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 星期五

旺角騷亂案播警片段 本民前籲留下衞港文化 控方:梁天琦黃台仰指揮挑撥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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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播警片段 本民前籲留下衞港文化
控方:梁天琦黃台仰指揮挑撥群眾



梁天琦昨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到高院出庭應訊,否認煽惑他人參與暴動。朱永倫攝

【本報訊】2016年大年初二發生旺角騷亂,事件由小販擺檔引起,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控方開案陳詞指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及黃台仰當晚多次在砵蘭街發表講話,挑撥群眾與警方對抗。警方現場片段拍得梁天琦呼籲香港人留低保衞本土文化,黃台仰則稱有警方衝擊市民,明言本民前與香港人絕不退讓。控方指黃最後於凌晨1時多發號施令,用擴音器大叫「3、2、1,去」,指揮人群向前衝擊警方防線,最終爆發騷亂。記者:蘇曉欣 歐陽聯發 楊思雅

被告依序為本民前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20至29歲),否認於2016年2月8至9日期間暴動及非法集結。其中控方指梁天琦與黃台仰於砵蘭街煽惑他人參與暴動,而控罪地點涉及旺角砵蘭街、山東街、亞皆老街及花園街。

後巷接觸小販 護送擺檔



控方力陳梁及黃當晚一直挑撥人群與警方衝突,播放多段兩人講話的警員拍攝片段。騷亂發生於2月9日凌晨時份,但控方指出早於2月8日約晚上8時,黃已被砵蘭街後巷閉路電視拍得曾與小販接觸,之後多個小販檔便由穿本民前藍衣人士陪同下走到砵蘭街擺檔,其後越來越多人走出馬路,一輛的士被夾在馬路中間,現場有人聲稱被的士撞到報警,大批機動部隊到場增援。

約晚上10時多,警民衝突展開。有警員拍攝到身穿本民前藍衣的黃台仰站在電箱上利用擴音器叫警方離開,並指示本民前藍衣人推撞警方。梁則站在身後,用手機拍攝情
況。有女警表示警方只是想處理交通意外,黃則指「後面嘅人讓開少少路畀的士過,之後再圍返條路」,最終的士成功駛出砵蘭街。控方認為當時情況開始失控及惡劣,道路癱瘓,人群衝擊推撞警方。

近凌晨12時,衝突越演越烈。控方指人群阻撓警方將高台推回行人路上,向警方投擲雜物,其間黃則站上客貨車上表示有市民跌倒,要求警方離開。此時警方噴射胡椒噴霧,有市民即向警方投擲水樽及高舉垃圾桶。黃高呼:「你哋(警方)慢慢行開,唔好衝擊市民!垃圾!我哋一定唔會退讓!」

梁亦有呼籲市民留低,稱:「如果你哋可以接受我哋呢個城市有一班城管、公安可以隨時趕走人嘅話,你哋就唔係香港人!你唔屬於呢個城市!如果你係香港人就留喺度,保護返呢個城市同文化,唔願屈服嘅話就留喺度!我哋本土民主前線會一直留喺度!」
控方稱警民對峙期間有不尋常舉動,有人將多個盾牌及盔甲運到黃台仰身處的客貨車,有人則在車旁換上盔甲。及後有警員主動與黃交涉望平息局面,但談判告吹。

黃大叫「3、2、1去」衝擊
雙方一直對峙至凌晨1時30分,警方首先行動,於10分鐘內三度呼籲市民離開,不斷重重複複宣佈「藍色衫,戴眼鏡,遮住口鼻嘅人聽住,停止挑撥!一路影緊你!」梁則稱戴口罩人士乃參加選舉遊行宣揚本民前理念,高呼:「我哋唔需要你批准!X你老母!」黃亦指:「如果你哋要玩嘅話,我哋香港人,同我哋本土民主前線一定同你玩大佢!你有能力就拉晒呢度所有人!」最終控方指黃發號施令,大叫「3、2、1,去」衝擊警方防線。控方指梁雖稱當時正選舉遊行,但質疑既然如此,黃何以又稱「拉晒全部人」,希望陪審團深思熟慮梁、黃言行是否一致。控方陳詞未畢,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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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搬盾牌上貨Van 着盔甲


當日有蒙面衝擊者手持盾牌,部份人穿本民前藍色上衣。

【本報訊】旺角事件演變成激烈衝突前,警方與市民僵持不下,氣氛緊張。控方表示一件「不尋常」事情在對峙期間發生,一架白色客貨車車門打開,有人將盾牌搬上客貨車,又有人在車旁換上盔甲。警方拍攝到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爆發衝突的一刻,前排衝擊者全部手持盾牌,以口罩或圍巾遮蔽容貌,有人穿本土民主前線藍色上衣。

黃以擴音器發號施令

這輛白色客貨車於事發前2月8日晚上10時許已停泊在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黃台仰曾站在車頂,以擴音器向警方及市民說話。控方指,警方片段拍攝到2月9日零時49分,客貨車車尾和側門打開,數名人士拿着盾牌跑向車輛。片段所見最少兩人在車旁換上盔甲,當時黃台仰坐在車頂,身穿藍色本民前上衣。

控方指1時19分,有警員走近客貨車,與黃台仰對話。片段無法拍攝說話內容,但見黃指手劃腳,神態略為激動,警員與黃對話約1分鐘便離開。控方表示,警員試圖平息局面,惟黃不合作。警方片段顯示於1時42分,清場限期將近屆滿,警方手持長盾牌面向群眾,有群眾手持盾牌,有人身穿本民前藍色上衣,亦有人手持擴音器。控方表示黃台仰以擴音器發號施令,群眾應聲衝向警方防線,有人以長棍插向警方,亦有人用盾牌推撞警方。片段顯示有雜物掟向警方,警方與衝擊者爆發激烈衝突。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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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召97證人 多數為警員


黃台仰當晚爬上客貨車車頂,用擴音器要求警員離開。

【本報訊】4男5女陪審員昨宣誓就任後,代表控方的資深大狀郭棟明隨即宣讀開案陳詞,簡介聆訊長達60天,將傳召97名證人作供,主要為警務人員,亦包括數名食環署職員、兩名法證專家等,同時依賴大量錄影片段舉證。郭指面對三項暴動等罪的梁天琦,早前已承認襲警罪。

用大量錄影片段舉證

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梁承認於前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亞皆老街襲擊警務人員文錦璣。郭指控方所依賴的錄影片段包括警方和食環署職員在現場所拍攝的片段、警方在附近商店撿取的閉路電視,以及從facebook或YouTube等網站下載的新聞片段,包括無綫新聞、有線新聞和now新聞等。

郭指所有證據會涵蓋前年2月8日早上至翌日清晨在旺角所發生的事,而為方便陪審團閱讀,控方亦會將關鍵影像以相片冊形式展示,並會將本民前成員的衣服呈堂。

在陪審員宣誓前,其中一人表示因在小型公司工作,與僱主商討後認為擔任陪審員一職有損公司利益,向法官申請豁免,惟法官指陪審員受法律保障,僱主不得歧視,拒豁免其職責。另有兩名陪審員分別指已安排於5月底和6月底外遊,擔憂聆訊一旦超時會造成影響,法官承諾一旦超時會作遷就。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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