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 星期五

逼母賣樓吵大鑊 五警上門 醉男搶槍 轟傷兩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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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母賣樓吵大鑊 五警上門
醉男搶槍 轟傷兩警




搶槍傷警的疑犯昨被捕後蒙頭送院檢驗。黎志偉攝

【本報訊】沙田廣林苑茂林閣一名29歲逆子,昨凌晨酒醉後逼母賣樓,其間大吵大鬧,5名軍裝警員接報登樓調查,其中3警入屋制服疑人期間遇反抗,對方突然發難搶去其中一警的佩槍,並連開3槍,其中兩彈擊中被搶槍的新紮師兄,其右腳及右手肘中彈,另一警則右膝被流彈擦傷,疑犯最終被警員合力制服,2受槍傷警員事後被送院治理,幸無生命危險,另一警長亦在混亂中手部受傷。
記者:梁瑞帆 張培生

涉搶槍疑犯姓陳,家住廣林苑茂林閣19樓一單位,為家中長子,單位是去世父親留下給母親持有,胞弟已遷出,現場兩母子同住。據悉陳曾患有抑鬱症,2012年曾接受精神科治療,但近年已無覆診。

他多年來只靠打散工維生,經常在家中醉酒鬧事,母親兩年前將單位加按套現65萬元給了幼子應急,長子事後感到不滿,經常要母親賣樓「分身家」,但都被母親拒絕,陳不時在家中大吵大鬧,曾驚動警員登樓調查。


協助同袍制服疑犯的警長擦傷手。


遭流彈擦傷膝的警員送院敷治。


警方到肇事樓層調查。

新紮師兄身留5彈孔



據鄰居稱,陳前晚約了一名友人返家飲酒及看電視直播歐聯足球賽事,至凌晨5時許朋友離去後他便帶醉向母親重提賣樓事宜,其間大吵大鬧,母親於是報警,5名隸屬沙田警區巡邏小隊的軍裝警員上樓調查,消息稱當時兩警將陳母帶出走廊,留下姓陳警長及2名分別姓林(22歲)及姓湯(24歲)的警員,在單位內處理事件,其間陳情緒激動向警員潑酒,警員遂展開拘捕行動。

消息稱,3警將疑犯按地制服,湯警先在其右手鎖上手銬,準備同時鎖上左手之際,陳突然以左手搶奪林警槍袋內佩槍,並在槍袋內連開兩發,一彈貫穿林警右大腿及右腳踭,另一彈則射進林警的右手肘。混亂中,陳再拔出手槍向天花開槍第3槍,事件中湯警亦被流彈擦傷右膝,陳最終制服拘捕,姓陳警長在制服疑人時亦擦傷右手。

兩名受槍傷警員經送院治理後,林警身上留下5個彈孔,須接受手術取出彈頭及縫合傷口,湯警經敷治出院。疑犯事後報稱不適,被黑布蒙頭及纏上鐵鏈,在警員護送下送院檢驗,其後坐在輪椅上由警車接返警署扣查。

大批警員、重案組探員及軍械法證科人員圍封現場搜證,撿走彈殼及殘餘彈頭,並到醫院撿走涉事警員的佩槍及槍袋,案件列傷人案處理,交由新界南重案組接手。

案中3名受傷警員,其中姓林警員為「新紮師兄」,去年底出學堂,執勤僅3個月,其女友探病後稱其傷勢需時復原,但相信他很快可以投入工作。姓湯警員前年才加入警隊執勤,而姓陳警長當差逾30年,2011年獲頒授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及加敍勳扣,曾因反毒及反黑案中表現出色獲前處長鄧竟成表揚。

有街坊表示,事發時聽到3下槍聲,「砰、砰、砰連續三響,跟住有個女人大嗌:『快啲報警,你做咩開槍?你係咪黐線㗎!』」其後聽到有人叫「㩒低佢(疑犯),好痛!」後來始知有警員中槍。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早到醫院探望受傷警員後表示,會詳細調查警員被搶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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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身家 叫母「快啲死」


警方一度封鎖發生搶槍案的廣林苑茂林閣。

【本報訊】涉搶槍疑犯在沙田廣林苑可說是街知巷聞的逆子,不務正業,經常嚷着母親賣樓「分身家」,母親稍有不從便呼喝「你快啲去死啦」,又經常飲至酩酊大醉,街坊均避之則吉。

父死前囑勿分錢予兩子

與疑犯一家相熟的屋苑女清潔工透露,男戶主早年因癌病去世,遺下女戶主養大兩名兒子。疑犯為長子,只間中做裝修散工,其餘時間留在家中,經常飲至爛醉便呼喝母親:「我唔想見到你,即刻同我消失!」近月更不時嚷着要母親賣樓,「年卅晚、初一都嘈,唔知報過幾多次警。」

有鄰居稱,男戶主留下遺言叮囑妻子即使賣樓也不能分錢給兩子。「自己袋,都唔好畀兩個仔,因為兩個仔都唔生性。」惟女戶主愛錫幼子,前年1月將單位加按65萬元給了幼子,惹來長子不滿。沙田區議員王虎生表示,涉事單位多次發出噪音,街坊曾向管理處投訴,管理處經理兩日前才向他求助。王曾向女戶主查詢,惟事件屬家庭糾紛,女戶主又指毋須協助,他只好着管理處密切注意該單位。

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涉事單位於1989年10月以23.92萬元由買入,業主為疑犯父母聯名持有。廣林苑近年樓宇買賣甚為活躍,與疑犯居住單位面積相若的同邨低層單位,上月7日的成交價達401萬元。
■記者黎志偉、張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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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拔式槍袋 防從後搶奪



本報訊】警員被搶的佩槍為「史密夫威爾遜M10」左輪手槍,長22.5厘米,可載6發子彈,無保險掣,鑑於過往發生搶槍事件,警隊1993年起改用具多重防護的直拔式槍袋,同時規定每名警員每季接受燒槍訓練時,要接受搶槍防衞術訓練,有專家懷疑事件與槍袋老化或涉事警員疏忽所致。

警每季接受防搶訓練

現時警隊的直拔式槍袋有多重防護,包括擊錘位有皮帶鈕扣,佩槍插袋後只露出槍柄,令槍身難以從後拔出及跌出;袋內有鋼片彈簧夾實槍身,拔槍時需先握槍柄,用拇指逼開頂部活動皮扣鈕扣,再將槍推前以壓緊槍身令鋼片鬆開,才能拔槍。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不評論案件,但指警員每季接受燒槍訓練中,都要接受防搶槍訓練,警隊亦有制服疑犯守則並定期檢討應否改良。

但有資深前線警員表示,制服疑犯時有一大原則,就是不能讓腰間佩槍正面靠近疑犯,他解釋直拔式槍袋設計是防被人從後搶槍,惟警員與疑人面對面時,疑人有機會衝前打開皮帶鈕扣奪槍,故疑人被制服時,警員腰間佩槍應與疑人保持一定距離。

有資深槍會成員稱,如涉事手槍在槍袋內發射兩次,代表皮帶鈕扣已解開,槍身主體已離開槍袋,才有機會扣動扳機,擊錘上揚繼而鳴槍,懷疑事件與警員大意,未有小心手按住槍袋作保護,亦可能是槍袋老舊鈕扣鬆脫,或夾實佩槍的鐵片彈簧勞損有關。
■記者蘇振豪、張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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