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 星期二

驅佔旺鳩嗚團 涉警棍毆途人 朱經緯稱真誠用武力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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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佔旺鳩嗚團 涉警棍毆途人
朱經緯稱真誠用武力保護自己



已退休的朱經緯昨出庭,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陳善南攝

【朱經緯案開審】
【本報訊】已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指在雨傘運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事發至今近3年,終於昨日正式受審。根據朱經緯自行撰寫的警誡供詞,他自言服務警隊35年,鞠躬盡瘁,卻以被落案起訴為警隊生涯作結,感到震驚及傷感,強調案發當日面對暴徒,必須用武力保護自己及下屬,並且恢復秩序,除了使用警棍外必無他法,他真誠相信當時使用的是合理武力。辯方又於盤問時展示被朱打頸的途人的Instagram帖文,圖證明對方是佔領運動活躍分子,並非無辜市民。
記者:楊家樂 歐陽聯發

現年57歲的被告朱經緯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方資深大律師麥禮士讀出朱於今年3月27日被捕當日的警誡供詞。朱當日以英文自行撰寫供詞,揚言案發時只是執行法例賦予他的合法權力,所用武力合乎比例。朱謂2014年11月26日案發當晚面對一批猶如暴徒、肆無忌憚的群眾,警員需預防罪行發生,他亦必須保護自己與下屬免受傷害;而且現場警員數目遠低於群眾人數,必須使用適當武力。

朱認為當晚現場群眾聚集是為衝破警方防線,重新霸佔道路,警方多次警告無效,傳媒片段根本難以反映當時的暴力情況。朱更相信案中事主鄭仲恒是活動中的活躍分子。他身為資深警務人員,作決定時懷着良好信念,案發時真誠相信使用的是合理武力。朱拒絕回答警員提問,只謂會上庭抗辯,洗脫污名。

「服務35年 鞠躬盡瘁」


雨傘運動期間,警司朱經緯被指以警棍襲擊途人。

朱供詞並表示對於當局檢控他的決定感到震驚,自言服務警隊35年,盡忠職守,鞠躬盡瘁,完成警隊生涯,最終卻被控,感到傷心。

自小從上海來港定居、現年28歲的鄭仲恒昨出庭作供,稱當晚在荃灣收工,乘港鐵欲往金鐘,其間接到女友人Rose Ma來電,自言正獨自身處旺角,想了解當區情況。鄭知道前一天佔旺區剛被清場,擔心對方安危,加上順路,遂自告奮勇中途下車會合,「純粹陪佢行吓」,惟同晚稍後在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遇襲。

雖然鄭堅稱只是相約友人Rose Ma並路過案發現場,但辯方大律師、同屬警隊出身的彭彼得向主審裁判官錢禮表示,根據鄭的女友人Rose Ma在社交媒體賬戶內容,當晚二人只是偶遇,非如鄭所言一早約定,故質疑鄭的誠信。

彭更指鄭是佔領運動的活躍分子,例如案發前一天的佔旺清場中已受傷,甚至曾在Instagram賬戶內留言謂「今日嗱嗱臨收完工落去打ХХ啲差人」。彭又指案發前一天旺角第二度清場,並有法庭命令,戰略重地不容再失,故警方必須極力保護,從而可推論朱案發時的心態。

辯方引Ig指事主撐佔中

惟控方表明,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朱的襲擊行為均不屬合理武力,並認為朱根本並非真誠相信這是合理武力。

彭盤問鄭時引用控方搜集但不採用來檢控本案的文件,內有鄭的Instagram賬戶帖文,顯示鄭曾於金鐘佔領區帳篷前拍照。鄭自言只是佔中支持者,並非活躍人士,但承認79日佔領活動中有一半時間留宿佔領區。

彭又指鄭曾留言謂「香港人打不死,你要奪金鐘道,我便奪龍和道,直至你聽訴求」,鄭回應指文中的「你」字並不一定針對警方,可能代表政府機構,又謂「可能𠵱家個『奪』字係好暴力嘅」。

彭再指鄭的帖文曾出現「轉戰旺角」字眼,又張貼旺角匯豐的照片,甚至於2014年10月18日、亦即佔旺區清場一天後遭重佔當日,在帖文上寫下「conflict, but we win finally」(衝突但我們最終贏了),可見他是佔旺一分子並曾與警方衝突。鄭否認,指「衝突」是形容佔領運動中政府與市民的衝突;至於贏了甚麼,鄭則謂或因英文不好,遺漏了「will」(將會)一詞。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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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時序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7/20206771

事主表明「我哋路過」仍被打


鄭仲恒昨出庭覆述被打經過,當日除後頸中棍外,手肘(右圖)也有受傷。

【本報訊】事發至今近3年,鄭仲恒被打的新聞影片已廣泛傳閱,辯方表明不爭辯朱經緯就是使用警棍的人。鄭昨覆述被打的經過,他強調當晚沒有違反警方指示,但被警方踢腫「上五寸下五寸」,及遭人用警棍毆打手肘和後頸。鄭指行經亞皆老街時向警方說「唔好打,我哋路過咋」,怎料說畢幾秒頸部即被人用棍打,頓時感到「暈暈哋」。


遭警員踢「上五寸下五寸」


鄭供稱案發2014年11月26日晚上10時許,他與女友人Rose Ma橫過馬路後,看到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有「鳩嗚團」群眾聚集,出於好奇心兩人佇足觀望。約5分鐘後,鄭聽到該方向傳來叫囂聲,隨即有大批人群衝過來,鄭提醒Rose Ma「係時間走喇,走喇,快啲快啲」,但人群將他倆擠到牆邊,當警方趕到時,這批人群已四散。

接着,鄭看到驅散人群的警員踢他「上五寸下五寸」,他的手肘也遭警棍打中,鄭急急向警員表示「唔好打,我哋路過咋」,並繼續沿亞皆老街前行。突然他感到後頸被打了一下,力度「大力至中等」,中棍後頓時「感到暈暈哋」。

他護送Rose Ma離開後,折返案發現場試圖尋找施襲者但不成功,最終前往港鐵站打算離開,但站內途人看他走路不穩便上前問候,鄭遂展示頸、手肘及腿的腫脹傷勢,途人隨即買凍飲替鄭冷敷傷口。兩日後鄭仍感到「一郁就痛」,在家人建議下求診,醫生替他的傷勢拍照。醫療報告提及鄭後頸有傷勢,醫生形容為直條型的紅腫。

鄭憶述痛楚持續了約一個月才消失。他於案發3日後即11月29日往警署投訴被打,他在律師文浩正陪同下錄取口供,其後文替他將傷勢相片及涉案新聞片段交給警方。鄭最後從報章報道得知打他的人是朱經緯。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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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主控讀出「pok-guy」


主任裁判官錢禮

【本報訊】本案雖然是英文審訊,但裁判官和控辯大狀均具相當中文水平。事主鄭仲恒被朱經緯擊中後向現場記者說:「仆街,我路過咋!」主控官資深大狀麥禮士幽默地顯露其半鹹淡廣東話本領照讀「pok-guy」,立即引來哄堂大笑,主任裁判官亦笑指毋須繙譯也明白當中意思。

案件預審時由張天雁裁判官處理,審訊時交由東區法院的主任裁判官錢禮審理。錢官昨亦多番主動提醒繙譯,棍的譯法應是「rod」,而不是「pipe(管)」;「想盡快送佢走」的「送」應譯成「escort」而不是「accompany」。

另外,辯方大狀彭彼得(Peter Pannu)盤問鄭仲恒是否在中國出生,錢官笑着問辯方是甚麼意思,因為香港也是中國一部份,同樣帶來一陣笑聲,而彭亦因此轉換問法,問鄭是在中國哪個地方出生。
■記者歐陽聯發

2017年11月5日 星期日

人大通過港實施《國歌法》不肅立 即犯法 古思堯:我會公民抗命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5/20204998

人大通過港實施《國歌法》不肅立 即犯法
古思堯:我會公民抗命



社民連昨到中聯辦示威,批評《國歌法》剝奪言論自由。張志華攝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將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港落實《國歌法》,立法細節雖仍未公佈,但港區人大葉國謙表明,將來市民聽到國歌必須肅立,甚至「行緊路都要停」,否則就會觸犯《國歌法》。數度因燒國旗、區旗被判監的社運人士古思堯表明,不會向中共以法律打壓異見的手段低頭,一定以公民抗命手段反抗。記者:呂浩然 鄭啟源



人大常委會昨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局長何紹仁在北京稱,今次做法是實施對港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要求港府及時完成本地立法,確保《國歌法》在港貫徹實施,維護國歌、國家及全體中國人民尊嚴。

