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704/00174_001.html
年
僅卅二歲已育有五名孩子的無業母親,眼見幼子出生後三個月只增磅一百六十克,仍不覺兒子太瘦,直至發現兒子無反應始將他送院救治,但男嬰已因營養不良而活
活餓死。涉案母親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疏忽照顧兒童罪,女法官謝沈智慧查看男嬰皮包骨的照片後怒不可遏,驚嘆「比第三世界的兒童更恐怖」,惟被告仍冷淡地稱
覺得男嬰「無問題」,法官質疑她有精神問題,下令將她收押至本月十三日以待索閱精神、心理、背景及被告其他孩子的社會福利署報告才判刑。
小浩民去年五月五日送往瑪嘉烈醫院時已死亡,結束了短短三個月的生命。
被
告蘇淑儀,昨承認於去年二月八日至五月五日期間,在照顧男嬰陳浩民時,給男嬰飲用比平常大幅稀釋奶水,令男嬰營養不良而死。被告過往並無任何刑事紀錄,辯
方律師求情時辯稱,被告只是一時未有察覺浩民情況,當她發現情況有異,已即時帶浩民到診所求醫。律師又透露,被告領綜援維生,因未有為浩民領出世紙,令浩
民未能得到綜援保障。
指幼子寧願睡覺也不想吃
男嬰陳浩民餓死經過
1. 浩民去年二月八日出生時是一個重2.85公斤有正常體重的BB。
2. 四月十九日社工到訪被告蘇淑儀的家,見浩民非常消瘦。
法官謝沈智慧聽罷即質疑,被告身為五子之母,怎可能沒察覺兒子過分消瘦,又指正常嬰兒初生期間,每天應餵奶五至六次,而被告讓浩民飲用稀釋奶水,令浩民每天的食量可能不及正常嬰兒的一半;法官指,若被告沒有足夠金錢,可把兒子交社署接管或讓人收養,而不是把他活活餓死。
3. 五月五日被告送浩民到醫院時,浩民僅重3.01公斤,並已餓死。
第三世界國家兒童飢餓問題嚴重,法官昨形容小浩民死前情況比第三世界兒童更恐怖。(資料圖片)
控
方案情指,被告案發時住在葵涌區的劏房,與浩民等三名子女同住,被告的陳姓男友每周到被告住所兩至三天。浩民於去年二月八日出生時重二點八五公斤(約六點
三磅),一直由被告照顧;去年四月十九日,一名社工造訪被告家,覺得浩民很瘦,被告稱每日餵浩民三至四餐、每次二百毫升的奶,社工叫被告加餐,被告卻稱浩
民寧願睡覺也不想吃。
無領出世紙 無做身體檢查
同年五月五日,被告發現浩民沒有反應,帶他求診,浩民當日黃昏轉送瑪嘉烈醫院時已死亡。驗屍報告顯示,浩民死時僅重三點零一公斤(約六點六磅),是正常同齡嬰兒重量的一半。浩民的身體雖無近期損傷,但心、肝、脾、腎等器官已全部萎縮,他因沒有足夠食物以致餓死。
警
方在被告家搜到奶瓶,發現瓶內的奶水是正常濃度的六成。兒科專家認為被告給浩民的奶水過稀,令浩民長期營養不良致死。被告接受警方問話時卻稱,有每隔四小
時餵浩民一次,每次都會用五匙奶粉開奶,並每二至三星期喝畢一罐奶粉。惟警方發現,若依足被告所述分量,每罐奶粉應在十至十二天內喝完。浩民出生三月,未
領取出世紙,亦無接受任何身體檢查及疫苗注射。
案件編號:DCC 35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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