指出,香港多年努力建立外界對本港法治的信任,但今次律政司的覆檢予人涉政治決定的感覺,摧毀外界對本港法治的信心,令外國投資者卻步,最終港人利益受損。他促請當局應考慮將刑事檢控權從律政司轉交獨立的刑事檢控專員或進行相關改革,挽回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表示,歡迎國際社會對本港法治表示關注,認為聯署信提及中國公佈的《一國兩制白皮書》、本港法治受威脅等確須正視。但他對聯署信指「雙重定罪」等觀點有保留,指刑期覆核不算雙重定罪或審完再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7/20185516

「華盛頓明日之星」曾助劉曉波



劉曉波

【本報訊】12名聯署人全部大有來頭。其中Jared Genser相信較為港人熟悉,這位國際人權組織Freedom Now創辦人,曾入選美國《國家法律期刊》(National Law Journal)的「華盛頓40位明日之星」。Genser曾擔任多名國際知名人士的義務代表律師,包括曾受監控的緬甸人權領袖昂山素姬、布拉格之春後被判囚的捷克前總統哈維爾、中國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及其妻子劉霞。今年7月劉曉波病危期間,Genser曾撰寫公開信呼籲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批准劉曉波保外就醫,並釋放劉霞。

聯署者包括前司法大臣


另一位聯署人范克林勳爵(Charles Falconer)曾在2007年擔任英國司法大臣,他在時任首相貝理雅麾下大力推動法制改革,包括最高法院的革新,以及對人權法中恐怖分子活動定義的詮釋。聯署名單上還有來自澳洲的大律師Patrick Burgess,他是以印尼為總部的國際非牟利組織「亞洲公義及人權」(Asia Justice and Rights)會長,曾任職澳洲難民審裁署,亦擔任過聯合國轄下人權組織的主管。
■記者蔡元貴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7/20185525

聯署公開信全文


多名國際法律權威昨發表聯署公開信關注雙學三子案,指香港法治精神受嚴重威脅。資料圖片

As lawyers, we regard the imprisonment of Joshua Wong, Alex Chow and Nathan Law in Hong Kong as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rule of law and a breach of the principle of“double jeopardy” in Hong Kong– in viol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These student activists led the Umbrella Movement in Hong Kong in2014– one of the most peaceful public protests the world has seen. Joshua Wong, Nathan Law and Alex Chow were already punished by a court a year ago. Joshua and Nathan respectively served80 and120 hours of community service, and Alex received a three-week suspended sentence. Yet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decided to reopen the case and sought tougher punishments.

The law under which they were charged, the Public Order Ordinance, has been criticized by the United Nations for“facilitat[ing] excessive restrictions” to basic rights, and is incompatible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ICCPR), which applies to Hong Kong. Human rights organisations have long urged Hong Kong to revise the ordinance to comply with the ICCPR.

Serious concerns over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 arise. Court of Final Appeal judge Kemal Bokhary warned of“storm clouds” over the judiciary five years ago. Hong Kong’s judges want to protect its independence, but they face increasing pressure from Beijing. In2014, China issued a White Paper declaring that Beijing has“comprehensive jurisdiction over Hong Kong”– instead of“the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provided for in the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and the Basic Law, Hong Kong’s constitution. China also announced that Hong Kong’s judges are merely“administrators” who must love the country and be"subject to oversight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 a pillar of Hong Kong, risks becoming a charade, at the beck and call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Hong Kong’s rule of law and basic freedoms, at the heart of the principle of“one country, two systems”, now face grave threats.

Kirsty Brimelow QC
Patrick Burgess Australia– former head of human rights in the UN in East Timor and President of Asia Justice and Rights(AJAR).
Lord Carlile of Berriew CBE QC
Sir Desmond De Silva QC
Lord Falconer of Thoroton QC– former Lord Chancellor and Secretary of State for Justice
Jared Genser– Freedom Now
Justice Richard Goldstone(South Africa)
Andrew Khoo(Malaysia)
David Matas(Canada)
Michael Mansfield QC
Rajiv Menon QC
Sir Geoffrey Nice QC– former chief prosecutor in the trial of Slobodan Milosev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