至於本地立法需否設追溯期,何紹仁表示由港府立法處理。新華社發表評論文章,指將《國歌法》在港落實有迫切性及現實重要性,又以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議事廳倒插國旗,以及有球賽觀眾噓國歌作例子,指有關行為挑戰一國兩制及社會原則底線,必須依法加以懲處、予以遏止。

港府無提會否設追溯期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稱目前未見有特別理由令港府要在本地立法時設追溯期,就算再有人噓國歌,以她的個人意見,「噓下搞到要追溯又未必係好足夠嘅理由」,但若往後有人「越搞越大」致出現現在無法預見的情況,「好難喺今日作定論」。

港府發出的新聞稿亦無提及會否有追溯期,只表示會以符合香港憲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訂立《國歌法》,過程中會小心考慮立法會和公眾意見。

根據內地《國歌法》,任何人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更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外界預計香港《國歌法》內容與內地大致相同。

社民連10多人昨到中聯辦示威反對《國歌法》在港實施,認為剝奪言論自由,阻止奏唱國歌時出現異見聲音。早在2012年就多次因燒國旗、區旗被判監的社運人士古思堯表明,不會被《國歌法》影響抗爭行動,日後若在升旗禮等場合播放國歌,他揚言會故意違法,堅決不停下來肅立,「中共政權一直都係用法律打壓異見人士,無論有冇法例,對住專制獨裁政權,我都係會堅持公民抗命」。


古思堯



葉國謙:行路聽到都要停

葉國謙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提及哪些行為會觸犯《國歌法》時稱,立法後市民聽到國歌「一定要站立,有莊重嘅表現,呢點肯定㗎喇!」葉又指「有啲人提及到行緊路都要停呀?係呀,停就停㗎喇」,又以泰國為例子,稱他在曼谷路經天橋時突然聽到播泰國國歌,「全條天橋嘅人企晒喺度,我見到都企喺度啦!」不過,葉覺得「要有一個叫做好適合去播國歌嘅環境、場合,呢點上面係所有主辦機構都應該要考慮」,因內地《國歌法》訂明,有重大事件或典禮才播國歌,將來香港可檢討播國歌場合。香港本土毛孟靜認為,就算要為《國歌法》立法,也要合法合情合理,並列明適合播放國歌的場合、地點、時間等,執法時不能雙重標準,譬如親建制團體違法都不執法。她以要求市民聽到國歌時必須站立為例,指現實上並不可行,如茶餐廳電視播放國歌時,食客是否要站立?馬場、球場等地方有人噓國歌時,「一大班人噓咗,你點證明邊個噓?」

面對外間對《國歌法》立法的質疑,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出席活動後稱當局會爭取「盡早去做」本地立法,但迴避交代會否公開諮詢,只稱在立法會審議有關法例時會聽取意見。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認為,《國歌法》會潛在影響表達和言論自由,立法前應諮詢公眾,他亦關注內地《國歌法》文本中要求「表達愛國情」一類的用字不精準,會令港人擔心。但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進行公眾諮詢的可行性不大,因《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律,本地立法則不屬高度自治範圍,只是市民可趁立法會審議時表達意見,讓議員按這些意見修訂草案。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5/20205007

音樂人憂民間掀惡搞潮


林卓廷強調市民是否尊重國歌是民心問題,北京逼人在表面效忠,只是治標不治本。

【本報訊】特區政府已就《國歌法》本地立法開展前期工作,但從未交代、諮詢立法細節。有音樂創作人擔心立法或令民間反彈,引發更多人惡搞國歌挑戰法律底線。有民主派議員認為《國歌法》條文不清,市民隨時誤墮法網,促政府立法時要釐清細節,並以白紙草案諮詢公眾。

現時有二創甚至原創歌曲加入國歌元素,身兼藝發局委員的音樂創作人周博賢表示,過去很少人在創作時會刻意拿國歌作創作元素,他擔心立法或引起民間反彈,更多人惡搞國歌挑戰底線,而且律政司近年檢控尺度屢受質疑,擔心律政司就違反《國歌法》檢控時,會否因政治背景而有不同對待,「會唔會因為個人親建制啲,到時肯主動下架就冇事」。

議員倡以白紙草案諮詢

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憂慮市民可能誤墮法網之餘,執法亦有因難,若政府要嚴格執法,如在馬場等幾萬人的場合奏國歌,警方如何執法?此外若有市民因聽力問題或行動不便,在播放國歌時未有肅立會否犯法?這些問題政府在立法時均需處理及交代。林強調市民是否尊重國歌是民心問題,北京逼人在表面效忠,只是治標不治本。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擔心,《國歌法》條文提到的場合非常籠統,建議在立法過程中,訂明播放國歌時要有指定的單位、身份和授權,否則《國歌法》將成為所有人的「定身咒」,又建議政府將《國歌法》刑罰界線分為主動和被動,主動侮辱國歌將被追究刑責,但若只是被動地不能遵守《國歌法》條文,如經過正播放國歌的球場未有肅立,不可視為犯法,政府必須以「白紙草案」方式,就具體條文諮詢公眾。
■記者陳嘉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5/20205013

逾10條全國性法律列附件三

港府早前以本地立法方式引入《國徽法》及《國旗法》。

【本報訊】根據《基本法》第18條,除了在《基本法》附件三列明的全國性法律,其他全國性法律不會在港實施,一旦有關法例被加入附件三,港府須在港公佈或立法實施。

現時列入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有10多條,包括涉及國防、外交條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等;涉及體現國家主權,如《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等,早前港府以本地立法方式引入《國徽法》、《國旗法》,令損毀、塗污、踐踏國旗或國徽成為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罰5萬元及監禁3年。
■記者莫劍弦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5/20205020

作詞人遭批鬥至死

《國歌法》經本地立法後將在港實施。

【話你知】
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由田漢作詞、聶耳作曲,原本是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曲,這首歌曲在國共內戰期間被國民黨禁播,1949年中共將《義勇軍進行曲》訂為暫定國歌。

至文化大革命時期,田漢被批鬥,並於獄中被迫害至死。文化大革命期間禁播《義勇軍進行曲》的詞、只可以播放音樂,於公開場合則改唱《東方紅》。文化界於文化大革命後,為《義勇軍進行曲》集體填詞;直至1978年,中共正式將《義勇軍進行曲》訂立為國歌,翌年田漢亦獲得當局平反,國歌再改回田漢作詞、聶耳作曲版本的《義勇軍進行曲》。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5/20204737

內地條文不清晰 國歌做手機鈴聲或違法


市民日後在食肆聽到電視播放國歌時或須肅立。王心義攝

【本報訊】《國歌法》未在香港立法,具體條文有待港府公佈,一般預料日後在港實施的法例,將會根據今年10月在內地實施的法例文本。雖然《中國國歌法》詳列16條條文,但具體執行仍有很多疑問,例如手機鈴聲可否採用國歌、所謂「肅立」是否像美國人將手放在胸膛等。

無明文禁止網上惡搞



香港人喜歡下載歌曲為手機鈴聲,《國歌法》在港實施後會否違法?《國歌法》第八條列明:「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條文沒列明是否違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6月審議《國歌法》草案時,曾就法例具體實施情況作建議。當時委員梁勝利舉例指出,在手機上下載國歌作為手機鈴聲,是不合適的,理由是此舉等同私人使用國歌作為某種標誌。

《國歌法》第十五條列明:「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透過互聯網發佈的惡搞國歌,條文沒有說明算不算是公共場合,但是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曾經提出加入「禁止在互聯網上有損害國歌尊嚴的炒作」,不過最終文本沒有作出修訂。

《國歌法》第十三條又提出,「國慶日」、國際勞動節等重要的國家法定節日、紀念日,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廣播電台、電視台應按照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播放國歌。不過,條文沒具體說明重要的國家決定節日,但10月1日生效的最終法案已刪去了初審原稿的元旦和春節兩個節日。
《蘋果》記者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5/20204741

法律界倡電視停播國歌免擾民


蔡騏



【本報訊】內地版本的《國歌法》要求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現時本港多個電視頻道都會定期播放國歌,法政匯思召集人蔡騏指,若聽見國歌便要肅立,「好似『123、紅綠燈』咁,過馬路都要停,唔realistic(現實)」,認為法例應規定播放國歌及需要肅立的場合,「泰國睇戲前會播國歌,遊客都會企起身,如果唔想就遲啲入場」。

本地多個電視頻道都有定時播放國歌,不少食肆均有電視。蔡騏說,要求整間茶餐廳或酒樓的侍應和客人都要起身敬禮並不可行,建議日後本地電視台停止播放國歌,以避開爭議。

即使《國歌法》在內地生效,也有同胞表示不知情。珠海的林先生說,不知道內地已實施《國歌法》,他指內地每星期升國旗,大家都習慣站立跟着唱,但不會太認真,有時更會忘記歌詞。記者邀請他試唱時,他忘記了旋律,笑言平時習慣跟音樂哼幾句。但他不忘補充自己喜歡國歌,「始終是自己國家的歌曲嘛」。

