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 星期五

「豆花妹」疑誘加盟商 造數上市 律師指涉串謀詐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710/192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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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斥偷工減料】■荃灣加盟店老闆Grace開業一個月即決定另找投資者頂手,蝕50萬元離場。許頌明攝

【本 報訊】新移民青年麥泳豪及張超去年在無綫節目《我要做老闆》贏出,創立豆花妹撈米線,一年間以特許經營模式狂開九間分店。《蘋果》調查發現麥、張因管理不 善至今欠債70多萬元,旗下分店加盟商紛紛結業離場。兩人為求填數,聯同中介公司誘使加盟商再注資,聲稱擬偽造單據「造數」上市。有律師指有關行為涉串謀 詐騙及教唆偽造賬目,建議報警。
記者:梁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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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代表郭浚庭(左)稱計劃將豆花妹上市,誘使加盟商注資100萬元救亡,旁為豆花妹創辦人麥泳豪。

現年20多歲的張超及麥泳豪去年憑勝出節目後獲贈的20萬元起動基金,去年3月在深水埗欽州街開舖。4個月後,兩人聯同中介公司新世紀創業顧問,以特許經營模式招攬投資者加盟開舖,一年間擴展至九間分店;又在葵涌開設食物工場,向加盟商一條龍供應食材,前後投資逾百萬元。

自稱經營不善 欠債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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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花妹主打將豆腐花混合醬料及米線,屬雲南小食。

加 盟商馮先生去年9月在尖沙嘴開店,除繳付14萬元加盟費外,合約也規定只可向豆花妹工場訂購食材。馮稱對方口頭承諾食材售價只佔營運成本三成半,盤算後認 為有利可圖。開業後生意雖然不俗,一個月後卻倒蝕3萬元,「睇番清楚盤數,原來食材來貨價比佢哋所講貴好多,我哋食物賣價已經調高咗,但冇賺多之餘,成本 仲要佔四成半,追問下佢先話承諾嗰三成半淨係指米線,唔包小食同醬料,又話其他舖都賺大錢,營運冇問題」。

今年5月,馮仍持續月蝕數萬 元,故決定違約改賣其他串燒小食,反而首次錄得2萬元利潤,但因累積虧損50多萬元,決定結業。他接觸了元朗、荃灣及西灣河其他加盟商,發現眾人也遇上同 樣情況。其中荃灣及天水圍的加盟商分別在今年中結業或找人頂手離場;元朗店更索性拆走豆花妹招牌,改營其他小食生意。

馮之後再接到新世紀來電,指豆花妹急需資金周轉,游說馮入股投資,記者以拍檔身份偕同馮出席商談。見面期間,老闆之一的麥泳豪坦言經營不善,欠下銀行及貨商逾70萬債務,又稱「7月冇問題(維持經營),8月就唔知喇」。

新 世紀代表郭浚庭在旁吹噓,游說馮注資100萬元購入豆花妹49%股份,揚言正計劃將豆花妹上市,指「全線集團每個月要做416萬數,或者打單、係打單,打 多416萬」,便可「砌靚盤數」上市,「?家講緊一隻殼最新成交價係3億3(創業板),如果我哋砌夠2億上去,一上去就炒高50%」。

眼 見記者面露疑惑,他進一步稱已問過「數佬」,「佢幫我哋諗掂」,指現時分店每月營業額逾10萬,只需開夠20間分店,再每間推高營業額至20萬元,「自己 打單入數、攞番屋企食自己搞掂佢啦,咁我哋已經夠數(上市)……到時呢一枱嘅人就係上市公司嘅board(董事會)!」

大律師陸偉雄指,上述行為已構成串謀詐騙,「即係佢計劃做犯法行為,想搵埋其他人入局,有意圖已經構成(罪行)」。他建議交警方調查,以免有其他市民受害。

律師黃國桐指,上述說法已涉及串謀及教唆偽造賬目,至於能否被定罪,就要視乎當事人提出計劃時的詳細程度。

「我講嘅嘢就係冇證冇據」

記 者事後表露身份致電麥泳豪,詢問豆花妹是否將結業。他詫異地稱:「你聽邊個講,好好笑」,又指公司財政穩健,不會結業。但當記者提出當日見面細節,他則改 口承認有找投資者,稱「做生意有好多唔同嘅講法……我哋講嘅嘢就係冇證冇據嘅,即係我講啲嘢唔代表我公司講嘅嘢,明唔明?」新世紀代表郭浚庭回應指「未聽 過」豆花妹周轉有問題;拒絕回應有否教唆其他投資者造數上市。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710/19215044

