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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情OL潛屋苑 裝Cam𥄫人夫
被告唐凱琳昨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伍嘉豪攝
【本報訊】癡情女文員失戀後,突然憶起4年前跟她發生婚外情的有婦之夫,念念不忘,竟偷偷在對方鄰居的鐵閘鉸上裝攝錄器,鏡頭對準人夫單位,一心窺探對方近況,但安裝一天後,遭鄰居發現鏡頭正亮燈運作,向人妻查詢,揭發事件。女文員事後主動自首,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獲准保釋候判。
記者:伍嘉豪
案情指,被告唐凱琳(30歲)於2011至2012年與姓李男事主(41歲)相戀,但因發現男方已婚,遂分手及再沒聯絡。三年前,李與妻子(38歲)搬家到事發將軍澳居屋單位,但案情未披露被告從何得知新居地址。
與男友分手 掛念事主
去年4月18日晚,事主的女鄰居返家,發現鐵閘鉸有一部3厘米乘8厘米大的黑色攝錄器,有綠燈亮着,鏡頭對準李家。女鄰居記得早上離家時,沒有該攝錄器,遂通知李妻。
大廈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在攝錄器被發現前個半鐘,以及被發現後5分鐘,均曾在大廈出沒。兩日後,被告到警署自首,警誡下稱近日與男友分手,令她萌生想知李近況念頭,遂安裝鏡頭窺探他出入。警方在攝錄器內沒有發現任何影像或片段。辯方求情指被告非常愚蠢,在當眼位置安裝鏡頭,若稍加思索都不會這樣做。她分手後因惦念男事主才犯案,事件中無任何人受傷害。裁判官禁止她踏足事主夫婦居住的屋苑,索取感化、心理及社會服務令報告,5月8日判刑。
大律師陸偉雄指,雖案發地點在走廊,算是公用地方,但被告裝鏡頭不是為保安或偵緝等合法目的,會披露事主何時出入,「佢個私隱咪赤裸裸俾人哋揭露咗出嚟囉」。因被告損害他人私隱,足構成入罪基礎。
案件編號:KTCC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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