市民:噓國歌未必不愛國

來自廣東的賓女士則表示,從小就會唱國歌,又立即示範唱完一整首國歌,身旁團友都為她拍手以示鼓勵。她又指,內地人都對國歌很尊重,不會亂唱,孫兒幾歲時候已經懂得唱國歌。她又提醒記者,唱國歌時要嚴肅,亦要表現得熱愛國家,「想着我們中華民族……望着國旗,就算看不到國旗,心裏亦要想着」。

港人態度則大相逕庭,健身教練魏先生批評,在港立《國歌法》根本無意義,強迫市民作形式上的尊重,聽到國歌要肅立敬禮「好黐線」,還笑言「想人愛國應該叫人加入民建聯呀嘛,立《國歌法》都冇用」,更認為當日噓國歌的球迷亦未必不愛國,「可能佢哋係憎共產黨啫」。
■記者曾偉龍、梁銘恩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5/20204743

美加無罰則 菲國強制頌唱


美式足球員曾在奏國歌時拒肅立,抗議特朗普。

【本報訊】全球多國已設立國歌法相關法例,但不同政府對於奏唱國歌場合的禮儀及對侮辱國歌行為的刑罰,均有不同要求。美國法例明文要求國民於奏唱國歌場合,必須肅立並以右手按住心口以示尊重,不過並沒有對違反相關法例定罰則。

德禁唱納粹國歌



毗鄰美國的加拿大國歌法更寬鬆,條文只列出國歌資料及國歌不受版權限制,沒罰則亦沒限制奏唱國歌禮儀,只在政府網頁補充,建議國民在奏唱國歌時肅立。德國及法國的國歌法條文,均沒有列明奏唱國歌的禮儀要求,但就有對侮辱國歌訂定罰則。英國搖滾歌手Pete Doherty曾於2009年在慕尼黑演唱時,唱出納粹時期的德國國歌,被即場逐出演唱會,更一度面臨侮辱國歌的起訴;在德國干犯相關法例,可判處3年以下監禁及罰款。

在亞洲地區的菲律賓及馬來西亞,法例對奏唱國歌禮儀都有嚴格要求。馬國要求國民肅立;而菲國則要求國民肅立外,同時要以右手按左胸或左肩敬禮,條文更列明國民聽到國歌音樂時,要強制頌唱。兩國均視侮辱國歌為刑事罪行,在馬國可判處1個月監禁及罰款;菲國則可判囚1年及罰款。
■記者鄭啟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5/20204749

教局避答會否納愛國教育


楊潤雄

【本報訊】在內地已實施的《國歌法》第十一條列明,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對於香港學校須如何配合《國歌法》,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不置可否,只稱條文的內容和詳細情況需要待本地立法後才知道,教育局一定會配合本地立法後的要求。

楊潤雄又指,現時都有透過不同科目教授國歌,同學亦有很多機會在校內、課堂以內和課堂以外都有機會唱國歌。

中學校長林日豐則指,校園時常有升國旗、奏國歌的場合,例如運動會、校慶或開學禮等,他希望立法後學界可維持「教育為先」,若有學生做出不當行為,校方首要是教導正確態度,「學校始終唔係一個執法者,唔會諗住去舉報、指控(學生)犯法,關鍵係教佢哋尊重國歌同法例,正如人人都應該尊重其他國家嘅國歌,係一視同仁」。
■記者周婷

2017年11月4日 星期六

貪污罪再次未達裁決 官解散陪審團 曾蔭權:五年磨折 心力交瘁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175

貪污罪再次未達裁決 官解散陪審團
曾蔭權:五年磨折 心力交瘁



涉貪案兩度解散陪審團,前特首曾蔭權昨在庭外表示一家人經過五年多磨折「覺得好攰」。謝榮耀攝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出現戲劇性發展,8人陪審團自前日退庭商議14小時後,表示經過重複討論,仍未能達致大多數比例的有效裁決,各陪審員仍堅持己見。高院法官陳慶偉下令解散陪審團,控方於下周一通知法庭如何處理本案。曾蔭權得悉結果後顯得憂心忡忡。他離開法院時說:「我哋家人經過差唔多五年多嘅磨折、嘅心力交瘁,覺得好攰。」他並感謝香港市民支持。
記者:黃幗慧 楊思雅 蔡少玲 勞東來

現年73歲的曾蔭權,昨傍晚近6時散庭後,兩夫婦乘升降機離開法庭,多名記者緊隨其後,曾被逼到一角。由於當時升降機超重,有記者大聲說了幾次「超重」後,一直面容繃緊的曾蔭權突然皺眉並激動地說:「唔好大聲叫得唔得!」他到達法院大堂,冷靜一會兒,然後拖着妻子,在保鑣護送下步出法院。

面對現場約百名記者,曾蔭權多次閉目,他先感謝香港市民對他的關懷,然後說:「案情、訴訟未完結,各位都明白我呢唔可以講多說話,我今日只係想講呢,我哋家人經過差唔多五年多嘅磨折、嘅心力交瘁,覺得好攰。多謝晒你哋。」被傳媒包圍的曾蔭權在保鑣協助開路下,幾經辛苦走近私家車,他先讓妻子登車後才上車。他跟着與妻子鮑笑薇、兒子曾慶衍及曾慶淳、胞弟曾蔭培夫婦及曾蔭荃夫婦,到灣仔的老上海飯店晚膳。

律政司未決定提重審 陳太籲罷手

律政司表示,現階段未決定是否要求法庭就控罪重審。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昨晚回應指,今次已是第二次解散陪審團,顯示控方證據不足以說服陪審團,認為不應再浪費公帑,希望政府能夠就此罷手,「係咪一定要窮追猛打呢?」

由4男4女組成的陪審團於前日下午1時退庭,就曾蔭權被控的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進行商議。陪審團前晚8時臨休息前,提出兩條問題,包括一:「如果曾蔭權不是處理雄濤廣播發牌,他接受裝修,是否貪污」;二:「入罪是否與發牌有關」。

法官陳慶偉昨早先與控辯雙方討論如何回答。主控官David Perry聲稱,終審法院在許仕仁與新地前高層的貪污案中已表明,以公職人員身份收受利益就是貪污,故兩問題的答案應分別為「是」、「否」。但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認為答案應為「否」、「是」,余指除了數碼廣播牌照申請外,雄濤與政府根本沒有其他事務往來,故發牌是證供的一部份。

法官最終全盤接受控方所言,只向陪審團就第一條問題回答「是」;第二條答「否」。曾蔭權聽罷法官的答案之後,呆坐犯人欄內逾一分鐘,要由胞妹曾璟璇攙扶步出法庭。曾蔭權的親友當時都表現得極度擔心,其後曾蔭權忿忿不平的向妻子說了一句「冇公義」。

後日通知法庭如何處理本案

陪審團約10時25分繼續商議,但半小時後通知法庭:「我們即使再作進一步商議,仍不能達致大比數的裁決,我們決定維持分歧(We decide to"split")。」法官回應他們指,由於時間尚早,要求他們再全面進行商議,若再商議後仍不能達到共識,他們必須如實告知法庭。曾太得悉陪審團消息後,一度表現輕鬆,面露笑容。但曾蔭權則咳得滿面通紅,要掃心口順氣。

至下午4時半,陪審團再次表示:「經過重複討論後,我們仍未能達致大比數的裁決,各人堅持立場,我們決定各持己見,並尋求法官的進一步指示。」法官最後接受控方建議,下令解散陪審團,表示明白陪審團這是一個艱難的任務。控方表示下周一會向法庭交代兩件事,分別是訟費申請,及如何處理本案。

曾蔭權於今年2月原審時,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今年4月獲保釋等候上訴,上訴案有待排期聆訊。
案件編號:HCCC484/15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371

陪審團傾極無結果求解散
曾蔭權點解講冇公義?