勝出《我要做老闆》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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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TVB節目《我要做老闆》去年首播,邀請欲創業的參加者提交計劃書,在節目上向嘉賓及評審推銷。麥泳豪及張超因勝出節目(圖)迅速走紅,並獲森美、王貽興及江美儀等藝人熱捧,名人效應下,開業初期兩人曾指最高峯可日賣1,200碗米線。

名人效應後生意跌
豆花撈米線屬雲南小食,主打將米線混合豆腐花、雲南醬料及花椒等,令口感更滑更惹味。麥、張兩人為新移民、來港後在公屋長大,聲稱中五畢業後曾放棄廚房工作,到雲南學藝後再回港參加電視台節目,成功實踐創業夢,勵志經歷引起社會熱話。

開業後,兩人以「平價的野心」作主打,每碗米線只售15至20元,並獲藝人江美儀為新店剪綵,吸引傳媒爭相採訪。名人效應過去,米線店的生意隨之下滑,兩人再開設食物工場,改以特許經營模式開分店擴張,終因經營不善欠債,也令加盟商損失慘重。

餐 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特許經營加盟商在選購食材及販賣食物時的價格,均受制於合約條款,局限比較大;而各種成本開支例如食材、人工及租金等變化卻很 大,但總店一般不會在合約上訂明,「(總店)通常只會畀一個假設嘅成本預算,冇法律效力,加盟前要考慮冒唔冒呢個風險」。
■記者梁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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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隻皮蛋索價1,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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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加盟商放棄豆花妹招牌,改賣其他小食,反而有2萬元盈利,但仍決定結業。

【本報訊】麥泳豪及張超的創業夢,令多個加盟商各虧損數以十萬計,紛紛結業離場,直斥兩人無良;除指控食材成本與最初承諾不符,供貨時也經常偷工減料、賬目混亂。

今年5月加盟豆花妹的Grace,坦言原是豆花撈米線的「粉絲」,「睇電視見到佢哋,覺得好有膽色,信得過」。眼見該店生意不俗,便向家人籌集70多萬元開舖,「事後先知佢哋公司嚴重虧蝕,仲不斷搵新加盟商,知唔知害咗幾多家庭、幾多員工?真係好無良」。

多間店舖蝕錢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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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場向加盟商索價1,728元的24隻皮蛋,部份又霉又爛。

她 指,加盟後除了發現食材價格與原本承諾貴外,賬單也極混亂,試過訂24隻皮蛋,對方卻胡亂索價1,728元,「仲有好多都係霉嘅、爛嘅,根本唔可以畀人 食」。她自行到街市購買同一批食材比較,「一包肉醬我哋親自整嘅成本係20蚊,佢(豆花妹)賣畀我哋收65蚊,簡直斂財」。最終她在上月找其他人頂讓,連 同加盟費、裝修及設備等虧蝕50萬元離場,「臨走前我同新加盟商講過,佢預咗豆花妹唔掂,隨時轉營其他小食生意」。

另一加盟商阿敬去年10月接手元朗加盟店,同樣因食材成本不符,即使每日賣逾百碗米線,每月仍淨蝕逾萬元。直至他們察覺食材有問題,以電子磅檢查,「一包醬寫明2,000克,磅完先知得1,200克」。上月阿敬索性除下豆花妹的招牌,改為經營其他小食。

西 灣河加盟商今年4至5月開舖,近日認識其他加盟商,才驚覺唯獨他的食材來貨價,較其他加盟商再貴多一成,「佢同我講係劃一價錢,事實係海鮮價」。此外,每 月他也要多繳5,000元月費及2,000元宣傳費,「宣傳咗啲乜?喺佢facebook出個post囉」。現時他計劃將舖位改經營其他小食。

麥泳豪稱,合約沒訂明食材價格及是否劃一收費,不排除是人為錯誤令食材「少咗」,「你知我哋唔係一間耐嘅公司,只係一間新公司,由兩個青年人創嘅公司……一定有少少偏差,咁我哋都有跟進」。
■記者梁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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