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於在任期間接受豪華裝修工程,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由八人組成的陪審團昨晨繼續商議。法庭昨晨10時再開庭,將陪審團提出問題的副本交還給陪審員。散庭後,曾蔭權步出犯人欄,拖着太太,狀甚忿忿不平,說了一句「冇公義」。

陪審員前晚發問,問題包括「如果曾蔭權不是處理雄濤發牌,接受裝修是否等同貪污」及「入罪是否與發牌有關」。法官陳慶偉最終同意控方說法,昨晨向陪審員表示兩條問題的答案分別是「是」和「否」。曾蔭權聞言後一度呆坐在犯人欄內,沒有如往常般立即離座,近一分鐘後才在胞妹攙扶下離開,滿面通紅。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179

陪審團退庭商議時序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182

控方可無限次提出重審


法官陳慶偉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因同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被審訊兩次,均因陪審團無法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庭須解散陪審團。控方會否提出進行第三次審訊仍屬未知之數,有法律界人士指,按慣常做法若兩次都因未能達致裁決而解散陪審團,便不會有第三次審訊。但亦有律師指,控方可無限次提出重審,法官不能拒絕,除非辯方提出能說服法庭終止聆訊的有效理由。

辯方可申終止聆訊

律師鄧達明稱,同一宗案件兩度因未能達致有效裁決而解散陪審團,法例上並無規定不能再重審,雖然連續兩次解散陪審團的情況很少見。有大律師亦指,控方在此情況下,可無限次提出重審案件,法官無權阻止。惟辯方可申請終止聆訊,例如再次審訊令被告沒可能得到公平審訊,及控方曾作不當行為,或濫用程序等等,由法官決定是否接納。

大律師陸偉雄則指,按慣常做法,如兩次都因未能達致裁決而解散陪審團,就不會有第三次審訊。但他強調並非成文法,只是一向傳統做法,並非必然,亦可有情況不依循。至於是否重審,陸指控方會考慮三個因素作決定,包括已經歷兩次審訊,是否值得第三次動用公帑繼續檢控、客觀審視證據是否不足,及重審對被告會否構成不公。

翻查資料,內地婦卞真菊被指以空心兒童書偷運360萬元海洛英來港,遭控販毒罪。她在高院經歷五次審訊,首次因陪審團未能達致裁決而解散;案件重審時,有陪審員違規上網查閱資料,法官下令解散陪審團,其後兩度因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而上訴得直重審;至去年第五次審訊,始獲陪審團大比數裁定無罪釋放。
■記者黃幗慧、蔡少玲、楊思雅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184

兩場官司 律師費3,000萬


曾蔭權一家步往座駕時,大批記者包圍拍照。易仰民攝

【本報訊】案件原審時,曾蔭權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本地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大律師陳政龍代表,但由於法官陳慶偉不肯遷就律師團隊的時間表,萬江儀及鄧樂勤因有其他案件要處理而未能參與重審,故曾蔭權改聘本地資深大狀余承章連同陳政龍代表。為應付重審,估計曾蔭權要再付1,100至1,200萬元訟費,兩次審訊已令曾花掉約3,000萬元。

有律師推算,原審時涉及3位大狀的律師團,約花曾蔭權1,800至1,900萬元。雖然今次是重審,但新加入團隊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要重新預備案件,其收費估計約800萬元,大律師陳政龍收費約300至400萬元。

控方花1,500萬元

控方律師團維持原班人馬,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本地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及大律師黃佩琪,因3人不用重新準備,收費會較平,估計Perry的收費約700至800萬元,郭及黃收費共約700萬元,控方律師費共約1,500萬,另加Perry的機票及酒店費。
■記者黃幗慧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185

「收酬換發牌」改為「傾向優待雄濤」 
重審接受利益控罪範圍擴闊



曾蔭權昨離開法院後與家人一同到灣仔的老上海飯店用膳。

【曾蔭權涉貪案】
【本報訊】案件於今年初首次審訊時,陪審團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作裁決,故就同一控罪重審。但重審時,控罪的罪行詳情內容範圍擴闊,未有標明曾蔭權接受的350萬元裝修費與他發牌予雄濤廣播有直接關係,並改為指控曾收錢後,傾向優待雄濤廣播,變相令曾更易入罪。然而陪審團最終仍不能達致大比數裁決,控方始終未能以貪污罪令曾蔭權入罪。
記者:黃幗慧

原審時控罪的罪行詳情頗為詳細,指曾蔭權接受深圳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是作為批准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報酬,並詳列審批當中3個細項申請的日期和審批結果。但重審時,罪行詳情改成裝修工程是作為他「傾向優待」雄濤廣播的報酬,沒再提及牌照申請及曾蔭權對雄濤作過甚麼實質決定。

重審時更改控罪內容少見

有大律師指,重審時的控罪範圍是「大咗」,但不算「大規模的大包圍」,因始終是針對同一間公司即雄濤廣播,並圍繞同一件事。大律師坦言重審時控罪的內容出現更改並不常見,但是既然原審時陪審團裁決有困難,擴闊控罪範圍以令被告更易入罪,亦無可厚非。

他認為針對控罪內容的改變,辯方也可有辯解,例如單位裝修後留在原地不能拿走享用,單位本身很殘舊,業主若要將它出租,按租客要求裝修單位亦算合理,認為要「打甩」修改過的控罪亦非沒有辦法。

曾任廉署調查員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給予「甜頭」這元素在貪污案中很常見,尤其是涉及高層的案件,「平時friend開,畀定着數你,你到時識做啦」。林認為控方提控,就是想將被告入罪,若原審時出問題,重審時控罪被更改,辯方亦可改變策略應對。

8人陪審團昨未能達致大比數即7比1或6比2裁決,其比數可能是4比4或5比3,即有陪審員相信控方的證據足夠,亦有人支持辯方的說法。有大律師推測部份陪審員可能認為單位竟豪花350萬元裝修,而豪裝後令曾蔭權直接受惠,證供顯示單位都按他的要求裝修設計,加上雄濤當時正申請數碼廣播牌照,故陪審團相信曾蔭權收受免費裝修工程與雄濤有關屬於貪污行為。

但同時,亦有部份陪審員認為單位本來太殘舊,以這個金額裝修「冇乜咁出奇」,而裝修本身是業主的責任,租客要求「整好先畀我住」是合理。陪審團或認為只是控方將裝修工程「無限引伸至同雄濤有關」,認為曾蔭權沒有罪責。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190

曾蔭權簡歷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195

防賄條例第4條檢控門檻較高


本周三曾蔭權與太太和兒子到律師樓後,離開時神情嚴肅。莊建鑫攝

【本報訊】曾蔭權今次被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屬《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防賄條例》規管公職人員,但並非全部條文均規管特首,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全面涵蓋特首,包括檢控門檻較低的第3條。

曾蔭權任內修例涵蓋特首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特首接受利益時,該利益必須與其職務有一定關連,才會觸犯第4條,但第3條則規定未經許可索取或接受利益即屬犯罪,門檻較低,反映較高操守要求。

2008年曾蔭權任內立法會通過修訂,令《條例》第4、5、10條適用於特首,結果曾本人成為修例後首個被控的前特首。2012年曾蔭權被揭發接受富豪款待及收受黃楚標提供免費豪宅裝修後,他委任終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委員會檢討特首申報機制,報告建議將《條例》第3、8條涵蓋特首。前特首梁振英聲稱會落實建議,但至離任後仍維持原狀。現任特首林鄭月娥亦稱會在任內盡力解決,修訂第3、8條,惟沒設時間表。林卓廷指若第3條涵蓋特首,梁從UGL收取5,000萬元便屬違法。但林補充,第3條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輕於第4條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至於第4條的門檻,本案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控方不用證明曾蔭權對雄濤有何實質優待,曾只要保持「傾向優待」雄濤便屬違法。對於陪審團詢問:「如果不是處理雄濤廣播發牌,接受裝修是否貪污?」法官回答「是」。
■記者勞東來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198

陪審員被DQ 因與陶傑交談自拍


陶傑

【本報訊】案件於本周進入尾聲,法官陳慶偉於本周二開始引導陪審團,但周三下午退庭前一天,卻有陪審員被解除職務。原來控方團隊中一名成員看到其中一名男陪審員在午飯休庭時,在法院大樓外與到庭支持曾蔭權的專欄作家陶傑私下傾談一至兩分鐘,並用手機自拍。

控方:他是煲呔支持者的支持者

雖然該陪審員向法官稱只是閒話家常,但控方認為他是「曾蔭權支持者的支持者」,未必客觀持平,陳官最終解除該名陪審員的職責。陳官獲悉事件後,傳召該名陪審員上庭查問,但為免他感尷尬,除控辯雙方律師外,家屬、記者及公眾人士均需離開法庭,只能在庭外透過大型屏幕看直播。

該陪審員承認他主動接觸陶傑及曾經拍照,他向陶稱很喜歡聽他的電台節目,陶問他是否上海人,陪審員回答他80年代從北京來港,臨尾說「我喜歡你的節目,前一晚有聽你和王永平做節目」。翻查資料,王永平前一晚上陶傑的光明頂任嘉賓主持。而陶傑於本案首次審訊時,曾經替曾蔭權撰寫求情信。

法官最後指由於該陪審員有可能出現偏見,故行使酌情權「免除他今次或之後的陪審員職責」。雖然他中途被剔走,但法官表示仍會向他發放每天830元的陪審員津貼。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查詢時指,陪審員須客觀、獨立,「唔可以有偏見,唔可以畀人覺得有偏見」,他舉例若有陪審員在網上搜查案件資料,法官可基於認為他不能公平公正地裁決而解除其職務。陸指若有陪審員持續遲到、在庭上睡覺、因意外而短期住院、或感染傳染病要隔離,法官可因情況而解除職務。
■記者黃幗慧、楊思雅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208

廉署邀錄口供 李國寶:冇嘢想講



【本報訊】廉署調查本案時發現,東亞銀行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國寶(圖)與曾鮑笑薇先後於同一早上的35分鐘內,分別提取及存入同額的35萬元現金,控方在兩次審訊中都聲稱是同一筆錢,但並無證據證明,廉署在原審時更沒找李去協助調查。據知,案件重審,廉署曾經聯絡李國寶錄口供,但李沒提供任何資料。

對於陪審團未達有效裁決而解散,李國寶接受查詢時表示,現時不方便評論,被問及廉署有否再接觸錄取口供,他只說「我完全唔知道」。

原審時,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供稱,一度考慮應否接見李,「但要見佢,要喺警誡下接見佢,我哋以往經驗,相信李生唔會同我哋合作提供有關資料」,故「決定唔接見李先生」。原審審結後,李國寶對被拖落水,向傳媒稱感到「好upset(難過)」,又稱若被召見,他會「好truthful(誠實)咁答」。

無公開解釋 黃楚標免被控

廉署事後有感李「係咪想講嘢」,故曾聯絡錄口供,但「李國寶話冇嘢想講」,最終未能錄取任何口供。此外,廉署在重審前,亦再向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補錄口供。

曾蔭權被控收取雄濤廣播老闆黃楚標價值350萬元的免費裝修,控方只起訴受賄者,但卻沒行賄者被起訴。廉署在首次審訊前跟黃錄取了警誡供詞,亦搜查過黃的住所及辦公室。消息人士指,黃沒有被起訴,是「因為佢(黃)冇講嘢,但曾蔭權就公開講過嘢(2012年2月向傳媒解釋)」。

除有新增證據外,控方在重審時所傳召的證人比原審時少,原審時控方傳召了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就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一事作供,但由於涉及授勳提名的控罪在原審時已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故沒有傳召林鄭及唐。

原審時控方傳召了2010年7月16日負責拿李國寶35萬元支票到總行提款的文員莊淑嫻,莊供稱已忘記當天的過程,亦表示過去未見過曾太,也從沒交錢給她,今次重審控方並無傳召她出庭。
■記者黃幗慧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4/20204219

卸任前赴賭場春茗捲貪案


曾蔭權步出法庭時被大批記者包圍。

【本報訊】由特區政府最高權力話事人,曾蔭權今年初一夜間變成階下囚,更要在一年內面對兩次審訊。他現在的遭遇源於2012年他將卸任之際,因被發現在澳門出席賭場春茗宴,結果被揭涉及貪污事件,除乘坐私人飛機遊艇外,最致命的是他擁數碼廣播牌照發牌決定權,同時涉隱瞞向數碼廣播牌照申請人黃楚標租豪宅,兼收受350萬元豪華裝修。結果原應舒適的退休生活,換來折騰至少5年的刑事檢控。

曾蔭權於今年2月22日被定罪,判囚20月;服刑兩個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在獄中不能染髮的他自此以灰白髮示人,令外表帶點憔悴。9月底重審時,患哮喘的曾常咳嗽,狀甚辛苦,法官休庭讓他休息。

搭富商私人飛機遊艇

涉貪事件要追溯至2012年2月14日,特首選舉接受提名,但在提名前,兩名參選人梁振英及唐英年先後被爆出黑材料,挺唐人士曾蔭權也同樣受打擊。2月20日開始,不同報道先後揭露曾出席澳門賭場春茗宴、搭私人飛機遊艇出遊、向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租住深圳東海花園6,700平方呎豪宅,廉署在接獲投訴後,亦快速立案調查。曾接受電視台和電台訪問解釋,並成立由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的獨立委員檢討特首申報機制。同年6月30日他卸任,其後以正接受廉署調查為由拒絕出任全國政協。至2015年10月曾被起訴兩項公職行為不當罪。今年1月10日,案件在高院開審,至2月17日陪審團退庭商議兩日一夜後,裁定曾蔭權一項公職行為不當罪成、另一項同類罪名不成立,而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未達裁決,促成重審。
■記者黃幗慧

泛民88(1)奇招突襲 建制派稱通宵奉陪 梁君彥突休會 一地兩檢無法表決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3/20203028

泛民88(1)奇招突襲 建制派稱通宵奉陪
梁君彥突休會 一地兩檢無法表決



民主黨許智峯昨被逐離場,泛民議員即上前保護,多名立會保安在旁戒備。何柏佳攝

【一地兩檢割地】
【本報訊】政府及建制派原計劃可在昨日表決支持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但民主派以一條從未使用的《議事規則》,提出動議新聞界及公眾離場議案,成功發動新一輪拉布戰,最後變成議會抗爭,主席梁君彥隨即宣佈休會,無法表決。由於立會下周辯論施政報告,一地兩檢動議最快要15日大會才有機會表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明視乎情況考慮提早啟動一地兩檢「三步走」。
記者:林俊謙 呂浩然

立法會昨晨復會繼續辯論一地兩檢議案,原本建制及民主派均預期昨午表決,但民主派繼續以點人數拉布,到下午3時許,梁君彥宣佈按當時進度,立法會應可表決一地兩檢,所以將會議延長至晚上10時,對表決動議仍有信心;建制派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則稱有心理準備通宵開會。

許智峯被逐惹混亂



不過,議事廳外已有建制派中人私下稱,民主派將會出動奇招再發動拉布,結果到下午近3時半左右,朱凱廸結束發言,梁打算快刀斬亂麻宣佈政府官員作總結發言前,朱凱廸立即出手,根據《議事規則》第88(1)條,動議辯論新聞界及公眾離場以舉行閉門會議,令民主派議員又可就該動議發言拉布。

朱發言時解釋,他之所以提出離場議案,全因建制派前日提出的修改議規建議中,提出修改該條議規,「因為有(建制派)呢個召喚,我恭敬不如從命」,直言提出這議案後會被釘上限制言論自由的羞辱柱之上,但強調希望自己是立法機關首位、同時是最後一位動議這議案的議員,亦希望市民明白議會正面臨嚴峻局勢。

離場議案辯論了近個多小時後,梁君彥終按捺不住出招,宣佈只會再讓議員發言30分鐘便結束辯論,又引用終院判決,明言議員無權拉布,他要平衡議員發言權利和立法會的運作,所以為辯論劃線。

梁君彥此舉觸怒民主派,群起炮轟。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質疑梁剪布並無平衡議員發言權利,民主黨許智峯更斥梁「你今日(昨天)濫權濫得好過份、好離譜呀」,民主黨鄺俊宇要求對離場議案提出中止待續議案,但遭梁君彥拒絕,結果又觸發許智峯與梁理論,梁更因許智峯拒絕坐下即時驅逐許離場,多位民主派議員立即到許智峯身旁阻止保安帶走許,梁君彥被迫暫停會議。

立會在1個多小時後復會,梁數度要求包圍許的議員返回座位,但民主派未有理會,這時梁突然以會議不能繼續為由,在昨晚近7時宣佈休會,一地兩檢議案以至離場議案均未能表決。

本月15日才能繼續

由於特首林鄭月娥曾暗示,若一地兩檢議案本周未能表決,不排除提前啟動一地兩檢「三步走」,不等議案通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會後稱,當局會否提早啟動「三步走」,要視乎情況而定,但因立會下周要辯論施政報告致謝議案,預計本月15日才能繼續辯論一地兩檢,他也不想在一地兩檢議案完成前啟動「三步走」,對有議員濫用議事規則拉布感失望和遺憾。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則強調,昨日的休會梁君彥要負全責,強調若非梁為發言設時限,至少昨日可表決離場議案,他亦促請當局收回一地兩檢議案並展開公眾諮詢。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批評梁君彥急於剪布,強調阻止議員發言的先例不能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3/20203033

建制「啟發」泛民用88(1)條


朱凱廸昨成功突襲,讓泛民發動拉布戰。

【本報訊】民主派今次突襲奇招屬從未使用的《議事規則》第88(1)條,動議要新聞界及公眾離場,有民主派稱此奇招其實來自建制派「提點」,不過此招令一地兩檢動議無法表決,卻令民主派遭兩個新聞從業員組織批評動議損害新聞自由。民主派會後重申,無意損害新聞自由,亦會在議案投反對票,提出議案目的只為寸土必爭、守護議會尊嚴。

限制新聞界及公眾離場

朱凱廸昨提出的第88(1)條,內容是議員可隨時無經預告動議新聞界及公眾離場,將會議變成閉門,離場的限制可適用於當天會議的餘下程序,或指明某一時間;而立法會必須先處理有關動議,才可續議先前處理事項,變相可用作拉布。

民主派為何懂用此招?原來前日議事規則委員會就民主及建制修改議事規則內容發出文件,詳列各項修改內容,有民主派發現建制派修訂中,包括要求改第88(1)條,結果提醒民主派可用此條文來拉布。

但民主派亦明白條文限制新聞自由,提出動議的朱凱廸明言,提出議案等同「被釘上限制言論自由的羞辱柱之上」,但面對建制派試圖削弱議會權力,仍會頂住壓力捍衞立法會尊嚴。對於有關做法會否令建制派有藉口修改議事規則,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反問,「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傷害議會尊嚴需要任何藉口嗎」?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批評動議匪夷所思,明顯違背公眾利益,要予以譴責,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亦發聲明,指有關動議嚴重損害新聞言論及採訪自由,記協主席楊健興亦對朱凱廸的舉動感遺憾,認為議員與政府的爭議,不應影響傳媒採訪權。
■記者陳嘉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3/20203039

黃國健:毋須樣樣諮詢巿民


黃國健

【本報訊】前日辯論一地兩檢無約束力決議案時相當沉默的建制派議員,昨日立法會大會上空群出動,多次與泛民互轟,火藥味極濃。其中民主黨議員許智峯不滿工聯會黃國健評論一地兩檢問題時指,「有啲嘢唔係樣樣都要直接面對巿民諮詢」,狠批工聯會多名勞工界議員是「零票議員」,又質問黃國健:「你咁都講得出,有冇愧對選民?」

陳健波:張華峰億億聲上落都守崗位



保險界陳健波其後發言時則為多名零票當選的功能組別議員護航,指功能組別是據法律選出,議會現時靠多名功能組別議員「撐住」,指「(經民聯金融服務界)張華峰每日都億億聲上落,都唔去搵錢,都堅守崗位,撐住個議會,如果唔係流咗會好耐」,又指「(商界)廖長江咁資深嘅大狀,搵幾多錢?佢都坐喺度」,認為這反映「功能組別真係對社會好大貢獻」。

多名民建聯議員發言時向民主黨「翻舊賬」,指民主黨過去曾多次辦內地高鐵旅行團,又指控涂謹申過去亦曾指一地兩檢無問題,其間民主黨黃碧雲站立提出規程問題抗議,澄清該黨從未支持過政府一地兩檢方案,認為不應縱容建制派「老屈」民主黨支持政府方案。
其後民建聯蔣麗芸批評黃碧雲「有時好似儍儍哋」,黃要求蔣收回言論,蔣則在立法會代主席李慧琼詢問下收回。涂謹申澄清,指民建聯將政府一地兩檢租地方案跟他早前在一論壇分析其撥地方案,強行混為一談,是想模糊公眾。
■記者林俊謙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3/20203045

「不如停一停唞一唞」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重申休會決定與政府無關。黎樹雄攝

【本報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晚突然宣佈休會,令一地兩檢議案無法表決,有關做法令民主、建制陣營大感意外,據知梁為處理民主黨許智峯被逐而暫停會議期間,民主、建制派議員曾與梁閉門開會,梁曾游說民主派讓步,民主及建制派就提議梁「轉房」繼續會議,但梁最終卻選擇休會,他會後見記者時指會議難以繼續,與其轉場續會,不如各方「停一停,唞一唞」,又否認事前與政府溝通過。

否認事前與政府溝通

梁君彥因逐民主黨許智峯出會議廳,引起民主派不滿抗爭而要暫停會議,有民主派議員透露,這段時間梁君彥曾與民主及建制派議員閉門「講數」。據知,民主及建制派曾提出轉房續會,建制派又建議梁將原本容許朱凱廸拉布動議由討論半小時,延長至一個或一個半小時,交換泛民讓步。不過,民主派議員表明不會退讓,會繼續保護被逐的許智峯,亦表明不能為梁君彥終止議員發言立壞先例,不接受延長討論時間建議,而梁又表明不會轉房,結果談判拉倒,但梁未有提及會休會。

梁君彥在休會後表示,未有轉房續會,是因使用其他房間開會是「極度不合適」的做法,加上要準備其他房間需要約1個小時,既然民主派提出動議的客觀效果,都只為阻撓會議,倒不如「停一停,唞一唞」。

被追問決定休會前有否與政府商討,梁多番強調事前並無與政府有任何協議和接觸,聲言「我唔需要聽任何人指示」。
■記者呂浩然、林俊謙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3/20203048

司局長坐鎮 陳國基監場


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到立會監場,但仍無法阻止休會。

【特稿】
政府原希望立會可於昨晚表決支持高鐵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為求不容有失,除繼續派出由政務官組成的「狗仔隊」監察議員出入,防止流會外,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運房局局長陳帆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長時間在大會內坐鎮,甚至連特首辦主任陳國基亦現身「監場」,但最終亦無法阻止民主派拉布,令動議無法表決。

陳帆緊張狂傾電話

昨除有司局長留守立會,一眾政助和新聞秘書亦現身關注會內情況。運房局政助符傳富直言已經將辦公室文件帶到立會,預備長期留守。少有現身的特首辦主任陳國基昨午4時亦到立會視察,並到議員休息室為建制派打氣。政府繼上周的蛋撻和前日的燒肉慰勞議員後,律政司司長昨又預備了多盒缽仔糕和素食供議員和傳媒在小休時「醫肚」。

但政府的招數仍無法阻止民主派拉布,當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三度停會處理時,運房局局長陳帆看似相當緊張,在暫停會議期間多次離座傾電話與看手錶。而在梁君彥宣佈休會後,亦有市民衝到立法會出入口高喊「保皇黨可恥」,保安一度加派人手防止有人闖入立會。
■記者陳嘉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3/20203052

西環集中營:燒到埋身時 民意或逆轉


高鐵一地兩檢未能表決,政府考慮提早啟動「三步走」。

政府無法在昨日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決議案,對原本肯定無法阻止議案通過的民主派議員來說,能夠令特首林鄭月娥無法按原定時間表通過動議,可能已是民主派可以爭取到的最好結果。事實上,一地兩檢爭議不會隨動議表決而結束,明年有關法例提交立會審議時,當涉及一地兩檢具體問題浮現時,有可能捲起更大政治爭議,到時民意會否有變,恐怕是未知數。

內地管轄區問題未解決

雖然各民調均顯示,約五成民意支持一地兩檢,反對約三至四成,沒有意見的約兩成,有民主派中人稱,估計現階段不論民主派做甚麼,民意對一地兩檢取態不會有太大變化,「民主派講嘅法理問題,一般市民未必太關心或明白,支持嘅人就算再講幾多次,都會繼續支持」。

但到立法階段,對市民有切身影響的一地兩檢具體問題浮現,市民態度未必如現在一樣,他以早前保安局長李家超稱,若市民在香港範圍,但屬內地司法管轄範圍要求救,仍可打999求助,但電話會轉駁到內地部門為例指,現時方案進入香港高鐵列車司法管轄權也歸大陸,若有市民在列車進入內地後有急病、又或列車遇上意外要救援,「咁香港部門可唔可以入去救人?定等深圳派人嚟香港救?若因延遲救援有人命損失,邊個政府負責?向港府定大陸問責?」該民主派人士相信當「燒到埋身」問題出現,「到時仲係咪咁多人支持一地兩檢?恐怕要到時先知」。

季陶
周一、三、五刊出

季陶

2017年11月2日 星期四

中資夥港炒家 402億買起中環中心  作價破紀錄 重新命名需賣家長實批准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2/20201823

中資夥港炒家 402億買起中環中心 
作價破紀錄 重新命名需賣家長實批准



長實向國儲能源及本港炒家合組公司出售中環中心75%業權;圖為長和系主席李嘉誠。

【本報訊】中共十九大結束,北水南下,造就天價交易。一直傳由中資買入長實中環中心75%業權的交易昨日塵埃落定,以402億元易手,呎價3.3萬元,買家由中國國儲能源夥拍本港多名有政協銜頭炒家組成。據悉,新買家擁有命名權,擬重新命名。是次交易打破2015年由恒大買入灣仔美國萬通大廈紀錄,成為本港最貴商廈。
記者:陳家雄

中環中心75%業權去年已傳出售,涉及樓面122萬方呎,傳聞成交價由去年7月的300億元拾級而上大幅上升34%,一直指買家為中資財團。昨日長實出通告表示,以402億元出售中環中心75%業權,將錄得出售收益145億元。是次交易其中一個先決條件,是重新命名需獲長實批准。今次為本港最高單價商廈成交,打破前年恒大以125億買入灣仔美國萬通大廈紀錄。




長實:買賣房地產是日常業務

對被指賣產撤資,長實發言人昨晚表示:「買賣房地產是公司的本業,我們的日常業務,政府都是一幅幅土地出售。很多香港公司的物業都是出售予內地企業,今時今日這是很普通的事,沒有賣家,國際及內地新資金怎有渠道來香港?」

是次交易買家為中國港澳台僑和平發展亞洲地產有限公司,屬海外註冊公司。據可靠消息人士透露,實際買家組合是中國國儲能源化工集團(香港),並聯同本地多名投資者包括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盧文端、人稱「小巴大王」的廣東政協馬亞木、「磁帶大王」陳秉志、「物流張」張順宜、亞洲地產創辦人兼山西政協蔡志忠。股權分佈方面,國儲佔55%,餘下45%由本港投資者攤佔。連同香港賣樓收益,長實今年套現近1,000億元。盧文端向本報承認有份投資,但拒透露詳情。

消息人士稱,買家與長實磋商多時,但長實一直反價,由300億反價至目前402億,「李嘉誠點解會賣?因為國家買㗎嘛,唔通唔畀面?」國儲能源一直希望購入中環中心作本港總部,現擁命名權,擬將物業重新命名。消息人士稱,有份投資的本地投資者是中間人,由於合約禁摩貨(正式成交之前轉售),這些活躍於工商舖市場的炒家暫難將物業拆售,包括商業樓面及406個車位,暫作長線收租用途,期望呎租由目前約70元升至約100元,預期回報率逾3厘。買方已付一成約40億元定金,半年後成交,若買家延期交易須額外付161.8億元。

國儲能源的主營業務是石油、天然氣等開發和貿易,截至去年6月底總資產為293億人幣。北京市商務局持國儲能源30%股份;國能天然氣進出口(北京)有限公司持有28%,中國海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27%,中國經濟聯絡中心持15%。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2/20201834

頂層屢易手 呎價5.6萬


中環中心於1998年落成。許頌明攝

【本報訊】中環中心發展大計於1988年展開,至1998年落成,樓高73層,每層樓面達2.65萬方呎,總樓面面積約161萬方呎,由長實及市建局前身土地發展公司(土發)合作發展。土發曾拆售小部份樓面,包括部份地下及地庫和10層寫字樓單位,以25.67億元售予國浩集團(現星展銀行)。長實之後以逾78.8億元向土發購入持有的48層,連同長實持有的單位,共有逾75%業權。

曾考慮用作李嘉誠辦公室

長實曾考慮把79樓頂層用作主席李嘉誠辦公室,此層間隔與長實總部相似。資料顯示,1997年雙方定立買賣協議,長實須向土發支付19.47億元保證利潤,作為買斷權益的代價。惟1999年項目完成後,雙方曾就保證利潤問題爭持。

長實其後拆售該廈,包括將60樓售予中國移動。最值錢的79樓曾出現多次炒賣,今年9月以7.38億元易手,呎價達55,854元貴絕全港商廈,公司董事為石金禹,與內地發展商君豪集團董事長同名。
■記者朱連峰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2/20201865

李嘉誠頻沽中港資產


長實落實以402億賣中環中心。許頌明攝



【本報訊】長和系再賣中港資產,市場原已見怪不怪,惟是次出售中環中心如此重大的交易,剛好在十九大閉幕、揚言將對港落實全面管治後公佈,加上接手買家為內地政府背景企業,並夥活躍本港政壇的福建幫及炒家出手,難免引發議論。

涉資2,000億改名去「地產」

近年陷撤資爭議的長和系主席李嘉誠,雖多次反駁指控失實,惟集團近年頻減持中港資產,最少涉資逾2,000億元,同時大手在海外收購公用事業。集團近年較大減持項目為2014年分拆港燈上市,並在前年出售港燈兩成股權,兩者共帶來逾400億元收益。長和系亦積極減持內地物業,去年向新加坡基金出售上海世紀匯廣場,套現230億元。

長實近年甚少在港投得官地,去年指要拓展環球非地產業務,近日更改名為長江實業集團,搣甩「地產」二字。副主席李澤鉅去年在分析員會議上表明,除了長江中心、和記大廈作為集團總部外,沒有甚麼是不可以賣。

2015年李嘉誠身陷撤資風波,屢遭中國官媒抨擊,他曾指言論令人不寒而慄。李當時指長和系買賣資產是正常商業行為,所有投資及出售資產回報都屬於香港上市公司,並透過股息回到股東手中,集團會繼續以港為家。
■記者吳綺慧

稱官司洩身份 四度改名難逃恐嚇 寓所梯間遭黑衣女箍頸 居港脫北婦兩遇襲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2/20201877

稱官司洩身份 四度改名難逃恐嚇
寓所梯間遭黑衣女箍頸 居港脫北婦兩遇襲



脫北婦遭人勒頸後留下兩條紅印。翁鈺輝攝

【本報訊】一名自稱6歲便逃離北韓的「脫北」女子,指自前年惹官司在法庭暴露身份後就屢遭滋擾,為了隱藏背景先後多次遷居及改名換姓。前晚她返回大埔太湖花園寓所途中,在梯間突遭一名黑衣女子從後箍頸警告她不要多事,聲音驚動鄰居報案,逞兇者事後逃去。女事主頸有勒痕送院敷治,她透露今次已是第二度遇襲,可能與曾接觸其他居港脫北者及南韓領事館人員有關。
記者:黃麗英 翁鈺輝

遇襲的48歲姓金女子,事後頸部有兩條明顯勒痕,送院敷治後回家休養。女事主租住大埔太湖花園一單位,前年1月被控欺詐罪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時,以「劉淳一」的名字出庭,其脫北者身份亦因此曝光。


在寓所梯間遇襲的脫北婦前晚送院。姜偉康攝


警方在現場帶走一名男子協助調查。


金婦(左)前年因患癌騙公司津貼治病,當時需要撐枴杖上庭。資料圖片

估計因接觸南韓領事館

前晚10時許,金婦與朋友打羽毛球後,肩上搭着毛巾獨自返回大埔太湖花園寓所,在7樓出電梯沿走廊返家時,一名身穿黑衣、戴黑色帽及白手套的女子,突然從後以膠帶勒其頸項,並用力按壓其鎖骨,再以其肩上的毛巾纏着其頸項,由7樓拖落5樓梯間。金婦奮力掙扎,踢倒垃圾桶並高聲呼救,驚動鄰居報案,逞兇者其後逃去無蹤。警方接報到場將女事主送院,並帶走一名男子協助調查。案件列作聲稱襲擊處理,由大埔警署刑事調查隊跟進,現正通緝一名約1.7米高、中等身材的女子。

女事主憶述事件時猶有餘悸,稱遇襲一刻,對方以一口山東口音喝罵她:「你不要再說啦!」估計事件與自身脫北者經歷有關,以行動威脅她「滅聲」。

金婦身世坎坷,自稱生於北韓公務員家庭,6歲時由父母安排與胞姊隨同中介乘搭火車偷渡到中國東北,其後胞姊獲一名傳教士收養前往美國,她則於翌年坐船來港,其後獲一戶家庭領養居港至今。她稱直至15歲時獲逃往美國的叔叔告知,她的16名家人全被關進勞改營,父母在營內死去,其餘家屬凶多吉少。

金婦在香港長大,直至前年在一間公司任經理期間,因患癌症要錢治病,用假單據騙取約7萬元公幹津貼,其後被揭發惹官司,終被判入獄半年緩刑兩年,其脫北者身份在庭上曝光,自此麻煩事接踵而至。她稱鑑於身份特殊,曾四度改名換姓,但亦逃不過惡意滋擾。去年12月,她返回住所時遭一名操平壤口音的女子持刀恐嚇,一度欲推她入屋,其後推往後樓梯令她滾落樓梯,勒令她收聲後離開。

她之後患上驚恐症,需定時服藥,如今一年內再度在同一處遇襲,她猶幸有丈夫在旁默默支持,即使前年才獲悉其真實身份亦未有多加責怪,她估計事件與遇襲後她與南韓領事館人員及其他居港脫北者聯絡有關。經過今次事件,她計劃在租約期滿後,與丈夫再遷他處避難。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2/20201890

北韓數學天才來港參賽投奔自由


北韓青年去年來港比賽後逃到南韓領事館。

【本報訊】一名自稱脫北者的婦人前晚在大埔遇襲,本港的脫北者關注組創辦人劉冠亨指脫北者在香港居留比較罕見,因脫北者冒死逃出北韓,終極目的地是前往三八線以南的南韓生活。

朝特工曾在港擄走南韓女星

劉冠亨稱未接觸過案中姓金女事主,不知其家人脫北原因,但當年脫北者多是逃避政治迫害,九十年代中,北韓爆發官方稱為「苦難的行軍」大饑荒後,脫北者漸多,加上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曾公開呼籲北韓民眾投奔自由,更令脫北者大增,當時有傳北韓領袖金正恩下令嚴懲脫北者進行大報復。

有指每年有千名脫北者投奔自由,去年7月,一名18歲北韓青年來港參加數學比賽後脫隊到南韓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令香港捲入國際政治漩渦。他其後經香港到日本,再到南韓展開新生活。

研究韓國文化的中大社會科學院助理講師鍾樂偉指,多年來都有北韓間諜潛伏香港搜集情報,1996年港英政府曾協助一家三代共16名北韓人到南韓與親人團聚。回歸後中國負責香港外交事務,他指中國與北韓關係密切,中國政府會將邊境拘捕的脫北者當偷渡客遣返,但闖入中國的南韓大使館或其他國家駐華領事館的脫北者,多是按其意願及顧全北韓面子下安排經第三國往南韓。

事件中金婦報稱曾遭操平壤口音女子持刀恐嚇,令人懷疑北韓特工在港活動。1978年,南韓女星崔銀姬來港洽談拍電影,遭北韓特工在淺水灣擄返北韓,其導演丈夫亦被擄,8年後他們到德國參加影展期間,衝入美國大使館尋求庇護終重獲自由。
■記者關英傑

2017年11月1日 星期三

40萬人憧憬騰訊神話再現 閱文上市 凍資5,200億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1/20200900

40萬人憧憬騰訊神話再現
閱文上市 凍資5,200億



騰訊主席馬化騰

【本報訊】騰訊(700)上市13年來累升逾400倍的「神」績,一直為股民所樂道;而挾騰訊「親生仔」之名、分拆上市的網絡文學平台閱文(772),亦被投資者憧憬可再創神話,在「咪再走寶」心態下,加上近期新股表現大勇催谷,終引爆沉寂已久的新股市場,最終吸引到逾40萬名投資者認購,為2009年以來最受捧新股;凍資金額則高達5,200億元,是歷來第二大新股凍資王。記者:陳雪蕾 溫婉婷 梁偉聰

市場消息透露,閱文是次招股反應熱爆,單是公開發售部份獲超額認購逾620倍,觸發回撥機制令公開發售比重由10%增至33%,但即便如此,亦無望做到一人一手。由於預料中籤率將極低,故相信大量認購手數不多的散戶,將無功而返。細數歷來十大新股凍資王,閱文以超過5,200億元凍資額穩奪第二名,緊隨2008年上市、凍資額5,409億的中國鐵建(1186)其後。


閱文擁有中港大熱的劇集《瑯琊榜》和《後宮甄嬛傳》版權。


《後宮甄嬛傳》

孖展扯高同業拆息 一人一手無望

由於市場對閱文賦予厚望,不少投資者均借盡孖展抽新股,導致5,200億資金被鎖死,其金額已相當於香港逾半財政儲備,就連銀行同業拆息亦因而被扯高。不過,與2006年新股黃金年代,工商銀行(1398)獲近100萬人認購相比,閱文的40萬人仍相距甚遠,未達「全民皆股」。

閱文將以55元上限定價,集資83.3億元,一手200股,入場費約1.1萬元,11月8日掛牌。由於其超額認購逾50倍,按回撥機制,其公開發售部份可增至33%,即最多有4,995萬股、相當於24.9萬手,可作公開認購分配,但因有逾40萬人認購,故勢無法做到一人一手。


事實上,參照歷來凍資王情況,其一手中籤率皆甚低。以2007年上市的阿里巴巴為例,當年超購256倍,一手中籤率是6%,要認購20手方穩奪一手;而頂頭鎚飛(即認購未計回撥之公開發售數目的一半股份)的分配比率為0.39%。而2009年同樣逾40萬人認購、超購570倍的國藥(1099),當年一手中籤率同為6%,頂頭鎚飛分配比率為0.4%。
277張頂頭鎚飛 料升逾10%才回本

市場消息指,閱文錄得277張頂頭鎚飛,一張頂頭鎚飛涉資4.2億,假設其中籤率同為0.39%,即閱文每張頂頭鎚飛約可獲分逾2.9萬股,相當於146手,賬面值逾160萬元。以借盡95%孖展、利息1.88厘,凍資7日計算,每張頂頭鎚飛的利息成本逾14萬元,如閱文首日升幅逾一成即可「回本」。

閱文為內地大型網絡文學平台,收入主要來自用戶付費訂閱平台作品,以及將作品版權轉售翻拍成電影及電視劇。截至今年年中,閱文平台及自營渠道的平均月活躍用戶達1.92億人,其中付費用戶佔6%,在線閱讀收入逾16億元人民幣。《後宮甄嬛傳》、《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及《步步驚心》等熱門劇集,其版權均出自閱文平台。

新鴻基金融財富管理策略師溫傑認為,現時市面上股份較貴,加上早前眾安爆升,令投資者更傾向抽新股。若眾安、閱文、雷蛇(1337)三隻新股造好,勢令新股市場甚至二手市場更加熱鬧,尤其互聯網、電競相關概念新股,會看高一線。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1/20200908

香港歷來十大凍資新股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1/20200917

5,200億元可做甚麼?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1/20200927

掛牌日升逾40%宜即沽


閱文招股首日,有市民湧往證券行借孖展。

【本報訊】熱爆新股閱文集團(772)認購人數超過40萬人,創2009年以來新高,凍資額亦超越2015年港股大時代的華泰(6886),市場憧憬它可複製近期擁「三馬概念」的新股眾安保險(6060),曾一周內飆逾五成。新鴻基金融財富管理策略師溫傑建議,「除非首日有四成以上升幅,否則都會偏向長揸閱文」,但如果抽不中,則不建議在首日追貨。

9月底上市的眾安首日掛牌升不足一成,不少一手黨即沽貨,賺550元茶錢已滿足,豈料其後兩日在外資大行搶貨下,眾安每日升近兩成,一度高見97.8元,累升超過五成,令一手黨望之輕嘆。不過,其後眾安走勢如坐過山車,股價連日來反覆向下,至70元以上方見支持,昨終反彈近半成,收報78.7元,惟仍較招股價59.7元,累升逾三成。

專家:勿首日追貨

溫傑表示有眾安升幅在前,閱文又挾騰訊「親生仔」之名,加上近期市場氣氛不俗,多項因素下促使不少家庭總動員出手認購以增中籤率。他稱若抽不中,則不建議首日追貨,「一開都至少升兩、三成,如果平開,得單位數升幅,就可能要睇定啲」。但閱文會否能重演眾安走勢,溫傑認為始終難說,因眾安有大量股份為內資股,流通股份較少貨源歸邊下易挾上。
■記者梁偉聰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01/20200494

閱文搶晒新股風頭
雷蛇想遲嚟先上岸?


長和系主席李嘉誠有份投資的電競概念股雷蛇(Razer,1337)今起招股,招股價介乎2.93元至4元,一手1,000股,入場費約4,040元,集資最多42.56億元。李嘉誠的名氣加上電競概念,市場認為該股會是眾安(6060)及閱文(772)後最熱之新股。

Razer是次將全球發售10.64億股,當中10%作公開發售,重新分配機制下,若公售超額認購逾100倍,公售比例將回撥至50%。今日招股將緊貼閱文截飛後進行,由於閱文凍資額達5,200億元,因此市場估計證券商給予Razer的孖展認購額不會太多,亦可能影響超購倍數。該股公開招股於下周一(11月6日)中午截止,並於同日定價,11月13日正式掛牌。

專業投資者、《殼股財技》作者渾水表示,抽新股是一個博彩性質遊戲,如果第一天有水位,就會沽出股票,建議全家總動員,只要是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盡量分散抽,不要把資金集中於一個家庭單位。

他又指Razer已被閱文「飲咗頭啖湯」,現時全行短缺孖展,即使以孖展抽,都不容易中,又預計第一天不會太厲害,最多升至三成。現時閱文佔據了市場上
幾千億資金,他笑說一般散戶為了閱文,已經「扑爛咗豬仔錢罌」,現在要拿「神沙」出來,認為散戶沒有多餘資金抽新股。

時富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姚浩然認為,雖然該股處於虧損階段,他個人亦不特別喜歡Razer的業務性質,但炒新股講供求多於基本因素,Razer首日上市時應有上升水位,「長線嘅fundamental,要等佢交到個業績,盈利方面有好啲支持,咁我先至考慮作為一項長線投資,而家純粹係投機上嘅炒作。」

Razer去年收入為3.92億美元(約30.58億港元),按年升5.7%;其中76.2%收入來自遊戲周邊設備。雖收入接近4億美元,惟Razer於2015年蝕2,040萬美元(約1.59億港元),去年虧損擴大至5,960萬美元(約4.65億元)。